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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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 这桩婚事才算彻底完结了。
新婚的两人这才放慢了节奏,享受起这乡间悠闲的时光。
这一日饭后,胡竞之想起一位远在京城的朋友,便决定给他写封信,这位朋友既是他的良师益友, 还是他的恩人,正是他当初的一力保举他才能进京大做教授的, 两人的年纪虽然相差足有两轮,可是志同道合, 趣味相投, 相处十分融洽。
不过后来因为胡竞之执意要回乡成亲, 两人闹得很不愉快,那位朋友是十分激进的进步人士,认为应该摒弃一切旧社会的糟粕,譬如那些裹小脚的旧派女人,就最为他所厌弃,他本人也身体力行这一准则, 早早的休弃了原配妻子, 另找了个青春靓丽的女学生做夫人。
对于这些, 胡竞之是不敢苟同的。
他即便同样不喜那旧派女子, 却也十分的同情怜悯她们,毕竟她们正是那封建礼教最大的受害者, 现在却还要被迫给那些糟粕做陪葬, 未免太过无辜了, 他是宁愿出一份力来帮她们解脱和逃离的。
说到这里就不免想起了那位宝先生,他在出国前就已经是他的忠实书迷了,出国后更是要靠着友人邮寄过来的书稿一解异国他乡的苦闷生活,以前只当他是位略出色些的小说家罢了,后来看了他的《三寸金莲》,才知道他也是位思想进步的有识之士,对全国这场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帮助妇女解放和进步,这也正是他想做的,这岂不是比那些一味鄙薄轻视旧派女子的人强了百倍么。
就连他母亲这样的乡村老太太,因为喜欢看那宝先生的书,这些年还顺带着认了不少字呢,而且想来这样的人也许不在少数,特别是那本正在连载的《上错花轿嫁对郎》,听说已然在闺阁女子间形成飓风之势,流行风靡之态简直堪比前朝的《红楼梦》,若是那些女子因此爱上小说,进而爱上读书,进而要求学习上进,这可也算是宝先生春风化雨的大功劳了。
不过这些个人的立场也不足以影响两人的友谊,先前的不愉快也不至于当真,他很该写封信去宽慰一下老友,何况还有事要托付与他呢。
想了想,胡竞之便提笔写道:
芏琇:
前次得十二月二十日手书,感谢感谢,知你老先生的《新青年》第四卷第一号已然准备改版发行,全部使用新式标点,改说白话文,我是很支持的,可惜这里没有报纸卖,无法先睹为快,甚是可惜,想来京城早已卖脱稿了罢,我这里也做了白话的新婚小诗一首,请你指教指教罢,诗如下:
十三年没见面的相思,如今完结
把一桩桩伤心旧事,从头细说
你莫说你对不住我,我也不说我对不住你
且牢牢记取这“三十夜”的中天明月!
哎,《新婚诗》还没做完,便又要做《新婚别》了,我原早早就定了一月廿日左右动身来京,现在想来真是太过仓促和鲁莽了,实在不忍离别,我想你定要奇怪,我为甚么如此儿女情长了,皆因夫人太过可爱,出乎我意料之外,相处越久越觉她可爱,因此我竟不想这么快离开,无奈既定行程不好更改,只好托你在京帮我寻访住处,好让我快点接她来团聚,到时定引进与你认识,好叫你知道旧派女子的可爱。
你别怪我现在才与你回信,实在新婚事忙,原答应与《东方杂志》做一篇《惠施、公孙龙的哲学》,也好赚几个钱来请你们的喜酒,现在也作罢了,好些话想与你分说,无奈她在叫我了,只好打住,待来京再聚吧。
另,寻房一事务要加紧,拜托拜托。
竞
绩溪,上川
七年一月五日
写完信,细细的吹干叠好,放在信封内,预备明日去寄。
胡竞之写信的时候,冬秀便趁机去整理她的嫁妆箱子了,自新婚那晚胡乱堆放在隔壁的小屋里后,还没动过它呢,这次回家,哥哥又悄声告诉她,她那一箱子书稿并银票都藏在装衣服的箱子里一并带过来了,倒把冬秀吓了一跳,这万一被人不经意的翻出来了可怎么好,她可不想在这时候出这个名啊。
胡竞之写完信到隔壁看时,只见满屋满地都是她陪嫁的东西,冬秀姐正蹲在其间一个箱子前翻找什么,他只好小心翼翼的踮着脚探雷般的走过去:“这是找什么呢?”
冬秀闻言,忙若无其事的拿衣服把那箱子盖住,真是奇怪了,这钥匙怎么居然打不开这把锁。
“竞之,你看这些布匹、绸缎,我家估计是把我未来十年的衣裳料子都备齐了,我一个人哪用得了,白放着可惜了,倒不如送给大家,你快来帮我分一分,把个关,免得我到时候送多送少,反惹得人不高兴,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嘛!”主要是那几个侄媳妇来他们房里时,总是盯着她的嫁妆箱子看,那明里暗里打探的神情搞得冬秀有些膈应,算了,反正她是不会在这里久留的,到时候这些东西也带不走,还不如做个人情送出去,也免得她们老惦记着这几口箱子。
胡竞之闻言倒颇有兴味的问她:“咱们做亲的时候,我依稀记得娘曾跟我说过你也是念过私塾的。”
“是啊,坐馆先生还是你本家的族叔呢,那天咱们去祭祖,我都瞧见他老人家了。”
“那你念过几年书?”
“大概有四、五年吧,反正是到十岁上头家里就不让读了。”
胡竞之连道可惜,只念了五年书,日常说话时就能用些成语典故,可见她于读书一道上很有些灵性,也是真的读进去了,怪不得做亲时叔爷也很是看好她,还肯替她在母亲面前美言几句,只可惜读的时间太短了,若是能像现在的女学生一般到学校学习,想必眼界成就都不是现在可比的。
两人一边分拣那堆布匹,一边闲聊:“那你平时爱看些什么书?”
最爱看自己写的书,其次就是肉蒲团咯,晚婚女青年冬秀傲娇的暗想。
“最爱看的当然是各种话本子了,像红楼梦,三国演义这样的就很好看。”
嗯,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可见识字颇多,基本的读写是不成问题的,只是后面为什么不给他回信了呢,哎,想来是又有人要教她做一个规矩守礼的小姐,从中阻拦了吧。
晚饭后,胡竞之去找人寄信,
冬秀依旧摆弄她那箱子。
弄了半天才发现那把钥匙根本就不是开这把锁的,那钥匙还有一小节没法插进去呢。
冬秀想了半天才记起来,这把钥匙貌似是嫂子新婚夜给她的,连同的还有个小箱子,一时兴起便干脆到床头去找到那箱子,打开了看里面的东西。
她原也猜到了是春宫之类的和谐启蒙书,不想里面居然还有两尊瓷做的人偶,一对贴面互拥,一对交颈后入,俱是衣衫半退的模样,倒是很有华国自古所讲究的含蓄美,巧的是这两对人偶居然是可以活动的,上半部分紧密相连,下半部分却可以分开合拢,而这分开合拢的动作正是男女和谐的动作,不过那下面的部位却一点也没有华国传统的含蓄讲究,居然惟妙惟肖,纤毫毕现,不说形状,就连那毛发、经络都是清晰可见,叫冬秀看得叹为观止。
这样精巧的东西才真是难得呢,冬秀决定了,以后这便是她的传家宝了。
眨眼间便到了胡竞之北上的日期,从成婚日算起,刨去过节祭拜、走亲访友、交际应酬之类的时间,满打满算,两人在一起还不过十天半月的时间,可即便这样分别时也很有些依依不舍。
不说胡竞之,冬秀是真的差点哭出来,看着胡竞之登船离去的背影,那一瞬间,真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似无依无靠了起来,人也恹恹的没有精神,直花了三四天才缓过劲来。
想到吕氏跟她交待的要讨好婆婆的话,她这才重新打起精神来,却又毫无头绪。
想要早起问安吧,奈何她二十多年养成的作息习惯,没人叫她,实在起不了那么早,想要夜间伺候吧,婆婆还早早的就熄灯上床了,干脆利落的很,压根用不上她,想学一学凤姐,陪着她老人家说笑解闷,她那一肚子笑话又好像不合时宜,唯恐在冯氏面前崩了她端庄淑静的人设,真是叫她无可奈何了。
冯氏见儿媳每日围着她打转,想要讨好她,却笨笨的不知怎么做才好,倒是好笑。
她原也不是大户人家的闺女,要讲那许多虚礼,也没受过婆婆的磋磨,指望现在在儿媳妇身上讨回来,只要儿子媳妇相处融洽,早点生个金孙出来,她就再没有什么可求的了。
何况现在日子也好过许多,既不需要为钱财发愁,也不用整日围着那几个重孙打转,悠闲又自在,每日或做个针线,或跟相投的人说说古,或去寺庙敬神拜佛,全凭自己心意,何必去跟媳妇别劲啊。
家里那两个媳妇就是个傻的,整天不错眼的盯着自己的儿媳妇找茬,三不五时的就要吵骂一顿,性子软的孙媳妇被管得像鹌鹑一样,性子硬的孙媳妇也被逼得泼妇一般,有什么好处呢,左不过让儿子夹在中间难做,自己也与媳妇离心了,就连那些重孙子也遭殃了,没人管没人教,以后能有什么出息呢。
家和万事兴,媳妇有这个亲近的心,她肯定也不会把她向外推。
冯氏找出几本儿子给她带回来的小说,对冬秀道:“我以前只知道你念过几年私塾,不过略识得几个字罢了,听穈哥儿说你还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呢,识得的字恐怕不止千万个了,正好我也在学字,你若空闲无事,便教我一教如何?”
艾玛,这可是婆婆主动抛过来的橄榄枝啊,她可得接住了,忙小鸡吃米般把头点个不住,毫不客气的说:“那没问题,您尽管问我。”
当下便狗腿的陪着冯氏到房里去看书。
冯氏的房间倒挺宽敞,陈设却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寒酸,冬秀想着,以后要不要拿自己的私房钱贴补贴补婆婆。
她坐在靠窗的小条凳上,面前的桌上摆着针线框子,里面还有个绣绷子,上面有绣了一半的芦花大雁图,活灵活现的,颇有几分野趣。
“娘,您这绣活可真细致,这是做的手帕子吗?”
冯氏从柜子里把书一本本拿出来,摆在条案上,回说:“绣着玩的,这大雁不是李玉湖和杜冰雁的信物嘛。”说完又想到媳妇可能不知道她说的谁,便解释道,“哦,那就是我最近看的一个话本子里的人物,我因为极爱这部小说,闲来无事就绣了这么件玩意儿。”
冬秀在旁听得心里直跳,她这是遇到读者甚至书粉了吗,这突如其来的惊喜真是叫人措手不及。
她差点掩饰不住自己的表情,忙低头去看那几本摆在案上的小说,一本本翻过去,只见有海上繁花梦、孽海花、官场现形记、洪秀全演义,还有鲁滨孙漂流记、佳人奇遇记、十五小豪杰等,俱是现在市面上最受欢迎的几部小说,她早已读过了。
冯氏又拿出几本搁在膝盖上,指给她看:“这几本是我最爱看的,都是这位宝先生写的,你看这本才子变身记,就有趣新奇得很,时常惹人发笑,这本提刑官宋慈呢,初看叫人害怕,却越看越得味,那一个个小故事硬是看得叫人心底发酸又发寒,揪心得很……”
说到这喜欢的小说,原本寡言的冯氏顿时滔滔不绝起来,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眼睛里仿佛有星光在闪动,冬秀甚至觉得身边坐着的不是一位老妇而是一位少女。
“呐,我刚刚说的李玉湖和杜冰雁就是这本书里的人物呀。”冯氏把一本书递过去,又不满的叹道,“可惜只有上部,下部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来,穈哥儿看了报纸,说那位宝先生因要去结婚了,所以要暂停写作,更其不定,哎哟,这可真是,吊得我这心里呀七上八下的,你说他个新郎官只管接亲拜堂,别的又不需他操心,照常可以写的呀,哪怕每日少写一点呢,怎么能说断就断呢,这可真是,闪得人没个着落。”
身边的冬秀几乎能看见那快要化成实体的怨念,只能讪笑着附和是啊、是啊。
断更果然要不得,可她也实在没办法,以前她写书,要么是写完了,要么是手上积了大量的存稿才会在报纸上进行连载,就因为那时候小说连载是一个新出现的形式,很不规范,她见过一期发好几章,也见过半年才发一期的,而且有的发刊字数不过五百,有的又恨不得把一本小说当成一期期刊给全发了,任性得不得了。
现在是好多了,连载形式已逐渐成熟,《自由谈》又是一个逼格较高的大报,一直都保持着日发两千的状态,而《上错花嫁上对郎》的写作因相比前几部小说更加轻松,于是冬秀只是写了个大纲就开始连载了,手里存稿从来不过十章,上次结婚的消息来的又急,被吕氏逼着学着练那,压根没时间继续写作,只好写信告知唐才常要断更一段时间,她想着,反正她又不看读者来信,不怕有人给她寄刀片!
况且因为全国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三寸金莲》越发红火,她这个作者的名声也是越发响亮了,她又一向不在人前露面,低调得很,无端给人一种神秘感,搞得许多人都越发想要人肉她,扒下她那层马甲,听说还有那位高权重的人硬要请她去吃酒呢,幸亏被报社百般周旋了过去……
她既然打定主意不想在这时候出名,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也好,于是便心安理得的断更了。
只是万万没想到,冯氏居然是她的书粉啊,这可真是,要不她自曝马甲继续更新?为你写书,浪漫啊,现在还有比这更能讨好婆婆大人的么。
“我原本是不识字的,也没念过书,还是婚后跟着你公公学了些,现在就着图画,磕磕巴巴,连蒙带猜的,勉强也能看懂故事,只是差了些意思,正好你认得的字多,也教我一教。”
冬秀想了想便道:“这样,我以后每天给您念一段,您把自己不认识的字圈出来,然后我给您注音,这样下次您就能自己读了!”
冯氏奇道:“注音?你说的那是一种认字的法子吧,哎呦,我年纪大了,真学不会,穈哥儿也教了我,可光是那些怪模怪样的符号我都分不清。”
听冯氏这意思,她是把拼音误解成现在的注音法了吧。
这倒也是,那注音字母一共39个,还都那么相似,看着有点像甲骨文,还有点像日文,想要记住就不容易了,更别提活学活用了。
之前她看报纸上说,政府要以“折中南北、牵合古今”为原则,将北京官话和南京官话相结合,形成全国通用普通话,并且还发布了一套注音字母用来注音识字,这套注音字母后来被台湾当局改称为国音符号,一直沿用到了现代,而大陆则早已将其淘汰,改用了汉语拼音。
汉语拼音的简易明了好上手就不用多做解释了,反正用过的人都说好,它不仅十分适合初学者,而且还能用来编制盲文、手语、旗语、灯语,也十分适用于与国际接轨,就是再过一百年也不会过时。
而反观注音字母,不要说这乡间老太太学得困难,就连冬秀也有些接受无能,反正她的书本里还是用的拼音来标注的生字。
“那我教您一套更简单的识字方法,这个法子就连我三岁的侄女都会用。”
冬秀不待冯氏答应,便兴致勃勃的回去准备制作字母表了,做这个她可是熟手,这些年陆续给家里几个侄子侄女也做了好几套呢。
这一日婆媳俩正对着贴在墙上的字母表唱字母歌,忽然收到了胡竞之的书信,原来他已经租赁到了一处四合院,待修整一番后便可搬家入住了。
冬秀心下狂喜,算一算时间,这封信从投寄开始,一直到她们手上,在路上至少耽搁了十天的时间,恐怕胡竞之已经顺利搬家了吧,接下来应该就是要接她们入京了。
这几个月冬秀与冯氏倒是处得不错,两人有共同的爱好,相似的三观,又都不是什么刻薄爱玩心眼的人,平时探讨一下小说,倒很是其乐融融。
想必冯氏也是愿意同她一起入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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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的两人这才放慢了节奏,享受起这乡间悠闲的时光。
这一日饭后,胡竞之想起一位远在京城的朋友,便决定给他写封信,这位朋友既是他的良师益友, 还是他的恩人,正是他当初的一力保举他才能进京大做教授的, 两人的年纪虽然相差足有两轮,可是志同道合, 趣味相投, 相处十分融洽。
不过后来因为胡竞之执意要回乡成亲, 两人闹得很不愉快,那位朋友是十分激进的进步人士,认为应该摒弃一切旧社会的糟粕,譬如那些裹小脚的旧派女人,就最为他所厌弃,他本人也身体力行这一准则, 早早的休弃了原配妻子, 另找了个青春靓丽的女学生做夫人。
对于这些, 胡竞之是不敢苟同的。
他即便同样不喜那旧派女子, 却也十分的同情怜悯她们,毕竟她们正是那封建礼教最大的受害者, 现在却还要被迫给那些糟粕做陪葬, 未免太过无辜了, 他是宁愿出一份力来帮她们解脱和逃离的。
说到这里就不免想起了那位宝先生,他在出国前就已经是他的忠实书迷了,出国后更是要靠着友人邮寄过来的书稿一解异国他乡的苦闷生活,以前只当他是位略出色些的小说家罢了,后来看了他的《三寸金莲》,才知道他也是位思想进步的有识之士,对全国这场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帮助妇女解放和进步,这也正是他想做的,这岂不是比那些一味鄙薄轻视旧派女子的人强了百倍么。
就连他母亲这样的乡村老太太,因为喜欢看那宝先生的书,这些年还顺带着认了不少字呢,而且想来这样的人也许不在少数,特别是那本正在连载的《上错花轿嫁对郎》,听说已然在闺阁女子间形成飓风之势,流行风靡之态简直堪比前朝的《红楼梦》,若是那些女子因此爱上小说,进而爱上读书,进而要求学习上进,这可也算是宝先生春风化雨的大功劳了。
不过这些个人的立场也不足以影响两人的友谊,先前的不愉快也不至于当真,他很该写封信去宽慰一下老友,何况还有事要托付与他呢。
想了想,胡竞之便提笔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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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得十二月二十日手书,感谢感谢,知你老先生的《新青年》第四卷第一号已然准备改版发行,全部使用新式标点,改说白话文,我是很支持的,可惜这里没有报纸卖,无法先睹为快,甚是可惜,想来京城早已卖脱稿了罢,我这里也做了白话的新婚小诗一首,请你指教指教罢,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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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新婚诗》还没做完,便又要做《新婚别》了,我原早早就定了一月廿日左右动身来京,现在想来真是太过仓促和鲁莽了,实在不忍离别,我想你定要奇怪,我为甚么如此儿女情长了,皆因夫人太过可爱,出乎我意料之外,相处越久越觉她可爱,因此我竟不想这么快离开,无奈既定行程不好更改,只好托你在京帮我寻访住处,好让我快点接她来团聚,到时定引进与你认识,好叫你知道旧派女子的可爱。
你别怪我现在才与你回信,实在新婚事忙,原答应与《东方杂志》做一篇《惠施、公孙龙的哲学》,也好赚几个钱来请你们的喜酒,现在也作罢了,好些话想与你分说,无奈她在叫我了,只好打住,待来京再聚吧。
另,寻房一事务要加紧,拜托拜托。
竞
绩溪,上川
七年一月五日
写完信,细细的吹干叠好,放在信封内,预备明日去寄。
胡竞之写信的时候,冬秀便趁机去整理她的嫁妆箱子了,自新婚那晚胡乱堆放在隔壁的小屋里后,还没动过它呢,这次回家,哥哥又悄声告诉她,她那一箱子书稿并银票都藏在装衣服的箱子里一并带过来了,倒把冬秀吓了一跳,这万一被人不经意的翻出来了可怎么好,她可不想在这时候出这个名啊。
胡竞之写完信到隔壁看时,只见满屋满地都是她陪嫁的东西,冬秀姐正蹲在其间一个箱子前翻找什么,他只好小心翼翼的踮着脚探雷般的走过去:“这是找什么呢?”
冬秀闻言,忙若无其事的拿衣服把那箱子盖住,真是奇怪了,这钥匙怎么居然打不开这把锁。
“竞之,你看这些布匹、绸缎,我家估计是把我未来十年的衣裳料子都备齐了,我一个人哪用得了,白放着可惜了,倒不如送给大家,你快来帮我分一分,把个关,免得我到时候送多送少,反惹得人不高兴,正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嘛!”主要是那几个侄媳妇来他们房里时,总是盯着她的嫁妆箱子看,那明里暗里打探的神情搞得冬秀有些膈应,算了,反正她是不会在这里久留的,到时候这些东西也带不走,还不如做个人情送出去,也免得她们老惦记着这几口箱子。
胡竞之闻言倒颇有兴味的问她:“咱们做亲的时候,我依稀记得娘曾跟我说过你也是念过私塾的。”
“是啊,坐馆先生还是你本家的族叔呢,那天咱们去祭祖,我都瞧见他老人家了。”
“那你念过几年书?”
“大概有四、五年吧,反正是到十岁上头家里就不让读了。”
胡竞之连道可惜,只念了五年书,日常说话时就能用些成语典故,可见她于读书一道上很有些灵性,也是真的读进去了,怪不得做亲时叔爷也很是看好她,还肯替她在母亲面前美言几句,只可惜读的时间太短了,若是能像现在的女学生一般到学校学习,想必眼界成就都不是现在可比的。
两人一边分拣那堆布匹,一边闲聊:“那你平时爱看些什么书?”
最爱看自己写的书,其次就是肉蒲团咯,晚婚女青年冬秀傲娇的暗想。
“最爱看的当然是各种话本子了,像红楼梦,三国演义这样的就很好看。”
嗯,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可见识字颇多,基本的读写是不成问题的,只是后面为什么不给他回信了呢,哎,想来是又有人要教她做一个规矩守礼的小姐,从中阻拦了吧。
晚饭后,胡竞之去找人寄信,
冬秀依旧摆弄她那箱子。
弄了半天才发现那把钥匙根本就不是开这把锁的,那钥匙还有一小节没法插进去呢。
冬秀想了半天才记起来,这把钥匙貌似是嫂子新婚夜给她的,连同的还有个小箱子,一时兴起便干脆到床头去找到那箱子,打开了看里面的东西。
她原也猜到了是春宫之类的和谐启蒙书,不想里面居然还有两尊瓷做的人偶,一对贴面互拥,一对交颈后入,俱是衣衫半退的模样,倒是很有华国自古所讲究的含蓄美,巧的是这两对人偶居然是可以活动的,上半部分紧密相连,下半部分却可以分开合拢,而这分开合拢的动作正是男女和谐的动作,不过那下面的部位却一点也没有华国传统的含蓄讲究,居然惟妙惟肖,纤毫毕现,不说形状,就连那毛发、经络都是清晰可见,叫冬秀看得叹为观止。
这样精巧的东西才真是难得呢,冬秀决定了,以后这便是她的传家宝了。
眨眼间便到了胡竞之北上的日期,从成婚日算起,刨去过节祭拜、走亲访友、交际应酬之类的时间,满打满算,两人在一起还不过十天半月的时间,可即便这样分别时也很有些依依不舍。
不说胡竞之,冬秀是真的差点哭出来,看着胡竞之登船离去的背影,那一瞬间,真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好似无依无靠了起来,人也恹恹的没有精神,直花了三四天才缓过劲来。
想到吕氏跟她交待的要讨好婆婆的话,她这才重新打起精神来,却又毫无头绪。
想要早起问安吧,奈何她二十多年养成的作息习惯,没人叫她,实在起不了那么早,想要夜间伺候吧,婆婆还早早的就熄灯上床了,干脆利落的很,压根用不上她,想学一学凤姐,陪着她老人家说笑解闷,她那一肚子笑话又好像不合时宜,唯恐在冯氏面前崩了她端庄淑静的人设,真是叫她无可奈何了。
冯氏见儿媳每日围着她打转,想要讨好她,却笨笨的不知怎么做才好,倒是好笑。
她原也不是大户人家的闺女,要讲那许多虚礼,也没受过婆婆的磋磨,指望现在在儿媳妇身上讨回来,只要儿子媳妇相处融洽,早点生个金孙出来,她就再没有什么可求的了。
何况现在日子也好过许多,既不需要为钱财发愁,也不用整日围着那几个重孙打转,悠闲又自在,每日或做个针线,或跟相投的人说说古,或去寺庙敬神拜佛,全凭自己心意,何必去跟媳妇别劲啊。
家里那两个媳妇就是个傻的,整天不错眼的盯着自己的儿媳妇找茬,三不五时的就要吵骂一顿,性子软的孙媳妇被管得像鹌鹑一样,性子硬的孙媳妇也被逼得泼妇一般,有什么好处呢,左不过让儿子夹在中间难做,自己也与媳妇离心了,就连那些重孙子也遭殃了,没人管没人教,以后能有什么出息呢。
家和万事兴,媳妇有这个亲近的心,她肯定也不会把她向外推。
冯氏找出几本儿子给她带回来的小说,对冬秀道:“我以前只知道你念过几年私塾,不过略识得几个字罢了,听穈哥儿说你还能看红楼梦、三国演义呢,识得的字恐怕不止千万个了,正好我也在学字,你若空闲无事,便教我一教如何?”
艾玛,这可是婆婆主动抛过来的橄榄枝啊,她可得接住了,忙小鸡吃米般把头点个不住,毫不客气的说:“那没问题,您尽管问我。”
当下便狗腿的陪着冯氏到房里去看书。
冯氏的房间倒挺宽敞,陈设却十分朴素,甚至可以说是寒酸,冬秀想着,以后要不要拿自己的私房钱贴补贴补婆婆。
她坐在靠窗的小条凳上,面前的桌上摆着针线框子,里面还有个绣绷子,上面有绣了一半的芦花大雁图,活灵活现的,颇有几分野趣。
“娘,您这绣活可真细致,这是做的手帕子吗?”
冯氏从柜子里把书一本本拿出来,摆在条案上,回说:“绣着玩的,这大雁不是李玉湖和杜冰雁的信物嘛。”说完又想到媳妇可能不知道她说的谁,便解释道,“哦,那就是我最近看的一个话本子里的人物,我因为极爱这部小说,闲来无事就绣了这么件玩意儿。”
冬秀在旁听得心里直跳,她这是遇到读者甚至书粉了吗,这突如其来的惊喜真是叫人措手不及。
她差点掩饰不住自己的表情,忙低头去看那几本摆在案上的小说,一本本翻过去,只见有海上繁花梦、孽海花、官场现形记、洪秀全演义,还有鲁滨孙漂流记、佳人奇遇记、十五小豪杰等,俱是现在市面上最受欢迎的几部小说,她早已读过了。
冯氏又拿出几本搁在膝盖上,指给她看:“这几本是我最爱看的,都是这位宝先生写的,你看这本才子变身记,就有趣新奇得很,时常惹人发笑,这本提刑官宋慈呢,初看叫人害怕,却越看越得味,那一个个小故事硬是看得叫人心底发酸又发寒,揪心得很……”
说到这喜欢的小说,原本寡言的冯氏顿时滔滔不绝起来,整个人都鲜活了起来,眼睛里仿佛有星光在闪动,冬秀甚至觉得身边坐着的不是一位老妇而是一位少女。
“呐,我刚刚说的李玉湖和杜冰雁就是这本书里的人物呀。”冯氏把一本书递过去,又不满的叹道,“可惜只有上部,下部不知什么时候才能出来,穈哥儿看了报纸,说那位宝先生因要去结婚了,所以要暂停写作,更其不定,哎哟,这可真是,吊得我这心里呀七上八下的,你说他个新郎官只管接亲拜堂,别的又不需他操心,照常可以写的呀,哪怕每日少写一点呢,怎么能说断就断呢,这可真是,闪得人没个着落。”
身边的冬秀几乎能看见那快要化成实体的怨念,只能讪笑着附和是啊、是啊。
断更果然要不得,可她也实在没办法,以前她写书,要么是写完了,要么是手上积了大量的存稿才会在报纸上进行连载,就因为那时候小说连载是一个新出现的形式,很不规范,她见过一期发好几章,也见过半年才发一期的,而且有的发刊字数不过五百,有的又恨不得把一本小说当成一期期刊给全发了,任性得不得了。
现在是好多了,连载形式已逐渐成熟,《自由谈》又是一个逼格较高的大报,一直都保持着日发两千的状态,而《上错花嫁上对郎》的写作因相比前几部小说更加轻松,于是冬秀只是写了个大纲就开始连载了,手里存稿从来不过十章,上次结婚的消息来的又急,被吕氏逼着学着练那,压根没时间继续写作,只好写信告知唐才常要断更一段时间,她想着,反正她又不看读者来信,不怕有人给她寄刀片!
况且因为全国轰轰烈烈的放脚运动,《三寸金莲》越发红火,她这个作者的名声也是越发响亮了,她又一向不在人前露面,低调得很,无端给人一种神秘感,搞得许多人都越发想要人肉她,扒下她那层马甲,听说还有那位高权重的人硬要请她去吃酒呢,幸亏被报社百般周旋了过去……
她既然打定主意不想在这时候出名,销声匿迹一段时间也好,于是便心安理得的断更了。
只是万万没想到,冯氏居然是她的书粉啊,这可真是,要不她自曝马甲继续更新?为你写书,浪漫啊,现在还有比这更能讨好婆婆大人的么。
“我原本是不识字的,也没念过书,还是婚后跟着你公公学了些,现在就着图画,磕磕巴巴,连蒙带猜的,勉强也能看懂故事,只是差了些意思,正好你认得的字多,也教我一教。”
冬秀想了想便道:“这样,我以后每天给您念一段,您把自己不认识的字圈出来,然后我给您注音,这样下次您就能自己读了!”
冯氏奇道:“注音?你说的那是一种认字的法子吧,哎呦,我年纪大了,真学不会,穈哥儿也教了我,可光是那些怪模怪样的符号我都分不清。”
听冯氏这意思,她是把拼音误解成现在的注音法了吧。
这倒也是,那注音字母一共39个,还都那么相似,看着有点像甲骨文,还有点像日文,想要记住就不容易了,更别提活学活用了。
之前她看报纸上说,政府要以“折中南北、牵合古今”为原则,将北京官话和南京官话相结合,形成全国通用普通话,并且还发布了一套注音字母用来注音识字,这套注音字母后来被台湾当局改称为国音符号,一直沿用到了现代,而大陆则早已将其淘汰,改用了汉语拼音。
汉语拼音的简易明了好上手就不用多做解释了,反正用过的人都说好,它不仅十分适合初学者,而且还能用来编制盲文、手语、旗语、灯语,也十分适用于与国际接轨,就是再过一百年也不会过时。
而反观注音字母,不要说这乡间老太太学得困难,就连冬秀也有些接受无能,反正她的书本里还是用的拼音来标注的生字。
“那我教您一套更简单的识字方法,这个法子就连我三岁的侄女都会用。”
冬秀不待冯氏答应,便兴致勃勃的回去准备制作字母表了,做这个她可是熟手,这些年陆续给家里几个侄子侄女也做了好几套呢。
这一日婆媳俩正对着贴在墙上的字母表唱字母歌,忽然收到了胡竞之的书信,原来他已经租赁到了一处四合院,待修整一番后便可搬家入住了。
冬秀心下狂喜,算一算时间,这封信从投寄开始,一直到她们手上,在路上至少耽搁了十天的时间,恐怕胡竞之已经顺利搬家了吧,接下来应该就是要接她们入京了。
这几个月冬秀与冯氏倒是处得不错,两人有共同的爱好,相似的三观,又都不是什么刻薄爱玩心眼的人,平时探讨一下小说,倒很是其乐融融。
想必冯氏也是愿意同她一起入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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