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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我见义勇为反被刑拘?!(大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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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百五十二章 我见义勇为反被刑拘?!(大章求票!)               别叫我小兄弟,请叫我原告!正文卷第一百五十二章我见义勇为反被刑拘?!看到对方连滚带爬逃跑,本来苏凡是打算去追的。 但看到慕忆之的手臂在流血,且苏凡也不知道对方还有没有同伙。 所以他也就没追出去。 毕竟慕忆之现在受到了不小的惊吓。 至于这个犯案者。 入室、打人、破坏财物甚至还图谋不轨,对于这样的人他相信春江的警察。 抓住对方是迟早的事! “慕忆之同学我带你到医院看看吧,还能走吗?需要叫救护车不?” 只见到此刻的苏凡对着慕忆之问道。 “战友我们先报警吧,一会儿再去医院。” 慕忆之此刻对着苏凡说道。 她现在还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苏凡刚刚冲上来的话,她不知道会被这个疯子怎么样。 “也行。” 苏凡直接拨打了报警电话。 而慕忆之此时则像是丢了魂一样坐在沙发上。 “战友,如果不是我缠着你学了防身术,或许今晚就……” 慕忆之的眼睛都红透了。 眼泪哗啦啦的往下掉。 如果被扯住衣服的时候,自己身手不敏捷,没反手踹那人一脚。 她怕是要直接被摁在客厅了。 继续呼救的话,甚至被一拳打晕也有可能。 然后,后边的事她连想都不敢想。 还有被椅子砸过来的时候。 很大程度上也是防身术的功劳。 让她得以灵活避过。 不然被椅子砸中也好不到哪里去。 “慕忆之同学,你认真的告诉我你真的不认识他吗?或者有没有在什么时候接触过这个人?” 苏凡也能理解慕忆之。 毕竟突然被这么一个人冲进家里,又拿凳子砸又是撞门的。 一个女孩子被吓到也是正常。 不过现在也不是讨论防身术的时候。 苏凡现在很想知道慕忆之是否在某个时刻与这个人接触过,或者无意间在某个地方得罪了对方。 所以这个人才会这么疯狂。 或者说并不是得罪,而是此人是她的某个学龄段的同学,暗恋许久,看到对方独居动了歪心思想要强奸。 其实他还是比较倾向后边这种。 因为刚刚对方说是她的男朋友,如果是寻仇,肯定不会说这些。 所以他还是希望慕忆之好好的回忆回忆。 “不认识!我真的不认识他!我跟他最早一次见面是一个月前,那时候我坐电梯回家然后就碰到了他,他跟我在同一个楼层,B区。” 慕忆之凌乱的头发,疯狂地摇头道。 “一个月前?同一楼层的B区?” 苏凡听到这一句话眸子微微一凝,还跟慕忆之住同一个楼层? 那这个人就更容易找了。 B区就三户人家。 “嗯嗯,他应该跟我是同一个楼层的,之前几乎每一天都能见到他,然后今天他突然就过来说要跟我借手机,我说了叫他等一会儿,他就直接硬闯了进来,然后做了一系列暴力的事。” 慕忆之点了点头。 “每一天都能见到?” 听到这苏凡眸子微微一凝。 这太不正常了。 他们这种商品房,同一层就六户人家。 有时候一个礼拜都见不到邻居一回。 这每天都能见到,这很不对劲。 “嗯嗯,基本上每一天都能见到,要么我刚回来,然后他从B区走出来,要么我出门在等电梯,他也出来等电梯。” 慕忆之点了点头。 她跟这个人实在是太巧合了。 “那这一次你回来的时候对方也在等电梯?” 苏凡再度问道。 “嗯,我上来的时候对方也在等电梯。” 慕忆之点了点头。 “那这还真巧!” 苏凡冷笑一声。 如果只有一两次那玩意叫巧合。 但现在这种情况明显不像是巧合,更像是监控! 也就是说对方时刻在监视慕忆之的动向。 要不然对方怎么知道慕忆之家里没人?知道对方独居?知道她回来了? 至于借手机估计也是一个借口罢了。 这怕是一场是蓄谋已久的强奸未遂! 看来回头他得仔细找找,说不定有新发现。 “谁报的警?” 几分钟之后警察来到了现场。 “是我。” 苏凡此刻起身对着说道。 “苏凡先生?” 来的是陈海和郁书芸。 他们知道楼下是苏凡,但没有想到楼上竟然也是苏凡。 这什么情况? 而且怎么感觉这地上一片狼藉。 女的还受了伤。 只见此刻的苏凡和慕忆之将之前发生的事重新交代了一遍。 “那这是强奸未遂啊!苏凡先生,你这也是见义勇为!值得鼓励的行为!” 听完苏凡与慕忆之的叙述。 只见到此刻的郁书芸开口道。 同时她对那个戴口罩的男人也是极度的憎恶! “苏先生,如果这事属实的话,我们龙湖派出所将给你申请见义勇为。” 陈海此时也十分认真的对着苏凡说道。 “见义勇为的事先不着急,重点是将这个人给找到。” 苏凡此时对着说道。 “你放心,我们明天就会联系这三家业主,并调去他们租住人员的名单。” 刚刚他们去敲了一下门。 发现对面并没有人开门。 好像灯也是黑的。 不过明天他们可以从房子的业主身上着手调查。 只要对方租了这里的房子,再结合他的身形图片,基本上很快就能知晓对方个人信息,紧接就是通缉和捉拿归案。 毕竟在他们的辖区发生了这种事。 这个人不管跑到哪他们一定给抓回来! 就这样,做了相关的笔录之后警察离开了。 对方所涉及的罪名有,强奸未遂、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并以此进行刑事立案。 至于是否达到故意伤害的标准,得先看伤情鉴定。 警车搭载。 苏凡陪同慕忆之来到了附近的意愿。 在这里做伤情鉴定。 并且办理了入院手续。 经过检查慕忆之后背被砸伤、呈现淤青。 而手臂则是被甩棍打出了数道淤青。 甚至还有一处还出了血。 不过做伤情鉴定的医生表示,这未达到轻伤的标准只是轻微伤。 轻微伤坚定标准中,四肢损伤。 一,手、足骨骨折。 二,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三,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15cm以上或者擦伤面积在20cm以上; 四,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1cm以上,刺创深达肌层,以及躯干损伤。 慕忆之刚好达到轻微伤的标准。 也就是说关于受伤这一块只能以寻衅滋事处罚。 但这也是幸运。 毕竟要真被打成轻伤也不是什么好事。 “战友,谢啦,你赶紧回去休息吧。” 十二点。 慕忆之躺在病床上。 她在春江的亲戚过来照顾她。 所以她也不敢过分的麻烦自己战友这个大忙人了。 “那行,你注意好好调养,至于那个人交给警方就行。” 苏凡点了点头。 深夜十二点半,回到了家里。 不过他却并没有睡下。 而是来到了楼上慕忆之所在的楼层。 叮!检测到宿主经历的事件,临时任务色胆包天激活成功,接受任务宿主将得到一份提示。 任务要求:惩戒作恶者。 任务奖励:完成即可得抽奖*1、20万现金,其余后续根据惩戒程度获得。 就在苏凡沿着楼梯往上走的时候。 忽然他的脑海中传来一道声响。 而面前也多出了一条提示。 “任务?领取!” 苏凡直接领取了任务。 他想知道,自己将会得到一份什么提示。 忽然下一秒,他的脑海中出现了一道如同播放电影一般的画面。 里边是一个一米八,一百七左右的男人。 对方在楼梯的一处隐蔽角落。 好像放了一个什么不知名的东西。 还有B区面向电梯与慕忆之家方向的一扇门上以及慕忆之家正门口的位置。 果然! 苏凡看到这些。 目光顿时寒了下来。 跟他想的一样。 这个男的果然是装了摄像头,而且还是针孔摄像头。 如果没有系统这一道提示的话,自己估计得找好长一段时间。 甚至折腾到凌晨都不一定。 现在的话,他直接根据提示的位置去找就行。 果不其然苏凡很快在楼梯处发现了一个摄像头。 紧接着又在B区一扇门上发现了摄像头,最后苏凡又在慕忆之家门口正前的管井门边上发现了一个摄像头。 都是针孔。 这人果然是色胆包天啊。 居然对慕忆之进行了全方位的监控,难怪会有这么多巧合,也难怪敢直接冲进人家的家里。 那些说辞甚至都是早预想好的吧? 比如男女朋友关系。 我们这是自己的小矛盾。 要是别人插手,他就说对方偷人,我们自己家的事你们别管! 别人听到这话,真有可能会不敢插手。 而慕忆之的手机对方给废了。 一旦别人走后,慕忆之的下场可想而知。 对于这样的疯子。 运气好慕忆之能报警,他强奸之后进去。 运气不好慕忆之连报警的机会都没有,就好似那锁在地窖里的女人。 找到三个摄像头,苏凡回来洗了个澡。 打算明天找专业的人士破解一下。 然后把此当成证据。 就这样,苏凡便睡下了。 时间很快来到了第二天早上。 九点,苏凡终于将读书笔记给发送了出去。 紧接着在哼着小曲做早餐。 “咚咚咚。” 刚做好早餐。 苏凡的门外忽然传来一道敲门声。 当他打开门。 发现竟然是两位陌生的警察。 因为去龙湖派出所的次数比较多。 不说所有的警察都认识吧,但面熟还是有的。 但这两位明显很陌生。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穿着黑色西服的男人。 看上去好像是同行! 像是个律师。 不知道这么一个组合来找自己干嘛。 难道是申报见义勇为? 可上次救人的时候也没有这种事来着。 “请问你是苏凡吗?” 只听此刻一道声音响起,对方就这么直勾勾的看着苏凡,表情十分严肃。 “我是苏凡,警官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苏凡看着这两名警官眼中带着疑惑问道。 “你涉嫌一起严重的故意伤害,跟我们走一趟吧。” 其中一名警官此刻开口对着苏凡说道。 “啊?我涉嫌故意伤害,你们搞错了吧?我什么时候涉嫌故意伤害了!” 听到这话苏凡是懵逼的,自己什么时候故意伤害了。 “你昨晚将我的委托人欧海洋先生踢至重伤二级,这是医院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那一名律师模样的男人拿出一份医院鉴定书。 而出具这一份鉴定书的是春江市隔壁省份一个市医院的鉴定书。 “你的当事人欧海洋十二指肠破裂了?我踢的?可我压根不认识他啊!” 苏凡此刻看向对方。 完了,自己不会是惹到哪个大公子了吧! 毕竟异地的警察! 还带上了律师! 这是准备来个跨省抓捕? 不过这玩意好像是违规操作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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