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推荐阅读:鉴宝金瞳、特拉福买家俱乐部、御鬼者传奇、斗破之无上之境、诡三国、农村女婿、四合院之赤脚医生、影视编辑器从人世间开始、网络新聊斋、满级大佬她在星际财源滚滚、
076_人类进化史
[最开始你只是一个概念, 然后是好玩的东西, 接下来是有趣的宠物……如果这些都不是你, 那么, 你还能是什么呢?]
就我个人来说,我并不是很清楚这种情感是什么。它使我有些烦躁, 慌乱, 心绪不宁。
我想这大概就是不安?
摸着左手中指上的戒指, 我有些自嘲地撇了撇嘴角, 告诉自己并没有期待什么,更不会对即将出现的某个人抱有任何幻想。即便那个人是路飞预言中的救世主。
因为路飞确实明确地说过, 那个人是个和他一样的、不折不扣的麻瓜。
而我——我想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秘密——最憎恶的就是麻瓜这种生物。他们自私, 丑陋……路飞是唯一的例外。
“公爵, 分院仪式就要开始了,您是不是……”西弗勒斯在门外轻声说,不得不说他是一名得力助手,唯一可惜的就是他是个混血。不然我相信我肯定更愿意中用他, 而不是那个那个一天到晚打着歪心思的公子哥儿。
目光从那群新生面上扫过时,我看到了熟悉的畏惧和崇拜。我微微有些失望, 但却又有些许庆幸。我很少如此矛盾, 一方面我不希望真如预言所说, 整个魔法界都要依靠一个麻瓜来拯救;但另一方面我又确实……
突如其来的骚动打断了我的思绪,在斯莱特林与拉文克劳的学院桌之前不知何时冒出了一个黑发小姑娘, 她很瘦, 个子也不高, 穿着奇怪衣服的她大概是磕到了鼻子,鼻血直流。她说着我无法理解的语言,偶尔会语出惊人。手足无措的样子很好笑。
路飞,我想我抓住她了。只不过这女人不仅是不折不扣的麻瓜,还是彻头彻尾的白痴。
我一下子记住了她的名字:萧铅笔。
一个中文姓氏,外加一个奇怪的英文名字,比“路飞”要好记好读很多。这大概是她唯一的优点。
我观察了她很长一段时间,萧铅笔聒噪,愚蠢,不懂魔法,身上和脑子里经常有一些新奇的玩意儿,以及……很怕我。
嗯,让我想想……她并不是在看到我第一眼时就流露出那种害怕的神情,而是在知道她脚下的土地是属于一座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之后。对于魔法界的很多事情她都很清楚,就好像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头发的颜色一样。我能感受到她对我的敌意与忍耐,这种皮球任打的态度让我很感兴趣。
突然很想试试看,在不把皮球戳破的情况下,她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反弹,又会反弹到什么样的高度。
萧铅笔没有让我失望,在魔法部,我看到了她的……可以说是勇敢么?
在那一瞬间,我似乎从她身上看到了路飞的影子。那个总是没心没肺笑着的男人似乎正站在她身后,向我宣告他的后辈绝对不是什么软柿子。
不过,真的只是一瞬,因为在片刻的爆发后萧铅笔立即夹着尾巴从岔道溜走了,就好像兔子着急了咬人一口,之后马上假装无辜地跳开。
如果不是卢修斯就站在旁边,我想我会笑出来。
她确实和路飞不一样,但也不是普通的麻瓜。
我打算稍微了解一下这只不服管教的小兽,而据我所知,了解他人最快捷的方法就是:摄神取念。
我尝试了数十次,最终还是放弃了。我没有尝试过对邓布利多使用摄神取念,所以我窥探别人大脑总共只失败了两次,第一次失败是因为我对这种魔法还不是很拿手,路飞又是个能把自己心思好好隐藏的人,第二次……我感到有些头痛,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侵入萧铅笔的大脑里,但是……为什么这个家伙满脑瓜子都装着我完全不懂的语言。
为此我请了一名中文教师,但让我感到不悦地是这个老头子对我的头发似乎更感兴趣一点——只因为我让他剃光了头?他也不想想,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头发脏兮兮的,甚至还有虱子在他油腻的头发里跳动我会跟他的头发过不去?这个明显不把心思放在正地方的教师显然不是我想要的,他甚至连什么是“草泥马”都不知道。从萧铅笔那里没收来的小盒子有段时间每天都会哼唱这首歌,而且似乎在她生气的时候心里也总会说这句话,因此我推断,这大概是他们那个世界的流行语。
我打算让萧铅笔教我中文。尤其当我知道她多多少少对我制作魂器有一些了解之后。我喜欢窥探别人的秘密,但却不喜欢自己的秘密被别人知晓。不管她是凑巧获得那本日记、亦或者是有预谋的找到了它,我都绝对不会让她把这件事散播出去。把她拴在身边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过来,”我招招手,示意那个缩在角落里,一直和我保持距离的姑娘说,“我要学习中文,你来教。”我简短地命令她。她没有拒绝。我想她大概是不敢,可却很倔强的把不情愿写在了脸上,讲课的时候也会时不时地挖苦我一下。我对那些嘲讽并不在意,可我却很喜欢看到占到口头便宜后那么得意的她在我的眼神或是一巴掌下立即变得十分委屈顺从的样子。
对我来说,这比驯服一头龙更有成就感。萧铅笔果然是个很好玩的生物。如果她不是那个劳什子救世主,我想也许她会是一只不错的宠物,喜欢跟主人闹闹脾气,但大多数时间还是会蜷缩在主人脚下,等待主人的抚摸。
越是了解宠物,我就越不了解这只宠物。
这话听上去有些拗口,就好像那个什么“八百标兵奔北坡”,但这却是真的。
她能拿凤凰炖鸡汤,能用铅笔扎波特的喉管——这么危险地行为居然还被斯嘉丽赞赏了,莫名其妙的昏迷好几个月。我用摄神取念窥探过她的大脑,里面闪现的都是一些零散的片段,提炼不出任何有用的信息。邓布利多每隔两三天都会来给她施一些魔咒,那是一种敷衍的态度,我感觉到了。邓布利多并不是很想唤醒萧铅笔。
老实说这让我很诧异,毕竟萧铅笔是救世主这件事我绝对告诉过邓布利多。不止一次。
我郁闷地搔搔头,旋即发现头顶上已经没有头发给我搔了。扫了一眼特里劳妮,宠物六月份会永远的消失?那样的话……
那就另外再找一只宠物好了。我接着喝我的三鹿奶看我的《预言家日报》。
六月初的时候,我接到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电话。我不确定灵魂是否可以打电话,甚至不确定那是不是路飞的声音,但我唯一确定的是,通话还没开始几秒,宠物就在那边骂人,最后甚至还莫名其妙挂电话。
他爷爷的,劳资还没跟路飞叙叙旧你就冲上来一通骂,不想活啦!
我打算把她的毛拔的精精光,看没毛的土鸡还要怎么得瑟,可是等我看到她那副泫然欲泣遗书都写好了的样子……只是想笑。
欺负一个人会让我心情好,在此之前我真的很难想象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
我把她扔在了马尔福家,我不想直接掐死她,但总觉得她得吃点苦头。
所以在我看到她和德拉科有说有笑地出现在魁地奇世界杯看台时,我隐隐有些不高兴。他们站的很近,球员的模型在他们手中走来走去,德拉科好像忘记了讨厌麻瓜的优良传统,他的脸上有遮掩不住的笑意。萧铅笔在他身边转来转去,就好像一只小狗正扒着陌生人的裤腿摇尾乞食。
我的宠物被人偷走了。
“过来坐,萧铅笔!”我赶走了谄笑着想坐到我身边来的卢修斯,呼唤我的宠物。
这一次,我的宠物依然不敢拒绝。
我得意的扫了一眼企图拐走我家小狗的“陌生人”一眼,他显得有些失落。
是我的就是我的。
我挽着宠物到礼堂的时候,她不敢放手。
我要求宠物带我去麻瓜世界的时候,她不敢拒绝。
我在水中冷冷看着她的时候,她不敢继续向前游。
养这样一只小狗确实非常省心。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生活自理,不需要把心思放在她身上。
我一直是这样以为的。
直到萧铅笔对我伸出尖牙利齿。
我的宠物居然会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跑到我面前来哭鼻子。
我讨厌有人在我面前哭,尤其是她,哭的让我心烦。她用凶巴巴的语气质问我——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从来就没有人胆敢叫我“秃叔”,说我“真的很丑”。
这不是一只好宠物该有的品质。
亦或者……她从来就没有作为一只宠物的自觉?
说实话我在考虑是否还要继续放养这只宠物的问题上浪费了很长一段时间。就在我正要说服自己扔掉这只不太听话,偶尔还会咬人的小家伙时,校董事会突然差遣一只家养小精灵来问我要不要领个学生回家养着。
我想我当时的态度肯定很差,因为那只家养小精灵抖的都快成筛子了。它哆哆嗦嗦地报出一个名字,然后迅速幻影移行了。
犹豫了片刻,我答应下来。
宠物在知道这个“噩耗”后依然没有拒绝——就和她之前、和我假想的一样。我发现对于我的要求她似乎很少拒绝。
不是心甘情愿,只是不敢。
这样的状况总会让我产生错觉,误以为她是乖巧的、温顺的、服从命令的。
我看着那个即使因为发高烧而昏过去的少女脸上依然挂着的倔强突然觉得我错的很离谱。
最开始,她在我心里只是一个模糊地概念。救世、来自远方、也许会和路飞有那么几个共同点,我偶尔会把这些信息拼凑起来,但在脑海中形成的那个影像是模糊的。
接着,当我对她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我觉得她很有趣,张牙舞爪的,可是一个凌厉的眼神又会让她消停下来。
然后,我把她当做宠物漫不经心地照顾着,心情好的时候顺顺她颈后的毛,不耐烦了也可以一脚踢开。
如果这些都不是她……那么她会是什么呢?
麻瓜果然是一种难以理解的生物。呃……这只神奇生物现在醒了……
喜欢都给老娘说中文!请大家收藏:都给老娘说中文!更新速度最快。(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六六闪读:www.663d.com)
[最开始你只是一个概念, 然后是好玩的东西, 接下来是有趣的宠物……如果这些都不是你, 那么, 你还能是什么呢?]
就我个人来说,我并不是很清楚这种情感是什么。它使我有些烦躁, 慌乱, 心绪不宁。
我想这大概就是不安?
摸着左手中指上的戒指, 我有些自嘲地撇了撇嘴角, 告诉自己并没有期待什么,更不会对即将出现的某个人抱有任何幻想。即便那个人是路飞预言中的救世主。
因为路飞确实明确地说过, 那个人是个和他一样的、不折不扣的麻瓜。
而我——我想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秘密——最憎恶的就是麻瓜这种生物。他们自私, 丑陋……路飞是唯一的例外。
“公爵, 分院仪式就要开始了,您是不是……”西弗勒斯在门外轻声说,不得不说他是一名得力助手,唯一可惜的就是他是个混血。不然我相信我肯定更愿意中用他, 而不是那个那个一天到晚打着歪心思的公子哥儿。
目光从那群新生面上扫过时,我看到了熟悉的畏惧和崇拜。我微微有些失望, 但却又有些许庆幸。我很少如此矛盾, 一方面我不希望真如预言所说, 整个魔法界都要依靠一个麻瓜来拯救;但另一方面我又确实……
突如其来的骚动打断了我的思绪,在斯莱特林与拉文克劳的学院桌之前不知何时冒出了一个黑发小姑娘, 她很瘦, 个子也不高, 穿着奇怪衣服的她大概是磕到了鼻子,鼻血直流。她说着我无法理解的语言,偶尔会语出惊人。手足无措的样子很好笑。
路飞,我想我抓住她了。只不过这女人不仅是不折不扣的麻瓜,还是彻头彻尾的白痴。
我一下子记住了她的名字:萧铅笔。
一个中文姓氏,外加一个奇怪的英文名字,比“路飞”要好记好读很多。这大概是她唯一的优点。
我观察了她很长一段时间,萧铅笔聒噪,愚蠢,不懂魔法,身上和脑子里经常有一些新奇的玩意儿,以及……很怕我。
嗯,让我想想……她并不是在看到我第一眼时就流露出那种害怕的神情,而是在知道她脚下的土地是属于一座名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之后。对于魔法界的很多事情她都很清楚,就好像她清楚的知道自己头发的颜色一样。我能感受到她对我的敌意与忍耐,这种皮球任打的态度让我很感兴趣。
突然很想试试看,在不把皮球戳破的情况下,她究竟什么时候才会反弹,又会反弹到什么样的高度。
萧铅笔没有让我失望,在魔法部,我看到了她的……可以说是勇敢么?
在那一瞬间,我似乎从她身上看到了路飞的影子。那个总是没心没肺笑着的男人似乎正站在她身后,向我宣告他的后辈绝对不是什么软柿子。
不过,真的只是一瞬,因为在片刻的爆发后萧铅笔立即夹着尾巴从岔道溜走了,就好像兔子着急了咬人一口,之后马上假装无辜地跳开。
如果不是卢修斯就站在旁边,我想我会笑出来。
她确实和路飞不一样,但也不是普通的麻瓜。
我打算稍微了解一下这只不服管教的小兽,而据我所知,了解他人最快捷的方法就是:摄神取念。
我尝试了数十次,最终还是放弃了。我没有尝试过对邓布利多使用摄神取念,所以我窥探别人大脑总共只失败了两次,第一次失败是因为我对这种魔法还不是很拿手,路飞又是个能把自己心思好好隐藏的人,第二次……我感到有些头痛,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侵入萧铅笔的大脑里,但是……为什么这个家伙满脑瓜子都装着我完全不懂的语言。
为此我请了一名中文教师,但让我感到不悦地是这个老头子对我的头发似乎更感兴趣一点——只因为我让他剃光了头?他也不想想,如果不是因为他的头发脏兮兮的,甚至还有虱子在他油腻的头发里跳动我会跟他的头发过不去?这个明显不把心思放在正地方的教师显然不是我想要的,他甚至连什么是“草泥马”都不知道。从萧铅笔那里没收来的小盒子有段时间每天都会哼唱这首歌,而且似乎在她生气的时候心里也总会说这句话,因此我推断,这大概是他们那个世界的流行语。
我打算让萧铅笔教我中文。尤其当我知道她多多少少对我制作魂器有一些了解之后。我喜欢窥探别人的秘密,但却不喜欢自己的秘密被别人知晓。不管她是凑巧获得那本日记、亦或者是有预谋的找到了它,我都绝对不会让她把这件事散播出去。把她拴在身边可能是个不错的选择。
“过来,”我招招手,示意那个缩在角落里,一直和我保持距离的姑娘说,“我要学习中文,你来教。”我简短地命令她。她没有拒绝。我想她大概是不敢,可却很倔强的把不情愿写在了脸上,讲课的时候也会时不时地挖苦我一下。我对那些嘲讽并不在意,可我却很喜欢看到占到口头便宜后那么得意的她在我的眼神或是一巴掌下立即变得十分委屈顺从的样子。
对我来说,这比驯服一头龙更有成就感。萧铅笔果然是个很好玩的生物。如果她不是那个劳什子救世主,我想也许她会是一只不错的宠物,喜欢跟主人闹闹脾气,但大多数时间还是会蜷缩在主人脚下,等待主人的抚摸。
越是了解宠物,我就越不了解这只宠物。
这话听上去有些拗口,就好像那个什么“八百标兵奔北坡”,但这却是真的。
她能拿凤凰炖鸡汤,能用铅笔扎波特的喉管——这么危险地行为居然还被斯嘉丽赞赏了,莫名其妙的昏迷好几个月。我用摄神取念窥探过她的大脑,里面闪现的都是一些零散的片段,提炼不出任何有用的信息。邓布利多每隔两三天都会来给她施一些魔咒,那是一种敷衍的态度,我感觉到了。邓布利多并不是很想唤醒萧铅笔。
老实说这让我很诧异,毕竟萧铅笔是救世主这件事我绝对告诉过邓布利多。不止一次。
我郁闷地搔搔头,旋即发现头顶上已经没有头发给我搔了。扫了一眼特里劳妮,宠物六月份会永远的消失?那样的话……
那就另外再找一只宠物好了。我接着喝我的三鹿奶看我的《预言家日报》。
六月初的时候,我接到了来自另一个世界的电话。我不确定灵魂是否可以打电话,甚至不确定那是不是路飞的声音,但我唯一确定的是,通话还没开始几秒,宠物就在那边骂人,最后甚至还莫名其妙挂电话。
他爷爷的,劳资还没跟路飞叙叙旧你就冲上来一通骂,不想活啦!
我打算把她的毛拔的精精光,看没毛的土鸡还要怎么得瑟,可是等我看到她那副泫然欲泣遗书都写好了的样子……只是想笑。
欺负一个人会让我心情好,在此之前我真的很难想象这到底是怎样一种感觉。
我把她扔在了马尔福家,我不想直接掐死她,但总觉得她得吃点苦头。
所以在我看到她和德拉科有说有笑地出现在魁地奇世界杯看台时,我隐隐有些不高兴。他们站的很近,球员的模型在他们手中走来走去,德拉科好像忘记了讨厌麻瓜的优良传统,他的脸上有遮掩不住的笑意。萧铅笔在他身边转来转去,就好像一只小狗正扒着陌生人的裤腿摇尾乞食。
我的宠物被人偷走了。
“过来坐,萧铅笔!”我赶走了谄笑着想坐到我身边来的卢修斯,呼唤我的宠物。
这一次,我的宠物依然不敢拒绝。
我得意的扫了一眼企图拐走我家小狗的“陌生人”一眼,他显得有些失落。
是我的就是我的。
我挽着宠物到礼堂的时候,她不敢放手。
我要求宠物带我去麻瓜世界的时候,她不敢拒绝。
我在水中冷冷看着她的时候,她不敢继续向前游。
养这样一只小狗确实非常省心。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生活自理,不需要把心思放在她身上。
我一直是这样以为的。
直到萧铅笔对我伸出尖牙利齿。
我的宠物居然会因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跑到我面前来哭鼻子。
我讨厌有人在我面前哭,尤其是她,哭的让我心烦。她用凶巴巴的语气质问我——从来没有人敢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从来就没有人胆敢叫我“秃叔”,说我“真的很丑”。
这不是一只好宠物该有的品质。
亦或者……她从来就没有作为一只宠物的自觉?
说实话我在考虑是否还要继续放养这只宠物的问题上浪费了很长一段时间。就在我正要说服自己扔掉这只不太听话,偶尔还会咬人的小家伙时,校董事会突然差遣一只家养小精灵来问我要不要领个学生回家养着。
我想我当时的态度肯定很差,因为那只家养小精灵抖的都快成筛子了。它哆哆嗦嗦地报出一个名字,然后迅速幻影移行了。
犹豫了片刻,我答应下来。
宠物在知道这个“噩耗”后依然没有拒绝——就和她之前、和我假想的一样。我发现对于我的要求她似乎很少拒绝。
不是心甘情愿,只是不敢。
这样的状况总会让我产生错觉,误以为她是乖巧的、温顺的、服从命令的。
我看着那个即使因为发高烧而昏过去的少女脸上依然挂着的倔强突然觉得我错的很离谱。
最开始,她在我心里只是一个模糊地概念。救世、来自远方、也许会和路飞有那么几个共同点,我偶尔会把这些信息拼凑起来,但在脑海中形成的那个影像是模糊的。
接着,当我对她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我觉得她很有趣,张牙舞爪的,可是一个凌厉的眼神又会让她消停下来。
然后,我把她当做宠物漫不经心地照顾着,心情好的时候顺顺她颈后的毛,不耐烦了也可以一脚踢开。
如果这些都不是她……那么她会是什么呢?
麻瓜果然是一种难以理解的生物。呃……这只神奇生物现在醒了……
喜欢都给老娘说中文!请大家收藏:都给老娘说中文!更新速度最快。(记住全网小说更新最快的六六闪读:www.663d.com)
本文网址:https://www.663d.com/xs/36/36530/22913261.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 https://m.663d.cc/36/36530/22913261.html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