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美味的富贵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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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府内李二和一众心腹商议怎么对付太子府时,福至一边给小手呵气,一边焦急地看着烧得正旺的火堆,冻得通红的鼻翼动了动,然后有些迟疑地问道:“公子,这样烧...会不会把的鸡都给烧没?”
陆庭亲自出手做饭,福至有些自责,要公子出手弄吃,自己这个下人太失职了,可内心深处却很期待,要知公子每次出手,做的东西都很美味。
福至想把两只肥鸡做成鸡汤,要不一只熬汤、一只是做成烧鸡也行,可公子不同意,说要弄什么富贵鸡,也不知公子怎么想的,把火堆弄好后,他说鸡肉有些硬,先给鸡按摩了差不多二刻钟,还用一根针在鸡的各处针了几百下,说这样可以让鸡更入味,然后用盐和香料腌,不仅外表腌了一遍,还把佐料填在鸡肚子里。
折腾了这么久,以为可以放在火上烤了,没想到陆庭摸黑从路边一棵蕉树弄来几片大蕉叶,把腌好的鸡裹好,裹了二层用绳子绑好,又用水和泥巴,把裹了蕉叶的鸡弄成两个圆圆的泥球,直接扔进火堆里烧。
这么久了,没闻什么鸡的香味,也没有闻到肉烧焦的味道,福至等得有些傻眼,那两只鸡不会烧没了吧。
“不急,再过一会就好,来,喝杯葡萄酒再说。”陆庭淡定地说。
大唐的酒很一般,没蒸馏技术,度数不高,喝起来口感一般,不少酒没过滤好,喝起口感很差,不过果酒做得不错,陆庭最喜欢就是喝葡萄酒,在寒冷的冬天喝一点,不一会全身都是暧洋洋的。
福至看了一眼装酒的皮囊,摇了摇头,不喝。
路上无聊,陪公子喝了一次,一高兴,二人都喝得有点多,结果在野外一觉睡到天亮,幸好当时天气还不冷,也没遭到意外,现在想想还有一些后怕,要是有人路过,看到马车里那么多财货,不动心才怪。
幸好什么事也没有。
天已经黑了,北风中的寒意又深了一些,好在这个时候雪停了,陆庭看看烧得差不多火堆,心想一会得找驿卒难点柴火,这么冷的天在外面露营,没火堆驱寒可不行,再说这是野外,也怕野兽半夜袭击。
算算时间差不多了,陆庭用一根小棍子轻轻扒出烧得一团漆黑、硬得像石头的两个大泥团,两只大肥鸡就在里面。
“公子,这...泥团能吃?”福至有些疑惑地说。
好端端的两只大肥鸡变了两个泥团子,福至都不知说什么了。
“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看好别眨眼。”陆庭说话间,用手里撩的棍子往其中一个泥团子一敲,只听卡的一声闷响,泥团子的表面出现裂纹。
陆庭手里的动作没停,又敲了几下,把外面那层烧得又干又硬的泥壳弄下来,很快就看到薰得有些焦黄的蕉叶,小心翼翼翼揭开二层蕉叶后,一只色泽金黄、散发异香的富贵鸡就出现在二人面前。
富贵鸡其实就是叫乞丐鸡,据说是一个乞丐无意中得到一只老母鸡,可手里没有炊具,连煮个热毛去毛也不行,将鸡杀死后去掉内脏,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露出了熟的鸡肉,吃起来味道一绝,因为好吃又省事,做法就流留下来,陆庭的做法是改良版,处理完毛再腌制,这样显得干净卫生很多。
古代人喜欢寓意好的东西,陆庭懒得跟福至解释太多,说乞丐鸡福至肯会一大堆疑问,直接就说富贵鸡。
福至用力抽动了二下鼻翼,好像想把空气中的香味都吸进鼻子里,一脸惊喜地说:“香,公子,真香啊。”
蕉叶一打开,空气中就弥漫着一股让人垂涎三尺的香味,这种香味里包含着鸡的肉香、蕉叶的清香、还有香叶、香料混合而来的香味,光是闻着口水就流了。
后世露营时,最喜欢就是弄这个吃,省时省力还很有气氛,这么久没做,有些手生了,从色泽和气味来看还行,不知味道怎么样。
陆庭看了一下,随手扯下一只鸡腿,用嘴吹了吹,小心咬了一口,只是一口,只觉得板酥肉嫩,鲜美多汁,特别是鸡肉中带着一般淡淡的蕉叶清香,吃起来有种肥而不腻、酥烂肥嫩的感觉。
也不知是肚子饿了,还是古代的鸡好,陆庭觉得这次做的富贵鸡以前世做得还要好。
“咕噜”的一声,陆庭回过神,抬头一看,只见福至盯着自己手里的鸡腿正在咽口水,看到陆庭的目光,福至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这么冷的天,驾了一天车,饿坏了吧,陆庭用嘴咬着鸡腿,拿出一把路上护身用的小刀,把地上那只鸡破开两边,把一边递给福至:“还楞着干嘛,不饿啊,快吃,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谢公子”福至谢过,拿起半边富贵鸡一口咬下去,很快“哎啊”一声,连忙张开嘴不停地吸气,烫到嘴也舍不得把嘴里的肉吐掉。
太美味了,舍不得吐掉。
陆庭笑骂道:“小心点,烫。”
“是,是,公子,这个富贵鸡真好吃,比苏州孟兰桥的烧鸡还好吃,太好吃了。”福至双眼放光地说。
就知道公子不会令自己失望,要么不出手,一出手肯定有惊喜,至于公子什么时候会弄,福至一点也不关心,自家公子读了那么多圣贤书,十有八九又是从书上学来的,公子做的东西就是好,不仅味道好,名字也取得妙,富贵鸡,吃了就富贵,多好。
雪停了,可是风大了,呼呼地吹着,吹得小树林的树林哗啦啦地响,陆庭也管不了那么多,抓起剩下那半边富贵鸡就是一阵狂啃,肚子饿了半天,鸡的火候和味道刚刚好,在这么冷的天吃上一只热乎乎、香喷喷的富贵鸡,简直就是一件美事。
吃着吃着,坐在旁边的福至用手肘碰了一下自己,小声叫了一声:“公子。”
“这么快吃完了?好吃吧,等一下,等我吃完这只翅膀再砸开另一只。”陆庭头也不抬地说。
天气太冷,都呵气成雾了,怕凉了不好吃,陆庭只开了一只,别一只还在泥团子躺着呢。
“公子,人,很多人。”福至小心翼翼地提醒道。
人?
陆庭抬头一看,一下子傻了眼,不知什么时候,自己身边围了一圈人,站在前面是四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少年郎,这些少年郎衣饰华贵、气质不凡,身上都佩着一口精美的横刀,后面跟着十多个带着武器的黑衣劲汉。
要是没猜错,驿卒说贵人就是他们,陆庭认出那些黑衣劲汉就是在驿站巡逻的人,他们是四名少年郎的护卫。
让陆庭无言的是,自己看着那些少年郎的时候,四名少年郎也盯着自己...手里的富贵鸡,其中一名白白胖胖的少年郎喉咙动了一下,“咕噜”的一声,明显是在咽口水。喜欢大唐新豪门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大唐新豪门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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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陆庭亲自出手做饭,福至有些自责,要公子出手弄吃,自己这个下人太失职了,可内心深处却很期待,要知公子每次出手,做的东西都很美味。
福至想把两只肥鸡做成鸡汤,要不一只熬汤、一只是做成烧鸡也行,可公子不同意,说要弄什么富贵鸡,也不知公子怎么想的,把火堆弄好后,他说鸡肉有些硬,先给鸡按摩了差不多二刻钟,还用一根针在鸡的各处针了几百下,说这样可以让鸡更入味,然后用盐和香料腌,不仅外表腌了一遍,还把佐料填在鸡肚子里。
折腾了这么久,以为可以放在火上烤了,没想到陆庭摸黑从路边一棵蕉树弄来几片大蕉叶,把腌好的鸡裹好,裹了二层用绳子绑好,又用水和泥巴,把裹了蕉叶的鸡弄成两个圆圆的泥球,直接扔进火堆里烧。
这么久了,没闻什么鸡的香味,也没有闻到肉烧焦的味道,福至等得有些傻眼,那两只鸡不会烧没了吧。
“不急,再过一会就好,来,喝杯葡萄酒再说。”陆庭淡定地说。
大唐的酒很一般,没蒸馏技术,度数不高,喝起来口感一般,不少酒没过滤好,喝起口感很差,不过果酒做得不错,陆庭最喜欢就是喝葡萄酒,在寒冷的冬天喝一点,不一会全身都是暧洋洋的。
福至看了一眼装酒的皮囊,摇了摇头,不喝。
路上无聊,陪公子喝了一次,一高兴,二人都喝得有点多,结果在野外一觉睡到天亮,幸好当时天气还不冷,也没遭到意外,现在想想还有一些后怕,要是有人路过,看到马车里那么多财货,不动心才怪。
幸好什么事也没有。
天已经黑了,北风中的寒意又深了一些,好在这个时候雪停了,陆庭看看烧得差不多火堆,心想一会得找驿卒难点柴火,这么冷的天在外面露营,没火堆驱寒可不行,再说这是野外,也怕野兽半夜袭击。
算算时间差不多了,陆庭用一根小棍子轻轻扒出烧得一团漆黑、硬得像石头的两个大泥团,两只大肥鸡就在里面。
“公子,这...泥团能吃?”福至有些疑惑地说。
好端端的两只大肥鸡变了两个泥团子,福至都不知说什么了。
“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看好别眨眼。”陆庭说话间,用手里撩的棍子往其中一个泥团子一敲,只听卡的一声闷响,泥团子的表面出现裂纹。
陆庭手里的动作没停,又敲了几下,把外面那层烧得又干又硬的泥壳弄下来,很快就看到薰得有些焦黄的蕉叶,小心翼翼翼揭开二层蕉叶后,一只色泽金黄、散发异香的富贵鸡就出现在二人面前。
富贵鸡其实就是叫乞丐鸡,据说是一个乞丐无意中得到一只老母鸡,可手里没有炊具,连煮个热毛去毛也不行,将鸡杀死后去掉内脏,带毛涂上黄泥、柴草,把涂好的鸡置火中煨烤,待泥干鸡熟,剥去泥壳,鸡毛也随泥壳脱去,露出了熟的鸡肉,吃起来味道一绝,因为好吃又省事,做法就流留下来,陆庭的做法是改良版,处理完毛再腌制,这样显得干净卫生很多。
古代人喜欢寓意好的东西,陆庭懒得跟福至解释太多,说乞丐鸡福至肯会一大堆疑问,直接就说富贵鸡。
福至用力抽动了二下鼻翼,好像想把空气中的香味都吸进鼻子里,一脸惊喜地说:“香,公子,真香啊。”
蕉叶一打开,空气中就弥漫着一股让人垂涎三尺的香味,这种香味里包含着鸡的肉香、蕉叶的清香、还有香叶、香料混合而来的香味,光是闻着口水就流了。
后世露营时,最喜欢就是弄这个吃,省时省力还很有气氛,这么久没做,有些手生了,从色泽和气味来看还行,不知味道怎么样。
陆庭看了一下,随手扯下一只鸡腿,用嘴吹了吹,小心咬了一口,只是一口,只觉得板酥肉嫩,鲜美多汁,特别是鸡肉中带着一般淡淡的蕉叶清香,吃起来有种肥而不腻、酥烂肥嫩的感觉。
也不知是肚子饿了,还是古代的鸡好,陆庭觉得这次做的富贵鸡以前世做得还要好。
“咕噜”的一声,陆庭回过神,抬头一看,只见福至盯着自己手里的鸡腿正在咽口水,看到陆庭的目光,福至有些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这么冷的天,驾了一天车,饿坏了吧,陆庭用嘴咬着鸡腿,拿出一把路上护身用的小刀,把地上那只鸡破开两边,把一边递给福至:“还楞着干嘛,不饿啊,快吃,一会凉了就不好吃了。”
“谢公子”福至谢过,拿起半边富贵鸡一口咬下去,很快“哎啊”一声,连忙张开嘴不停地吸气,烫到嘴也舍不得把嘴里的肉吐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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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庭笑骂道:“小心点,烫。”
“是,是,公子,这个富贵鸡真好吃,比苏州孟兰桥的烧鸡还好吃,太好吃了。”福至双眼放光地说。
就知道公子不会令自己失望,要么不出手,一出手肯定有惊喜,至于公子什么时候会弄,福至一点也不关心,自家公子读了那么多圣贤书,十有八九又是从书上学来的,公子做的东西就是好,不仅味道好,名字也取得妙,富贵鸡,吃了就富贵,多好。
雪停了,可是风大了,呼呼地吹着,吹得小树林的树林哗啦啦地响,陆庭也管不了那么多,抓起剩下那半边富贵鸡就是一阵狂啃,肚子饿了半天,鸡的火候和味道刚刚好,在这么冷的天吃上一只热乎乎、香喷喷的富贵鸡,简直就是一件美事。
吃着吃着,坐在旁边的福至用手肘碰了一下自己,小声叫了一声:“公子。”
“这么快吃完了?好吃吧,等一下,等我吃完这只翅膀再砸开另一只。”陆庭头也不抬地说。
天气太冷,都呵气成雾了,怕凉了不好吃,陆庭只开了一只,别一只还在泥团子躺着呢。
“公子,人,很多人。”福至小心翼翼地提醒道。
人?
陆庭抬头一看,一下子傻了眼,不知什么时候,自己身边围了一圈人,站在前面是四个大约十二三岁的少年郎,这些少年郎衣饰华贵、气质不凡,身上都佩着一口精美的横刀,后面跟着十多个带着武器的黑衣劲汉。
要是没猜错,驿卒说贵人就是他们,陆庭认出那些黑衣劲汉就是在驿站巡逻的人,他们是四名少年郎的护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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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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