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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平凡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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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体中的毒开始被炼化。
    但同时小雨却已经不想在在关注对方了,本来还想把对方炼成自己的小号,但因为对方的原因现在小雨完全没有了兴趣。
    至于对方以后能够修炼到什么境界,小雨已经没有兴趣了。
    ……
    普城,在这样一个小城池中,个方面却是和大城学到了精髓,这种事,对人类而言,一点就透,无师自通,也不需人教。
    朝凤二楼,有个大雅间,名称熏衣厅,隔着厚厚的窗纸布幔,都能感觉到里面传出的阵阵热力,这是吃美了喝好了才有的景象,一般而言,文人们到了现在的状态就会开始论诗,商人们开始比富,官员们开始勾心斗角……
    而武者嘛,当然就一定会较力!
    酒酣耳热,当然要拿出生平擅长,否则愧对良辰美景,佳人红袖。
    熏衣厅内六,七个少年,都是十七,八岁,意气风发的年纪,天不怕地不怕,前程似锦,指点那个普城……
    能来这里消费的,必然都是普城有头有脸的人家,这从少年们的穿衣打扮上就能看出来,绫罗绸缎,佩玉鎏金,
    不过也正是因为家世的不凡,他们也不可能真正去那销金的浊馆,像朝凤楼这样的所在,基本上就是他们的极限,越是名门望族,对这方面越是管束甚严,当然,这里所谓名门望族,也不过是在普城中自吹自擂而已,出去外面,他们就是一群乡巴佬。
    “向死而复生!我有青鳞剑,斩尽天下保太平!”
    一少年面色微红,显然有些不胜酒力,以箸击案,慷慨激昂。
    “往生而赴死!我有太浩剑,一点意气心长存!”
    另一个少年击箸相和。
    他们都是普城中的所谓异人一族,所谓异人,都是自封的,就是凭着家里有几个钱,不需要为生计担忧,所以踏入修行之门,有了点小本事,能对付几个地痞流氓,于是便以异人自居。
    不过就是强一点的基因武者,有些特殊家族有特殊的方法开发一些熟悉的动物。
    年轻人嘛,容易好高骛远,刚学会了跳,就开始憧憬有一天能鹰翔九天,你不能说他们就是狂妄自大,年少轻狂,老来持重,这是人的天性。
    艺没学成,就开始轻谈生死,故作大言,是这个年龄层次的特点。
    这就是战争中为什么都是老家伙在背后谋划,由年轻人去抛头颅洒热血的原因,如果年轻人都持重了,这世界也就没有了朝气。
    这个世界是个修真的世界,即使在普城这个三线破落城市,修真也不是件多么神秘的事,尤其对富贵人家来说,当然,所接触的层次也是十分的有限罢了。
    所谓穷文富武,吃饱了没事做,有这么一个发,***,力的地方总是好的,总比出去招猫逗狗,惹是生非来的强。
    这就是大家族培养后辈子弟的方式,也不指望他们真能修出什么出息来,普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自有府志那一日起,也没见在修行上出过什么大人物。
    这是底层凡间的真实状况,也不可能做到从这里就开始一层层的精英选拔,又不是普世教育,对这些年轻人来说,他们的大志也就是那么回事,放倒几个恶汉,剿灭几个蟊賊,也就这样了,
    立大志?他们连大志是什么都不知道呢!
    在普城,超过九成的人终生没有出过府域,剩下的所谓见多识广者也就是在州域内打晃晃,艰难的交通状况让凡人们很少能有接触外面世界的机会。
    “齐二哥,我运剑回转之时总有滞涩之感,剑能出不能回,不知是何原因?等哪天二哥有空,可否指点指点小弟?
    今日二哥的乐资小弟掏了,如有寸进,当再请二哥痛饮,找最好的琴姬相陪!斫斫斫”
    这是一个瘦消的少年,在向第一个高歌者请教,不是他小气,实在是家中管束甚严,黄白之物是不可能直接給多少的,平时花销都是记账,月底自有商家去府里销账,防的就是大手大脚,不知节俭。所以别看几个少年在这里潇洒,其实所费资银除酒资外都是要平均分摊的,这少年所说,就是主动担了齐二哥那份,在旁人看来也是正常,他们的相聚都是学足了父辈,没有充冤大头的。
    其他几名少年在一旁插科打诨,酒喝了一些,虽然还懂得规矩,但对身边陪酒的乐姬就有些毛手毛脚,这也是这里的特色,乐姬们也没什么不愿意的,有了这一出,她们才能赚更多的银资,清馆也是馆!
    坐在最里面的,是一个清秀的少年,很阳光的面庞,但却显的有些心事重重,与其他几位少年同伴有些格格不入,也很少加入他们热烈的讨论。
    这很正常,在座七个少年中,其他的都是修行入门者,唯他一个普通人,自然在话题上就不合拍,但他今天的神思不属却不是为此,而是另有其故。
    旁边陪酒的乐姬看他郁郁寡欢,于是莲口轻启,
    “小相公有什么不开心的?说出来奴家也许还能开导一二,憋在心里莫要伤了身体!”
    少年一叹,“我有什么不开心的?吃喝不愁!与其说我的不开心,还就不如说你的不开心,别看你笑的职业,想来不开心还要比我多些?”
    乐姬一笑,这小相公头一次来,眼生的很,看着面嫩,这说出话来却是老到,还知道什么是职业?
    “小女子幼时,和阿姐与爹娘在城外过活,那时爹娘还健在,生活还过得去,家里有只鱼缸,里面养着些观赏之鱼,是阿爹的脸面,来了客人就要自夸几句!
    有一日,我和阿姐在缸边看鱼,阿姐胆大好动,就伸手进去捉弄鱼玩,我胆小就只能在一旁看着。
    晚上阿爹回来,看鱼死了两条,问清原因后也未责骂我们,但却把我和阿姐半年的糖果钱扣了个干干净净……”
    少年笑道:“你真可怜,遭了池鱼之殃!”
    乐姬却不笑,只认真看着他,
    “我其实是想说一个道理,有时候你就算不摸,也是要給钱的!”
    “······”
    娄小雨感觉很无语,本来看到对方开导自己,说是不开心那是不可能的,但是自己心情都准备好了,你就给自己说这个。
    你和对方谈感情,对方和你谈金钱。
    乐姬只想呵呵。
    “好了,刚才只是开玩笑的。”
    看到少年的表情,乐姬莞尔一笑。
    娄小雨把自己缩在一个角落,静静的看着眼前的一切,场景也不算陌生,心中在想的,却是自己奇特的经历。
    一切的根源都来自于七日前春日中的一次午憩,做了一个梦,梦见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东西。
    人皆有梦,做过就忘是常态,偶有印象深刻的,恐怖至极的也许会多想几天,仍然会渐渐忘去,人类连自己的过去都能忘,更何况梦境?
    但娄小雨的这个梦的与众不同就在于,他根本无法忘记!
    不仅不能忘记,甚至梦中的一些东西还在改变他的思想,行为方式,待人接物!
    换句话说,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他已经不再是原来那个懦弱,内秀,自闭的娄小雨了,而是逐渐开始变成另外一个他,梦中的那个他!
    霸道,强大,无视一切
    当然,改变并不是完全的替代,而是循序渐进中的潜移默化,他还是娄小雨,有这一生完全的记忆,但很多思想深处的立身之本已经变了。
    他不知道这样的状况发展到最后,他会完完全全的变成另外一个人,还是和那个梦最后的融为一体?
    他甚至搞不清楚自己现在是原来的娄小乙多一点?还是侵人的灵魂多一点?
    变化,润物细无声!
    作为普城中有头有脸的人家,他从小就接受了很广泛的基础教育,对玄学并不陌生,这让他对这种异常有很高的容忍度,既然无法阻止,那就只能静观其变。
    就是不知道这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少年们的热情在达到高峰后迅速消退,和年长者不同,他们很难在这样的地方消磨过长时间,更愿意换个地方开始他们的剑技。
    众人正要离开时,整场酒聚一直沉默寡言的娄小雨却开了口,
    “小弟口拙,再加近日身体不适,欢聚之日让众位哥哥扫兴了;下月初一,春踏之日,由小弟作东,再请各位哥哥朝凤楼一聚,还望各位哥哥赏脸,不要怪小弟唐突!”
    几个少年都很惊讶,在他们不多的印象中,娄小雨又怎么可能说出这么懂事的话?
    不管怎么样,既然说出来了,那就是亲近靠拢之意,娄家在普城远称不上豪富,家资平平,但娄家能跻身上流阶层却不是因为财富,而是其他的东西,这些东西让普城的上层也很敬重,这也是他们这个小团伙愿意接纳他的原因。
    齐二哥几个过来拍了拍肩,表示认可,这才呼啸而去,长街骏马,正是少年飞扬之时。
    娄小雨却没骑马,只是由身后的长随平安牵着,在普城稍显狭窄的街道上步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当时就会说出那么一句话,这不是他的性格作风,但却很可能是梦境中另一个人的作风。
    也许,也不是另一个人,而是另一个我,不同的世界,不同的时空。
    又或者自己还潜藏这什么厉害的人格,每个少年在年少的时候都会幻想自己是与众不同的那一个。
    怎么会遇到这种事?都没法和其他人提起,哪怕是至亲。他也无法应对,总不能把脑子劈开,把那个东西抓出来吧?
    也就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等慢慢适应,习惯,成为一个崭新的自己?
    一路回家的路上,认识他的人有很多,大概也是知道他的脾气,所以都是远远含笑点头,却不主动开口,这让他感觉很舒服,十多年沉默的性子,让他更喜欢默默的站在某个角落观察这个世界,而不是彻底的融入进去。
    “少爷,街角处有僧人贩卖佛珠,您,要不要过去看看?”
    长随平安在一旁轻声道,他是一个近四十岁的中年人,在娄府已经做了超过二十年,为人忠厚又细心,很得主母赏识,本来早就有资格升为管事,不过却被主母派到少爷跟前做长随,也没什么怨言。
    长随平安在一旁轻声道,他是一个近四十岁的中年人在这小城池中也算是一个不大不小的高手,在娄府已经做了超过二十年,为人忠厚又细心,很得主母赏识,本来早就有资格升为管事,不过却被主母派到少爷跟前做长随,也没什么怨言。
    娄府上下都知道,平安这个长随可不是普通的外仆,那是深得主母信任的心腹,因为放心不下少爷才把他派在身边侍候,就是怕那种年轻的小厮带他去了不三不四的地方,把一个好好的斯文少爷給引向了邪路。
    主母好佛,平素就喜欢这些佛门小物件,少爷事孝,虽然很少出来,但只要是出来看见了这些东西,就一定会捎回一两件,但今天不知怎地,少爷有些魂不守舍,所以平安才稍做提醒,以尽到自己的责任。
    娄小乙这才反应过来,他方才的心思都放在了自己的心事上,倒没注意周围的环境;于是跟着平安,向街角走去。
    这是个中年和尚,葛布麻衣,十分的风尘,没办法,现在在市面上混的都讲究这个调调,正正经经的和尚反倒不遭人待见,也是流行的不羁之风。
    只有几个婆子妇女孩童围着看货,那和尚一见娄小雨主仆走来,急忙站起,把手从鼻孔中抽出来,顺便弹出一粒秽物,他很清楚,其他客人是看多买少,而且也出不起大价钱,只有这种公子哥,对佛珠没研究,对钱财没概念,才是最好的金主。
    “这是天净珠!能辨自然气候,环境优劣!空气越洁净,此珠越剔透,环境越污垢,则珠色晦暗,你看现在珠色暗淡,就是因为正值晚炊之时,周围过多柴薪燃烧之故!”喜欢我梦三千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我梦三千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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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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