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外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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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油灯下, 红珠子显得通透,红艳似血,漂亮地让人挪不开眼睛。虞苏用食指和拇指执住它,将它在指尖旋转,他喜爱它, 这份喜爱还包含了热炙的情感, 它是姒昊赠他之物。
虞地有一种红石头, 它不透明,质地较软,方便加工,人们会见它制作成管状,珠状,女孩们用它装饰手腕, 脖子, 用它制作发饰。然而它很容易就斑驳,甚至破碎, 也没有光彩夺目的色泽。
手中这颗珠子,到底是什么材质, 虞苏不懂得, 对虞城而言, 玛瑙相当罕见,因为玛瑙的硬度比玉石都硬, 就是虞城大贵族, 也未必有这么一颗钻孔的玛瑙珠子。
将玛瑙钻孔的人, 来自非常遥远的西北,他们有最好的冶炼技术,他们的商品,偶尔会通过戎人之手,进入帝邑。
虞苏给红玛瑙珠穿上一条绳索,不长的绳索,可以提动它。绳索打结,玛瑙提起,放进一只小巧的竹筒里,这只竹筒还有一个盖子,可以吻合盖上。虞苏将竹筒放在草枕下,他熄灭油灯,卧下歇息,黑暗中,他静静躺着,躺了一会儿,又突然爬起来,从枕头下拿出竹筒,抱着它入睡。
藏在竹筒里的红珠子,就像虞苏藏在心里的情感,它不为人知,它小心翼翼的藏匿,它被呵护被珍爱。
少年抱住怀里的竹筒,侧着身子入眠,月光悄无声息的淌过他秀美的脸庞,照亮他梦里的事物,也许是落羽丘幽林里的水潭,也许是开满紫藤兰花的紫湖。
清早,虞苏醒来,他听到院中公鸡扑腾大叫的声音,他走出房间,往院子里去,看到母亲在扑抓一只公鸡,鸡飞毛散,公鸡慌不择路,一头撞进虞苏怀里,被他一把抓住。
“阿母,要抓它做什么?”
“苏儿,你把它送去你兄长家,给小辰吃。”
小辰是虞苏长兄虞昔的二子,现年五岁,小家伙身体不大好。虞昔有一女一子,长女已经十二,只比虞苏小三岁。
虞昔家在南区,从北区走过去,要通过一条溪,一座木桥,路不短,虞苏腿脚便捷,代虞母走一趟。虞母将公鸡的两只翅膀绑住,让虞苏提拿,虞苏抓住公鸡翅膀,它老实挂在虞苏手上,不敢挣扎,呆若木鸡。
一大早,提着一只鸡,穿街走巷,虞苏事必要引人注意,才出家门,就和好几位邻人打起招呼,有问:“小苏,你要到哪去?”有说:“怎么不用鸡笼装着,路上怕它跑啰。”
虞苏不嫌烦,笑着和人交谈,一个个应答。一路走走停停,来到木桥,虞苏右手提得酸麻,将公鸡放地,想换左手提,不想这只一路表现老实的公鸡居然趁机想溜,咯咯叫着,晃着身子逃跑。
“别跑。”
虞苏扑它,一地鸡毛,它从虞苏指尖溜走,但也没自由多久,就落入另一人手中,虞苏对上一张温和的笑脸,那人把公鸡递他,提起搁地上的竹篮走了。
抱住公鸡,虞苏看他静默地渡桥,向桥南走去,他穿着一身陈旧但整洁的粗麻衣服,一头长发,未束起,一半编辫,一半披在肩上,但相当朴实,没有任何发饰。虞苏见过他几次面,知道他是风羽。
不知道他篮子里提的是什么,他好像也住在南区附近。
虞苏不觉多看了他两眼,觉得真是一个安静的人,很难想象,那天在神木下的花草坡,他会和虞正那样……
去花草坡幽会,对虞苏而言,那是很害羞的事情,当然他也没和人去过。
虞苏脚步快,风羽走得慢,又在前面被人询问,虞苏听人说:“风羽,你又给阿正送什么吃的来啦?”说话之人是位妇人,长得粗实,一脸揶揄的笑。
风羽低语:“做了面糕。”
妇人身旁的四五位邻人,在一起笑着,她们都是些清闲的人,在家门口闲谈。虞苏想,他真老实,换是自己就不跟她们实说,不对,怎么会去想换成自己呢?
“你要是女子,阿正还不得娶你做妻,天天给他送好吃的。”
“哈哈,我看也挺般配。”
这群妇人真是有点可怕,虞苏低头提鸡,悄悄悄悄走过去,不过还是有人认得他,唤他:“不是虞昔的弟弟吗?给兄长送鸡来啦?”
虞苏应声:“嗯。”
“这孩子长得真俊啊,今年几岁啦?”
“十五。”
“有喜欢的女孩儿吗?我们惠儿,长得可漂亮啦。”
一位和虞苏年龄相仿的女孩儿被妇人们推了出来,女孩满脸通红,和虞苏对了一眼,又慌张钻回人群。
“哎呀,害羞了。”
虞苏脸皮薄,加快脚步离开,他和风羽走在一起,两人离开这群叽叽喳喳的人,风羽问他:“你就是虞苏是吧?”两人以前都没交谈过,因为年纪不相仿,住的又不同区,很少接触。
虞苏应道:“是的。”
两人也就这么一句交谈,再没其他对话,前方,便就是虞正的家。虞苏看风羽镇静地从那群妇人的揶揄里离开,又若无其事地走进虞正家,不知晓他心里是如何去看待他们之间的事?又是如何去看待别人的目光呢?
虞正家的院子有土墙,风羽走进去后,虞苏便就看不到他了。虞苏继续往前走,他兄长家,离虞正家不远,就隔三户人家。
虞苏来到兄长家院子里,院子空荡,他往屋内探看,见到一位在堂上织布的妇人,正是他嫂子粟。粟抬头看见虞苏,急忙放下织布梭,迎了出来。虞苏放下公鸡,对她说:“阿母让我送来,给小辰吃。”
粟去找来一只鸡笼,把公鸡罩住,她说:“小叔,你先歇歇脚,我去厨房。做了些鱼酱,还得劳小叔带过去。”
往日,虞昔常送鱼肉,他爱捕鱼,得空就划船出去网鱼,有多余的都往父母那儿送。虞苏看嫂子进厨房,他在堂上走动,看见屋子的小辰。他是个瘦弱,胆小的孩子,坐角落里,正在和一条小狗玩耍。
小孩子总是容易夭折,能健健康康,活蹦乱跳养大的,都是靠运气。小辰自出生就体虚,一度以为会夭折,不想也养到五岁。小辰抬眼看着虞苏,弱弱唤着:“小叔。”虞苏蹲下身,摸了下他的头,轻声问他:“外面太阳暖和,和小叔到外头玩好不好?”小辰摇了摇头,兴趣缺乏,自顾拿一根芒草逗着小狗。
粟捧着一罐东西进来,把陶罐递给虞苏,无奈说:“邻家的孩子会欺负他,好在跟他父一样,喜欢去水边,常带他外出捕鱼。”
倒不是怕他性情孤僻,而是怕他学不到东西,孩子们在一起玩耍,能相互学习,漫山遍野跑,认识花草果蔬,鸟兽飞禽。
虞苏抱着陶罐,虞苏跟嫂子道别,便就离开,返回北区。
人们喜欢吃东西沾沾酱料,所以几乎家家户户都会作酱,虞苏家也有好几个酱缸呢。想想,在落羽丘上的姒昊,没有酱瓜,豆酱,生活确实太艰苦了。
抱着一罐鱼酱的虞苏,想着田里的豆子快能收了,不如也做一罐豆酱密封,等要去角山,再带去给姒昊。
**
落羽丘上,姒昊用芦苇束给白马刷洗身体,他避开马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尽量不弄疼它。这匹白马,经由逃出土牢,打架斗殴,陷入泥沼,已经成为一匹灰不溜秋的灰马。清水一瓢瓢泼在白马身上,将污泥灰尘冲洗,显露出白马的原色,真是雪白,光泽。
就是在任邑,姒昊也没见过几匹这么漂亮的马,相当喜爱。姒昊会御车,他对马的性情,比较熟悉,也和它们相处过。想来养它并不难,只是先得帮它疗伤。
将马儿清洗干净,逐走盘旋在它身边嗡嗡不休的苍蝇,姒昊给马的伤口擦草药,这里涂涂,那里涂涂,雪白的一匹马,又变成了一匹白绿相间的马。
白马温顺地卧在草堆上,它像似知晓姒昊是在治疗它,没有任何抵抗,偶尔嘶叫两声,听着挺悲伤。姒昊觉得,他自己和这匹马有点相似,都是被“驱逐”者,无论白马从哪个群体里出来,它已是孤零零,而自己同样如此。
“好好养伤,我给割些新鲜的草料。”姒昊梳理马儿的鬃毛,跟它说话,白马回头看姒昊,马眼看起来很温柔。
“汪汪!”大黑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跑上野麻坡,对着白马吠叫。它站得离白马远,看得出它是有点怂,可又不是非常怂,它敢冲它怒吠。
“大黑!”姒昊喝止它,唤它一起下山。听得主人的唤声,大黑欣然跟着主人下土坡,它跟前跟后,特别殷勤,还不时要汪两声,吸引注意力。
姒昊把大黑留在草场,他去水畔割草,捆扎,背着青草,走回野麻坡。他想等它养两天,伤好得差不多,再拉出去吃草,每天多背趟草,辛苦点而已。
姒昊把草喂马,想着离开任邑时,曾跟吉华开玩笑说,他这一出去,就去牧羊牧马,耕种蔬谷。在任邑学习的东西,不能用于生计,来角山倒是学到不少东西,也算没有虚度时光。
马儿需要一个棚子,挡风避雨,不过右臂受伤的姒昊,无法挥动石斧伐树,他暂时还做不了,只能先让马儿栖息于避风的树下,在下方多垫些枯草给它卧躺。
喂好马,姒昊回落羽丘,他去烧水,灌陶壶,好下山去看羊。
陶鬶的水沸腾,放凉,储存在水壶里,姒昊将水壶绑在腰间,从门口拿了柄青铜矛,便就下山去了。起先,每每他用陶壶喝水,都会想到任水之南的那个人,才几天过去,就也习惯了。
走到草场,姒昊朝林丛的小径探看,空荡无人,两天前束从那里走来,告知姜沟那边有人被杀,并说等凶手缉拿,会来告知他。不知道为什么,姒昊有点在意,而束并未再来通知。
落羽丘这两日,也没有什么陌生的人影经过,一切都很安静,就像渡过的那三个月里一样。
**
三天前,一个黄昏,狗尾滩来了两位外来者。
狗尾滩的外来者不少,大多是牧民,狗尾滩的居民对牧民习以为常,他们也很擅长辨认。牧民身上或多或少会有牲畜的气味,当地养的犬,便是这般区分危险与否。进入狗尾滩的牧民,它们不会吠叫,但是很奇怪,这两个天将昏前来的外来者,把狗尾滩的七八条狗都激怒了,它们拉长脖子吠声连片。
这两位外来者穿着猪皮衣,赶着一头大猪前来狗尾滩。仑城以东的一处小聚落豕坡,有一群牧猪人,他们很少到角山来,但也不是说绝不过来,偶尔还是能看到他们身影。
各家把吠叫的狗撵走,有几个家境较殷实的人家,把牧猪人的猪端详一番,问想要换点什么?
他们带来的大黑猪,看起来状态并不大好,肚子都饿凹了,懒洋洋,无精打采。两位牧猪人寡言少语,其中矮个的那位说:“要铜镞,火石,粮。”
他的口音听来有些奇怪,不过狗尾滩的人们并没去在意,他们自去商议,谁家有铜镞,谁家有火石,谁家有粮。猪肉在角山还是比较少见,它比牛羊肉好吃,腥味小,而且容易腌制。
众人去筹办牧猪人需要的东西,两位牧猪人,在皮革匠的家中歇息。年轻的皮革匠接待了他们,他对牧猪人的猪皮衣很感兴趣。
挖在院中炮制皮革的石灰坑,散发着恶臭,大黑猪在院子里哼哼叫,拱食野菜。
皮革匠带着儿子,端出两碗水,给牧猪人解渴。矮个的牧猪人接过,道声谢。高个的牧猪人迟迟没接过小孩的碗,他瞅着锻造匠衣服上缀的一枚彩色的石贝币,他认出这是任邑的石贝。
石贝币之所成为货币,在于它色彩鲜艳,不易磨蚀,而且加工的工艺高超,它本身固有价值。人们喜爱它,皮革匠甚至把它缀在皮衣上,彰显它的美丽。
任邑的石贝币,钻孔偏中,屁股尖,不难辨认。
“你这枚贝币从哪里得来?”高个牧猪人问道,他做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说完这句话,便专注于碗中的清水。
“用双羊皮鞋换来。”皮革匠笑语,他对这笔生意相当满意,津津乐道。
“能换好几双了。”高个牧猪人了解易物的价钱,他可是在任地流浪的数月,易手过不少东西。
“说来也是奇怪,是位年少的牧人,可真富有啊。”皮革匠还记得这位牧羊少年,长得器宇不凡,虽然衣衫褴褛。
“他近来还出现过吗?”高个牧猪人眉头微微挑起,留心看的话,会发现他的眉毛灰白。
“前些日才见过他,你要是想卖他猪肉,可得走上一段路,他不住在这里。”皮革匠也是个话多的人,角山生活的人,大多相对贫困,是一头猪都要好几家凑着买,除去牧正,能有几个人家中有石贝币呢。
“哦,我也就随口问问。”高个牧猪人将碗中的水饮尽,把空碗搁地,便就不再说话。
话多的皮革匠问起矮个牧猪人怎得将猪赶来狗尾滩卖,要是赶去角山营地卖,那儿更值钱些。矮个牧猪人只说他们顺道将猪赶来这里卖。皮革匠觉得这顺道顺得很弯曲,觉得似有不合理,但也没多想。
狗尾滩的人们,过惯了平和的生活,要是在十多年前,大混战那会,他们可能会多长几个心眼。
夜里,人们将铜镞、火石和米粮都凑齐了,交给两位牧猪人。两人粗略看下易换的物品,便就着手杀猪。要说,他们宰猪的手法相当利落,而且也血腥。一刀扎进,开膛破肚,血液飞溅,都没眨下眼。
至于猪肉如何划分,不在两位牧猪人的职责内,他们收拾东西,连夜离开了狗尾滩。人们目送他们离去,七八头犬继续吠叫。人们这时才留意他们背后的长竹筐里,装着的东西挺神秘,用茅草包扎得严实,之前看他们搁放过,还不许人碰咧。看他们离去的方向,并非折返回仑城,而是反向,也是奇怪。
不过也只是心里这么想了一下,又都觉得事不关己,把这两人抛掷脑后。
离开狗尾滩,矮个牧猪人对同伴说:“灰,能确定是他?”
灰是高个牧猪人的名字,他看起来也就三十来岁,但发眉已灰白,像是一位得过大病的人。
“你我走遍任地,追踪到这里,他要没逃出任方,也只能在角山,不妨去探探。”灰冷语,他眺望前方,发现林中一柱炊火。
“不都说好了,要渡水回寻丘。哪有那么巧,这就寻到了。”矮个牧猪人显得心灰意冷,他脸皮松弛,头发稀少,模样颓然。
“刺,你现在害怕了吗?”灰讥讽伙伴,他脱下背负的竹筐,仰头看四周的树木,他要找处观测点,观察那柱炊火的来源。
“根本不用杀那个牧猪人,等尸体被营兵发现,我们最好已经逃走。”刺很懊恼,他们在来角山时,半路截杀了一位牧猪人,抢了他的财物。这事相当冒险,因为角山有营地,驻扎着士兵。
“呵,没有利器,只能等死。杀人的事,你也没少做,怕什么。”灰已经爬上树梢,他看到一栋孤零零的屋子,很好,孤独一栋。
闯进去把人杀了,也没人知晓,希望不会有爱啼哭的小孩,还有抱腿哀求的女人。
灰爬下树,把竹筐背起,示意刺走。刺心有不满,默默跟上,他本也是个意志坚定之人,但数月的逃往生涯,让他非常厌倦。
灰带着刺,来到一栋破烂的草泥土屋前,屋外有一头黑毛的老狗,这只老狗看见他们并不吠叫,甚至有些瑟抖。灰想,真是一条聪明的狗狗,大概是嗅到了非同一般的气息。
两人身上都有着浓浓的血腥味,这份血腥味不只来源于猪血,还有人血。
“炭!”
一位驼背的老头,慢悠悠走出来,唤他的狗,抬头看到两位外来者,他目光落在两人背后的东西,他猜测是武器。
牧人有牧人的样子,而士卒有士卒的样子,这两人的样貌和姿态,让扈叟想起凶残的狼。
※※※※※※※※※※※※※※※※※※※※
谢谢小天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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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这颗珠子,到底是什么材质, 虞苏不懂得, 对虞城而言, 玛瑙相当罕见,因为玛瑙的硬度比玉石都硬, 就是虞城大贵族, 也未必有这么一颗钻孔的玛瑙珠子。
将玛瑙钻孔的人, 来自非常遥远的西北,他们有最好的冶炼技术,他们的商品,偶尔会通过戎人之手,进入帝邑。
虞苏给红玛瑙珠穿上一条绳索,不长的绳索,可以提动它。绳索打结,玛瑙提起,放进一只小巧的竹筒里,这只竹筒还有一个盖子,可以吻合盖上。虞苏将竹筒放在草枕下,他熄灭油灯,卧下歇息,黑暗中,他静静躺着,躺了一会儿,又突然爬起来,从枕头下拿出竹筒,抱着它入睡。
藏在竹筒里的红珠子,就像虞苏藏在心里的情感,它不为人知,它小心翼翼的藏匿,它被呵护被珍爱。
少年抱住怀里的竹筒,侧着身子入眠,月光悄无声息的淌过他秀美的脸庞,照亮他梦里的事物,也许是落羽丘幽林里的水潭,也许是开满紫藤兰花的紫湖。
清早,虞苏醒来,他听到院中公鸡扑腾大叫的声音,他走出房间,往院子里去,看到母亲在扑抓一只公鸡,鸡飞毛散,公鸡慌不择路,一头撞进虞苏怀里,被他一把抓住。
“阿母,要抓它做什么?”
“苏儿,你把它送去你兄长家,给小辰吃。”
小辰是虞苏长兄虞昔的二子,现年五岁,小家伙身体不大好。虞昔有一女一子,长女已经十二,只比虞苏小三岁。
虞昔家在南区,从北区走过去,要通过一条溪,一座木桥,路不短,虞苏腿脚便捷,代虞母走一趟。虞母将公鸡的两只翅膀绑住,让虞苏提拿,虞苏抓住公鸡翅膀,它老实挂在虞苏手上,不敢挣扎,呆若木鸡。
一大早,提着一只鸡,穿街走巷,虞苏事必要引人注意,才出家门,就和好几位邻人打起招呼,有问:“小苏,你要到哪去?”有说:“怎么不用鸡笼装着,路上怕它跑啰。”
虞苏不嫌烦,笑着和人交谈,一个个应答。一路走走停停,来到木桥,虞苏右手提得酸麻,将公鸡放地,想换左手提,不想这只一路表现老实的公鸡居然趁机想溜,咯咯叫着,晃着身子逃跑。
“别跑。”
虞苏扑它,一地鸡毛,它从虞苏指尖溜走,但也没自由多久,就落入另一人手中,虞苏对上一张温和的笑脸,那人把公鸡递他,提起搁地上的竹篮走了。
抱住公鸡,虞苏看他静默地渡桥,向桥南走去,他穿着一身陈旧但整洁的粗麻衣服,一头长发,未束起,一半编辫,一半披在肩上,但相当朴实,没有任何发饰。虞苏见过他几次面,知道他是风羽。
不知道他篮子里提的是什么,他好像也住在南区附近。
虞苏不觉多看了他两眼,觉得真是一个安静的人,很难想象,那天在神木下的花草坡,他会和虞正那样……
去花草坡幽会,对虞苏而言,那是很害羞的事情,当然他也没和人去过。
虞苏脚步快,风羽走得慢,又在前面被人询问,虞苏听人说:“风羽,你又给阿正送什么吃的来啦?”说话之人是位妇人,长得粗实,一脸揶揄的笑。
风羽低语:“做了面糕。”
妇人身旁的四五位邻人,在一起笑着,她们都是些清闲的人,在家门口闲谈。虞苏想,他真老实,换是自己就不跟她们实说,不对,怎么会去想换成自己呢?
“你要是女子,阿正还不得娶你做妻,天天给他送好吃的。”
“哈哈,我看也挺般配。”
这群妇人真是有点可怕,虞苏低头提鸡,悄悄悄悄走过去,不过还是有人认得他,唤他:“不是虞昔的弟弟吗?给兄长送鸡来啦?”
虞苏应声:“嗯。”
“这孩子长得真俊啊,今年几岁啦?”
“十五。”
“有喜欢的女孩儿吗?我们惠儿,长得可漂亮啦。”
一位和虞苏年龄相仿的女孩儿被妇人们推了出来,女孩满脸通红,和虞苏对了一眼,又慌张钻回人群。
“哎呀,害羞了。”
虞苏脸皮薄,加快脚步离开,他和风羽走在一起,两人离开这群叽叽喳喳的人,风羽问他:“你就是虞苏是吧?”两人以前都没交谈过,因为年纪不相仿,住的又不同区,很少接触。
虞苏应道:“是的。”
两人也就这么一句交谈,再没其他对话,前方,便就是虞正的家。虞苏看风羽镇静地从那群妇人的揶揄里离开,又若无其事地走进虞正家,不知晓他心里是如何去看待他们之间的事?又是如何去看待别人的目光呢?
虞正家的院子有土墙,风羽走进去后,虞苏便就看不到他了。虞苏继续往前走,他兄长家,离虞正家不远,就隔三户人家。
虞苏来到兄长家院子里,院子空荡,他往屋内探看,见到一位在堂上织布的妇人,正是他嫂子粟。粟抬头看见虞苏,急忙放下织布梭,迎了出来。虞苏放下公鸡,对她说:“阿母让我送来,给小辰吃。”
粟去找来一只鸡笼,把公鸡罩住,她说:“小叔,你先歇歇脚,我去厨房。做了些鱼酱,还得劳小叔带过去。”
往日,虞昔常送鱼肉,他爱捕鱼,得空就划船出去网鱼,有多余的都往父母那儿送。虞苏看嫂子进厨房,他在堂上走动,看见屋子的小辰。他是个瘦弱,胆小的孩子,坐角落里,正在和一条小狗玩耍。
小孩子总是容易夭折,能健健康康,活蹦乱跳养大的,都是靠运气。小辰自出生就体虚,一度以为会夭折,不想也养到五岁。小辰抬眼看着虞苏,弱弱唤着:“小叔。”虞苏蹲下身,摸了下他的头,轻声问他:“外面太阳暖和,和小叔到外头玩好不好?”小辰摇了摇头,兴趣缺乏,自顾拿一根芒草逗着小狗。
粟捧着一罐东西进来,把陶罐递给虞苏,无奈说:“邻家的孩子会欺负他,好在跟他父一样,喜欢去水边,常带他外出捕鱼。”
倒不是怕他性情孤僻,而是怕他学不到东西,孩子们在一起玩耍,能相互学习,漫山遍野跑,认识花草果蔬,鸟兽飞禽。
虞苏抱着陶罐,虞苏跟嫂子道别,便就离开,返回北区。
人们喜欢吃东西沾沾酱料,所以几乎家家户户都会作酱,虞苏家也有好几个酱缸呢。想想,在落羽丘上的姒昊,没有酱瓜,豆酱,生活确实太艰苦了。
抱着一罐鱼酱的虞苏,想着田里的豆子快能收了,不如也做一罐豆酱密封,等要去角山,再带去给姒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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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羽丘上,姒昊用芦苇束给白马刷洗身体,他避开马身上大大小小的伤口,尽量不弄疼它。这匹白马,经由逃出土牢,打架斗殴,陷入泥沼,已经成为一匹灰不溜秋的灰马。清水一瓢瓢泼在白马身上,将污泥灰尘冲洗,显露出白马的原色,真是雪白,光泽。
就是在任邑,姒昊也没见过几匹这么漂亮的马,相当喜爱。姒昊会御车,他对马的性情,比较熟悉,也和它们相处过。想来养它并不难,只是先得帮它疗伤。
将马儿清洗干净,逐走盘旋在它身边嗡嗡不休的苍蝇,姒昊给马的伤口擦草药,这里涂涂,那里涂涂,雪白的一匹马,又变成了一匹白绿相间的马。
白马温顺地卧在草堆上,它像似知晓姒昊是在治疗它,没有任何抵抗,偶尔嘶叫两声,听着挺悲伤。姒昊觉得,他自己和这匹马有点相似,都是被“驱逐”者,无论白马从哪个群体里出来,它已是孤零零,而自己同样如此。
“好好养伤,我给割些新鲜的草料。”姒昊梳理马儿的鬃毛,跟它说话,白马回头看姒昊,马眼看起来很温柔。
“汪汪!”大黑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跑上野麻坡,对着白马吠叫。它站得离白马远,看得出它是有点怂,可又不是非常怂,它敢冲它怒吠。
“大黑!”姒昊喝止它,唤它一起下山。听得主人的唤声,大黑欣然跟着主人下土坡,它跟前跟后,特别殷勤,还不时要汪两声,吸引注意力。
姒昊把大黑留在草场,他去水畔割草,捆扎,背着青草,走回野麻坡。他想等它养两天,伤好得差不多,再拉出去吃草,每天多背趟草,辛苦点而已。
姒昊把草喂马,想着离开任邑时,曾跟吉华开玩笑说,他这一出去,就去牧羊牧马,耕种蔬谷。在任邑学习的东西,不能用于生计,来角山倒是学到不少东西,也算没有虚度时光。
马儿需要一个棚子,挡风避雨,不过右臂受伤的姒昊,无法挥动石斧伐树,他暂时还做不了,只能先让马儿栖息于避风的树下,在下方多垫些枯草给它卧躺。
喂好马,姒昊回落羽丘,他去烧水,灌陶壶,好下山去看羊。
陶鬶的水沸腾,放凉,储存在水壶里,姒昊将水壶绑在腰间,从门口拿了柄青铜矛,便就下山去了。起先,每每他用陶壶喝水,都会想到任水之南的那个人,才几天过去,就也习惯了。
走到草场,姒昊朝林丛的小径探看,空荡无人,两天前束从那里走来,告知姜沟那边有人被杀,并说等凶手缉拿,会来告知他。不知道为什么,姒昊有点在意,而束并未再来通知。
落羽丘这两日,也没有什么陌生的人影经过,一切都很安静,就像渡过的那三个月里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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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前,一个黄昏,狗尾滩来了两位外来者。
狗尾滩的外来者不少,大多是牧民,狗尾滩的居民对牧民习以为常,他们也很擅长辨认。牧民身上或多或少会有牲畜的气味,当地养的犬,便是这般区分危险与否。进入狗尾滩的牧民,它们不会吠叫,但是很奇怪,这两个天将昏前来的外来者,把狗尾滩的七八条狗都激怒了,它们拉长脖子吠声连片。
这两位外来者穿着猪皮衣,赶着一头大猪前来狗尾滩。仑城以东的一处小聚落豕坡,有一群牧猪人,他们很少到角山来,但也不是说绝不过来,偶尔还是能看到他们身影。
各家把吠叫的狗撵走,有几个家境较殷实的人家,把牧猪人的猪端详一番,问想要换点什么?
他们带来的大黑猪,看起来状态并不大好,肚子都饿凹了,懒洋洋,无精打采。两位牧猪人寡言少语,其中矮个的那位说:“要铜镞,火石,粮。”
他的口音听来有些奇怪,不过狗尾滩的人们并没去在意,他们自去商议,谁家有铜镞,谁家有火石,谁家有粮。猪肉在角山还是比较少见,它比牛羊肉好吃,腥味小,而且容易腌制。
众人去筹办牧猪人需要的东西,两位牧猪人,在皮革匠的家中歇息。年轻的皮革匠接待了他们,他对牧猪人的猪皮衣很感兴趣。
挖在院中炮制皮革的石灰坑,散发着恶臭,大黑猪在院子里哼哼叫,拱食野菜。
皮革匠带着儿子,端出两碗水,给牧猪人解渴。矮个的牧猪人接过,道声谢。高个的牧猪人迟迟没接过小孩的碗,他瞅着锻造匠衣服上缀的一枚彩色的石贝币,他认出这是任邑的石贝。
石贝币之所成为货币,在于它色彩鲜艳,不易磨蚀,而且加工的工艺高超,它本身固有价值。人们喜爱它,皮革匠甚至把它缀在皮衣上,彰显它的美丽。
任邑的石贝币,钻孔偏中,屁股尖,不难辨认。
“你这枚贝币从哪里得来?”高个牧猪人问道,他做出一副很随意的样子,说完这句话,便专注于碗中的清水。
“用双羊皮鞋换来。”皮革匠笑语,他对这笔生意相当满意,津津乐道。
“能换好几双了。”高个牧猪人了解易物的价钱,他可是在任地流浪的数月,易手过不少东西。
“说来也是奇怪,是位年少的牧人,可真富有啊。”皮革匠还记得这位牧羊少年,长得器宇不凡,虽然衣衫褴褛。
“他近来还出现过吗?”高个牧猪人眉头微微挑起,留心看的话,会发现他的眉毛灰白。
“前些日才见过他,你要是想卖他猪肉,可得走上一段路,他不住在这里。”皮革匠也是个话多的人,角山生活的人,大多相对贫困,是一头猪都要好几家凑着买,除去牧正,能有几个人家中有石贝币呢。
“哦,我也就随口问问。”高个牧猪人将碗中的水饮尽,把空碗搁地,便就不再说话。
话多的皮革匠问起矮个牧猪人怎得将猪赶来狗尾滩卖,要是赶去角山营地卖,那儿更值钱些。矮个牧猪人只说他们顺道将猪赶来这里卖。皮革匠觉得这顺道顺得很弯曲,觉得似有不合理,但也没多想。
狗尾滩的人们,过惯了平和的生活,要是在十多年前,大混战那会,他们可能会多长几个心眼。
夜里,人们将铜镞、火石和米粮都凑齐了,交给两位牧猪人。两人粗略看下易换的物品,便就着手杀猪。要说,他们宰猪的手法相当利落,而且也血腥。一刀扎进,开膛破肚,血液飞溅,都没眨下眼。
至于猪肉如何划分,不在两位牧猪人的职责内,他们收拾东西,连夜离开了狗尾滩。人们目送他们离去,七八头犬继续吠叫。人们这时才留意他们背后的长竹筐里,装着的东西挺神秘,用茅草包扎得严实,之前看他们搁放过,还不许人碰咧。看他们离去的方向,并非折返回仑城,而是反向,也是奇怪。
不过也只是心里这么想了一下,又都觉得事不关己,把这两人抛掷脑后。
离开狗尾滩,矮个牧猪人对同伴说:“灰,能确定是他?”
灰是高个牧猪人的名字,他看起来也就三十来岁,但发眉已灰白,像是一位得过大病的人。
“你我走遍任地,追踪到这里,他要没逃出任方,也只能在角山,不妨去探探。”灰冷语,他眺望前方,发现林中一柱炊火。
“不都说好了,要渡水回寻丘。哪有那么巧,这就寻到了。”矮个牧猪人显得心灰意冷,他脸皮松弛,头发稀少,模样颓然。
“刺,你现在害怕了吗?”灰讥讽伙伴,他脱下背负的竹筐,仰头看四周的树木,他要找处观测点,观察那柱炊火的来源。
“根本不用杀那个牧猪人,等尸体被营兵发现,我们最好已经逃走。”刺很懊恼,他们在来角山时,半路截杀了一位牧猪人,抢了他的财物。这事相当冒险,因为角山有营地,驻扎着士兵。
“呵,没有利器,只能等死。杀人的事,你也没少做,怕什么。”灰已经爬上树梢,他看到一栋孤零零的屋子,很好,孤独一栋。
闯进去把人杀了,也没人知晓,希望不会有爱啼哭的小孩,还有抱腿哀求的女人。
灰爬下树,把竹筐背起,示意刺走。刺心有不满,默默跟上,他本也是个意志坚定之人,但数月的逃往生涯,让他非常厌倦。
灰带着刺,来到一栋破烂的草泥土屋前,屋外有一头黑毛的老狗,这只老狗看见他们并不吠叫,甚至有些瑟抖。灰想,真是一条聪明的狗狗,大概是嗅到了非同一般的气息。
两人身上都有着浓浓的血腥味,这份血腥味不只来源于猪血,还有人血。
“炭!”
一位驼背的老头,慢悠悠走出来,唤他的狗,抬头看到两位外来者,他目光落在两人背后的东西,他猜测是武器。
牧人有牧人的样子,而士卒有士卒的样子,这两人的样貌和姿态,让扈叟想起凶残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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