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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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你最近在偷懒】

    夜黑风高, 孤男寡女独处一室,灯光昏暗,四周无人,俊——俊女才男,气氛尤佳。

    “让让,”夏洛克头也不抬, “你的影子挡到我的思维发散了。”

    “……”

    简无语地看了他一眼,退后两步。

    “继续。”夏洛克理所当然地开口,“越远越好。”

    简似笑非笑, 干脆退出了办公室, 靠在门口的墙壁上,远观侦探先生的认真工作。

    【你最近不也在偷懒吗……】生命一号嘟哝,【将活计都丢给那个卷毛了……】

    【我自认没他一半聪明】简毫不羞愧地回答,【‘携手破案’这种荣誉还是交给顿悟火眼金睛技能、智商与日俱增的女主角吧,我就不去自取其辱了】

    夏洛克·福尔摩斯都察觉不到的细节,偏偏能让她们看见。人形大英政府都束手无策的人,却能败在她们的降智打击下。着实佩服,佩服。

    这个世界上纯比智商,能超过福尔摩斯们的没几个。能成为他们朋友的, 更是屈指可数。能得到他们痴心爱慕的, 上辈子更是拯救了银河系。而唯一能够满足以上几点的,放眼望去, 只有一个——

    主角。

    简是个聪明人, 可也没聪明到能够与福尔摩斯比肩的地步。她唯一的优势只有年深日久积累下来的经验。残酷的是, 这个世界上的确就有那么些人,生来就有站在巅峰的资本,经验这种东西根本无法阻止他们,他们拥有在砂砾中发掘珍珠的天赋。

    一生中能见到一个这样的人,并亲眼目睹他们穿过迷雾,循着灯塔的光芒找出真相,都是得之不易的幸运。他们是天才,注定照亮整个时代。

    “‘东风’,”坐在沙发上的夏洛克看着倚靠在门上,抬头望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简,忽然开口,“又一个你带来的麻烦?”

    简回过神,忍不住挑眉,摇了摇头,意味深长地回到,“不……当然不。事实却是,恰恰相反。”

    这是属于福尔摩斯家的“麻烦”。

    夏洛克默默把这个名字记在自己思维宫殿里的小本本上。他回归正题,回想起去面见安格斯·多伊时,从他口里得到的零星线索——

    当天晚上,信赖的秘书因为要快速熟悉业务的缘故,牺牲了个人时间在办公室里加班工作。凑巧,那天安格斯忘记带一份文件,他从附近的家中赶来这里,抬头发现屋子里有灯光,知道是那个努力又上进的新人在这儿,刚露出一个欣慰的微笑,却忽然听见秘书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来不及多想,安格斯立刻冲了上去,刚扭开办公室的门,却发现房间里的落地灯被推倒,满是挣扎打斗的痕迹,而年轻女人就躺在地毯上,闭着眼,生死不明。

    安格斯大惊,马上冲上前去,想要去查看情况,一只手已经拿出手机准备打急救电话。却没想到身后忽然出现一个长长的影子,他还来不及转身看清楚来人是谁,额头上猛遭重击,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而等到他慢慢醒了过来,却惊骇地发现,自己手里拿着破碎的相框,秘书就倒在身旁,头发散乱,满脸是血,睁着眼睛盯着他,神色惊恐,目眦欲裂,已然没了呼吸。

    更令人不敢置信的是,她的衣服凌乱不堪,全身布满被侵犯的痕迹,指甲里全是凝固的血丝。安格斯颤抖着举起自己的双手,却发现除了那个破碎的,装着他和简合影的相框外,自己的身上都是一条条抓伤的血痕。他抬手摸了摸隐隐作痛的脖后,那里居然也有伤痕,来自于谁不言而喻。

    安格斯脑子里一片浆糊,他完全搞不清楚现在的状况,下意识地走到秘书身边,颤抖着跪下,刚想去抚摸她的面颊确认一切是否只是个噩梦,却不妨警察在这时到了,一看满屋子挣扎打斗的痕迹,全身是伤满脸惊恐的男人,和衣服凌乱失去呼吸的女人,不由分说,就将他逮捕了起来。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和报导大同小异。当时摄像头里没出现过其他人的身影,只有安格斯匆匆忙忙上楼的影像。经过验证,秘书的指甲缝里嵌满了他的皮肉,而且安格斯身上的抓痕也是秘书临死时拼命挣扎时造成的,dna痕迹遍布全身。再结合他这个时间点出现在这个地方,如此证据确凿,不管安格斯怎么辩解,在司法审定完毕后,他背负着所有人的骂名和媒体“大快人心”的报导,以“□□未遂”和“蓄意谋杀”两项罪名,被送进了监狱。

    不过在此之前,在安格斯仍然还是“嫌疑人”的那段时间里,还有另外两名有犯罪动机的人。

    卢迪·史密斯,前独立电视台副主管,现bbc总策划人。四十九岁,富三代,父亲曾是传媒界的大人物,虽已退隐,但声望犹在。此人是女秘书的头号追求者,在一次酒会上见到了她并声称“在她身上找回了初恋的感觉”,从此鲜花豪车烛光晚餐一个不落,对她发起了猛烈的追求。但秘书并没有在这样的金钱攻势下妥协,她看不上对方的傲慢和市侩,断然拒绝了他,惹得卢迪·史密斯怀恨在心,曾放言“如果她敢迈进新闻界一步,就会毫不犹豫地封杀了她”。由于这段经历,他也曾被写上了嫌疑人的名单。

    而第二个有谋杀动机的,却是卢迪·史密斯的妻子——没错,在有妻子的情况下仍然在外公然沾花惹草,足以说明他的人品如何。有趣的是,他的妻子就是他的初恋,也是上流圈的富家名媛,他们在热恋时期结婚,有一子,后来死于车祸。从此之后她就变得神经兮兮的,仇视一切企图靠近她丈夫的年轻女人。再加上原本就不是和善的性格,言辞多刻薄尖酸,人老珠黄后失去了丈夫的爱,独守空房长达半年之久。在得知卢迪·史密斯公开追求一个年级可以做他女儿的女秘书后,忍不住满腹嫉妒和怒火,曾多次前来安格斯的办公室大闹,风度尽失被众人看足了笑话。传言她曾放话,“不会让这个荡-妇得到一个子儿”,“她会死得很惨”。这样充满了仇恨和攻击性质的话语,自然也让她被列入了怀疑名单之中。

    只不过后来调查时发现,两人也足够的不在场证据——卢迪·史密斯在案发当夜正在一个高级俱乐部鬼混,而他神经质的妻子为了发泄烦闷约了三五好友去spa。这让他们得以洗脱嫌疑。

    有趣的是,在审判出来不久,卢迪·史密斯利用舆论带来的热度,顺利从itv跳槽到了bbc当起了第三频道的节目总策划。不仅扫去了一身污水,还升职加薪走上了另一段人生巅峰。

    夏洛克回忆着所有被众人所忽略的细节,筛选,排除,连线……一个个线索清晰地从脑海中浮现出来,摆放在他想要它们待着的位置,最终,还真让他找到了一个共同点。

    itv。全称,independent television,英国独立电视台。

    ——乔伊·亚当斯如今所在的公司。

    这个网红女记者的成名作就是“安格斯谋杀案”,从那以后她就从默默无名的小跑腿一跃成为itv能够独当一面的第一频道记者。而卢迪·史密斯,也是在那之后从itv跳槽到了敌台bbc,开启事业新篇章。从时间上来说,实在是非常有趣的巧合。

    夏洛克又回想起自己昨夜溜进法医部偷看到的死者鉴定,上面的字迹清晰地说明死因是来自头部的重击,导致颅内出血没得到及时抢救而亡。而凶器,正是安格斯手里的相框。在死者的伤口和头发,都能找到与之相符合的细木屑与玻璃碴。

    夏洛克举起手,指腹上还粘着几粒蒙灰的玻璃碴。

    在案件被判定以后,这层楼就被搬空,新来的公司必定会对这里进行一番彻底的清扫。这几颗幸存的玻璃碴是他在墙角的地板缝里找到的,仔细看还能发现上面隐约的血迹。凶案的证据无疑。

    如果安格斯·多伊是冤枉的,凶手另有其人。那必定是在打晕他之后,用戴着手套的手拿起桌面上的相框,狠狠砸在了刚醒来的秘书头上,在确认她死亡之后,抓起她的手指在安格斯身上制造出抓伤,再用相同的手法对秘书施展暴力痕迹,按下桌子下的报警按钮,之后十分冷静地清理了现场,避开摄像头从这里走了出去,不久后安格斯醒来,被赶来的警察逮了个正着,现场铁证如山,不容辩驳。

    从头到尾这个凶手的表现都表现出了极强的逻辑性和计算能力,思维清晰,干净利落,几乎没留下丝毫痕迹。在杀人用缜密的手法伪造现场——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需要非常强大的心理素质,而且必定对警察的调查手法很熟悉,知道有哪些决定性的证据。如果这不是一个隐藏的老练的连环杀手,就是聪明绝顶且犯罪天赋惊人的潜在性反社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一场精心布置的谋杀。

    夏洛克目不转睛地盯着那颗玻璃碴,擦干净上面的灰尘,露出后面渗血的本质。

    可这世界上,向来没有完美的犯罪。

    凶手将一切都陈列得完美无缺,如同摆放艺术品的博物馆。可唯有一件事,一处细节,一个缺憾,即便他冷静,残酷,狡猾,聪明绝顶,也无法弥补。

    ——他/她杀死被害人的目的。

    死者的伤口,在脑后。这就证明他是在秘书刚刚从昏迷中醒来,还没来得及转头的时候,被骤然袭击的。

    他不想让她死前再看见自己的脸。因为他知道,她认出了自己,而这张脸绝不是她想看到的那个。

    这个世界上,能够令人违反理智和原则,冲动行事的力量有三个:爱,愤怒,以及——愧疚。

    感情用事,向来都是失败者的生理缺陷。

    而这无疑昭示了一点:她认识这个凶手。而且绝没有想到会是他。

    夏洛克·福尔摩斯站起身来,他双手撑在办公桌上,盯着光滑的桌面里隐隐倒映出来的那张脸,陷入了思考。

    什么人,可以在深夜来去自如,悄声无息,被众人所习惯?

    什么人,可以避过这栋楼里所有的摄像头,犹如鬼魂,察觉不到存在?

    又是什么人,能够将自己的痕迹完全扫去,如同做过千百次那样快速,熟练?

    一个不被注意的隐形人。一个存在感低弱的边缘人。一个你擦肩而过却记不起脸庞的无面者,一个社会必须存在的,却又受不到任何关注的职业群体——

    一个……

    “清洁工。”夏洛克忽然抬起头,盯着简,问她,“他在哪里?”

    简从他的神色里看出了些端倪,不由得直起腰来,向门外看了看,问生命一号得到确认的答案后,回答他,“离开了……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走的。”

    “你还得他长什么样子?”夏洛克继续问。

    简回忆了几秒,摇头,“他背对着我,只能看到他在听随身听——”

    夏洛克眼睛都亮了,他立刻拿出手机,低头捣鼓了几秒,然后把屏幕正对她的脸,迫不及待地问道,“是不是长这样?”

    简仔细一看,惊异地笑了,“你怎么知道?”

    “walkman,sony的wm-109型号,1986年11月出产,第一台自带线控的随身听。死者的表姐送给她的成年礼物,当时就放在她办公桌的第二节抽屉里。”夏洛克·福尔摩斯用他那足以谋杀人的高语速气都不喘地说道,“——粉色。专为女士设计。”

    简一愣。

    她回想起为了试探“斯旺·泰德”是否真的是这里的前台而故意捏造的小感冒,对方非常镇定且熟练地走到办公桌前,打开第二节抽屉,拿出卫生纸递给她。以及后来她临走前那句意味深长“否则有人进来再次破坏案发现场可就糟糕了”的暗示。

    这个一个世纪只出一个的天才“东风女神”,必定是已经推测到了这一点——她向来能够领先夏洛克几步,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如此。

    而那个清洁工衣兜里装着的随身听,是属于女秘书的。

    ——汉斯这家伙,没看出来居然这么怀古。

    再怀古也不可能带一个女式的粉色随身听。他的工资不足以支付价格如此高昂的绝品。

    ——是个老人了,听说以前也在这里工作,经常加班到很晚。

    所以他能够来去自如,被人们所习惯,不会引起任何注意。

    ——记得……把门关上哟。

    他熟知这里的一切,知道摄像头的在哪儿,自然,也拥有所有门的钥匙。

    他有能够清洁痕迹的工具。

    他在深夜时工作,不会引起任何人的怀疑。

    上班下班无数次擦肩而过,他认得女秘书,而她却不会记得他的脸。

    除了尚未确认的“聪明绝顶”这一点。他满足所有凶手的要点。

    “据说每一个狙击手都擅长寻找到最危险的目标。”夏洛克·福尔摩斯望过来,他全身的细胞都在颤抖,呐喊,尖叫,抓捕凶手的渴望让他的声音都情不自禁变得高昂,跃跃欲试——

    “简·多伊小姐。”

    “你准备好,开始一场新的冒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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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发现,每次写到夏洛克……

    我就卡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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