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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真正的驯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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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叮铃,叮铃——清脆的铃声回荡在秋日里寂寥的森林,给这个多采的季节又凭添了几分生机。这是系在驯鹿脖子上的铃铛,行走时发出的声响。
    呦呦,偶尔,还有鹿哨声响起。这是得力克在吹着手里的鹿哨,可以指引鹿群。在以前,他们部落没有被收缴猎枪的时候,每到秋季,族人就会吹响鹿哨,这种鹿哨是用桦木制成,像弯弯的牛角,发出的声音很像公鹿发情时候的叫声,可以吸引鹿群,然后进行围猎。
    但是现在,得力克吹奏鹿哨,更多的只是一种怀念。
    独自一人,驱赶着二十多头驯鹿,穿行在崇山茂林之间,得力克一点也不觉得寂寞,反而非常享受这样的日子。因为从出生开始,他就在森林中成长,驯鹿就一直是他最好的伙伴。
    只是后来,为鄂温克人兴建了民族村,大部分的族人都走出森林,开始定居的生活。他们离开了森林,离开了驯鹿,离开了手中的猎枪,过上了安稳的生活。
    可是这种生活,并不是得力克所希望的。所以,他和族里那些真正的驯鹿鄂温克,依然坚守在大山,坚守在森林,以驯鹿为伴。只有这样,他们的灵魂才是自由的。
    一个多月的时间,他就这样引领着驯鹿,带着自己的猎狗,不慌不忙地在森林中穿行。森林带给他和驯鹿伙伴充足的食物,晚上睡觉,他铺上狍皮褥子,盖上狍皮被子,足以抵挡森林的低温。
    直到前几天,得力克忽然走进了一片很奇怪的森林。作为大半辈子都生活在森林中的鄂温克,他能够清晰地感觉到,这片森林,和他一路走来的所有森林不同。
    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得力克不知道怎么来用语言表达自己的感受,总之,在进入到这片森林之后,他能够明显感觉到自己内心的欢愉,还有他的驯鹿伙伴,也同样变得欢快许多。
    然后,他就遇到越来越多的野生动物,甚至比他着一个月来遇到的动物加在一起都要多。
    一头贪吃的大笨熊,还从他的行囊里偷走了所有的肉干;还有一只金钱豹,潜伏在他的身旁,跟着走了一上午,但是最后并没有袭击鹿群。
    看到最多的就是野猪群,一个个都吃得膘肥体壮。这让得力克很兴奋,要不是为了去叫交换驯鹿,他肯定要去狩猎一头最强壮的公猪。
    即便如此,他还是用自己的弓箭,猎杀了一头半大野猪,补充了一下自己已经干瘪的食囊。都怪那只大狗熊,它实在太贪吃了。
    但是得力克并没有把它当成自己的猎物,因为他知道,那只狗熊对他并没有敌意。
    就这样,直到昨天上午,得力克在森林中遇到了庞大的鹿群,然后他就被惊呆了:鹿群之中,有他最熟悉的驯鹿,还要梅花鹿和马鹿,甚至还有更加高大的驼鹿,还有小型的狍子和香獐子,这简直颠覆了他的认知。
    要知道,虽然都是食草动物,但是各种鹿群,是绝对不会掺和到一起生活的。
    而最神奇的,则是一头小白鹿,得力克还是第一次见到长着四只角的鹿类。而且,这只个头不大的白鹿,显然还是这支鹿群的头领。即便是强壮的大马鹿和犴达罕,都乖乖听从它的指挥。
    得力克想要捕捉这只白鹿,结果被顶了个大跟头。然后,白鹿呦呦呦地叫了几声,得力克就发现,他的那些驯鹿伙伴,竟然抛弃了他,驮着他的行囊,追随那只白鹿而去。
    他使劲吹着鹿哨,呼唤自己的伙伴,可是根本就是徒劳的,他只能跟在后面,紧紧地追赶。然后,就一直出了森林,看到一群劳作的村民。
    看到白鹿和一个小胖子那么亲热,得力克才知道,这支鹿群是有主人的。万万想不到啊,在这片森林之中,还有比他们驯鹿鄂温克更神奇的存在。
    他们只能驯养性情温顺的驯鹿,可是人家呢,竟然连大马鹿和犴达罕都能驯养,这简直太神奇啦!
    所以,第一次见面,他就对鹿群的主人,那个神奇的小胖子,产生了极大的好感。当小胖子提出让他随便挑选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那只白鹿。
    得力克有一种预感,只要他的部落能拥有这只白鹿,就一定能够重新兴盛起来。
    可是,田小胖不干啊,小霸王对他和黑瞎子屯来说,实在太过重要。所以,他只能答应得力克:如果小白鹿能够繁育出后代的话,那么一定送给得力克一只。
    从玉峰王和狼群以及回春藤的情况来看,田小胖兑换的这些动植物,是可以繁殖的。不过呢,小白和小霸王可能还是太小,没有完全长成,所以还没有这方面的迹象。
    上些日子,正是鹿群的繁殖期,可是,小霸王一点反应都没有,估计最早也得来年才能播种了。
    即便如此,得力克也心满意足,在得到田小胖的允许之后,他就开始兴冲冲地挑选驯鹿,然后给它们的脖子上系了铃铛。
    一共是五头雄鹿,五头母鹿,有这十只种鹿,他们部落那二百多只驯鹿的近亲繁殖情况,就可以得到极大程度的缓解。长期困扰他们族人的问题,终于解决了。
    得力克心情大好,虽然脚上穿着犴达罕皮做成的笨重的大靰鞡,但是走路都感觉有点飘。他兴奋地吹起了鹿哨,呜呜呦呦的声音,传播着他内心的喜悦和激动。
    他现在只有一种感觉:心中的喜悦必须发泄出来,这就是大山驯鹿人的性情,他们从来不需要掩饰。
    从行囊之中取出一面皮鼓,又在腰间围上串铃,得力克手敲皮鼓,伴着哗铃铃的声响,竟然在鹿群前面跳起舞蹈。边跳边唱,应该是一种古老的语言,反正田小胖听不懂。
    鹿群也似乎受到一些吸引,都抬头向这边张望张望,然后就该喝水的喝水,该嬉戏的嬉戏。
    吭吭吭——旁边偷懒的飘然老道都笑出了猪声:“大兄弟,你这连跳大神都不如啊!”
    田小胖抓抓后脑勺:大哥,在俺面前耍这个,你这不是勾引俺吗?
    “师父,他也是部落的一位萨满,是用通古斯语唱着一首古老的史诗,讲述着他们勇敢的祖先,驱赶着驯鹿,从遥远的贝加尔湖进行大迁徙的故事。”傅天山在某些方面是超过田小胖这个师父的,比如说,他通晓通古斯语,也熟悉萨满的那些典故。
    田小胖点点头:“可是,他的水平不咋地啊,好像还不如你呢?”
    这一点也是没法子的事情,鄂温克只有语言,没有文字,很多东西都靠着口口相传,传着传着,最后就传丢了。
    “师父帮我掌握了萨满脱魂术,所以,放眼全球的萨满,我也是顶尖的。”傅天山别看在黑瞎子屯是田小胖的小支使,但是他的内心,却拥有着自己的骄傲。
    田小胖不满地在傅天山脑壳上敲了一下:“夸你两句就翘尾巴,咋跟小白一个德性。那你现在就去帮帮他,帮助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萨满。”
    “翘尾巴的是小白,我没有尾巴。”傅天山嘟囔一声,连忙又开始拍马屁,“师父,我哪有这个本事,还得您出手啊——”
    嗯,这才有点徒弟的样子嘛。田小胖满意地点点头,然后凑到小白跟前:“商量点事儿呗,把你的虎皮裙借老爹先用一用?”
    小白朝他呲呲牙,然后噌一下跳到小霸王身上:刚才谁说偶翘尾巴的啦——
    “没你还做不了槽子糕呢!”田小胖摸出埙来,然后朝大晃招招手,大晃也将随身携带的葫芦笙取出来。
    直播间里的观众顿时兴奋起来“围观,包大师要演奏啦!”
    “错,是包大师和大师兄的合奏!”
    “传说中的天下第一吹啊,今天总算赶上啦!”
    “不知道这次能引来什么,好期待一只东北虎啊!”
    “你咋不说引来一只霸王龙呢?”
    不过等到乐声响起,直播间里立刻寂静一片。
    得力克的歌唱和舞蹈很投入,这首本民族的史诗歌谣,是他所在部落的酋长、也是他的老祖母亲口传给他的,得力克很喜欢。每当唱起这部史诗的时候,他仿佛都回到从前,和祖先一起,在高山和丛林中穿行,那一刻,那觉得自己的灵魂是最接近祖先的时候——
    但是唱着唱着,他忽然觉察到和往日的不同。似乎有一个声音融入到他的歌声之中,就像一条无形的丝线,牵引着他的情感和思绪。这一瞬,似乎他的灵魂都飞了起来,飘飘欲仙。
    得力克只觉得眼前一阵模糊,然后,他的眼前就呈现出一片无边无际的水面,无数水鸟在湖面飞翔。
    他知道,这是就是他们鄂温克人的起源之地——拉穆湖,也就是今天的贝加尔湖。
    不过,冬天严寒的气候,还是迫使他们的祖先驱赶着驯鹿,一路南下,穿过雪原,穿越森林,征服高山——得力克似乎伴着祖先,走了一天天,一月月,一年年,走过漫漫的岁月长河。在他的身边,始终有驯鹿伙伴相伴。伴着先人,他也学到了许许多多已经失传的东西……
    田小胖和大晃已经停止了他们的吹奏,只剩下得力克,盘膝坐在地上,他闭着眼睛,手掌中擎着一件非常小巧的乐器,那是鄂温克萨满只有在请神的时候,才会吹奏的“朋留坎
    ”,也就是口弦琴。一种需要簧片震动,同时需要手指弹拨来演奏的乐器。
    在口弦琴嗡嗡的独特韵律下,那些驯鹿都渐渐围拢在得力克身边,一个个都凝神遥望着高远的天空,似乎它们的灵魂,也随着祖先一起迁徙在莽莽密林之中。
    呦呦呦——鹿群齐鸣,似乎在为它们的新生而欢鸣:真正的驯鹿鄂温克,又回来啦!喜欢大田园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大田园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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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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