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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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说沪市这边周孟希和唐才常是如何如获至宝一般紧锣密鼓的谋划筹策, 打算凭着这部《三寸金莲》来个咸鱼翻身、一炮而红。

    窝在小乡村的冬秀是完全无知无觉的,她现在全部精力都拿来描画了。

    自收到照片后,她便将自己的半身照一张并与冯氏的合照一张都寄予了胡竞之,还在信中玩笑的提起了吕氏和冯氏的“照相丢魂”论。

    这时候照相技术还很不成熟, 不像后世,为了拍出来的效果美得连自己都不认识,各种磨皮、调角、暴光、调色、找背景, 拍出来的人个个肤白貌美大长腿,气场两米八,即便是黑白照,也能拍出一股清新脱俗的艺术风。

    而冬秀手上这张黑白照, 说实话, 就只是把人照得很清晰而已,比素描都还差那么点意思。

    她这一世托身了个小姐身子,整日坐等吃喝、不事生产, 既没有什么烦心事, 自己又很注重保养,所以略显丰腴,该有的都有, 又真真的是肤如白雪、眼如点漆,兼之多年悠闲散漫的闺阁生活的影响, 气质也偏向沉静温婉, 不管是以前世还是现今的眼光来看, 都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古典美人, 她每每揽镜自照都会心生愉悦,满意至极。

    而这些优点,在那个酷帅小哥的直男式拍照法中通通消失不见了。

    照片中的她圆脸大腮、眼下晕黑、鼻孔翕张,虽腰挺背直,却显出一种刻意的紧张来,整个人显得僵硬而木讷。

    再加上她很喜欢这时候的服饰,那天还特意穿了湖蓝绸缎的长背褂子、藕荷色绣满花草的百褶裙,脖子上戴着华美的缨络项圈,发间簪着闪亮别致的成套银钗,她自己都觉得美翻了啊,吕氏还笑着与冯氏打趣她:“就爱臭美!”。

    可拍出来的照片,那活脱就是个前清遗民,可以放到历史教材里供人参观的那种:大家看,这就是那时侯的旧派富家小姐,在民国时期,还身着宽衣大袖的前清服饰,她很可能也有着一双三寸金莲,显然又是一位封建礼教的受害者,没有接触过新思想新教育的可伶女性,她双眼无神、塌肩缩脖,显得麻木又悲哀……

    呵呵,原来“相骗”不仅可以美得教人不敢相信,也能丑得让人绝望啊。

    亏得她还特意叫人放大了一张,打算做个相框装起来,与胡竞的帅照一并放到书桌上,供自己每日欣赏臭美呢。

    也不知道那胡竞会不会失望,想到这个,冬秀不由又仔细看了看他的照片,怎么人家的照片就那么潇洒俊逸呢,满满的书卷气和自信飞扬的气息扑面而来,只一眼就能叫人为之心折。

    冬秀想着,也不知彩色照片什么时候才能出现,看着那宛如“遗照”的黑白相片,她是没有勇气把它摆在案头的。

    不过,山不来就我,我还可以去就山嘛。

    冬秀前世也是跟风上过几个艺术培训班的,其中就有素描这一项,不说学得如何出色,起码能保证照着实物画不会太走样,若是有水溶性彩铅,那连上色问题也能轻易解决了,现在只好先拿水彩颜料画画花鸟鱼虫练练手了,打算等练好后给自己画一幅相出来。

    等她开始动笔时,就收到了胡竞之的第二封信,信中表达了对她来信的欣喜之情,又说感谢她特地寄来的照片,他一定会珍而藏之云云,这封信明显比上一封热情多了,不仅与她说了些生活趣事,还就摄像一事与她进行了探讨,只能说大师不愧是大师,就照相这样区区的一件小事,都能叫他无缝对接的引申到思想解放、民族进步上去,关键还有理有据一点也不枯燥乏味,现在冬秀算是知道人家为什么能成文化大师了。

    像她这样在应试教育下出来的人,擅长的是总结和提炼,把一个立体压缩成平面,把平面压缩成线,最后再把线缩成个点,而这个点就是我们平时所学、所考的东西,也可以叫作皮毛;反正,能把一个点扩展成一个完整的立体,那才是真本事,非博学多才的人是绝对做不到这一点的,就好比听一个人随便的说一句话,大师们便能就此谈到其口音、地域、教育、风俗、文化、历史,这样一步步延伸下去,大师们能给你描绘出整个世界。

    冬秀自己是没有这样信手拈来、由小见大的本事的,因此对胡竞便特别敬服了。

    这边是温情脉脉,沪市却是因一篇文章引起了轩然大波。

    自收到《三寸金莲》书稿后,唐才常便在各大报刊上打出了巨幅广告“支付宝先生沉寂两年,呕心沥血之新作《三寸金莲》,即将于下月初开始在《自由谈》进行刊登连载”,又采用电邮形式,将其发送至《申报》在全国各地的分社同步进行连载。

    他们早已预知这文一定会红,毕竟支付宝的名头就是个极好的噱头,而且这两年市面上那些仿文泛滥,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看过仿文后才更觉宝先生的小说是如何的精彩,本来冬秀的小说就带有超越性,不论是观点还是语言都能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一般人轻易哪里能模仿得出来,不是没有聪明人,只不过再聪明的人也都受到了时代的局限性,很难get到其中的精华,有珠玉在前,那些仿文自然是黯然失色了,也只能说那些读者被冬秀惯出了更高的品味能力。

    因此再次听闻宝先生有新作面世时,那些读者不说奔走相告,那也是个个喜笑颜开、口口相传了,连载甫一开始,报纸便被抢购一空了。

    一开始只是销量火爆、口碑甚佳而已,不想后来却被国内数一数二的正规报社《新闻报》进行了转载和评论,里面还附了几幅被裹得畸形扭曲的小脚图片,没有了精致秀美的绣花鞋的遮掩,那丑陋恶心的一坨肉团,简直要给人造成心理阴影,估计看过的男人,再也没法子捧着小脚亲香亵玩了。

    《新闻报》的影响力是毋庸置疑的,又有如此劲爆的图片加成,《三寸金莲》的身价地位立马就不一样了,就好像突然从编制外进入了体系中,从下里巴人变成了阳春白雪,一下子变得高大上起来,不再是一篇普通的通俗小说,反而具有了教导劝诫国民的意义。

    而天足会和放脚会则仿佛又焕发了第二春一般,在全国各地重新掀起了一波放足风潮。

    以往劝人放足,只能枯讲道理,空喊口号,那些人哪里能听得进去,只把他们当猴戏看,弄不好还要被愚昧的村民们唾骂和驱赶,往往都以失败告终,所以这放脚活动进行的极为艰难,也成效甚微。

    现在那些天足会的人却学乖了,去了一个地方先给人讲故事,就讲《三寸金莲》,这时候娱乐匮乏,特别是偏远穷困的乡村,一听有人来说故事,那都不用人去宣传,自发的就围拢过来了,这样好歹是融入了民众之中,比以前刚开口就吃闭门羹可好了太多了。

    何况这是政府都提倡的活动,随着新政府的上台,各地旧势力和官僚为了向新主表忠心,必然要积极响应政府的各项指令的,就好比剪辫易服,政府一声令下,那真是举国辫子齐飞啊,至于放脚,那毕竟是女人的事儿,政府也没法子过渡管束,现在正好有这天足会出来了,也算是给他们解决了大难题,自然是要全力支持的。

    渐渐的在官方和民间进步人士的配合下,那句“生女不裹臭金莲,生男不娶小脚女”的口号喊遍全国,各地裹脚之风一时间还真是被遏制了不少,毕竟裹脚就是为了寻一门好亲事,而现在不仅不能靠它嫁得好人家,反而还要遭人鄙视呢,哪个地方的人还没听过一两起因小脚而被读书人退亲的事啊,一些老人虽痛心疾首的表示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却也不敢再顶风作案,轻易就叫家中女娃裹脚了。

    沪市第三女子师范学校内,不少女孩子聚集在一起,坐在学校的凉亭内谈话,她们是一个自发组织的读书团体,平日里最爱一起品读进步文章,做一些美文鉴赏,也会写些诗词散文的互相指正欣赏。

    “现今最红火的小说《三寸金莲》相信大家都读过了吧。”王稚萍含笑询问众人。

    女孩子们立马异口同声的说读过了:“现在还有不知道这部小说的人吗?连那不识字的普通百姓都在茶馆、报亭里听人讲呢。”

    王稚萍道:“大家都知道我的故事,我之所以能来读书,就是因为当初读了宝先生的《才子变身记》,明白咱们女子要自强自立,万不可裹小脚残身体、不读书残心智,将自己变成一个随时可被抛弃的可悲可怜之人,而读书不仅使我眼界开阔、思想独立,还让我更加明白这个世道对咱们女子的残酷和艰辛,我们必须尽自己所能的去改变它,就像宝先生说的‘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我们也应该尽自己所能去帮助那些正在或即将受到裹脚厄运的女孩们。”

    女孩子们听得热血沸腾,连声呼好:“那咱们能做些什么呢,难不成也组一个天足会去乡下劝人放脚么?”

    “不,那样效果太慢了,家里人也不会同意让咱们去的,我是想去排一场话剧,其实能排成戏剧更好,传播的速度更快,可惜咱们不会唱啊!”王稚萍摊手表示惋惜。

    “话剧也好啊,现在学校里最流行看话剧了,不管排得什么,都极受人欢迎,上次咱们不是还去大学里看了一场么,那些男生都演得什么呀,一个劲的嘶吼长嚎,拿着刀枪满场乱糟糟的瞎比划,就这,底下还不少人叫好呢。”

    “就是啊,上次那个话剧我也看了,实在不怎么样,连台词都听不清,好些人还打磕巴呢,一个个紧张得脸红脖子粗的,我估计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演得是什么,这还是大学生演得呢。”

    “是啊,稚萍你这提议真不错,我也觉得咱们可以将《三寸金莲》排成话剧,虽然咱们没有什么经验,可再怎么也比那些大学生强吧,到时候咱们就到他们大学里去演,叫他们也看看咱们师范学校的风采,好好打压一下他们那副狂傲自大的嘴脸,叫他们不敢再轻看咱们女子。”

    众人七嘴八舌的议论起来,渐渐就歪到对隔壁大学生的讨伐上去了。

    她们女子师范学校一向与隔壁的大学不对付,只因这时候女子绝少有能上大学的权利,很多都是止步于中学,拿个学历证明,为自己镀一层金,就回家嫁人去了,最终还是要回归家庭,过上女人该过的日子的,说白了,这读书就好比裹脚一样,也不过是增加了嫁人的资本罢了,别人倒是会赞她们一声知书达理,可那些大学生们就未必会捧着她们了,对她们向来是不屑一顾的,她们却也觉得那些大学生们水平不过尔尔,也不大看得上对方,因此有些龃龉,不过也不算是什么大事。

    “好了,好了,既然大家都认同我这个提议,那咱们就正式操办起来。”王稚萍及时拉回众人的注意力。

    “只是这宝先生也太神秘了,至今都无人知道他的姓名籍贯呢,可怎么联系人家呢?”

    “这个不必担心,咱们学校不是离着报社近嘛,明儿咱们亲自去一趟,直接找他的责任编辑谈就是了,现在给宝先生写信的人那么多,要是咱们也写信,那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才能被回复呢。”

    “我看也不急,咱们不如先将话剧给改编出来,到时候一并拿去,一来表示咱们的诚意,二来也正好请宝先生斧正指教一番,这样胜算更大。”

    “不错,而且这部小说十分特别,要将它搬到舞台上去其实很困难,首先这‘三寸金莲’就没法实现啊,咱们可都是天足,难不成还要请几个小脚女子来出演么?”

    听得此话,女孩子们倒冷静下来,还真是的,这整篇文章就是由一双‘三寸金莲’串联起来的,女主角香莲也是因这一双脚才开启了那悲剧扭曲的一生,可以说这部剧缺什么都可以,唯独缺不了“小脚”。

    “这倒是不用,要是真叫小脚女人来演,那不等于自己扇自己嘴巴么,那样就完全与这篇小说所要表达的主旨背道相驰了啊,你们知道京剧里有一门技艺叫翘功的么,那正是专门模仿三寸金莲的,那些扮演小脚女人的演员都会穿上仿小鞋做成的一种类似高跷的软翘鞋,从外面看着与三寸金莲几无差别,咱们到时候也可以穿那个啊!”有人提议道。

    “不行不行,那翘功我也知道,那是打小就要练的一门功夫,看着简单,可里头的功夫和学问大着哪,咱们穿上那个只怕连站也站不稳呢!”立马就有人反驳了回去。

    王稚萍想了想道:“不要紧,话剧嘛,本来就是一种艺术表现形式,咱们看那些话剧里的青葱骏马,也不过就是画着马头的纸板而已,打人耳光,不过就是一人挥手做打人状,另一人同时偏头捂脸做被打状,这些表演只要能使观众看得明白,也并不影响什么呀。”

    “没错”

    说完她站起来,慢慢在众人面前走了一圈,步子迈得极小,走得极慢,走动时也不弯膝,看着很是怪异。

    众人不解,突然一个女孩拍掌笑道:“稚萍,你这是在学小脚女人走路是不是!”

    王稚萍微笑点头,众人恍然大悟,是啊,她们可以通过动作、行为来表演一个小脚女人啊,而且可以更加夸张一点,将小脚的痛楚和不便都表现出来。

    “好了,这些问题咱们都可以慢慢解决,现在还是先将剧本写出来吧!”王稚萍拍板道。

    自《三寸金莲》发表以来,《自由谈》的发刊量和口碑可谓是节节攀升,甚至一度超越主刊《申报》了,于是报社便决定让其脱离出来,不再作为《申报》的附报发行,可以根据销量来自行发刊。

    这下子唐才常可就得意了,那就好比媳妇儿脱离了婆婆的管束,从此便可以与读者毫无顾忌的相亲相爱啦。唯一的烦忧便是《三寸金莲》的篇幅不够长,已然连载完毕,开始集结成书了,而他们报社又没有足够有分量的小说来接档,渐渐的销量又开始回落了,让那些羡慕嫉妒得眼红的同行们总算平复了些心情。

    唐才常也拿这种局面没办法,只能厚着脸皮不断去信,请求宝先生再开新文了。

    民国时期就是这样的,往往一个有名的作者就可以凭借一己之力撑起一份报纸,甚至很多作家在成名后都创办了属于自己的报纸,专门用来刊登自己写的小说,或者出现一个作者同时给七八家报纸供稿,每日连载七八部完全不同的小说的情况,可以说很流弊了,比现代那些日更几万字的大神们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冬秀的小说倒是写得极好,然而相比于这个时代的文人来说,她也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低产,算一算她写作至今,不觉已近十年,却不过才出了三部小说而已,而且还都不是长篇小说,若不是小说实在写得好,恐怕早已被人遗忘了。

    她自己也反思过了,说来无外乎两点原因:一是她不像那些文人那样好名,这名气对她来说不仅带不来好处,反而还要惹祸,所以写作不如其他人那样有激情,二来她也对金钱无感,生活在小乡村的宅院里,有钱也无处花去,钱对她来说早就失去原始的魅力了,所以她没有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那种动力,自然对于写小说一直有种可有可无的态度。

    再有,用毛笔写作实在太费心力了,一天三千字就是她的极限了,况且她的小说又还需要哥哥江耕围再誊抄一遍,那真是极其浪费时间的,而且很多时候她的写作速度完全跟不上她层出不穷的脑洞和灵感,这也是她一定要打细纲的原因,否则写着写着好多精彩的点都要丢了,这又是一个费时的工作,她又注重保养,从不肯废寝忘食点灯熬夜的来写,速度自然慢得不行。

    她现在才对古人发明的文言文心服口服了,不说其韵律优美,单简洁明了一项,就能让白话文败得找不着北哇,其实在冬秀看来,如果不是钢笔的出现,恐怕文言文也没那么快退出历史的舞台呢。

    不过,她还是喜欢用钢笔来写白话文。

    冬秀转动着手中的钢笔,看着纸上的字迹,十分满意。

    钢笔不同于毛笔,可谓去其筋肉存其骨质,本身就自带刚毅凌厉,无端就显出几分强硬来,没那么容易从笔迹上辨别出男女来,而且冬秀前世临摹的便是硬笔书法,师承庞中华,讲究的是端正均匀、美观大方,所以完全不用担心被人察觉是闺阁女儿所作,何况她哥哥江耕围压根就不会写钢笔字,即便想要给她誊抄,那也是无能无力了。

    这只钢笔还是沪市的唐才常寄给她的呢,自得了这只笔,冬秀倒如得了神兵利器一般,突然就想展现一下自己的神功盖世了,如唐才常所愿,她又开了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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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笔和脑洞都比不上其他大大们,所以,我觉得另辟蹊径一一从字数上碾压她们哇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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