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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4章 杖毙王毛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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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瑁刚想继续抵赖,头上的血一下涌了出来。这家伙有些晕血,瞬间意识便开始模糊。
    李隆基挥挥手,叫抬下去找太医救治。然后又让高力士传王毛觐见。
    此时的王毛仲还在太子府,自从太子走后。他就如热锅上的蚂蚁般坐立不安。别看他说的笃定,其实若是李隆基真的发怒。他知道凭太子那点实力,根本抵挡不住。
    这时候高力士走了进来。看着他说道:“陛下叫老奴宣你,结果衙门和你府上皆没有。我一猜你就是在这里,跟我走吧。”
    王毛仲两条腿开始哆嗦,强挤出些笑容。“高公公能否告诉下官,陛下召我何事?”
    高力士一笑,“陛下的事情老奴岂敢乱打听?去了不就知道了。”
    王毛仲无奈的跟着高力士来到了御书房。却见李隆基面色阴冷,“李瑁的胆量我知道,有些事他不敢去做的。你肯定是帮了不少忙。你对我有功,但这绝不不能成为你居功自傲的理由!你可以选个体面的死法。我可以不追究你家人,让他们回原籍即可。”
    王毛仲立刻瘫软下来,他知道李隆基的决定已经无法更改。但是仍旧不甘心的说道:“陛下,臣可是为你出生入死的!”
    李隆基闭上眼,“朕若不是念及从前,此刻你已经被诛九族了!”
    说完又是一挥手,“拉出去,杖毙!”
    王毛仲如同一条死狗一般被拉了出去。他不敢再开口求些什么。因为一旦触怒李隆基。自己所有的亲人也就完了,这可不是李隆基吓唬他。
    “难道朕真的错了嘛?”李隆基眼神定住,对着屋顶的某一处发问。
    高力士摇摇头,“错了就是错了,你是皇帝。总不能朝令夕改吧!”
    外面传来一阵惨呼声,很快就没了动静。不久,一队千牛卫直奔左武卫大将军府,送来一具尸体。王毛仲家产被抄没,妻子儿女尽数驱逐出长安。返回原籍,原籍的田产给他们保留了下来。也算是给留了一条活路。
    从此,曾经在长安不可一世的左武卫大将军王毛仲。终于用一个没人想到的方式谢幕了。
    接着,太子被囚禁东宫三个月,不许出府。好像跟金仙公主被刺有关。接着洛阳刺史接到圣旨,刺客不用再审,原地凌迟即可。
    老刺史激动的大摆了三天酒宴,庆祝自己逢凶化吉。
    此时,李瑛他们早已经弃了马车,包下了一艘画舫南下而去。李瑛的这次出走,可比卯儿那次享福多了。一路的吃喝玩乐。
    此时船已接近江东,满山的花海大部分都是白色的花朵,几个人坐在甲板上,远望赏景。王之涣看着杜甫,此等美景,贤弟可曾有诗?
    杜甫放下酒杯,负手长吟。
    两个黄鹂鸣翠柳,
    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
    门泊东吴万里船。
    好诗!几个人纷纷称赞,金仙公主目中闪出异彩。她喜欢诗词,但是却极少喜欢哪个才子。王小强是第一个让她感到不一样的男人。然后就是这个叫杜甫的少年了。
    此刻杜甫望着王之涣,“王兄对这大好江山难道没有感触?
    王之涣哈哈一笑,立即挥毫泼墨,顷刻间,一首五言绝句便跃然于纸上。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
    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好诗!”杜甫不由得大赞!金仙和李瑛亦是跟着鼓掌!此时杜甫和王之涣依旧不知道金仙和李瑛的身份。
    “姑娘今天没诗吗?”杜甫看着金仙公主,因连日的相处,金仙的才华早已经被王之涣和杜甫知晓,此时两个人吟吧,自然看着金仙。
    金仙羞涩一笑,“我刚才确是想了一首词。只是词句尚未研磨,不过即是为了助兴。也就不多顾忌格律之事了。”
    说完,拿过纸张,轻舒玉臂,只见那毛笔瞬间便落下一个个清丽的小字,柔美,却极有风骨。
    西江月
    执卷核销闲日,画眉稀释年轮。案头小相掩红唇,误会春风偷吻。
    帘外有花逐水,镜中有子蒙尘。情怀不似少年人,缺个新诗做引。
    “哈哈,好个缺个新诗做引!笔法老道,寥寥数语却栩栩如生的勾勒出少女心态。当浮一白!”杜甫此时已经酒醉,但是极喜欢金仙公主此诗,杯中酒一饮而尽。
    金仙公主此时却露出小女儿心态,双颊绯红,偷偷望着酒后性格爽朗起来的杜甫。
    王之涣这时候看向李瑛,“蒋兄无诗吗?”
    李瑛还真无诗,他自由就是个务实的性格。对那些风花雪月的事情无感,所以跟老爹那附庸风雅调子一直背道而驰。
    此时被几个人盯着,加之又喝了点酒,突然想起崔成器那几个人。心里沉吟一下便有了主意。便站起来立在船头,摇头晃脑道。
    临江仙
    换了人间盛季,赢回心里虚空。一行人在说风景。窗边花事了,纸上墨香浓。
    剃个头成僧侣,勾些话笑英雄。江湖试问有谁同。我名不规则,你是哪根葱。
    额,几个人一下愣住了。谁也没想到,平时总是一本正经的李瑛会写出这样一首词!
    “哈哈哈,”杜甫和王之涣抱着肚子笑的前仰后合。
    金仙公主也被自己侄子逗得用手捂住嘴一个劲的偷笑。
    几个人笑闹完了,李瑛突然冒出一句。“南诏会是什么样子呢?”
    王之涣是个做过官的人,虽然是不入流的。但也是官啊。他接过话头,“还能啥样?不过一化外之地。据说那边连个像样的城池都没有。”
    李瑛看了他一眼,“你是不了解我师父。同官你去过吗?”
    王之涣摇摇头,“我做过一届主簿。治理地方还是有些心得的,朝廷的大方向如此。谁又能多出色?百姓能少些饥荒就是大功绩了。”
    杜甫深以为然的点头,他少年离家游历,所闻所见了太多的悲苦。因此对这个世界他心中便有着一份悲愤。
    我数年游历,见过了太多的人间冷暖,为此写过一首诗。一直不太愿意读给人听,今天酒醉,就当我放荡一次吧!
    几个人立马点头。杜贤弟请让我们一同欣赏。
    中堂舞神仙,烟雾散玉质。
    煖客貂鼠裘,悲管逐清瑟。
    劝客驼蹄羹,霜橙压香橘。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荣枯咫尺异,惆怅难再述。
    杜甫读完诗,眼里已经有了泪痕。作为一个少年人,他见的东西还比较少。所以遇到一些反差较大的事情情郁于中自然发之于外。
    李瑛拍拍杜甫的肩膀,“你们真该去同官看看的。可惜,现在已经看不到了。你们可能永远不会相信,在大唐曾经有那么一个地方。百姓不会挨饿受冻。孩子到了六岁就有学上。不但免费,而且管饭。农户家家有足够的余量。工匠各个都有工钱,只要你肯干活。你一家人的生活就会很富足!”
    不但王之涣和杜甫,连金仙公主都吃惊的看着李瑛。杜甫上前摸摸李瑛脑袋。嘀咕一声,“没发烧啊!”
    看他们不信,李瑛也不再解释。“我不知道南诏现在什么样了。但是有我师父在的地方,百姓肯定会是最富足的地方!”
    杜甫的好奇心被他提了起来。“你为什么这么笃定?”
    李瑛想了好久,“师父的很多理论我现在也不是太懂。但是他有些话我记住了,他说目前大唐的毒瘤就是那些世家大族。正因为他们大量的侵吞土地,所以才造成了大量的平民不得不负担越来越繁重的赋税!而解决这事情唯一的办法,就是把土地从他们手里收回来!”
    王之涣听的一愣,“这个道理到是没错,可是怎么收啊?大唐所有的世家都把土地当做最重要的财产。他们把所赚到的钱都拿来买地,他总不能去抢吧?”
    听到这个问题,李瑛里面神采飞扬。“同官本来也有一些大户,他们手里土地开始也很多。师父就把他自己的土地全部租给佃户耕种,只收一成的租子。”
    杜甫没听明白,“他又有多少土地?就算他降低租子,可是对别的大户没啥影响啊?佃户和平民那么多,他又能帮多少?”
    李瑛嘿嘿一笑,“我师父有矿啊!还有那么多作坊。工匠根本不够用,所以只要是去他的矿山和作坊做工的,他都给开很高的工钱,比种地高的多!这样一来,大户们那些佃农就干不下去了。纷纷来做工。”
    王之涣到是一愣,“好办法!这样一来没人去给大户们耕种了。他们也只能降低租子,可是就算降了。收入还是比不上作坊,大户们的土地就得荒芜!”
    李瑛点点头,“就是啊,师父还发明了许多工具,让佃户们几个人就能耕作几百亩地。还有各种优良的种子,这样就大量的节省了人力。产量还高。佃户家中多余的劳动力就去作坊做工,这样,种地的收入也就变得高了起来。”
    “那这样,他的作坊和矿山还挣钱吗?工钱那么高,还养那么多人?”杜甫有些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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