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狼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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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几十年,只有张兰英对他非打即骂,任由她对自己捏扁搓圆,绝没有他还手回口的余地。
    倒也不是怕,纯粹是因为他在婚姻关系里,对对方的一种尊重。
    他支支吾吾了半天,不太自信地从嘴里蹦出几个字,“因为刘长志是城里人,桑桑图个新鲜?”
    张兰英立马就呸了一声,骂道:“狗屁不是,就这样式儿的城里人,天天吃软饭臭不要脸,他以为我不知道咱乖宝儿三天两头的拿家里东西去接济他那个狗东西?
    白吃老娘的东西,生儿子没**,祖宗十八代,代代不是亲生的。就这样的人,我看着都新鲜,狗屁的读书人,真恶心!”
    张兰英骂人字字珠玑,都不带喘气的。
    陈进宝一个劲儿应和说是,只要她骂高兴了,不去找人麻烦就行。
    为了不继续让媳妇儿着急上火,陈进宝赶紧说道:“咱还是赶紧去找人吧,要是真出事了,可不得了。”
    张兰英一听这话,那还顾得上骂刘长志那狗东西,麻溜地抄小道上了矮子坡。
    一边找一边喊。
    ……
    张兰英和陈进宝找不到人,急得哇哇大叫,陈桑却在树林里牵着衣角捡蘑菇,悠闲自在。
    以前在科学书里看过,森林、树林是蘑菇理想的生长地,树林是所有蘑菇生长地中产量最高的地方。
    而且前两天下过雨,湿度足够,现在正好是蘑菇高产的时候。
    以前吃蘑菇,都是去超市和菜市场买,都不新鲜,现在自己亲手采的蘑菇,小伞菇长得诱人又可口。
    她脑海里已经出现,一碗鲜香的蘑菇汤。
    想想就口水忍不住地流。
    她已经采了整整一衣兜的蘑菇,兴高采烈之时,裤腿被什么东西扯住了。
    陈桑回头,是一只小狗一样的生物咬着她的裤腿,嘴里还发出呜呜的声音。。
    小东西有她小臂那么长,一身黑毛额头留着一撮白毛。
    长得可真可爱啊。
    她蹲下身子,手已经摸上了它的小脑袋,毛茸茸的,小东西一下子就没了敌意,甚至用小脑袋在陈桑手心磨蹭撒娇。
    她伸手将小东西抱起来,瞅着瞅着就觉得不大对劲儿了。
    好家伙,长得吊睛长吻的。
    这哪是狗啊,分明是只小狼崽。
    像是特意为了佐证陈桑的猜测,小东西嗷呜了一声,奶奶气气的,萌死了都。
    陈桑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
    她紧紧抱着小狼崽,她急得张兰英以前跟原主说过,矮子坡上面有野猪,还有狼。
    该不会是她抱了小狼崽,老狼以为她是来抢孩子的?会不会把她一口吃了?
    又会不会是野猪?
    听说这上面的野猪,少说也得有三百斤,面对足足比自己多出一百多斤的猛兽,陈桑心跳如擂鼓。
    吾命休矣!
    陈桑已经确定声音是朝她这边靠近,她赶紧抱着小狼崽溜,这小东西就在这里,指不定就被野猪拱了。
    可是她太胖了,要下坡的时候,扯住的藤蔓直接就断了。
    她坐在坡坎上,举步维艰。喜欢我在年代文里当富婆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我在年代文里当富婆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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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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