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2章 你女朋友的选择困难症该治了
推荐阅读:诡三国、为什么它永无止境、超级基因猎场、小祖宗腰软心野,薄爷沦陷了!、清都仙缘、重生都市仙帝、明末钢铁大亨、东晋北府一丘八、道士不好惹、盖世神医、
学生时代的叶峥嵘,几乎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在了课题研究上。
所以那个时候,即便他长着一张英俊的面容,但是在学校里并不是狠招女孩子喜欢。尤其是那些热情似火的欧美女孩,对他统一的评价,差不多就是两个字:木讷!
他不会去追女孩子,哪怕那时候他喜欢于佳音,可是于佳音也没有他的学业重要。
别的男孩子在和女友花前月下的时候,他多半都在埋头苦读。他要包揽全科目的奖学金,门门功课都要拿全优——
那时候,于佳音总说他像是精心修行的和尚,而自己却像是乱入了佛堂的妖女,怎么勾他他都不为所动。
抱怨的次数多了,叶峥嵘才伸手抱抱她,说:“等我们回国就好了……”
于佳音一下子推开了他:“还是算了吧,等你回了国,进了公司工作,你只会比现在更忙!”
所以,还没有等到毕业,于佳音就转而投向了宁修羽的怀抱。
而这件事的契机,源于一个圣诞节。
美国那边的圣诞节是个大节,热闹程度相当于帝都的春节和除夕。班上的好些情侣都跑出去寻求浪漫,哪怕是那些单身的人,也三五成群的出去玩儿。
那天,叶峥嵘在图书管里,为了新的课题,而埋头查找资料。
隔天的时候,于佳音就跟他提出了分手。
叶峥嵘原本是想要挽留的,但是她却给出了一个充分的理由:我爱上了宁修羽,我想要嫁给他!他比你更懂我更爱我,我想,我如果跟他在一起的话,会更幸福!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叶峥嵘就没有挽留。
宁修羽喜欢于佳音,全校皆知。
而且,宁修羽真的是个很懂浪漫,很会讨女孩子开心的人。
追到了心爱的女神之后,他经常开着豪华跑车,在后备箱里装满了玫瑰花,车上帮着气球和彩带,带着她到处去转悠。
他们的婚礼,是在毕业季举行的。
婚礼那天,叶峥嵘订好了机票,一个人从曼哈顿回到了帝都。
“我那时候送她的礼物并不多,因为去美国留学之后,我就很少问家里拿钱了。我有奖学金,有时候也会帮人操盘做期货——也正是因为钱不多,所以送她礼物的次数也不多……”
叶峥嵘搂着沈茜的肩膀,一边走,一边思忖着道:“我曾经也给她买过一次手链,嗯,一个很小众的牌子,不是很贵,是我用奖学金给她买的。那次是她过生日,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但是后来分手后,她当着我的面,把那条手链给扔进了校园内的人工湖里!”
说到这里的时候,叶峥嵘略微有些唏嘘:“我那时候,对她的确算不上很好,被分手也不奇怪……”
沈茜听了,有些不依不饶的道:“你——仅仅是因为不会讨女孩子开心,所以才被分手的吗?”
叶峥嵘听了,思忖了会儿,才道:“这是一方面原因,主要是那时候,也许我们都不太懂得爱情吧。”
因为喜欢,所以就在一起了。
但是真正在一起之后,却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对方身上并没有,所以就选择了分开。
少年时的爱恋,更多的是索取。因为索取不到,就选择了分手。
往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的心智会变得越来越成熟,懂得替对方着想,顺便为了对方,而摒弃了自己的一些观念和习惯——
仿佛只有这样,感情才能够更加稳定!
至于分手后,于佳音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叶峥嵘也感到很遗憾。
但是,他没有办法。
有些人,错过了就一辈子都错过了,没有重新开始的机会。
他没有活在过去——即便活在过去,也只会活在小茜跟他的过去里,而不是活在和于佳音的过去里。
在这两个女人当中,于佳音的确是先来的那一个。
而他也的确更加偏爱小茜一些,这个他从来不否认。
沈茜轻笑了声:“这么说,我倒是无意间成为你的爱情导师了?”
叶峥嵘也看了她一眼,然后哦了声,说:“所以,往后就叫你沈老师好了。”
“不敢不敢”,沈茜赶紧拒绝:“我才不要当什么老师……”
叶峥嵘笑起来,握住了她的小手:“也对,当沈老师,哪里有当叶太太更有意思?”
之后,两人在逛到二楼的鞋店的时候,很凑巧的碰到了宋如白跟他的女朋友张小曼。
难得宋医生不用值班,有空陪着女伴一起逛街,所以张小曼的兴致颇高,坐在椅子上一边试鞋子,一边和叽叽喳喳的和宋如白一起聊着天。
他们两个的位置就离门口不远,所以沈茜和叶峥嵘进来的时候,很快双方就打了个照面。
“宋医生,好巧”,叶峥嵘笑容可掬的拉着小茜过去打招呼,他看了眼张小曼,然后笑着道:“想不到,宋医生这样的大忙人,也有空出来陪女朋友一起逛街啊!”
宋如白微微笑,看起来儒雅而大方:“是啊,难得今天不用值班,所以就出来走走。”
张小曼抬起头,就看到居高临下站在自己跟前的一男一女。
她的视线很快和叶峥嵘对上,然后轻声笑,原本就灵动好看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呀,叶总,沈——”
她看着沈茜,微微笑着道:“其实应该叫叶太太的,对吧?”
叶峥嵘点了点头:“当然!”
于佳音是今天乘坐飞机离开的,而可怜的是她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在自己背后捅了刀子的,就是自己最最信任的助理张小曼。
“叶太太”,张小曼笑着转向沈茜:“买鞋吗?能不能也帮我选一下?”
说着,她伸手拿起了两只不同颜色的高跟鞋:“红颜色好一点,还是宝蓝色?”
沈茜其实不太喜欢和这种人打交道,更加懒得帮她选鞋子,所以说道:“张小姐皮肤很白,这两个颜色都可以的。关键是看你自己喜欢那一双,还有出席什么场合穿!”
叶峥嵘在一旁笑:“对女人而言啊,最最困难的,大概就是选衣服选鞋子了”,说完,转向了一旁的宋如白:“宋医生,你女朋友的选择困难症该治一治了!”
至于拿什么治,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钱!
宋如白摸了摸口袋,然后朝着叶峥嵘摊手:“我的钱都在她那里啊……”喜欢千金囚:替罪新娘请大家收藏:(663d.com)千金囚:替罪新娘六六闪读更新速度最快。到六六闪读(www.663d.com)
看剑来
所以那个时候,即便他长着一张英俊的面容,但是在学校里并不是狠招女孩子喜欢。尤其是那些热情似火的欧美女孩,对他统一的评价,差不多就是两个字:木讷!
他不会去追女孩子,哪怕那时候他喜欢于佳音,可是于佳音也没有他的学业重要。
别的男孩子在和女友花前月下的时候,他多半都在埋头苦读。他要包揽全科目的奖学金,门门功课都要拿全优——
那时候,于佳音总说他像是精心修行的和尚,而自己却像是乱入了佛堂的妖女,怎么勾他他都不为所动。
抱怨的次数多了,叶峥嵘才伸手抱抱她,说:“等我们回国就好了……”
于佳音一下子推开了他:“还是算了吧,等你回了国,进了公司工作,你只会比现在更忙!”
所以,还没有等到毕业,于佳音就转而投向了宁修羽的怀抱。
而这件事的契机,源于一个圣诞节。
美国那边的圣诞节是个大节,热闹程度相当于帝都的春节和除夕。班上的好些情侣都跑出去寻求浪漫,哪怕是那些单身的人,也三五成群的出去玩儿。
那天,叶峥嵘在图书管里,为了新的课题,而埋头查找资料。
隔天的时候,于佳音就跟他提出了分手。
叶峥嵘原本是想要挽留的,但是她却给出了一个充分的理由:我爱上了宁修羽,我想要嫁给他!他比你更懂我更爱我,我想,我如果跟他在一起的话,会更幸福!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叶峥嵘就没有挽留。
宁修羽喜欢于佳音,全校皆知。
而且,宁修羽真的是个很懂浪漫,很会讨女孩子开心的人。
追到了心爱的女神之后,他经常开着豪华跑车,在后备箱里装满了玫瑰花,车上帮着气球和彩带,带着她到处去转悠。
他们的婚礼,是在毕业季举行的。
婚礼那天,叶峥嵘订好了机票,一个人从曼哈顿回到了帝都。
“我那时候送她的礼物并不多,因为去美国留学之后,我就很少问家里拿钱了。我有奖学金,有时候也会帮人操盘做期货——也正是因为钱不多,所以送她礼物的次数也不多……”
叶峥嵘搂着沈茜的肩膀,一边走,一边思忖着道:“我曾经也给她买过一次手链,嗯,一个很小众的牌子,不是很贵,是我用奖学金给她买的。那次是她过生日,我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但是后来分手后,她当着我的面,把那条手链给扔进了校园内的人工湖里!”
说到这里的时候,叶峥嵘略微有些唏嘘:“我那时候,对她的确算不上很好,被分手也不奇怪……”
沈茜听了,有些不依不饶的道:“你——仅仅是因为不会讨女孩子开心,所以才被分手的吗?”
叶峥嵘听了,思忖了会儿,才道:“这是一方面原因,主要是那时候,也许我们都不太懂得爱情吧。”
因为喜欢,所以就在一起了。
但是真正在一起之后,却发现自己想要的东西,对方身上并没有,所以就选择了分开。
少年时的爱恋,更多的是索取。因为索取不到,就选择了分手。
往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的心智会变得越来越成熟,懂得替对方着想,顺便为了对方,而摒弃了自己的一些观念和习惯——
仿佛只有这样,感情才能够更加稳定!
至于分手后,于佳音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叶峥嵘也感到很遗憾。
但是,他没有办法。
有些人,错过了就一辈子都错过了,没有重新开始的机会。
他没有活在过去——即便活在过去,也只会活在小茜跟他的过去里,而不是活在和于佳音的过去里。
在这两个女人当中,于佳音的确是先来的那一个。
而他也的确更加偏爱小茜一些,这个他从来不否认。
沈茜轻笑了声:“这么说,我倒是无意间成为你的爱情导师了?”
叶峥嵘也看了她一眼,然后哦了声,说:“所以,往后就叫你沈老师好了。”
“不敢不敢”,沈茜赶紧拒绝:“我才不要当什么老师……”
叶峥嵘笑起来,握住了她的小手:“也对,当沈老师,哪里有当叶太太更有意思?”
之后,两人在逛到二楼的鞋店的时候,很凑巧的碰到了宋如白跟他的女朋友张小曼。
难得宋医生不用值班,有空陪着女伴一起逛街,所以张小曼的兴致颇高,坐在椅子上一边试鞋子,一边和叽叽喳喳的和宋如白一起聊着天。
他们两个的位置就离门口不远,所以沈茜和叶峥嵘进来的时候,很快双方就打了个照面。
“宋医生,好巧”,叶峥嵘笑容可掬的拉着小茜过去打招呼,他看了眼张小曼,然后笑着道:“想不到,宋医生这样的大忙人,也有空出来陪女朋友一起逛街啊!”
宋如白微微笑,看起来儒雅而大方:“是啊,难得今天不用值班,所以就出来走走。”
张小曼抬起头,就看到居高临下站在自己跟前的一男一女。
她的视线很快和叶峥嵘对上,然后轻声笑,原本就灵动好看的眼睛弯成了月牙:“呀,叶总,沈——”
她看着沈茜,微微笑着道:“其实应该叫叶太太的,对吧?”
叶峥嵘点了点头:“当然!”
于佳音是今天乘坐飞机离开的,而可怜的是她到现在都还不知道,在自己背后捅了刀子的,就是自己最最信任的助理张小曼。
“叶太太”,张小曼笑着转向沈茜:“买鞋吗?能不能也帮我选一下?”
说着,她伸手拿起了两只不同颜色的高跟鞋:“红颜色好一点,还是宝蓝色?”
沈茜其实不太喜欢和这种人打交道,更加懒得帮她选鞋子,所以说道:“张小姐皮肤很白,这两个颜色都可以的。关键是看你自己喜欢那一双,还有出席什么场合穿!”
叶峥嵘在一旁笑:“对女人而言啊,最最困难的,大概就是选衣服选鞋子了”,说完,转向了一旁的宋如白:“宋医生,你女朋友的选择困难症该治一治了!”
至于拿什么治,答案是显而易见的:钱!
宋如白摸了摸口袋,然后朝着叶峥嵘摊手:“我的钱都在她那里啊……”喜欢千金囚:替罪新娘请大家收藏:(663d.com)千金囚:替罪新娘六六闪读更新速度最快。到六六闪读(www.663d.com)
看剑来
本文网址:https://www.663d.com/xs/5/5607/11198321.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 https://m.663d.cc/5/5607/11198321.html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