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侯小姐怜为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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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贾琰叫来小厮石松, 让他去府尹里喊几个人, 自己则骑马往孙府而去。

    孙府大门开着,门房看了他一眼,竟然还笑道:“大爷吩咐了, 说在后院等着三爷呢。”贾琰来过孙府好多次, 也不用下人带路, 直接自己往前走,穿过一道垂花门, 就到了迎春院子里, 看见孙绍祖正掀了帘子出来。

    “三弟, 好久不见啊, ”孙绍祖看见是他,眉毛一挑,大步走过来搭上他的肩,“不是伤着腿了吗?我让你姐姐回去看你,还没见着你的人,今日怎么有空来了。”他身上酒味熏天, 贾琰一把推开了他, 上了台阶就要掀帘子。

    孙绍祖习武之人, 肩宽手长, 他一步赶上来, 就将手横在门前挡住了他, “三弟, 这是什么屋子, 你就随便进?我听说你们大牢里死了一个姐弟通/奸的女囚,你别也有了什么心思吧。”说到最后的时候,他的尾音上扬,透出浓浓的恶意,眯着眼笑了笑,因他眉角处有颗黑痣,这一笑便显出些阴鸷下流之色。

    贾琰听不到屋里的一点动静,只能闻到浓重的血腥味,他的心里顿时一沉,他看了看立在院里的七八个护院,又看向孙绍祖,事情到了如此地步,彼此也心知肚明了,他不耐烦与他周旋,冷声直接道:“既然撕破了脸就别废话了,我看一眼二姐姐,咱们两的账,等会儿一起算。”

    孙绍祖将胳臂收回来,笑道:“三弟痛快,姐夫我也不是不讲人情的,”说罢亲自给他撩了帘子,唇角勾了勾,“我就不进去了,三弟别让我等太久。”

    屋子里凌乱成一片,桌子上的瓷器花瓶碎的满地都是,地上一盆盆的血水,看着寒意渗人。

    迎春没有在床上,而是瘫坐在地,身下大片的血水染红了衣裙,根本看不出原来的颜色,她靠在桌子的一条腿上,也没有昏迷,眼睛睁的大大的,望向某一个方向,屋子角落里还坐着一个婆子,缩着肩膀一动也不动。

    “二姐姐?”贾琰蹲下身,几个月没见,明明是怀孕,迎春脸上却瘦得不成样子,颧骨高高突起,眼窝凹陷,头发凌乱,嘴唇被咬出了血迹,跟苍白的脸色映衬,看着极为吓人。

    迎春,迎春!为什么明明春天已经来了,这个叫迎春的女孩子却始终没有迎来自己的春天?

    贾琰唤了她两声,不见她答应,就想先将她抱起来,“二姐姐,你先忍一忍,等一等,等人来了我就带你回去。”只是他的手刚一动,就见迎春吃力的抬起手指,抖抖索索的指向她一直望着的那个方向。

    那里放着的是一个马桶。

    贾琰以为她要如厕,便开口唤那个婆子过来,可是迎春猛然间摇了两下头,眼睛睁的极大,她想爬着去抓那个马桶,却最终脱力般的又瘫坐回来,他不知道她要做什么,看她的样子,便走过去将那马桶拿过来。

    只是一提到手里,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

    他把马桶的盖子打开,第一层里面什么也没有,只有点白色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他觉得重量不对,就把上面那层拿了。

    下面那层有大半桶高的污水,里面血污混成一片,贾琰瞥了一眼,手一哆嗦,一下子后退两步,就把那桶摔在了地上。

    他终于知道哪里不对了,迎春的肚子已经瘪了下去,可是他却没有看见孩子!

    他把那婆子揪过来,失声问道:“这是什么?!”

    他竟然不敢看第二眼。

    那婆子依旧哆哆嗦嗦的,她趴在地上磕头:“子···孙桶。爷饶命,不不···不关我的事,那个孩子是个四指女婴啊,是大爷让我动手的,不关我的事啊!”

    在女子出嫁的时候,在嫁妆里面打头阵的,不是金银首饰,不是绸缎家具,而是这小小的马桶,也叫子孙桶,即使是公侯贵女也不例外,子孙桶分为上下两层,是在给妇人接生时候用的,上层用来接婴儿,下层用来盛热水。

    子孙桶包含着早生贵子,多子多孙的美好寓意,因此制作地极为精致,颜色是红色,因为红色多代表生命的诞生,沿边都有着镀金色的丝线,桶身上雕着祥云环绕的神仙福娃。可是谁能想到,在漫漫的历史长河中,有多少女婴会被直接溺死在这寓意着美好生命的子孙桶里,何其讽刺,何其悲凉!

    贾琰伸手将子孙桶里的小孩抱了出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又想起石呆子他娘来,当时他也是这样,将饿死的石呆子他娘从装着粮食的瓮里抱了出来。

    蓬门老妪余白骨,公侯小姐怜为奴,似这般,何必惶惶论因果,到头来,诸事皆笑拙,谁都逃不过,佛家若有三世佛,倒要问三声,能否看的到,这青日昭昭,人情恶,世情薄。

    贾琰将孩子放到床上,见到床上摆着好几件小孩子的衣服,还有一个绣着娃娃鱼的小棉被,被子一角还用很平常的绣工绣了一个“春”字,他用这个襁褓将孩子裹起来,然后回身把迎春也抱起来放到了床上。

    他第一次见到迎春的时候,十二岁的小姑娘独自坐在树下穿茉莉花玩,他那时候心情不好,就拿小石子嘣她的脚,微胖的小姑娘看他一眼,什么也不说,还是安安静静的,后来他就经常去找她,他的焦躁不安就在她的安静中逐渐散去,再后来,他为科举仕途奔波,两人便有些疏远,等他从滁州回来,他只有眼睁睁地看着她出嫁。

    她太沉默又懦弱,没有人知道她的喜好,他与她相处这么多年,也仅仅知道她喜爱吃满芳轩的小点心,她永远以退让妥协伤害自己的方式来求得一点点安稳,他曾经气她这一点,可是即使这样,她也不应该被如此对待。

    贾琰将迎春额前的湿发拨开,他握住了她冰凉的手,对她道:“姐姐,你不用再等了,我现在就给你和外甥女报仇。”

    迎春眼里流出两行清泪,她摇了摇头,嘴唇哆嗦着:“回······”仅仅说了以个回字,她就说不下去了。

    贾琰将被子盖在她身上,接道:“我们一起回去。”说完他起身就走了出去,迎春勾着他手的手指无力垂下。

    孙绍祖坐在院子的石椅上,拿着个酒杯在手里转呀转,沉着脸,眼里压着不耐之意,见到他出来,眼里的不耐褪去,换上了愉悦之色,他笑道:“这么长时间,真是姐弟情深啊,可是你姐姐有今日,也是拜你所赐。”

    贾琰紧挨着他坐下,拿起高冠酒壶也给自己倒了一杯,向他敬酒:“还请姐夫为我解惑。”他的酒杯在碰到孙绍祖酒杯的时候略比他低了寸许,以表示对敬酒之人的恭顺之意。

    孙绍祖见到他的动作,哈哈一笑,他拿起酒杯喝了半口,“侯门公子就是识趣,拿得起放的下,岳父比起三弟可就差远了。”说罢他手腕一翻,酒杯剩下的半口酒就泼到了贾琰脸上。

    “不过是拉了大旗做虎皮,就敢和我撑脸,”他面色黑沉下来,将酒杯放在桌上,青瓷杯角瞬间破碎,“我本和你父亲是一辈的,你父亲诓了我,这才作了这门亲,外人看着我倒像上赶着势利似的,可是他们哪知道,这公侯府第竟是无一个有用的,我是白得了这名。”

    贾琰拿了汗巾出来,一点点的擦脸,他面色平静道:“姐夫的意思,是我也骗了你?”

    “别和我装傻,”孙绍祖凑近了他,眉间的黑痣一跳一跳,“你和周侯爷是什么关系,你心里没数,往日竟然敢拿这个拿捏我,你当大爷是软柿子耍着玩?这也罢了,明知道我在兵部侯缺,竟然想把我弄下来,有你这样的小舅子,你姐姐能活到今日也是她有福。”

    贾琰将汗巾握在手里,听了这话倒是笑了笑,他转过头和孙绍祖面对面:“周侯爷告诉你的?”

    迎春出嫁时他还未入仕,别无他法,查到孙绍祖在兵部,只好以滁州之事向任大司马的周旷请求看能不能动一动孙绍祖,被拒绝后只好退而求其次,希望周旷能帮自己引见一下孙绍祖,的确是拉大旗作虎皮之意,而三年都过去了,在现在这个时候,孙绍祖突然又知道了这件事······

    听到他的问话,孙绍祖不语,只是嗤笑了一声。

    “姐夫,你太心急了,成大事者,戒骄戒躁,唯忍唯静,你都没有做到。”贾琰手抚上他的肩膀,朝他耳边凑近,沉声道:“人总要往前看,我当时跟周侯爷没什么关系,可是从今天往后,因为你,就有了。”

    孙绍祖还没反应过来,就觉得脖子一凉,他低头瞧了瞧,一只笔从他的喉咙里直穿而出,笔身在日光的照耀下发出亮银色的光,一瞬间上来的不是痛,而是麻木的寒意与惧意,一瞬后,他才感觉到了撕心刺骨的疼痛。

    “你竟然敢杀我,你······”

    孙绍祖去抓他的手,结果只抓到了刚刚贾琰用来擦酒的汗巾,他目呲欲裂,挣扎着将喉咙处的笔一下子□□,顿时,鲜血如注。

    院子里在远处站着的护院发现这边的异常,哗啦啦的跑过来扶起他。

    贾琰离他五步远,看着他渐渐合上的双眼道:“这只笔叫判官笔,刚才敬你的酒叫断头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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