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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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其道而行之。]

    “没睡……?”一大早哈利对着正在照镜子的我说。我回过头去用红肿的眼睛哀怨地看了他一眼,无比郁闷地回答:“是啊。被你看出来了。”

    哈利沉默了一下,可能是想说“这么明显我都看不出来的话我还真是脑外伤了。”他眼珠咕噜一转,翻身跳下病床,“嘶——好痛。”他皱了一下眉头。

    请不要在一个满身伤残平均每个星期要住三次院的少女面前叫痛。如果镜子不是只和秃叔的脑袋一样只能反光而不能反射仇恨的话,估计现在哈利已经在我的“仇恨光波”下光荣了。

    “好吧,我想我们得动作快点——还要去霍格莫德呢……不过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铅笔你真的知道去霍格莫德的路线么?”哈利半是好奇半是不相信地问。

    四处找黄瓜敷脸的我听他这么一说,转过身问他:“我到底是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让你这么误会我呢?”

    “不、我不是怀疑你,只是想问问……”哈利听我语气不善,马上摆手改口。

    “呃……”我扶额,看来这个孩子从天上摔下来真是把脑袋摔坏了,完全没有听出我话里的重点嘛,“去霍格莫德的路线我是不知道,但是我知道谁有地图——其实我刚才真正想说的是……我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说过是‘我们’去了?”

    “……”

    我摊开手,睁着满是血丝肿的像金鱼的眼睛说实话:“明明就只跟你说过‘我要借隐身衣’,‘我明天要去霍格莫德’——你是怎么多听出来一个‘们’的?少年每天yy一下是好的,yy过头就不对了。”说完我看了一眼哈利迷茫的神色,知道这个家伙又凹凸了。

    算了,不管他。

    “要隐身衣。”我毫不客气地伸手。

    “不给——除非你带我一起去。”脑袋摔伤的哈利其实并不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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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斗不过邓爷,武斗不过秃叔、油条兄、白毛哥(及其手下喽啰),现在我悲催地发现居然连哈利也能压着我打——我蹲墙角内牛,我想我除了脑子里比他们多几条脑筋急转弯之外根本就是一无是处的废柴一根。这不对啊!为什么别人穿越就能拥有各种各样牛x到日月都暗淡的能力、完全不需多啦a梦的翻译米糕就能听懂英语法语德语独角兽语人鱼语火星语(这个我好像也懂一点)、和蔼可亲平易近人一脸圣母像一出场所有剧情人物都感到如沐春风内心深处跟开了花儿一样……为毛我就只能拿着一根削尖了的铅笔到处戳啊!

    这不对这不对啊!玉皇大帝如来佛祖观音菩萨耶稣基督真主阿拉你们是不是拿错剧本了啊啊啊!我的人生应该是粉红色的《天下美男爱上我》(甜蜜爱情剧),不是那本泥巴色的《一个路人a杯具的一生》(《讲述人生》栏目备用本)!

    还是说……我的人生和小天狼星一样,已经杯具到洗具了……?

    可不管我如何悲痛,依旧改变不了的是哈利是胜利者这个事实。我忿忿地咬着手绢,决定下次一定要用二人麻将分胜负!

    哈利和我偷偷溜回了格兰芬多塔楼,他从他那堆满杂物的床底下抽出隐身衣,我摸了摸那件仿佛镶嵌着银丝的斗篷,口水都要留下来了:诶,人和人的命就是不一样啊,哈利他爹死前给哈利留下了圣器,我的前辈路飞死前只很小气的留给我一封信(现在还给打湿了,完全看不清字迹)。我长长叹一口气,小心翼翼地问哈利:“真漂亮,我能试试么?”

    单纯的哈利点点头,一看就是木有下过江湖不知水深的娃娃。

    我披上隐身衣,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然后——走掉了。

    空荡荡的塔楼里只剩哈利一个人还在向着空气询问:“看,铅笔,是不是很奇妙……”

    “弗雷德,弗雷德。”我戳戳弗雷德的后背小声说——本来很想戳他肩膀的,但是因为身高问题,我一直未能如愿。

    正在和乔治堆雪人的弗雷德习惯性开玩笑道:“我不是弗雷德,我是乔治。”等他回过头来是脸上促狭的表情变得有些警惕,“谁啊?——乔治,你听到什么没有?”

    他的兄弟闻言抬起头,懒散的眼神随意四下望望:“幻听了吧。”

    “乔治,乔治。”我又跑到乔治身旁鬼叫,于是乔治的脸色也变了。

    因为脑袋里依稀还记得一些电影里的细节,所以我没有想哈利一样直接在雪地上大演“空地现脚印”的鬼片,而是站在一边没有雪的地方乱晃悠。逗得两位恶作剧界的大佬紧张了好一会儿之后我才脱掉隐身衣,得瑟地直笑。

    “我们的演技好么?”乔治在我笑够了之后突然问道,我没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茫然地看向弗雷德,等待着解释。

    弗雷德魔术般凭空变出一根胡萝卜给雪人插上——这可能是我所见过的最不cj的雪人了,因为弗雷德不是把胡萝卜插在雪人的鼻子处,而是下身——他拍掉衣服上的雪说:“早知道是你了,哈利刚才就急急的跑来问我们有没有看见萧铅笔来着。他说你偷走了他的隐身衣。”

    “只是借啦!是借,借隐身衣怎么能算偷呢?”我依旧惊讶地看着那个雪人,不知不觉就笔盈盈了孔乙己,“其实这次是真的有点小麻烦,弗雷德,乔治,我想找你们借一样东西——活点地图。”我直接说明了来意,从刚才的情况来看,在这俩兄弟面前坦诚比耍滑头好。韦斯莱双胞胎不吃小朋友也不是人贩子,但是从某种程度来说他们俩比食人族和人贩子更加阴险和深不可测。

    乔治和弗雷德对视了一眼。然后他们又同时看了我一眼,异口同声的说:“借?”

    我抠抠脑袋,别过微微有些发红的脸:“真的是借啦!”

    “那你干嘛把脸别过去啊。”乔治毫不客气地指出来,“我看你根本就是想有借无还吧?而且只是想去霍格莫德的话……干嘛不跟哈利一起去,还偏偏要‘借’走他的隐身衣自己去?”

    “因为我想去……尖叫棚屋。”我这样说,但其实尖叫棚屋并不是我的最终目的地,那间被谣传了很多年闹鬼的屋子只是中间站。楚轩楚大神说过“当力到了一定境界就可以‘以力破巧’”,可是我既没有力也没有巧,只好吃力地死兜圈沿着霍格沃茨-霍格莫德-尖叫棚屋-打人柳这样复杂的旅游路线去挖那本已经被活埋的日记。

    这次弗雷德脸上的苍白不是装出来的,他停了几秒才说:“那儿闹鬼。”

    “我是无神论者。”刚才还毫不留情地把神咒骂了一顿的我毫不汗颜地说。

    弗雷德和乔治又对视了一眼,后者从怀里掏出一张方方正正的旧羊皮纸,上面什么也没写。他拿出魔杖,轻轻敲了一下那张羊皮纸说:“我庄严宣誓我没干好事。”

    那句英文我说的不是很溜,于是我在心中跟着他默读了一遍:“我庄严宣誓我没干好事。”

    已经有些褪色的墨水线条马上从魔杖刚才敲过的地方开始向四处蔓延,他们彼此汇合彼此交叉,最终羊皮纸上呈现出一大堆我讨厌的英文。

    “魔法恶作剧制作者的辅助物供应商月亮脸、【虫尾巴】(黑框)、大脚板和尖头叉子诸位先生自豪地献上活点地图”

    看到虫尾巴的名字上居然还有个代表死亡的黑框,我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乔治无比遗憾的叹了口气:“多么高尚的人啊,我每次看到这张神奇的地图都会很感动,这四位先生——当然还有把地图送给我们的那个古怪家伙——这么孜孜不倦地为下一代破坏法规的人做贡献,真是……相比之下我和弗雷德……我们也应该留点什么下来。”

    “会有机会的。”弗雷德肯定地说。

    没错,会有机会的,如果粉红怪还不怕死地冲到霍格沃茨来任教的话。我在心中默默说。我没有装出惊讶的神色,因为我知道我的演技纯属玩票性质,在两位影帝面前我完全没有班门弄斧的必要。在我伸手准备接过那张神奇的地图时,弗雷德猛地把地图抽了过去举到我够不着的地方:“能告诉我们你为什么会知道那么多吗?”

    “因为我……天上知一半地上全知道。”这句话实在是太好用了,所以我和路飞都用它。

    弗雷德一时控制不住自己,把地图甩我脸上,我听他低低骂了一声然后就被乔治架走了。离开之前乔治警告我说:“用完药记得擦掉,不然会被别人发现的——知道怎么用么?‘恶作剧完毕’”他敲了一下地图,地图上那些墨水点果然全部都消失了,“地图上一共有七条路通往霍格莫德,我们推荐从独眼老太婆到蜜蜂公爵地窖的那一条。”

    独眼老太婆到蜜蜂公爵。我在心中默默重复。等他们走后我就立即开始寻找隐藏在霍格沃茨里的那个入口。独眼老太婆那个石雕我太有印象了,因为她就在魔咒课教室的旁边。我敲了敲那个石雕女巫,里面果然是空的。我掏出魔杖,准备给它来个咒语什么的,但直到我掏出铅笔之后才发现其实我一个开门方面的咒语都不会……突然心念一动,我拿铅笔头戳着女巫的肚脐眼儿——其实戳哪儿并不是重点,只是我觉得戳肚脐会很好玩——半是犹豫半是猜测地说:“芝麻开门……?”

    ……又开了。

    这次的我平静极了,果然人心就是要越锻炼才越坚强。女巫身后的冻很窄很潮湿,和我国抗战时期集无数劳动人民智慧挖出的地道完全没有可比性。我在短短二十米内连摔三个嘴啃泥后终于学会走路看路。地道里的路面实在是太不平坦了,坑坑巴巴,宛如少年脸上的痘。

    我原本以为地道是“l”型的,直到地道里陡然出现破损的石阶时我才知道原来这是个不合建筑承重学的“v”字地道,这么多年居然没有塌下来真是神奇。

    也不知道爬了多少台阶,我的脑袋终于撞到了一块活板门,推开一看,果然是蜜蜂公爵的地窖:一箱箱码放的整整齐齐的奇怪糖果,呃……我要不要偷一点回去呢……?正在我摸着下巴与良知(还有吗?)斗争的时候,突然听到很近的地方有门被推开的声音,有人正在下楼。我立即批好隐身衣,从那个胖胖的员工——或者就是老板本人——身边溜过去了。

    蜜蜂公爵店里挤满了霍格沃茨的学生,我尽量站到不会被人挤到的地方,心里想果然开店很赚钱,要是我拥有这么一家小店,以后买房买车都不是问题了,以后吃芋头那就是想蘸红糖蘸红糖,想蘸白糖蘸白糖了。

    我四下寻找赫敏和罗恩,我记得在电影情节里他们小俩口去参观了一下尖叫棚屋,并对今后婚房作了不少感想……大概吧。正在我踮起脚尖伸长脖子张望时,突然被一个学生撞了一下,重心不稳一下子摔倒了。“干……”我正准备质问对方,却及时捂住了嘴。因为撞到我的人不是别人——是秃叔的得力干将白毛哥。

    秃叔每天想着方法找我茬,所以我绝对不能让白毛哥知道我偷偷溜到了霍格莫德。

    白毛哥皱着眉头,朝我的方向望,虽然我依然披着隐身衣,但他绝对能感到他自己刚才确实撞到了什么。

    “这里……”他突然踩了我一脚,正好踩到我手指上,我咬紧了牙,不敢叫痛,他脸上顿时露出惊喜的表情,“高尔,克拉布,快来!这里有东西!”他回过头去叫他那两个正在津津有味吮吸着超大鼻涕虫棒棒糖的伙伴,我趁他一扭头的功夫迅速缩回了手,整个人躲到了通往地窖的那扇门之后。

    等那俩傻乎乎的胖小子吃力地挤过来时,哪里还找到到我。“什么都没有,德拉科你别捉弄我们。”高尔抱怨说。

    “刚才这里明明有……”被质疑的白毛哥有些发怒,克拉布阻止了他,“好了,别生气了德拉科,可能只是一条隐身毛虫——玩笑店里的那种,你不记得了吗?去年我还送了一条给你,不过最后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白毛哥哼了一声,把高尔推到一边。

    “对了,”克拉布说,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脸微微有些红,“我刚才听到赫敏和那个韦斯莱家的红毛小子说要去尖叫棚屋……我们要不要跟过去吓唬吓唬他们?”

    “这主意不错。”高尔立即说。

    白毛哥瞥了克拉布一眼,最后点点头。

    哟西!既然找不到赫敏和罗恩,跟着你们也是一样!我兴奋地握拳,正在我准备跟出去时,突然一个黑影猛地朝我这边盖来,我根本无处躲闪,被压了个正着。

    “新鲜出炉的果冻鼻涕虫!”刚才下到地窖的那个胖妇女大声吆喝道,店里所有学生欢呼起来。在巨大的声音浪潮下,根本没有人注意到被挤在地窖门板后惨叫连连的我。

    于是……数分钟之后,白毛哥身后多了一个走路摇摇晃晃、鼻血直流、手指被踩青、满身怨气的尾行女。

    我叫萧铅笔,左手隐身衣,右手活点地图,自以为是东方不败,其实是傻瓜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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