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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9章 他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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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小强坐在轿车的时候,就给苏小雅打了一个电话,问她在哪儿。结果苏小雅说在赵奶奶家,赵奶奶可是在苏小雅人生最低谷的时候帮助了她,所以对于她来说,赵奶奶在苏小雅心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苏小雅听到李小强来到了金楠市,语气中透着高兴,她说马上就来。赵奶奶的家住在市区边缘的一处老宅子中,李小强和龍三靠在轿车上,抽着烟,此刻天色已经蒙蒙黑了。龍三笑着道:“强子,今天晚上是不是又要和你那个漂亮的媳妇运动运动?”李小强摇头道:“不会的,我和她的关系,在所有女人中,应该算是最纯洁的吧。”“哦?”龍三摸了摸他油光滑水的中分发型道:“这可不符合你的牲口性格啊。”“滚犊子。”李小强没好气道:“你以为我就像你啊,就知道爬在女人身上,我和他也就亲亲小嘴,抱了抱,更深一层次的事情,那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到达的,她不同于其他女人。”李小强深吸口香烟,对着龍三道:“你和电视台那个女人怎么样了?”龍三点了点头的道:“发展的还不错,现在都牵手了,亲嘴了。”“不错啊,有进步。”龍三突然嘿嘿笑道:“那是,不过我那娘们的上司,提到过你,要我问你的手机号码。”李小强诧异道:“你是说市那个电视台的主持人?”龍三点头道:“就是那个娘们,妈拉个巴子的,人长的帅就是巴适,竟然主动送上门来。”就在这个时候,苏小雅从小巷中走了出来。苏小雅的气质是那么的纤尘不染,李小强看到她,心中浮躁的情绪就沉淀了许多。苏小雅对于任何一个男人来说,都是完美无瑕的类型。完美的脸蛋,孑然的气质,还有就是一副聪明的头脑,上等厅堂入得厨房,这样的女神,对于很多男人来说,都是属于观赏类型。但是对于李小强来说,这样的女人,实乃居家之良药啊!苏小雅穿着一件米白色的毛呢大衣,在里面,搭配了一件浅蓝色的针织衫,而下身,是浅蓝色的修身裤,一双白色的毛绒靴子,起着点缀作用。苏小雅是百年不变的马尾辫,这个马尾辫女孩子,可是金楠大学,很多牲口的意**对象,不说其他的,就是她曾经为某时尚杂志拍摄的服装时尚写真集,不知道被多少牲口收藏起来,每天看上一眼。那种感觉,对于他们来说,心灵的满足也不错。苏小雅走到了李小强身前,一股子清香的气息,自然而然的朝李小强扑面而来。苏小雅看着李小强,微微抿了抿嘴唇,而她的脸上,也是有晕红之色,多日不见自己喜欢的男人,突然见到,她的小心脏,还是有些忐忑。那种忐忑不是是因为激动和羞涩而引起的。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这样的事情,自然是初恋了,面对初恋的男人,大多数女人都有这种心思。李小强是苏小雅的初恋,两人因为阴差阳错的关系竟然走在了一起,这个被评为网络高校的校花,现在名副其实的成为了李小强的女人。李小强亲吻她,拥抱她,可以光明正大。这就是自家的女人优势啊!苏小雅第一次把李小强记在心中,应该是上选修课的时候,他上讲台说那一句,每个人心底都有一座坟墓,用来埋葬深爱的人。对于苏小雅这种文艺才女来说,这样的一句话,说到了她脆弱的心尖尖上。从那一刻,她对李小强就产生了一种好奇的想法,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男人,能够说出这样一句话?她又经历了怎样的伤,怎样的疼,怎样的缠绵悱恻,对感情才有这样的理解?就是这样的好奇,使得她渐渐的对李小强产生了好感,加上那次李小强又不顾生命危险救了她,从那一刻开始,她就忘不掉李小强。渐进地,苏小雅把心房中的重要地方,留给了李小强。李小强也就屁颠屁颠的住在了她的心房中,这个无数牲口中的梦中情人,被李小强虏获了放心,然后把她的初吻,她的第一次牵手,她的第一次被男人抚摸,全部交给了李小强。对于苏小雅这种纯洁到一张白纸的女神来说,李小强就是她的一生了。她每天睡觉,因为相思,因为向往,数次醒来,脑海中,无不是回放着她与李小强的点点滴滴。那一抹温暖,融入了她的血脉中,心海中.苏小雅抬头凝视着李小强,明亮的眸子,炯炯有神,随着眼睫毛的颤动,闪烁出了动人的光芒,她的脸蛋,完美的令李小强窒息。苏小雅微微笑道:“你怎么不进去啊?”就算他经常见到苏小雅,但是每一次见到,他都忍不住心脏跳动,这样的女人,在李小强接触的所有女人中,也就只有苏小雅带给他这种感觉。开玩笑,被评为全国高校第一名的美女。那不是闹得玩的,全是素颜照。李小强依稀记得当初的选票,苏小雅可是甩了第二名三万多票,现在苏小雅的微博粉丝量,已经高达一千万了。也就是那时,很多经纪公司,很多名人都找过苏小雅,出演什么电视剧角色,女主,可是苏小雅都一一拒绝了,她只拍时尚杂志。因为苏小雅作为金楠市大学年年拿奖学金的人,她不傻,现在的社会风气是那样子。那些导演看上他的美貌气质才华是一方面,恐怕更多的是觊觎她的身体。所以她懂得趋吉避凶。李小强摸了摸鼻子道:“去见赵奶奶,我不可能空手去吧?我要给赵奶奶买点礼物啊,但是我也不知道赵奶奶喜欢什么,所以就只能够让你出来了。”苏小雅抿了抿性感的饱满红唇道:“你也不用那么见外的,你去看奶奶了,奶奶一定会很高兴。”李小强摇头道:“那可不一样,空手而去,那是对长辈的不尊重。”苏小雅深吸口气道:“好吧。”李小强微微点头,也就打开了轿车的门,请苏小雅进去,苏小雅见到这一幕,眉头微微一皱,用诧异的眼神盯着李小强道:“你。什么时候有车了?”“呃。”李小强摸了摸后脑勺,不要意思道:“朋友送的。”苏小雅的贝齿轻咬着红唇,用质疑的眼神凝视着李小强道:“朋友能够送一百多万的车子?”……………………………………………【下面是为了改文,字数不够,无法修改凑的,请大家直接跳过!】猿猴是十分机敏的动物,它们居于深山野林中,出没无常,很难捉到,经过细致的观察,人们发现猿猴“嗜酒”。于是,人们便在猿猴出没的地方,摆上香甜浓郁的美酒。猿猴闻香而至,先是在酒缸前流连不前,接着便小心翼翼的蘸酒吮尝。时间一久,终因经受不住美酒的诱惑,而畅饮起来,直到酩酊大醉而被人捉住。这种捕捉猿猴的方法并非中国独有,东南亚一带的群众和非洲的土著民族捕捉猿猴或大猩猩,也都采用类似的方法。猿猴不仅嗜酒,而且还会“造酒”,这在中国历史的典籍中都有记载。清代文人李调元在他的著述中有“琼州多猿……尝于石岩深处得猿酒,盖猿酒以稻米与百花所造,一百六轧有五六升许,味最辣,然极难得。”的记载;清代的一本笔记小说中也道:“粤西平乐等府,山中多猿,善采百花酿酒。樵子入山,得其巢穴者,其酒多至数百。饮之,香美异常,名曰猿酒。”无独有偶,早在明朝时期,这类猿猴“造”酒的传说就有过记载。明代文人李日华在他的著述中,也有过类似的记载:“黄山多猿猱,春夏采花果于石洼中,酝酿成酒,香气溢发,闻数百步”。昔年,《安徽日报》曾刊登老画家程啸天先生在黄山险峰深谷觅得“猴儿酒”的事情。这些不同时代人的记载,都证明在猿猴的聚居处,常常有类似“酒”的东西发现。由此也可推论酒的起源,当由果发酵开始,因为它比粮谷发酵容易得多。酒是一种由发酵所得的食品,是由一种叫酵母菌的微生物分解糖类产生的。山林中野生的水果,是猿猴的重要食物。猿猴在水果成熟的季节,收贮大量水果于“石洼中”,堆积的水果受到自然界中酵母菌的作用而发酵,在石洼中将一种被后人称为“酒”的液体析出,因此,猿猴在不自觉中“造”出酒来,是合乎逻辑与情理的。酒是一种由发酵所得的食品,是由一种叫酵母菌的微生物分解糖类产生的。山林中野生的水果,是猿猴的重要食物。猿猴在水果成熟的季节,收贮大量水果于“石洼中”,堆积的水果受到自然界中酵母菌的作用而发酵,在石洼中将一种被后人称为“酒”的液体析出,因此,猿猴在不自觉中“造”出酒来,是合乎逻辑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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