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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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秦冉送回公司后, 洛汐和老板打了声招呼, 就回了宿舍。
她的宿舍本来是两人间, 因为霸天娱乐现在也没其他艺人, 目前就她一个人住着。
在洛汐被捡回来后, 老板为了表示对她的重视, 特地将这间宿舍重新布置了下。
两张单人床换成了柔软的大床, 还增添了一些其他物件,整体风格特意选择了少女系的粉色,让整个房间看起来萌萌哒。
洛汐对这种粉色系适应良好, 应该说她是那种无论什么环境都能很好的活下去的类型。
别说是粉色,就算是花里胡哨装饰成圣诞树,她也能安然的住下去。
反正自己大半时间都在泳池里泡着, 这房间就随老板开心了。在老板装饰完一脸含蓄的求表扬时, 洛汐很给面子的表示特别好。
小金龙从海底跟着洛汐回来,头一回进门就被满满的粉红色闪瞎了眼。
它不太满意, 觉得这种萌萌哒的房间和它威武霸气的身份太不相配了。
身为叱咤九天的金龙怎么能被这种软萌腻死人的粉色包围, 它住的地方自然应该是金灿灿的, 金色的床, 金色的地板, 金色的装饰, 全部都换成金色才对。
在察觉到洛汐对颜色的无所谓后,小金龙立刻胆肥起来,一直撺掇洛汐去找老板改了房间颜色。
它觉得以老板对洛汐的重视程度, 就算没有钱用金子装饰房间, 弄点金色涂料什么的绝对会答应。
至于其他的配件,它早早就在网上看好了一套印满金元宝的床品,浅黄色的底色上面满是胖嘟嘟的金元宝,特别特别好看!
它咨询过了,店家说还有同款的窗帘,一起买还可以使用优惠券,还包邮呢。
小金龙豁出去了撺掇。
洛汐无所谓的应下,之前想起来随口和老板提了一句,她也没注意老板一脸崩坏的表情,扭头告诉小金龙耐心等待,老板会给它弄一间让它满意的房间。
那头老板被自家宝贝艺人奇葩的审美震撼。
要金色!
还要整个房间都金灿灿的!
这是何等的俗气审美!
这年头就算是暴发户都知道装装样子,喜欢清新雅致什么的,他家艺人的口味竟然这么重!
老板一脸‘你逗我玩’的崩坏咆哮表情,他都能想到若是被媒体们发现洛汐这个爱好,那些媒体们能乐成什么样。
优雅如公主,气质高贵华丽,拥有逆天颜值的新女神,居然是这么一个俗气货色。人设分分钟就要崩,这比爱泡水的怪癖暴露了还严重。
老板忧桑的在办公室内走来走去。
自家宝贝好不容易提个要求,一口否决了那多伤感情。更何况人家体谅公司的穷逼,都没要求用黄金,只要一些金色装饰和金色涂料,风格上贴近就行了,这么体贴让老板还有点小感动。
思前想后,老板最终还是决定不能伤了自家艺人的心,先答应下来,反正是公司宿舍,外面的人进不来也看不到。然后在慢慢引导,让她不至于在外人面前暴露这个俗气审美。
不过扭头一想,喜欢金灿灿,喜欢金子也是好事。金子不就等于钱,想要赚钱简单,成了当红艺人,随便拍拍广告都够她买多少金灿灿了。
老板琢磨着,他能不能用这个努力刺激洛汐上进。
*
宿舍里洛汐还不知道小金龙的爱好被扣在了自己头上,她翻着秦家送给她的册子,上次顾忌着这是别人家的东西,只是粗粗的看了一眼,现在到可以看的细致一些。
册子不厚,薄薄的一本。
但上面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真翻起来所记载的东西远远超过册子的厚度。
秦家走的是正统修道,骨架先生虽然是个兼职道士,学的流派却很正。
根据册子里的记载,秦家历代所持之人大多修习的是水法,即操控水的术法,拜的是三官大帝中的水官,即名为下元三品解厄水官洞阴大帝,隶属于太清境,司掌天下水域,解厄释结,阴阳救渡。
三官大帝在道教中出现时间比三清尊神还要早,且神阶很高的尊神,也是道教最早敬奉的神灵之一,也被称作‘三元大帝’,‘三官帝君’。
关于三官大帝的记载不少,在《元始天尊说三官宝号经》,《三元品戒经》,《三官经》等道家典籍中都有记载。
只是在普通人中名声不显,到了现代就更不如三清玉帝王母之类被人熟知。
秦家历代将下元三品解厄水官洞阴大帝奉为祖师爷,可惜所修习的水法威力堪忧。
水法比起雷法、火法来说,在对敌和对付阴物上要弱得多。
雷法至刚至阳,火法燃烧万物,这两种无论是和同行斗法,还是捉鬼降妖都很好用。
相比之下,水法就是鸡肋。
打架上,人家一道雷劈下来,厉害的能劈死人。你一道水上去能干什么,给人家洗洗脸啊。
至于面对鬼怪,人家更不怕水了。更有溺水而亡者,甚至游刃有余的利用水法增添自己的实力。
所以秦家历代虽然碍于拜在水官洞阴大帝门下,历代都修习水法,但大多只当做杂学,对敌上多用的是道士都会的捉鬼剑术和自身的气。
洛汐对剑术只看了一眼就放下,目光久久的停住在关于水法的内容上面。
海妖一族掌控大海,天生沟通海里万物,挥手就能唤来恐怖的暴风雨和海啸,随意扬起的海浪足以淹没一个国家。
说水属性弱?
洛汐嗤之以鼻。
真正置身于大海之中,才能体会到海洋的恐怖。
那种无处不在被海水包围,举目四顾没有落脚点的惊慌,在努力挣扎也逃不开海浪的范围,最终只能力竭而亡,就连尸骨都被压入海底,不留一丝痕迹。
人类觉得水法弱,不过是以他们的能力发挥不出来罢了。
洛汐套上人类的壳子,少了金色尾巴之后,对这一点深有感触。
人类的壳子让她的力量被禁锢住,犹如罩着一层膜,怎么都捅不开。她想要彻底动用力量,就必须撕开这个壳子。
但那样做,和找死无异。
更麻烦的是为了维持这个人类壳子,她体内的本源之力一直被抽取,若是没有新的力量补充,一旦自己的本源力量被耗干,那和死也差不多了。
她和小金龙来自异世,本就不被此世界的法则所接纳,世界法则的压力她目前还无法抵抗,而地球的力量体系和阿斯玛那完全不同。
是的,完全不同。
这是洛汐自己能感受到的,哪怕她套着人类的壳子,她的力量也没有消失,只是无法彻底使用。
比如在海里依旧拥有沟通万物的能力,只要小心一点就不会引起法则的警惕。但是却无法像以前那样操控海洋,扬起滔天巨浪。
洛汐琢磨了很久,现在看到册子才终于明白。
套上人类的壳子后,是力量体系不同的禁锢,让她无法彻底使用力量,甚至本源之力都得不到补充。
那是不是说只要将使用方式换成这个世界法则所承认的方式,以人类的身份和人类的方式,就可以了?
洛汐看了大半天册子,越看越觉得这个世界的人类所使用力量的方式很神奇。
普通的纸画上符箓后,就能发挥神奇的力量。
有法决可以对敌,锻炼己身,以自身的气和剑法驱邪。
人死后还有魂魄,魂魄按照生前是非功过清算后,排队投胎。也有枉死或者惨死的,怨念不散成鬼,徘徊人间不肯离去。
有鬼为善,自然也有鬼为恶,铲除恶鬼有功德,超度亡魂也有功德。
功德累积,蒙荫自己的下一世或者后人。甚至华夏神话中,还有功德成圣的记载。
洛汐:“……”
听起来好复杂,好神奇,好不可思议!
比起华夏繁复冗长,甚至成为一种历史文化的修行体系。阿斯玛那就简单多了,只分为没有力量但科技强大的人类,以及天生具备力量,不用修行也能使用力量的各种长生种。
在阿斯玛那是不存在没有力量的人类通过修行获得神奇力量的,所以人类专注于科技,试图拥有不弱于长生种们的强大。
阿斯玛那的人类成功了,他们的科技哪怕是海妖一族也不会小觑。
但他们也失败了,过于追求科技的强大,将星球资源掠夺一空,环境破坏到无法挽救,最终导致全部灭亡。
相比之下,还是地球人类使用的方式更环保一些。
小金龙看不见册子里的内容,急的抓耳挠腮,它盘在洛汐的手腕上,黑豆豆眼可怜兮兮的望着洛汐,表示求分享。
洛汐将册子里关于妖的记载说了说。
不同于小金龙泛泛查到的那些神话传说。华夏里世界的确是有妖的,大妖能化形为人,拥有天赋神通和强大力量,和人类亦敌亦友。
当然,这些存在据说都是在很多很多年以前。
现在的华夏里世界,能化形的大妖几乎绝迹。
加上建国后不许成精的条例,开了灵智的小妖都没几个。最常见的是黄鼠狼、刺猬、狐狸等这种在民间成为五大家仙的东西。
不过很有意思的是,册子里提到一个东西,那就是半妖。
所谓半妖,是人和妖族结合后产下的孩子。体内有人类的血统,也有妖的血脉。
一般来说,半妖的力量很弱,人类血脉站主导,大多是人形,部分部位会有妖的特征,比如耳朵尾巴身上有斑纹什么的。
但哪怕是最弱的半妖,也拥有一些妖的力量。这类的存在也同妖族一样,现今几乎不存在了。
册子里提到的半妖,指的是建国后被发现的亚种人类。
以人形降生,出生几年后会陡然变成兽型,拥有人形和兽型之间自如转换的能力。体质生命力比普通人类强悍,然后……没了。
妖类的力量,天赋神通什么的,这些亚种人类一丁点都不会。
除了能变幻兽型比较特别,别的也就是比普通人身体更好一点,压根没有传说中半妖的风采。以传统妖族的标准来看,亚种人类根本就是废柴,天生发育不良。
而且最不靠谱的是,这些人的出现是随机的,哪怕是普通正常的夫妇,生下的孩子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上头研究之后,确认了这些人对社会的危害力度不大,又因为不是个例,不知道出现原因和规律无法灭杀,于是定下规则,将这类人命名为亚种人类。从小正确引导,让其融入社会,成为华夏的一份子。
一般人知道亚种人类的,只以为是建国后才出现的。
但按照秦家册子里的记载,其实亚种人类早就存在了。
只是以前科技落后,他们藏的好,变成人形和人类没区别,大多数都隐藏于人海中,按部就班的过着人类的一生。偶尔有暴露的,过去信息不通达,顶多也就成了当地的怪谈。
现在上头给了他们一个可以正大光明活下去的身份,许多亚种人类一样要念书上学考试,和普通人一样求学工作,其中也不乏各行业的佼佼者。
他们的存在对普通人来说是个秘密,但在里世界,稍微有点能耐的是知道的。
尤其是修道者,上头怕修道者将这些亚种人类当做成精的妖怪给铲除或者剥皮炼丹了,特意嘱咐过。随意杀害无罪的亚种人类,一样是犯法的。
秦家的册子上就特意多介绍了几句亚种人类,仿佛怕后人不长眼的犯事。
要知道亚种人类又没有力量,就算剥皮放血,也炼不出什么好丹药。为了这么个鸡肋犯事,太不值得了。
洛汐瞅着小金龙,“你能化形吗?”
能化形的话,装成亚种人类到是一条路子,不用在躲躲藏藏了。
小金龙颓废的摇头。
修炼到一定程度的大妖才能化形,它连边都摸不到。
洛汐怜悯的看它一眼,慢吞吞的道:“……那你可要藏好了,这上面说因为妖类绝迹,稍微发现个有点修为的都会被当做稀罕物抢夺。人类的修道者可以给妖物打下契约,使其成为战兽。或者用其血骨炼丹,尤其是妖物的内丹,有奇效。”
小金龙不自在的抖了抖,结结巴巴的道:“我、我的龙珠被劈碎了,现在没内丹……”
没内丹,应该安全点吧。
洛汐:“如果你是黄鼠狼或者狐狸精估计很安全,谁让你是条稀罕的龙呢。”
就算没内丹,也是被下锅的命。
小金龙:“……”
小金龙忍了忍,没忍住,还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它哭的肝肠寸断,觉得自己怎么这么命苦。
徒具龙形,却没有真龙的力量,还金灿灿的特别引人注目,走到哪都是明晃晃的靶子。
小金龙哭的抽搐,细不溜秋的身子都打成麻花。
洛汐戳了戳它的龙角,“别哭了。”
小金龙嘤了一声,伤心无比,“嗷,你别管我,让我哭一会……”
洛汐:“我会保护你的。”
小金龙的哭嚎陡然消失,它怯生生的抬起黑豆豆眼,望着洛汐:“你、你刚才说什么?”
洛汐唇角微翘,“啊,没听清就算了。”
小金龙急了,它扭着身子缠上去,一连串的追问:“听清了,我听清了!你说会保护我!会保护我的!”
洛汐用手捧着它,它之前嚎啕大哭,将她的手都弄的湿哒哒的。
在小金龙的期待的目光中,她软软的重复:“嗯,我会保护你的。”
所以别再嚎了,好吵。
小金龙又激动又感动,这个没心没肺、性子寡淡的海妖竟然会主动说要保护它。
它它它它它好开心!
一激动,小金龙又想掉金豆豆了。
它泪眼汪汪的看着洛汐,嚎了一声扑上去,糊了她一脸,“以后我就是你的龙了!”
洛汐:“……”
*
冯老板收到了来自荒岛求生节目组的录制尾款,他一脸讶异。
一个是惊讶于节目组居然打算将那只录了半天的素材剪成一期节目播出。另一个则是节目组打过来的尾款远远高于之前签合同上的数字。
节目组那边隐晦的表示,多出来的是给洛汐的辛苦费,对于自家顶头大boss对这个新人的特别照顾,只字不提。
没办法,有封口令,他们就算再好奇,也只能憋着。
冯老板琢磨了半天,什么辛苦费能给这么多?
要知道洛汐算是搭璃茉的顺风车才上的荒岛求生,崭新的新人,又算是走后门,节目组合同上给的费用只是意思意思的一点。
毕竟光是在他们这个平台露个脸,都多少新人挤破头抢着上。
现在这辛苦费可是原本费用的数十倍,未免也太多了点。
老板思前想后,想到洛汐救了两个嘉宾,想到她上了国家台新闻,想到之前疯狂的挖角风波……
唔,也许是节目组那边综合考虑,算是和洛汐结个善缘呢。
这点钱对比洛汐之前的费用是很多,但比起其他嘉宾的酬劳还是少得多。钱数刚好卡在合理的范围,让人不至于猜疑不定。
冯老板安心了,将这笔钱包了个大红包给洛汐。
录制前就说好的,只要她好好表现,录制费用都归她。现在这笔钱远远超出说好的费用,老板也没私扣,一股脑全给了洛汐。
女孩子要富养,他总不能让自家艺人连个甜品都吃不起,以前是没条件,现在有了自然不能苛待,否则万一她被旁人用甜品勾搭走了怎么办。
不提其他的,眼前这个不就是个勾搭未遂的祸害。
办公室内,宫旭微抬下巴,将冯老板做的关于洛汐未来发展的计划扔进垃圾桶,嘲讽道:“垃圾,拍什么广告,当什么模特,还都是些不知名的牌子,不入流的货色。起点这么低,她以后还怎么往国际上发展。”
老板觉得后槽牙又开始痒了,自从宫旭不请自来的出任洛汐的经纪人,他和宫旭之间几乎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两人理念不合,沟通不畅,却谁也不肯让步。
比如现在,他也知道接一些小牌子的广告有点问题。
因为大品牌在选择代言人时会综合考虑艺人的代言经历。如果代言过不入流的小品牌,降了逼格,那这个艺人从一开始就不会被考虑。
国内知名的品牌是这样,那些国际一线大牌的要求更苛刻,形象、气质、人气、国民度和逼格,缺一不可。
要是真的打算往顶尖路子上走,那代言广告什么的,就要慎之又慎。
老板明白这个道理,可耐不住他们霸天娱乐是穷逼公司。
要资源没资源,要门路没门路,就算洛汐有张逆天的脸,那些大品牌的代言一时半刻也撕不到。
总不能因为没有大品牌的资源,就让洛汐干等吧?
干等没活接,没曝光度,因为海啸沉船事件炒出来的热度会越来越冷,最后就是恶性循环。圈子内一闪而过的流星比比皆是,爆红之后销声匿迹的也不少。
无论如何,维持曝光度才是根本。
更何况他准备给洛汐接的品牌虽然规模不大,口碑却很好,对艺人形象也有正面作用。
宫旭嫌弃的看着冯老板,觉得洛汐怎么能眼瞎看中这人当老板。
要啥没啥,穷逼落魄,唯一让人嫉妒的就是运气好,在街上晃荡都能捡到洛汐这种顶级货。
他暗自嫉妒了一会儿,冷冷的嘲讽:“这些不入流的广告代言都推了,我给她有安排。”
老板也冷笑一声,“什么安排?难道你要给她写歌?”
圈内都知道宫旭的歌价值千金,首首霸占畅销金榜。
拿到他的曲子,可以说是奖项已经预定了一半,走红分分钟的事。就算不是每一个都能大红大紫成为经典,一闪而过爆红的也赚了不少。
但宫旭这人很难搞,尤其在专业上要求苛刻的近乎发指。
达不到他的要求,无法打动他的声音,他宁愿将曲子压箱底,也不会拿出来给人。用重金买,人家是宫家少爷,不缺钱。用人情压,圈子内目前还没人能做到。
这样的宫旭会随便给洛汐写歌?
洛汐是什么样他还能不知道吗,她最大的优势就是那张脸!
当初被星探捡回来后,老板也琢磨过唱歌这条路,现在各种选秀节目那么多,只要唱的比普通人优秀一点,加上那张脸绝对能爆红。
老板让洛汐试过音,她随口哼了几句,是还行,但很普通,绝对无法走唱歌吃饭的路子。
嗓子这东西是老天爷赏赐的,没那天赋,后天练的技巧再好也只是炫技匠气,少了打动人心的灵气。
老板试过之后就放弃了走唱歌这条路,反正歌手什么的在华夏也不好混。
唱得好那是应该的,唱的不好还会被喷花瓶没实力。
现在又是网络时代,卖唱片捞金的辉煌年代早就过去。就算是当红歌手,只靠唱歌也会饿死的,没看那么多歌手一旦红了,都是拼命演戏拍广告接代言。
在老板看来洛汐的嗓子根本达不到宫旭的要求,宫旭若是肯给这样的洛汐写歌,那他只能说,他又相信爱情了!
老板嘲讽脸,斜睨着宫旭。
有本事你写啊,有本事你让洛汐唱啊,让你宫少爷的底线和原则都见鬼去吧。
谁晓得宫旭高傲的点头,有些不耐烦的道:“曲子我都写好了,她人呢?”
冯老板:“……”
卧槽!
写好了!?
你驴我呢?
你宫少爷不是号称就算世界末日,你的底线和原则都不会变的呢!?
现在不过就是谈个恋爱,你就成了被女人冲昏头脑的蠢货?
你这样让以前那些跪求你的曲子却求而不得的人,岂不是要哭瞎了。
怪谁,怪自己没长着一张唐洛汐的脸吗?
冯老板被宫旭不着调的行为震住,见宫旭不是开玩笑,他迟疑的问:“你对洛汐是来真的?”
宫旭莫名的看冯老板一眼,问的什么白痴问题,不是认真的,他会自降身份的跑来霸天娱乐吗,为了这个还抗住了老哥冰冷的审视。
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这么有勇气。
冯老板见状,快速计算了下利益得失。
之前他想着宫旭不安好心,打着当经纪人的幌子,其实暗戳戳的想要挖走洛汐,所以对宫旭事事防备。
现在既然宫旭是真心的,连曲子都肯给洛汐写,那身为老板的他自然不会将这好处往外面推。
洛汐唱歌一般,那就包装成偶像歌手嘛,在砸重金修修音,只要不唱现场,应该也能唬住人。
有宫旭的曲子加持,绝对能火。
等有了人气,广告代言源源不断,到时候再往影视上发展也不错。
“那行,我先带你去见见人,让洛汐试试曲子。”
老板觉得宫旭肯付出这么多的话,勉强算得上自己人。
那关于洛汐的事也可以适当的透露一点,总不能就他一个人惆怅。以后宫旭是洛汐的经纪人,帮忙掩盖怪癖什么的,总会知道的。
宫旭点头,想到一会就能听到自己朝思暮想的声音,他的唇角微微上翘。
*
冯老板都不用问秘书洛汐的下落,直接带着宫旭往游泳池那边走。
果然,刚靠近泳池就听到里面传来的水花声。
宫旭微微皱眉,看了眼表。
早上九点一刻,一大早就游泳?
老板熟练的推开门,扬声问:“洛汐,睡醒了啊?”
“唔。”
泳池内,洛汐闭目仰躺在水面上,偶尔划下水,让自己舒舒服服的飘着。
看她这样就知道昨晚肯定没回宿舍,又睡在泳池的。
老板苦口婆心的劝了几句,让她晚上乖乖回去床上睡,白天来泡多久都行。
洛汐‘嗯嗯’的应付,完全没听进去。
宫旭在一旁听的莫名其妙,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他忍不住打断老板:“等等,你的意思是她经常晚上睡在泳池?”
老板笑呵呵的给宫旭科普了下洛汐的‘爱好’。
宫旭:“……”
他知道唐洛汐水性好,却没想到好成这样。
这么回想起来,她在荒岛录制时下海抓鱼,会不会压根不是考虑到他们肚子饿,是自己想下去泡泡吧?
亏他们一个个感动的什么样,璃茉还莫名的被刷满了好感度,原来都是他们在自作多情!
老板体贴的拍了拍宫旭,“你是她的经纪人,以后她这些不靠谱的爱好就麻烦你了。”
宫旭默默无声半响,将洛汐奇葩的爱好甩开,这个不是重点。
他招手让洛汐过来,将自己的打算说了说,然后递给她自己新写的曲子,让她唱唱看。
洛汐趴在泳池边,态度十分配合。
眼前这两个人,一个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她吃老板的,住老板的,公司都快倒了老板还肯开放泳池让她泡水。
另一个是供给她甜品的金主,不要钱的免费经纪人。
在不过分的情况下,洛汐还是很愿意听话的。
五线谱她看不懂,宫旭耐心的教了几句,她乖巧的学了,然后张口唱了几句。
宫旭脸色难看,这水准和他那天在岛上听到的根本不一样!
冯老板一脸了然。
啧啧,果然天才宫旭即使为爱豁出去了,也还是无法忍受自己的曲子被普通人糟蹋么。
宫旭不觉得自己会听错。
因为脸盲症,他从小就是靠声音认人。加上当时他是花豹模样,听力比人类更敏锐。海啸那次,空气中隐约传来的呢喃歌声,绝对是唐洛汐!
他耐着性子又教了几遍,可是每一次得到的都是失望。
唐洛汐唱歌不难听,但也够不上天籁。就是普通人水准,不跑调,不走音,但也不吸引人。
一遍遍过去,宫旭的怒气快要控制不住。
洛汐察觉到眼前男人压抑的愤怒,她歪头,“你生气了?那我不唱了,你别气。”
宫旭勉强没发火,他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如果真的是自己幻听了,那也是自己的事,没必要迁怒于眼前的洛汐。
他失望的起身,绷着脸往外走。
冯老板傻眼,这是要黄了?
说好的相信爱情呢!
走到门边顿住,宫旭不甘心的又走了回来。
他还是不信自己会听错,自己变成花豹时虽然略略掉智商,但五感绝对是杠杠的。
既然自己没听错,那就说明……她在忽悠自己。
宫旭面无表情的看着洛汐,她神色自然,在自己的审视下还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没有半点心虚做戏的样子,仿佛真的是他自己记错了。
宫旭磨了磨牙,重新蹲回洛汐面前,组织了下语言,开始给她洗脑。
结合洛汐的现状以及霸天娱乐的处境,他们最缺什么,自然是钱。而来钱快的路子,目前最可行就是爆红。
演戏什么的,一出戏窝在剧组大半年甚至好几年,拍完还不一定能播,就算播了也未必能火。
相比之下,唱歌容易多了。
有他的曲子,在有适当的平台曝光,运气来了一首歌就能红遍大江南北。
泡个泳池算什么,她难道不想有钱了打着飞机去国外海岛。
阳光沙滩美食,还有八块腹肌大长腿的外国帅哥伺候,那才是人生巅峰。
宫旭身为陆昊之的弟弟,跟在老哥身边也学了一点,起码说服人的话说起来特别有道理,煽动力十足。
洛汐半信半疑,“真的?”
藏在她身上的小金龙也是满满的狐疑。
它和洛汐之前想赚钱的法子时,因为霸天娱乐的境地太惨,直接将娱乐圈这个选项排除掉了。
在洛汐和小金龙的印象中,混娱乐圈只能勉强糊口,老板都努力到开公司,却连个泳池都快维持不起。莉娜据说在圈内好多年,收入好像也挺堪忧,都不够她买包包。
有这两人的摆在前面,洛汐和小金龙对娱乐圈都没啥上进心。
宫旭呵呵,别拿霸天娱乐这种穷逼来做对比。
他将自己的年收入说了,然后又略略提了提一线女星的收入。含蓄的暗示,这收入可以买多少高级别墅,带私人大泳池的那种。
洛汐:“!”
小金龙:“!!!”
小金龙立刻倒戈了,兴奋的给洛汐传音。
‘答应他,不就是唱歌么,你们海妖的老本行,干了!’
‘唱几句就能赚这么多钱,我们开游戏公司的启动资金不就有了。’
‘有了启动资金,我才好去挖人才。’
洛汐:“……”
原来它还惦记着要做游戏呢,为了不浪费做过的那些卷子?
在小金龙的兴奋中,她慢吞吞的回了一句:‘我们海妖唱歌都是对付敌人来着……’
小金龙:‘没事,你就当台下坐的都是敌人,用歌声迷晕他们!只要不出人命,掌控好力度,不用负法律责任的。’
洛汐想想也是,于是她软软的冲宫旭一笑,“那我重新唱一遍?”
宫旭面无表情的瞪她,果然之前是将他当成傻逼忽悠么。
洛汐回想了下调子,轻轻开口。
截然不同的曲调飘出,悦耳的让人浑身发麻。细软轻哼,带着漫不经心的随意,却好听的让人屏息。
直到洛汐哼唱完宫旭之前教的,好半响后,老板久久才回神。
他看怪物一般看着洛汐,这tmd什么天才啊,老天爷的私生女吧,上天也太宠爱她了,不但给了她万里挑一的美貌,竟然还拥有天籁一般的嗓子。
旁人能拥有一样都是祖上烧高香了,她tmd的占全了,这还让别人怎么活!
听了洛汐的哼唱,老板才体会到古语里说的,什么叫‘天籁之音’,什么叫‘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现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前这丫头根本不好好唱,为了不耽误她泡水,根本就是应付的哼哼几声。
老板又好气又好笑,最终只剩下兴奋激动,他想仰天大笑。
以前他觉得洛汐只有一张脸,装装样子都能带着他们霸天娱乐起飞。现在发现她不止是一张脸,这声音,这嗓子,这何止是起飞啊,他们霸天娱乐会被载入历史的!
洛汐注定会登顶,甚至以她的天赋会成为圈内难以逾越的高峰。
就算以后她不在霸天娱乐,凡是提起她的,都会说一句,她的起点是霸天娱乐,是从他们霸天娱乐走出去的,真正的天后!
这一瞬间,老板诡异的认同了媒体们嘲讽他的话。说他只是走狗屎运,捡到了洛汐。
狗屎运就狗屎运吧,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他前几年的衰都是给今天攒人品,一次爆发就捞到真正的稀世宝贝!
哈哈哈哈哈,让外面那些家伙嫉妒死吧!
老板兴奋到极点,想入非非的失神。
宫旭目光灼热的盯着洛汐,就是这个声音,他有生之年听过最动人的声音。近距离听她哼唱,比那天更让人激动。甚至有一种此生听过她唱歌,死而无憾的感觉。
洛汐看着眼前狂热的两人,默默的问小金龙:‘我是不是没掌握好力度,我感觉现在让他们去死,他们也会去的。’
这还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二次好好唱歌。第一次是在海里召唤海豚群,那时还有海啸余波,不来真格的,召唤不来那些海豚。
海豚算是海里生物,是她比较熟悉的。阿斯玛那就有一种和海豚特别像的物种,只是颜色上略有差异。
相比之下,对人类就没那么好掌握分寸了。
觊觎海妖美貌和力量的人类,被杀了。
对海妖骗身骗心的人类,被沉海了。
妄图偷盗海妖珍宝的人类,被灭成渣渣……
而且对付人类这种不具备力量的物种,特别轻松,都不用武力,海妖一般都是哼唱几句,就让那些坏蛋一脸梦幻的自己去死了。
洛汐在阿斯玛那虽然没见过人类,但族内记载很多。
海底还有一处专门的坟场,是给那些包藏祸心的人类建的,每一只年幼无知的海妖小时候都会被带去海底坟场科普人类这种物种。
要迷倒人类,又不能让他们去死,洛汐觉得有点难啊。
小金龙特别心大的一挥爪:‘没事,不是还没死呢。这个叫宫旭在圈内似乎挺厉害,你好好唱,等你红了咱们踢开他去开游戏公司。’
它都开始做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了,绝对要将全息游戏光明正大的放出来,否则怎么对得起它的辛苦!
洛汐摸了摸小金龙的角,觉得这样也不错。
宫旭还不知道他心心念念的女神缪斯打算将他用完就丢,被洛汐的歌声刺激,他的创作灵感喷涌而出。
他抓着纸笔蹲在泳池边开始刷刷刷的写,写一会,抬头看一眼洛汐,目光旖旎炙热。
冯老板在幻想中爽够了,一回神就看到宫旭含情脉脉的盯着自家艺人,那眼神缠绵的让他的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
现在的小年轻这么开放,瞧瞧那如狼似虎的目光,他还在呢,也不知道收敛点。
老板看向洛汐,略略放心。
还好自家艺人还算冷静,宫旭对她的吸引力根本比不上游泳池嘛。
知道宫旭是‘单恋’,冯老板就松了口气。
宫旭虽然条件不错,但洛汐还小呢,事业都没立起来就跑去谈恋爱,以她的资质多可惜。而且老板出于私心觉得洛汐适合更好的,宫旭这种天才难搞的神经病还是算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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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宿舍本来是两人间, 因为霸天娱乐现在也没其他艺人, 目前就她一个人住着。
在洛汐被捡回来后, 老板为了表示对她的重视, 特地将这间宿舍重新布置了下。
两张单人床换成了柔软的大床, 还增添了一些其他物件,整体风格特意选择了少女系的粉色,让整个房间看起来萌萌哒。
洛汐对这种粉色系适应良好, 应该说她是那种无论什么环境都能很好的活下去的类型。
别说是粉色,就算是花里胡哨装饰成圣诞树,她也能安然的住下去。
反正自己大半时间都在泳池里泡着, 这房间就随老板开心了。在老板装饰完一脸含蓄的求表扬时, 洛汐很给面子的表示特别好。
小金龙从海底跟着洛汐回来,头一回进门就被满满的粉红色闪瞎了眼。
它不太满意, 觉得这种萌萌哒的房间和它威武霸气的身份太不相配了。
身为叱咤九天的金龙怎么能被这种软萌腻死人的粉色包围, 它住的地方自然应该是金灿灿的, 金色的床, 金色的地板, 金色的装饰, 全部都换成金色才对。
在察觉到洛汐对颜色的无所谓后,小金龙立刻胆肥起来,一直撺掇洛汐去找老板改了房间颜色。
它觉得以老板对洛汐的重视程度, 就算没有钱用金子装饰房间, 弄点金色涂料什么的绝对会答应。
至于其他的配件,它早早就在网上看好了一套印满金元宝的床品,浅黄色的底色上面满是胖嘟嘟的金元宝,特别特别好看!
它咨询过了,店家说还有同款的窗帘,一起买还可以使用优惠券,还包邮呢。
小金龙豁出去了撺掇。
洛汐无所谓的应下,之前想起来随口和老板提了一句,她也没注意老板一脸崩坏的表情,扭头告诉小金龙耐心等待,老板会给它弄一间让它满意的房间。
那头老板被自家宝贝艺人奇葩的审美震撼。
要金色!
还要整个房间都金灿灿的!
这是何等的俗气审美!
这年头就算是暴发户都知道装装样子,喜欢清新雅致什么的,他家艺人的口味竟然这么重!
老板一脸‘你逗我玩’的崩坏咆哮表情,他都能想到若是被媒体们发现洛汐这个爱好,那些媒体们能乐成什么样。
优雅如公主,气质高贵华丽,拥有逆天颜值的新女神,居然是这么一个俗气货色。人设分分钟就要崩,这比爱泡水的怪癖暴露了还严重。
老板忧桑的在办公室内走来走去。
自家宝贝好不容易提个要求,一口否决了那多伤感情。更何况人家体谅公司的穷逼,都没要求用黄金,只要一些金色装饰和金色涂料,风格上贴近就行了,这么体贴让老板还有点小感动。
思前想后,老板最终还是决定不能伤了自家艺人的心,先答应下来,反正是公司宿舍,外面的人进不来也看不到。然后在慢慢引导,让她不至于在外人面前暴露这个俗气审美。
不过扭头一想,喜欢金灿灿,喜欢金子也是好事。金子不就等于钱,想要赚钱简单,成了当红艺人,随便拍拍广告都够她买多少金灿灿了。
老板琢磨着,他能不能用这个努力刺激洛汐上进。
*
宿舍里洛汐还不知道小金龙的爱好被扣在了自己头上,她翻着秦家送给她的册子,上次顾忌着这是别人家的东西,只是粗粗的看了一眼,现在到可以看的细致一些。
册子不厚,薄薄的一本。
但上面不知道使了什么手段,真翻起来所记载的东西远远超过册子的厚度。
秦家走的是正统修道,骨架先生虽然是个兼职道士,学的流派却很正。
根据册子里的记载,秦家历代所持之人大多修习的是水法,即操控水的术法,拜的是三官大帝中的水官,即名为下元三品解厄水官洞阴大帝,隶属于太清境,司掌天下水域,解厄释结,阴阳救渡。
三官大帝在道教中出现时间比三清尊神还要早,且神阶很高的尊神,也是道教最早敬奉的神灵之一,也被称作‘三元大帝’,‘三官帝君’。
关于三官大帝的记载不少,在《元始天尊说三官宝号经》,《三元品戒经》,《三官经》等道家典籍中都有记载。
只是在普通人中名声不显,到了现代就更不如三清玉帝王母之类被人熟知。
秦家历代将下元三品解厄水官洞阴大帝奉为祖师爷,可惜所修习的水法威力堪忧。
水法比起雷法、火法来说,在对敌和对付阴物上要弱得多。
雷法至刚至阳,火法燃烧万物,这两种无论是和同行斗法,还是捉鬼降妖都很好用。
相比之下,水法就是鸡肋。
打架上,人家一道雷劈下来,厉害的能劈死人。你一道水上去能干什么,给人家洗洗脸啊。
至于面对鬼怪,人家更不怕水了。更有溺水而亡者,甚至游刃有余的利用水法增添自己的实力。
所以秦家历代虽然碍于拜在水官洞阴大帝门下,历代都修习水法,但大多只当做杂学,对敌上多用的是道士都会的捉鬼剑术和自身的气。
洛汐对剑术只看了一眼就放下,目光久久的停住在关于水法的内容上面。
海妖一族掌控大海,天生沟通海里万物,挥手就能唤来恐怖的暴风雨和海啸,随意扬起的海浪足以淹没一个国家。
说水属性弱?
洛汐嗤之以鼻。
真正置身于大海之中,才能体会到海洋的恐怖。
那种无处不在被海水包围,举目四顾没有落脚点的惊慌,在努力挣扎也逃不开海浪的范围,最终只能力竭而亡,就连尸骨都被压入海底,不留一丝痕迹。
人类觉得水法弱,不过是以他们的能力发挥不出来罢了。
洛汐套上人类的壳子,少了金色尾巴之后,对这一点深有感触。
人类的壳子让她的力量被禁锢住,犹如罩着一层膜,怎么都捅不开。她想要彻底动用力量,就必须撕开这个壳子。
但那样做,和找死无异。
更麻烦的是为了维持这个人类壳子,她体内的本源之力一直被抽取,若是没有新的力量补充,一旦自己的本源力量被耗干,那和死也差不多了。
她和小金龙来自异世,本就不被此世界的法则所接纳,世界法则的压力她目前还无法抵抗,而地球的力量体系和阿斯玛那完全不同。
是的,完全不同。
这是洛汐自己能感受到的,哪怕她套着人类的壳子,她的力量也没有消失,只是无法彻底使用。
比如在海里依旧拥有沟通万物的能力,只要小心一点就不会引起法则的警惕。但是却无法像以前那样操控海洋,扬起滔天巨浪。
洛汐琢磨了很久,现在看到册子才终于明白。
套上人类的壳子后,是力量体系不同的禁锢,让她无法彻底使用力量,甚至本源之力都得不到补充。
那是不是说只要将使用方式换成这个世界法则所承认的方式,以人类的身份和人类的方式,就可以了?
洛汐看了大半天册子,越看越觉得这个世界的人类所使用力量的方式很神奇。
普通的纸画上符箓后,就能发挥神奇的力量。
有法决可以对敌,锻炼己身,以自身的气和剑法驱邪。
人死后还有魂魄,魂魄按照生前是非功过清算后,排队投胎。也有枉死或者惨死的,怨念不散成鬼,徘徊人间不肯离去。
有鬼为善,自然也有鬼为恶,铲除恶鬼有功德,超度亡魂也有功德。
功德累积,蒙荫自己的下一世或者后人。甚至华夏神话中,还有功德成圣的记载。
洛汐:“……”
听起来好复杂,好神奇,好不可思议!
比起华夏繁复冗长,甚至成为一种历史文化的修行体系。阿斯玛那就简单多了,只分为没有力量但科技强大的人类,以及天生具备力量,不用修行也能使用力量的各种长生种。
在阿斯玛那是不存在没有力量的人类通过修行获得神奇力量的,所以人类专注于科技,试图拥有不弱于长生种们的强大。
阿斯玛那的人类成功了,他们的科技哪怕是海妖一族也不会小觑。
但他们也失败了,过于追求科技的强大,将星球资源掠夺一空,环境破坏到无法挽救,最终导致全部灭亡。
相比之下,还是地球人类使用的方式更环保一些。
小金龙看不见册子里的内容,急的抓耳挠腮,它盘在洛汐的手腕上,黑豆豆眼可怜兮兮的望着洛汐,表示求分享。
洛汐将册子里关于妖的记载说了说。
不同于小金龙泛泛查到的那些神话传说。华夏里世界的确是有妖的,大妖能化形为人,拥有天赋神通和强大力量,和人类亦敌亦友。
当然,这些存在据说都是在很多很多年以前。
现在的华夏里世界,能化形的大妖几乎绝迹。
加上建国后不许成精的条例,开了灵智的小妖都没几个。最常见的是黄鼠狼、刺猬、狐狸等这种在民间成为五大家仙的东西。
不过很有意思的是,册子里提到一个东西,那就是半妖。
所谓半妖,是人和妖族结合后产下的孩子。体内有人类的血统,也有妖的血脉。
一般来说,半妖的力量很弱,人类血脉站主导,大多是人形,部分部位会有妖的特征,比如耳朵尾巴身上有斑纹什么的。
但哪怕是最弱的半妖,也拥有一些妖的力量。这类的存在也同妖族一样,现今几乎不存在了。
册子里提到的半妖,指的是建国后被发现的亚种人类。
以人形降生,出生几年后会陡然变成兽型,拥有人形和兽型之间自如转换的能力。体质生命力比普通人类强悍,然后……没了。
妖类的力量,天赋神通什么的,这些亚种人类一丁点都不会。
除了能变幻兽型比较特别,别的也就是比普通人身体更好一点,压根没有传说中半妖的风采。以传统妖族的标准来看,亚种人类根本就是废柴,天生发育不良。
而且最不靠谱的是,这些人的出现是随机的,哪怕是普通正常的夫妇,生下的孩子也会出现这种情况。
上头研究之后,确认了这些人对社会的危害力度不大,又因为不是个例,不知道出现原因和规律无法灭杀,于是定下规则,将这类人命名为亚种人类。从小正确引导,让其融入社会,成为华夏的一份子。
一般人知道亚种人类的,只以为是建国后才出现的。
但按照秦家册子里的记载,其实亚种人类早就存在了。
只是以前科技落后,他们藏的好,变成人形和人类没区别,大多数都隐藏于人海中,按部就班的过着人类的一生。偶尔有暴露的,过去信息不通达,顶多也就成了当地的怪谈。
现在上头给了他们一个可以正大光明活下去的身份,许多亚种人类一样要念书上学考试,和普通人一样求学工作,其中也不乏各行业的佼佼者。
他们的存在对普通人来说是个秘密,但在里世界,稍微有点能耐的是知道的。
尤其是修道者,上头怕修道者将这些亚种人类当做成精的妖怪给铲除或者剥皮炼丹了,特意嘱咐过。随意杀害无罪的亚种人类,一样是犯法的。
秦家的册子上就特意多介绍了几句亚种人类,仿佛怕后人不长眼的犯事。
要知道亚种人类又没有力量,就算剥皮放血,也炼不出什么好丹药。为了这么个鸡肋犯事,太不值得了。
洛汐瞅着小金龙,“你能化形吗?”
能化形的话,装成亚种人类到是一条路子,不用在躲躲藏藏了。
小金龙颓废的摇头。
修炼到一定程度的大妖才能化形,它连边都摸不到。
洛汐怜悯的看它一眼,慢吞吞的道:“……那你可要藏好了,这上面说因为妖类绝迹,稍微发现个有点修为的都会被当做稀罕物抢夺。人类的修道者可以给妖物打下契约,使其成为战兽。或者用其血骨炼丹,尤其是妖物的内丹,有奇效。”
小金龙不自在的抖了抖,结结巴巴的道:“我、我的龙珠被劈碎了,现在没内丹……”
没内丹,应该安全点吧。
洛汐:“如果你是黄鼠狼或者狐狸精估计很安全,谁让你是条稀罕的龙呢。”
就算没内丹,也是被下锅的命。
小金龙:“……”
小金龙忍了忍,没忍住,还是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它哭的肝肠寸断,觉得自己怎么这么命苦。
徒具龙形,却没有真龙的力量,还金灿灿的特别引人注目,走到哪都是明晃晃的靶子。
小金龙哭的抽搐,细不溜秋的身子都打成麻花。
洛汐戳了戳它的龙角,“别哭了。”
小金龙嘤了一声,伤心无比,“嗷,你别管我,让我哭一会……”
洛汐:“我会保护你的。”
小金龙的哭嚎陡然消失,它怯生生的抬起黑豆豆眼,望着洛汐:“你、你刚才说什么?”
洛汐唇角微翘,“啊,没听清就算了。”
小金龙急了,它扭着身子缠上去,一连串的追问:“听清了,我听清了!你说会保护我!会保护我的!”
洛汐用手捧着它,它之前嚎啕大哭,将她的手都弄的湿哒哒的。
在小金龙的期待的目光中,她软软的重复:“嗯,我会保护你的。”
所以别再嚎了,好吵。
小金龙又激动又感动,这个没心没肺、性子寡淡的海妖竟然会主动说要保护它。
它它它它它好开心!
一激动,小金龙又想掉金豆豆了。
它泪眼汪汪的看着洛汐,嚎了一声扑上去,糊了她一脸,“以后我就是你的龙了!”
洛汐:“……”
*
冯老板收到了来自荒岛求生节目组的录制尾款,他一脸讶异。
一个是惊讶于节目组居然打算将那只录了半天的素材剪成一期节目播出。另一个则是节目组打过来的尾款远远高于之前签合同上的数字。
节目组那边隐晦的表示,多出来的是给洛汐的辛苦费,对于自家顶头大boss对这个新人的特别照顾,只字不提。
没办法,有封口令,他们就算再好奇,也只能憋着。
冯老板琢磨了半天,什么辛苦费能给这么多?
要知道洛汐算是搭璃茉的顺风车才上的荒岛求生,崭新的新人,又算是走后门,节目组合同上给的费用只是意思意思的一点。
毕竟光是在他们这个平台露个脸,都多少新人挤破头抢着上。
现在这辛苦费可是原本费用的数十倍,未免也太多了点。
老板思前想后,想到洛汐救了两个嘉宾,想到她上了国家台新闻,想到之前疯狂的挖角风波……
唔,也许是节目组那边综合考虑,算是和洛汐结个善缘呢。
这点钱对比洛汐之前的费用是很多,但比起其他嘉宾的酬劳还是少得多。钱数刚好卡在合理的范围,让人不至于猜疑不定。
冯老板安心了,将这笔钱包了个大红包给洛汐。
录制前就说好的,只要她好好表现,录制费用都归她。现在这笔钱远远超出说好的费用,老板也没私扣,一股脑全给了洛汐。
女孩子要富养,他总不能让自家艺人连个甜品都吃不起,以前是没条件,现在有了自然不能苛待,否则万一她被旁人用甜品勾搭走了怎么办。
不提其他的,眼前这个不就是个勾搭未遂的祸害。
办公室内,宫旭微抬下巴,将冯老板做的关于洛汐未来发展的计划扔进垃圾桶,嘲讽道:“垃圾,拍什么广告,当什么模特,还都是些不知名的牌子,不入流的货色。起点这么低,她以后还怎么往国际上发展。”
老板觉得后槽牙又开始痒了,自从宫旭不请自来的出任洛汐的经纪人,他和宫旭之间几乎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
两人理念不合,沟通不畅,却谁也不肯让步。
比如现在,他也知道接一些小牌子的广告有点问题。
因为大品牌在选择代言人时会综合考虑艺人的代言经历。如果代言过不入流的小品牌,降了逼格,那这个艺人从一开始就不会被考虑。
国内知名的品牌是这样,那些国际一线大牌的要求更苛刻,形象、气质、人气、国民度和逼格,缺一不可。
要是真的打算往顶尖路子上走,那代言广告什么的,就要慎之又慎。
老板明白这个道理,可耐不住他们霸天娱乐是穷逼公司。
要资源没资源,要门路没门路,就算洛汐有张逆天的脸,那些大品牌的代言一时半刻也撕不到。
总不能因为没有大品牌的资源,就让洛汐干等吧?
干等没活接,没曝光度,因为海啸沉船事件炒出来的热度会越来越冷,最后就是恶性循环。圈子内一闪而过的流星比比皆是,爆红之后销声匿迹的也不少。
无论如何,维持曝光度才是根本。
更何况他准备给洛汐接的品牌虽然规模不大,口碑却很好,对艺人形象也有正面作用。
宫旭嫌弃的看着冯老板,觉得洛汐怎么能眼瞎看中这人当老板。
要啥没啥,穷逼落魄,唯一让人嫉妒的就是运气好,在街上晃荡都能捡到洛汐这种顶级货。
他暗自嫉妒了一会儿,冷冷的嘲讽:“这些不入流的广告代言都推了,我给她有安排。”
老板也冷笑一声,“什么安排?难道你要给她写歌?”
圈内都知道宫旭的歌价值千金,首首霸占畅销金榜。
拿到他的曲子,可以说是奖项已经预定了一半,走红分分钟的事。就算不是每一个都能大红大紫成为经典,一闪而过爆红的也赚了不少。
但宫旭这人很难搞,尤其在专业上要求苛刻的近乎发指。
达不到他的要求,无法打动他的声音,他宁愿将曲子压箱底,也不会拿出来给人。用重金买,人家是宫家少爷,不缺钱。用人情压,圈子内目前还没人能做到。
这样的宫旭会随便给洛汐写歌?
洛汐是什么样他还能不知道吗,她最大的优势就是那张脸!
当初被星探捡回来后,老板也琢磨过唱歌这条路,现在各种选秀节目那么多,只要唱的比普通人优秀一点,加上那张脸绝对能爆红。
老板让洛汐试过音,她随口哼了几句,是还行,但很普通,绝对无法走唱歌吃饭的路子。
嗓子这东西是老天爷赏赐的,没那天赋,后天练的技巧再好也只是炫技匠气,少了打动人心的灵气。
老板试过之后就放弃了走唱歌这条路,反正歌手什么的在华夏也不好混。
唱得好那是应该的,唱的不好还会被喷花瓶没实力。
现在又是网络时代,卖唱片捞金的辉煌年代早就过去。就算是当红歌手,只靠唱歌也会饿死的,没看那么多歌手一旦红了,都是拼命演戏拍广告接代言。
在老板看来洛汐的嗓子根本达不到宫旭的要求,宫旭若是肯给这样的洛汐写歌,那他只能说,他又相信爱情了!
老板嘲讽脸,斜睨着宫旭。
有本事你写啊,有本事你让洛汐唱啊,让你宫少爷的底线和原则都见鬼去吧。
谁晓得宫旭高傲的点头,有些不耐烦的道:“曲子我都写好了,她人呢?”
冯老板:“……”
卧槽!
写好了!?
你驴我呢?
你宫少爷不是号称就算世界末日,你的底线和原则都不会变的呢!?
现在不过就是谈个恋爱,你就成了被女人冲昏头脑的蠢货?
你这样让以前那些跪求你的曲子却求而不得的人,岂不是要哭瞎了。
怪谁,怪自己没长着一张唐洛汐的脸吗?
冯老板被宫旭不着调的行为震住,见宫旭不是开玩笑,他迟疑的问:“你对洛汐是来真的?”
宫旭莫名的看冯老板一眼,问的什么白痴问题,不是认真的,他会自降身份的跑来霸天娱乐吗,为了这个还抗住了老哥冰冷的审视。
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这么有勇气。
冯老板见状,快速计算了下利益得失。
之前他想着宫旭不安好心,打着当经纪人的幌子,其实暗戳戳的想要挖走洛汐,所以对宫旭事事防备。
现在既然宫旭是真心的,连曲子都肯给洛汐写,那身为老板的他自然不会将这好处往外面推。
洛汐唱歌一般,那就包装成偶像歌手嘛,在砸重金修修音,只要不唱现场,应该也能唬住人。
有宫旭的曲子加持,绝对能火。
等有了人气,广告代言源源不断,到时候再往影视上发展也不错。
“那行,我先带你去见见人,让洛汐试试曲子。”
老板觉得宫旭肯付出这么多的话,勉强算得上自己人。
那关于洛汐的事也可以适当的透露一点,总不能就他一个人惆怅。以后宫旭是洛汐的经纪人,帮忙掩盖怪癖什么的,总会知道的。
宫旭点头,想到一会就能听到自己朝思暮想的声音,他的唇角微微上翘。
*
冯老板都不用问秘书洛汐的下落,直接带着宫旭往游泳池那边走。
果然,刚靠近泳池就听到里面传来的水花声。
宫旭微微皱眉,看了眼表。
早上九点一刻,一大早就游泳?
老板熟练的推开门,扬声问:“洛汐,睡醒了啊?”
“唔。”
泳池内,洛汐闭目仰躺在水面上,偶尔划下水,让自己舒舒服服的飘着。
看她这样就知道昨晚肯定没回宿舍,又睡在泳池的。
老板苦口婆心的劝了几句,让她晚上乖乖回去床上睡,白天来泡多久都行。
洛汐‘嗯嗯’的应付,完全没听进去。
宫旭在一旁听的莫名其妙,越听越觉得不对劲,他忍不住打断老板:“等等,你的意思是她经常晚上睡在泳池?”
老板笑呵呵的给宫旭科普了下洛汐的‘爱好’。
宫旭:“……”
他知道唐洛汐水性好,却没想到好成这样。
这么回想起来,她在荒岛录制时下海抓鱼,会不会压根不是考虑到他们肚子饿,是自己想下去泡泡吧?
亏他们一个个感动的什么样,璃茉还莫名的被刷满了好感度,原来都是他们在自作多情!
老板体贴的拍了拍宫旭,“你是她的经纪人,以后她这些不靠谱的爱好就麻烦你了。”
宫旭默默无声半响,将洛汐奇葩的爱好甩开,这个不是重点。
他招手让洛汐过来,将自己的打算说了说,然后递给她自己新写的曲子,让她唱唱看。
洛汐趴在泳池边,态度十分配合。
眼前这两个人,一个是自己的衣食父母,她吃老板的,住老板的,公司都快倒了老板还肯开放泳池让她泡水。
另一个是供给她甜品的金主,不要钱的免费经纪人。
在不过分的情况下,洛汐还是很愿意听话的。
五线谱她看不懂,宫旭耐心的教了几句,她乖巧的学了,然后张口唱了几句。
宫旭脸色难看,这水准和他那天在岛上听到的根本不一样!
冯老板一脸了然。
啧啧,果然天才宫旭即使为爱豁出去了,也还是无法忍受自己的曲子被普通人糟蹋么。
宫旭不觉得自己会听错。
因为脸盲症,他从小就是靠声音认人。加上当时他是花豹模样,听力比人类更敏锐。海啸那次,空气中隐约传来的呢喃歌声,绝对是唐洛汐!
他耐着性子又教了几遍,可是每一次得到的都是失望。
唐洛汐唱歌不难听,但也够不上天籁。就是普通人水准,不跑调,不走音,但也不吸引人。
一遍遍过去,宫旭的怒气快要控制不住。
洛汐察觉到眼前男人压抑的愤怒,她歪头,“你生气了?那我不唱了,你别气。”
宫旭勉强没发火,他不知道哪里出了差错。如果真的是自己幻听了,那也是自己的事,没必要迁怒于眼前的洛汐。
他失望的起身,绷着脸往外走。
冯老板傻眼,这是要黄了?
说好的相信爱情呢!
走到门边顿住,宫旭不甘心的又走了回来。
他还是不信自己会听错,自己变成花豹时虽然略略掉智商,但五感绝对是杠杠的。
既然自己没听错,那就说明……她在忽悠自己。
宫旭面无表情的看着洛汐,她神色自然,在自己的审视下还懒洋洋的打了个呵欠,没有半点心虚做戏的样子,仿佛真的是他自己记错了。
宫旭磨了磨牙,重新蹲回洛汐面前,组织了下语言,开始给她洗脑。
结合洛汐的现状以及霸天娱乐的处境,他们最缺什么,自然是钱。而来钱快的路子,目前最可行就是爆红。
演戏什么的,一出戏窝在剧组大半年甚至好几年,拍完还不一定能播,就算播了也未必能火。
相比之下,唱歌容易多了。
有他的曲子,在有适当的平台曝光,运气来了一首歌就能红遍大江南北。
泡个泳池算什么,她难道不想有钱了打着飞机去国外海岛。
阳光沙滩美食,还有八块腹肌大长腿的外国帅哥伺候,那才是人生巅峰。
宫旭身为陆昊之的弟弟,跟在老哥身边也学了一点,起码说服人的话说起来特别有道理,煽动力十足。
洛汐半信半疑,“真的?”
藏在她身上的小金龙也是满满的狐疑。
它和洛汐之前想赚钱的法子时,因为霸天娱乐的境地太惨,直接将娱乐圈这个选项排除掉了。
在洛汐和小金龙的印象中,混娱乐圈只能勉强糊口,老板都努力到开公司,却连个泳池都快维持不起。莉娜据说在圈内好多年,收入好像也挺堪忧,都不够她买包包。
有这两人的摆在前面,洛汐和小金龙对娱乐圈都没啥上进心。
宫旭呵呵,别拿霸天娱乐这种穷逼来做对比。
他将自己的年收入说了,然后又略略提了提一线女星的收入。含蓄的暗示,这收入可以买多少高级别墅,带私人大泳池的那种。
洛汐:“!”
小金龙:“!!!”
小金龙立刻倒戈了,兴奋的给洛汐传音。
‘答应他,不就是唱歌么,你们海妖的老本行,干了!’
‘唱几句就能赚这么多钱,我们开游戏公司的启动资金不就有了。’
‘有了启动资金,我才好去挖人才。’
洛汐:“……”
原来它还惦记着要做游戏呢,为了不浪费做过的那些卷子?
在小金龙的兴奋中,她慢吞吞的回了一句:‘我们海妖唱歌都是对付敌人来着……’
小金龙:‘没事,你就当台下坐的都是敌人,用歌声迷晕他们!只要不出人命,掌控好力度,不用负法律责任的。’
洛汐想想也是,于是她软软的冲宫旭一笑,“那我重新唱一遍?”
宫旭面无表情的瞪她,果然之前是将他当成傻逼忽悠么。
洛汐回想了下调子,轻轻开口。
截然不同的曲调飘出,悦耳的让人浑身发麻。细软轻哼,带着漫不经心的随意,却好听的让人屏息。
直到洛汐哼唱完宫旭之前教的,好半响后,老板久久才回神。
他看怪物一般看着洛汐,这tmd什么天才啊,老天爷的私生女吧,上天也太宠爱她了,不但给了她万里挑一的美貌,竟然还拥有天籁一般的嗓子。
旁人能拥有一样都是祖上烧高香了,她tmd的占全了,这还让别人怎么活!
听了洛汐的哼唱,老板才体会到古语里说的,什么叫‘天籁之音’,什么叫‘余音绕梁,三日不绝’。
现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前这丫头根本不好好唱,为了不耽误她泡水,根本就是应付的哼哼几声。
老板又好气又好笑,最终只剩下兴奋激动,他想仰天大笑。
以前他觉得洛汐只有一张脸,装装样子都能带着他们霸天娱乐起飞。现在发现她不止是一张脸,这声音,这嗓子,这何止是起飞啊,他们霸天娱乐会被载入历史的!
洛汐注定会登顶,甚至以她的天赋会成为圈内难以逾越的高峰。
就算以后她不在霸天娱乐,凡是提起她的,都会说一句,她的起点是霸天娱乐,是从他们霸天娱乐走出去的,真正的天后!
这一瞬间,老板诡异的认同了媒体们嘲讽他的话。说他只是走狗屎运,捡到了洛汐。
狗屎运就狗屎运吧,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他前几年的衰都是给今天攒人品,一次爆发就捞到真正的稀世宝贝!
哈哈哈哈哈,让外面那些家伙嫉妒死吧!
老板兴奋到极点,想入非非的失神。
宫旭目光灼热的盯着洛汐,就是这个声音,他有生之年听过最动人的声音。近距离听她哼唱,比那天更让人激动。甚至有一种此生听过她唱歌,死而无憾的感觉。
洛汐看着眼前狂热的两人,默默的问小金龙:‘我是不是没掌握好力度,我感觉现在让他们去死,他们也会去的。’
这还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二次好好唱歌。第一次是在海里召唤海豚群,那时还有海啸余波,不来真格的,召唤不来那些海豚。
海豚算是海里生物,是她比较熟悉的。阿斯玛那就有一种和海豚特别像的物种,只是颜色上略有差异。
相比之下,对人类就没那么好掌握分寸了。
觊觎海妖美貌和力量的人类,被杀了。
对海妖骗身骗心的人类,被沉海了。
妄图偷盗海妖珍宝的人类,被灭成渣渣……
而且对付人类这种不具备力量的物种,特别轻松,都不用武力,海妖一般都是哼唱几句,就让那些坏蛋一脸梦幻的自己去死了。
洛汐在阿斯玛那虽然没见过人类,但族内记载很多。
海底还有一处专门的坟场,是给那些包藏祸心的人类建的,每一只年幼无知的海妖小时候都会被带去海底坟场科普人类这种物种。
要迷倒人类,又不能让他们去死,洛汐觉得有点难啊。
小金龙特别心大的一挥爪:‘没事,不是还没死呢。这个叫宫旭在圈内似乎挺厉害,你好好唱,等你红了咱们踢开他去开游戏公司。’
它都开始做五年高考三年模拟了,绝对要将全息游戏光明正大的放出来,否则怎么对得起它的辛苦!
洛汐摸了摸小金龙的角,觉得这样也不错。
宫旭还不知道他心心念念的女神缪斯打算将他用完就丢,被洛汐的歌声刺激,他的创作灵感喷涌而出。
他抓着纸笔蹲在泳池边开始刷刷刷的写,写一会,抬头看一眼洛汐,目光旖旎炙热。
冯老板在幻想中爽够了,一回神就看到宫旭含情脉脉的盯着自家艺人,那眼神缠绵的让他的鸡皮疙瘩都立了起来。
现在的小年轻这么开放,瞧瞧那如狼似虎的目光,他还在呢,也不知道收敛点。
老板看向洛汐,略略放心。
还好自家艺人还算冷静,宫旭对她的吸引力根本比不上游泳池嘛。
知道宫旭是‘单恋’,冯老板就松了口气。
宫旭虽然条件不错,但洛汐还小呢,事业都没立起来就跑去谈恋爱,以她的资质多可惜。而且老板出于私心觉得洛汐适合更好的,宫旭这种天才难搞的神经病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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