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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消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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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酝酿了大半年, 冬秀终于正式动笔开始写《才子变身记》了。

    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上过新学堂、留过洋,名叫周谦的富家少爷,因其博学善辩、文采非凡,又年轻俊雅、气度风流,甫一归国, 便在国内文化圈内享有盛誉,是个大有名望的才子。

    这样的风流才子, 却抗不过家中封建古板的父母以死相逼,娶了个没见识、裹小脚的乡下老婆。

    这老婆整日低头弯腰, 唯唯诺诺的话也不敢大声说, 长得丑、还不会打扮, 整天好似一道鬼影一般在那老宅里飘荡,也似冬日的枯木,一身陈腐,毫无生气,让人生厌。

    忍耐着拜过堂后,他便迫不及待的回城了, 而她, 自然是留在乡下伺候父母, 他可不愿这道“污点”被同事朋友们知道。

    回城后他很快就遇到了一个心仪的女学生, 那是个有知识、有文化的新女性,能与他产生思想和感情上的共鸣, 也知道他的抱负和理想。

    她青春靓丽、谈吐不凡, 好似春日的清风一般叫人喜爱, 才子决定与她共结连理,当机立断便休了老家的原配。

    却不想洞房花烛夜后,他身上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变成了一个三岁的小女孩。

    而这个名叫平儿的小女孩,居然就是他那个原配老婆。

    真正的故事就从这里开始了。

    对于看惯了网络小说各种新奇设定的后世读者来说,这篇文简直毫无新意,可对这时代的人来说那就是异想天开,脑洞破天。

    这篇小说围绕着这个变身后的大才子如何与封建礼教相抗争的日常而缓缓展开,而那里面描写的一幕幕场景,很多都是冬秀的亲身经历,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也相当于冬秀的自传了。

    除了主角,配角的故事自然也是不能少的,平儿的几个姐妹也是各有各的境遇和坎坷,从多个方面展现了社会对女性的不公和苛待。

    本来阴暗颓靡的悲惨事,却被冬秀以一种搞笑调侃的方式进行了描写,而且相当的细致,让人读来感觉真实可信,代入感极强。

    哥哥江耕围是她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读者,冬秀将已经写完的前几章拿给他看,想从他这里收到一些反馈,以便调整和更改。

    江耕围看着标题,有些意外,居然不是《提刑官宋慈》一类的破案小说。

    《才子变身记》,唔,该不是妹妹闲书看多了,开始写些风花雪月的小说了吧,哎,真是女大不中留,这不是想嫁人了吧。

    江耕围一边在心里嘀咕一边翻开往后看,不知不觉就沉浸其中了,书页不停的往后翻,很快就翻到底了,这,正看得精彩处呢,他不甘心的又翻了两遍,才不情愿的承认真的已经看完了。

    “妹妹,你这脑瓜子怎么长得,我可真是服了,你是怎么想到的,居然让一个大才子突然变成了个小姑娘,哈哈,他居然以为是在做梦,狠扇了自己几巴掌,把自己生生打晕过去了,真是蠢死了。”

    “这有什么难想的,像我就一直想变成男孩子啊,可我又不知道变成男孩子会怎么样,干脆写一个男孩子变成女孩子的,让男人也能体会一把做女孩的感觉!”

    “哎呀,真是妙,亏你想得出来,那后面呢,这个才子因为想变回去,胡言乱语,还想绝食自尽,他成功了么?”江耕围追问道。

    冬秀看着他的反应,完全放下心来,看来她的设定和描述很成功,江耕围居然很轻松的就接受了。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冬秀故意卖了个关子。

    江耕围心里痒痒的,十分想知道这才子到底如何了,不过按妹妹的习惯,估计明天就有新的篇章能写出来,大不了明天再来看。

    “那你还打算发到报纸上去么,我看这篇小说比之《提刑官宋慈》更有一番别样的吸引力啊,要是发出去,肯定也能红。”江耕围兴奋的说着,然后顿了一下:“可惜上次那个报社倒闭了,澄平兄也不干这行了,咱们往哪发啊?”

    冬秀这大半年,可不止是光写了个大纲而已,经过层层的筛选,她已然锁定了一份名叫《消闲报》的报纸。

    这份报纸的名字已经十分直白的显示出了它的定位,报上的内容上自国政,下及民情,时事新闻、艳冶娱情,无一不备,里面不仅有诗词、掌故、传记、笑话,还有各类有趣的新闻故事和名人轶事,说白了就是现代版的“今日头条”,其宗旨就是“遣闷排愁”,尺度大、包容性强,简直就是《才子变身记》的最佳奶妈啊。

    而且这《消闲报》还是《字林沪报》的副刊。

    《字林沪报》可能很多人都没听过,但是它的老冤家、死对头《申报》,大家还是有所耳闻的吧。

    这《字林沪报》也是光绪年间就创刊了的老资历,跟《申报》死磕了好多年,一直旗鼓相当,本身实力可以说很牛皮了。

    这《消闲报》就是作为一份赠送的报纸而存在的,也就是所谓的副刊,专搞文艺工作。

    冬秀觉得这份报纸简直就是为她的《才子变身记》量身定做的一般,娱乐性强、发行量大,后台还稳固不用担心随时会嗝屁,最重要的是它不定期发行,有时一星期发一次,有时一天发一次,如果行情好,是很有可能变成日刊的,这对小说连载来说实在太重要了。

    “哥哥,你的那位好友不还在沪市工作么,我看咱们还是可以托付给他,请他帮忙去投稿。”

    经过上次的报社倒闭事件,冬秀便对这个叫江澄平的人很有好感了,觉得这个人十分有操守,是个可以相信的盟友。

    “那没问题,他不还每月给咱们寄报纸过来嘛,等你的稿子再积攒一些,我就给他去信请托。”

    兄妹两商议完毕,江耕围便催着冬秀去继续写小说了。

    等江澄平收到小说稿件的时候,已然入冬了,阴沉沉的天空中飘着雨夹雪,空气湿漉漉的,裹挟着冷气直往人的骨头缝里钻。

    江澄平好容易取回稿件,进到屋内,还来不及喝口热茶,就急忙开始拆解信件。

    自从一月前收到江耕围的来信,他就一直期盼着这一天呢。

    当初《提刑官宋慈》简直就像个震天雷一般,一鸣惊人,一炮而红,豪不夸张的说,那真的是洛阳纸贵,现在印书局已经开始第三次的成书加印了,简直赚得盆满钵满,叫江澄平看了都眼红不已,更别提那些业界同行们了。

    冬秀一开始便承若要把她所得稿酬分一成与江澄平,如果当初她选择的不是卖断,而是按比例拿出版所得,那江澄平也能跟着多分好几倍的钱呢。

    而且他听说现在沪市那些外国人也极其喜爱这本说,还有人开始着手准备把它进行翻译,到国外进行出版呢,这可不仅是钱的事儿了,那简直是扬我国威,长我志气的事啊。

    总的来说,现在江耕围在江澄平的眼中,那就是一座会移动的金山哪。

    所以对于新的小说稿,他十分慎重而且期待。

    正当他迫不及待的准备展信阅读时,妻子汪氏捧着一杯热茶过来,他接过来呷了一口,却见妻子捡起他的外套拍拍打打,又要拿了鞋去擦洗,在眼前转来转去的让人看了心烦。

    因为常年在外,家中父母不放心,又想早点抱孙子,今年便死活叫他把汪氏带在身边伺候他起居,可惜汪氏为人胆小木讷,平日里连门都不敢出,有时候他倒要反过来照顾她,除了在家管做三餐,就是一刻不停的洗洗刷刷,弄得人心烦意燥。

    他当下便喝止了她:“行了行了,现在先别在我眼前转悠,让人看了头晕。”

    汪氏闻言,身形一僵,很快就唯唯诺诺的低头去了厨房。

    哎,江澄平宁可她跟自己拌个嘴吵一架,也好过这样憋憋屈屈犹如死水一塘。

    他重新静下心来看稿件,越看越有代入感,特别是其中对那个乡下老婆的描写,使他轻易便与那才子产生了共鸣,一下子就把自己代入到了男主角的身上。

    “哈哈哈~”

    客厅里传来江澄平豪爽的大笑声,汪氏在厨房听了,也感觉心头一松,嘴角露出一抹笑意来,丈夫心情好,这个家里就是艳阳天,丈夫心情差,那就是数九寒冬,能叫她噤若寒蝉。

    “红菱,你过来!”汪氏听见丈夫叫自己小名,便知道他现在心情是着实不错,便擦干净手走进客厅。

    江澄平难得温情脉脉的拉着她的手,抱她坐在腿上。

    汪氏羞臊得不行,忙挣扎着要站起来:“快别这样,青天白日的。”

    江澄平看着她晕红的脸颊和惊慌失措的神情,反而来了兴致,越发箍紧她的腰,把她摁在腿上:“哪里来的白日青天,外面的天分明黑沉沉的。”又补充道:“别怕,今天帮佣不会来,晚饭也别做了,我已经预先去福全饭馆里叫了一桌酒菜,估计一会儿就送过来了!”

    汪氏僵着身子,勉强笑着问道:“难道有什么大好事发生了不成,怎么还要叫酒席吃。”

    江澄平点头:“的确是大好事,天大的好事!”

    说完便顺着汪氏的腿摸下去,一把握住她的一双尖窄小脚。

    汪氏吓了一跳,这,这双鞋虽然是专门在家里穿的,也不算脏,可到底是踩在地上的,怎么好直接拿手摸呢。

    江澄平左手抱着她的腰背,右手抬起她的腿,将那双脚放在椅子看,仔细观看了一会儿,才柔声问她:“疼么?”

    汪氏正被他一连串动作搞得心神大乱,一时也没听见他问得什么,只胡乱嗯嗯几声。

    “把脚放了吧!”

    这句话犹如惊雷一般,顿时让汪氏清醒过来。

    “为,为什么?”她战战兢兢地的问,怎么突然就要让她放脚呢,这是从何说起,莫不是嫌她脚裹得不美么?可她这双三寸金莲,从小就是请村里最有名的裹脚婆子裹的,不说多么精巧无双,可也绝不难看啊。

    “你这样裹着,平日里走路不疼么?你放心,我不是那种专门喜好小脚的男人,脚放大了我也绝不嫌弃你,而且你也知道,这沪市里很多姑娘现在都不兴裹脚了的,也好看着呢!”江澄平解释道。

    他刚刚看完小说,里面正好写到了变身为女童的才子被强行裹脚的悲惨经历。

    以前也听过什么“小脚一双,眼泪一缸”的俗语,也听见过自家姐妹裹脚时发出的呼痛悲号声,可他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关心宽慰她们,因为大家早已对此习以为常了,正如人要吃饭喝水一样,在他眼中,女孩子裹脚不也是如此天经地义的么,反正他家里奶奶也裹、娘亲也裹、姑姑也裹,姐妹自然也是裹的,从来如此,谁还会去纠结这到底该不该裹、裹得痛不痛苦呢。

    他本来是一直把自己代入到那个才子角色里的,前面还各种感同身受,跟着才子一起经历各种荒唐搞笑的事,不断被各种欣喜、惊喜的情绪所包围,谁知长到四岁上,剧情画风陡变,家里死摁着要给才子裹脚了。

    因为才子刚变身时,为了恢复男儿身,各种胡言乱语、绝食撞墙,结果被家里请了神婆和道士好好折腾了一番,惊恐恫吓之下,差点真的丢了小命,死过一次的人,其实是很胆小的。

    才子与冬秀不一样,冬秀先前也没真死过一次,吕氏又是妇道人家,心肠软,哪能真看女儿饿死,不过做做样子,很快就妥协作罢了。

    而才子就不一样了,他本身既怕死,这一世家里的父亲又是个说一不二的迂腐顽固之辈,母亲更没指望,典型的三从四德旧式妇女,只晓得唯夫命是从,父亲一声令下,说裹脚就得裹脚,哪能容一个四岁女娃置喙,人小力弱的才子,便只能被五大三粗的裹脚婆子随意摆布了。

    冬秀对裹脚的细节描写得极为详细,其残忍血腥之态足以让人虎躯一震、菊花一紧。

    江澄平读过裹脚的这一段,只觉得自己的双脚也隐隐发疼了……

    想着妻子每日行走时,都是踩在自己被生生折断的趾骨上,不亚于在刀尖上行走,他就颇为不忍,因此才想要她放脚。

    而且现在天足运动闹得正火,许多学生、文人甚至政府官员都公开表示不再让家中女儿裹脚了呢,可见天足是大势所趋。

    “其实也不疼,我……”

    汪氏从四岁开始裹脚,从小就以自己一双标致的金莲为傲,要是把脚放开了,那将来回到村里还不被人笑话死,她是不愿意的。

    可不等她说完,江澄平便坚决的说:“放了吧,把脚放大了,你也好外出行走,到时候我带你到这沪市好好逛逛。”

    听着丈夫还打算要她将来出门行走,汪氏更不乐意了,谁家年轻媳妇会抛头露面啊,这显得多不庄重。

    可看丈夫的神情,显然是已经拿定了主意了,她在此地孤身一人,又没人帮着说话,万事全凭丈夫做主,只好委委屈屈的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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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啥好说的了,就希望大家能跟我一起坚持下去,千万别掉队了啊,起码要追到男女主开小车车吧!!!(笑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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