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拜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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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给家里那俩孤男寡女制造独处空间, 冬秀硬是带着王妈在外面磨蹭游玩了一整天,直至夜幕降临的时候才将将从戏院里出来打道回府。

    看着带弟那股子羞涩幸福的小女人神情,冬秀便知她俩的事基本算成了,真想不到,看着老实巴交的崔有粮居然这么有行动力。

    “你俩倒是打算什么时候把喜事儿办了呢?”逮着个独处的机会, 冬秀便直接问出了口。

    带弟闻言先是脸上爆红,扭捏吱唔着不开口, 后来见太太并无调侃打趣的意思,反而是很认真的在询问她的意见, 这才开口道:“我是想等到明年再说的, 起码也要伺候着太太您把孩子生了吧!”

    哟, 千万别,那你真是不知道要等到哪年哪月去了,不说冬秀没有什么勇气在这乱世里生孩子,就连胡竞之也仿佛是个隐性的丁克主义,对生孩子传宗接代这种事一点都不热忱,幸而她的经期一直很准, 平日里算着安全期, 到现在也相安无事。

    其实这时候的避孕手段也很多, 不提本国自古流传下来的各种土法子, 就连国外也有药理的和物理的各式法子,只不过或者对健康有害, 或者体验感觉不好, 再加上国人一直以来多子多孙的想法, 使用的人倒是极少,便是想买还不一定找得到途径呢。

    “那他的意思呢?”冬秀收回飘飞的思绪,再次询问。

    带弟不好意思的低着头:“他自然是想越快越好!”

    冬秀心下了然,崔有粮这个年纪,放在现代还有人自称宝宝,可在这时候绝对就是即将迈入老光棍行列的人了,现下有了喜欢的姑娘,这姑娘还不嫌弃他是个孤家寡人,自然想要尽快娶回去,只怕恨不得明天就能入洞房,明年就能抱上胖儿子呢。

    “这样的好事哪能耽搁,你要是认准了他,那咱们就赶快操办起来,趁着天气凉爽,把喜事给办了。”见带弟有些犹豫,她又劝道,“你们要是愿意,婚后依旧住在这里,反正家里房子多,你不过是挪个地方而已,咱们还跟以前一样呀!”

    京城居,大不易。

    这小两口都是没家没业,没根没底的人,要是叫他们出去另外租房子过,那生活压力可就大了,要是有了孩子,凭他俩一个拉车的一个做帮佣的,指不定都养不活呢,更别提送孩子去上学了,能继续住在这里自然是最好的。

    带弟当即就要跪下来给她磕头,冬秀被唬得一跳,忙拦住了,“做什么呢,咱们可不兴这样的!”

    看太太那一脸惊慌的样子,带弟倒被惹得笑出来,小姐这怕被人跪拜的毛病可真是一点没变,也还是那样善良肯为人着想,她上辈子肯定是烧了高香了,能遇到太太这样的好人,今后定要更加用心的伺候太太……

    敲定了她俩的事,冬秀心下也十分高兴,叫了王妈按本地的风俗去采买婚礼用的各色物什,打算好好给她俩办一场。

    “太太,我看这婚礼倒不必办,叫一桌酒席咱们热闹热闹就是了,他俩又没个亲朋友邻的要宴请,有那个钱还不如给他俩多置办些紧俏的用品,像被褥、衣裳、喜桶、喜盆之类的,再不济买些银簪子、金耳环的也划算哪。”

    冬秀拍拍脑门,她光顾着高兴了,细想想还真是的,她自然是把带弟当自家人看待的,可在别人眼里她却不过是个下人是个买来的丫头罢了,谁会来捧一对下人的场呢,到时候她办婚礼却请不到宾客,岂不是尴尬,到底还是经事的老人想得周到些,便干脆全托付与她去办。

    这件事算是尘埃落定,转眼却到了她回访周家的日子。

    按照之前约定好的,冬秀一早吃过早点,这才不慌不忙的带着王妈过去了。

    周老太太果真是个妙人奇人,这才不过月余,居然也能似模似样的说国语了,虽还别扭生疏,可只要仔细去听,其中意思倒能领会个七七八八的,基本能做到沟通无阻了,对于一个一辈子都窝在家乡的老太太来说,学国语的难度估计只比新学一门语言逊色点吧,可她不但学了,还学得很不错呢。

    反观那个大儿媳妇,身上照旧弥漫着一股暮气,仿佛身体里住着个七老八十的迟暮老人,与周老太太正好掉了个个。

    至于王妈说的那个新来的人,冬秀也见着了,就是这家的二儿媳妇,那伶俐干练劲儿简直活脱脱一个再世王熙凤,看她那副活泼爽直的做派,倒不似江南水乡来的小女人,有了她在一旁插科打诨的活跃气氛,冬秀才不觉尴尬了。

    叫谁来说都是这二儿媳更讨喜些,有她在,那本就木讷寡言的大儿媳妇简直就被挤兑得没地站了,活似个隐形人一般,可冬秀暗自观察着,却发现周老太太并没有随着性子一味的喜欢偏袒二儿媳,对那大儿媳倒是颇有几分照顾和怜爱。

    “我们才来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也不敢出去胡乱走动,整日困在这大宅子里,连个能说得上话的人也没有,真是怪不自在的,都说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我现在可真是后悔了,当初被老大给哄了来,连乡下的祖宅都给卖掉了,现在是想回去也不能了。”

    周老太太可不是个悲观的人,现在能半嗔半怨的说出这番话,可见真是无聊得狠了。

    以前在乡下生活时,多么惬意自在啊,平日里做做针线,逗逗孙子孙女,又或者与老人们闲话说古,又或者捡那有趣的话本子看看,再不济还能田间地头的随意溜达,哪像这城里,人挤人、车赛车,风沙也大,气候也燥,又满是陌生的口音,叫人连逛一逛的兴致也没有。

    二儿媳忙劝道:“娘,您就是初来乍到的还不习惯,故土难离,谁都有这么个适应的过程,不信您问胡太太,我看她如今就适应得很好哇!”

    这位二儿媳的国语居然比周老太太说得还要好些,也是叫冬秀叹服的,想她家里的带弟,那可是足足花了三个月才说得有些腔调的。

    “没错,我刚来的时候也很不适应,想家,想我娘,可慢慢的就知道这里的好了,这儿毕竟是天子脚下,全国之首呢,那繁华锦绣可是咱们乡下没法比的,不说别的,就是吃喝玩乐,也能叫您天天不重样的受用好些年呢。”

    “就是这样,等哪天大哥有空了,咱们也叫他带着出去逛逛,听说这城里的女人都兴出门逛街的,这里不仅有夜戏听,那说书唱曲的茶楼更是数不甚数,您不是最爱这些个么,只怕到时候乐得都舍不得回家呢。”

    “你倒是打听的清楚,我看你是被这花花世界迷了眼,自己想出去玩吧。”陆老太太嗔怪的说道,冬秀本以为她是敲打儿媳妇呢,正琢磨着要不要学林妹妹,谦虚一点,说她也不过是略出去过几趟,免得别人觉得她不安分守己,却听她继而又笑道:“不过不说你这样的年青人了,就连我老婆子也想出去见识见识那不重样的吃喝玩乐呐。”

    众人聊着天,王妈这个老北京人也适时的给出些游玩建议,气氛倒很是融洽,直到陆家大太太拿了摞报纸进来递给周老太太,冬秀这才惊觉那一直当着背景板的大太太居然已经完全被她们给忽略了,而且还神不知鬼不觉的出去取了趟报纸回来,这才被发现。

    她还从没见过存在感这么低的人呢,她站在那儿就好像墙上的一块皮,地上的一块砖那么自然,倘若自己不动不出声,估计都没人能注意到她的存在。

    “快把我那花镜儿拿来。”周老太太眯缝着眼,一脸欣喜的盯瞧着那张报纸。

    一时二儿媳取来个类似小号放大镜一样的物什给她,若是冬秀猜得没错,应该是片老花镜无疑了,把柄上面还缀着根细长别致的银链子,很像电影中西方贵妇们用来看赛马、听歌剧的小巧望远镜。

    现在那老太太便举着眼镜贴到眼睛上去看报纸,居然有种说不出的奇异魅力。

    就现在高达百分之八九十的文盲率,举国上下,会买报纸看的人本就是那么一小撮读书人,其中女人又只占十之一二,而像周老太太这般年纪的女人,那绝对就是凤毛麟角。

    冬秀定睛一瞧那报纸的封面,大大的《申报》两字就映入眼帘,这老太太莫非还对各类国内外新闻感兴趣么?

    “我们老太太现在就指着这报纸解闷呢,那上面有个话本子写得极好,每天不看一段简直连饭也吃不香了。”二儿媳对冬秀解释道。

    嗯?话本子,连载小说?

    “胡太太上过学没有?可认得字?”老太太找着自己要看的内容,强压下立马去看的冲动,可不能怠慢了客人,依旧笑眯眯的与她说话。

    “倒是跟着家里的兄弟们上过几年家塾。”

    “哦,那你平日里看书读报吗,这报纸可是个好东西啊。”

    王妈听得老太太这么问,没忍住在旁边笑着插嘴道:“老太太您不知道,我们太太可是个大大的书痴呢,就这报纸,每日都有五六份不重样的送家来,我们先生也是读书人,两口子经常比着赛的往家里买书哪。”

    老太太闻言十分惊喜,忙抖着报纸一脸迷妹相的跟她安利道:“那这报纸上登的《上错花轿嫁对郎》你看过了么,这可是现在最红火最好看的话本子啦。”

    冬秀还没想到要怎么回答,旁边的王妈却拍手笑道:“哎呦,老太太,原来您也爱这个话本子哪,我们太太前些天才带着我到茶馆里听了一回呢。”

    接着又把那听书的乐趣大大夸耀了一番,北京人本就有与生俱来的语言天赋,京话又极具韵味和美感,真要认真夸起一样东西来,那真是天花乱坠般叫人心生向往。

    两个仿佛找到组织般的老太太就这样旁若无人的交流起小说剧情来,一边说一边兴奋得嘎嘎大笑。

    临了,还约定了日后要一同到茶馆去听书。

    回去时是大太太送的她们,冬秀其实有点怵她,也不主动与她说话,快到前门时,那个一路沉默仿似影子般的女人却开口了:“你没裹脚?”

    与她整个人的打扮和气质不同,这位大太太的嗓音居然意外的轻柔绵软,只听这声音,必定能叫人联想到娇怯温柔的江南美人。

    冬秀愣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她问的什么,看看自己的软底绣花鞋,又看看对方同样大小,却形状怪异的黑布宽口布鞋,顿时了然了:自来到北京,她就不再往鞋里塞棉花装样了,反正胡竞之也知道她的底细,她憋屈了二十多年的双脚总算迎来了解放的春天,可对方的脚却是货真价实的小脚,即便套在正常大小的鞋子里,可那高高拱起、扭曲肿胀的形状还是分外醒眼,与正常的天足形状简直天差地别。

    “是,我没有裹过脚。”冬秀大大方方的把脚亮给她看。

    对方却不再言语,只是十分疑惑的打量了一会儿,便继续低头缩脑的往前走了。

    回到家里,王妈便与她八卦道:“这家的老太太倒是个爽快人,好相处,二太太也不错,虽然过分多嘴精明了些,倒也热情实诚,就是那位大太太,有些个,有些个过分沉静了。”

    冬秀点头表示同意,这位大太太是个完完全全的旧派女子,不是说她的打扮穿着,而是整个人散发出来的那种陈腐气息,封建的卫道士们叫人愤怒鄙视,而她却只叫人感到憋闷和无语。

    怪不得胡竞之说他那位朋友婚姻生活十分不幸福。

    “那位大太太听说如今都有三十五六了,却还一无所出,这岂不是要叫那家的大老爷断后么,啧啧,亏得那家大老爷赚得这大院高房,以后还不知便宜了哪个侄子呢。”

    在这个时代,一个女人到了那个年纪还没有生育,几乎就等同于不会生、生不了了,怪不得她看着那般郁郁,一个孩子,特别是一个儿子,对这些后院女子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她没有孩子,也没有丈夫的爱重,就连最后的依靠,她的娘家人也远在天边,这个女人活在热闹繁茂的大家庭里,却像个无根的浮萍般,无依无靠。

    冬秀想,她应该也是努力争取过的,那双可怜巴巴的套在大鞋里的小脚就是证明,没有哪个像她一样年纪和出身的女子会主动去放脚的,除非她的丈夫极其厌恶小脚,为了讨好丈夫,只得违背自己一直以来信奉的道理,忍着难以站立的疼痛和他人嘲讽的目光,解开那陪伴了几十年的裹脚布。

    她已经什么都没了,不能连名分和这个家也失去!

    冬秀越想越觉得那个女人可怜可悲可叹。

    或许等她跟着走出家门,去见识见识这不一样的世界,就能走出那个困境,找到新的精神支柱呢。

    冬秀倒不是圣母心发作想要去拯救别人的人生什么的,只是,只是有些心有戚戚罢了,其实她们的境遇何等相似,都是小脚村姑高攀大学教授,只是她到底没有真裹脚,胡竞之也是个十足的真君子温良人,说到底,她和胡竞之只是千万个旧婚约中的幸运儿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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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实在太沙雕了,因为手机和电脑上的时间不一致,搞得我发文一直没成功,真是被自己蠢哭了哈哈哈

    因为今天加更了,所以明天的一章要到早上10点左右才能发出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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