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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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_店长
[艰辛的开业。]
“卢修斯?马尔福, 我以组织的名义命令你, 快把冠冕放下!老实从宽抗拒从严!”长时间的利诱未果之后, 我直接威逼。哼, 这个狐狸一样狡猾的男人不会真的天真的以为开店不需要做投资吧,想也知道, 秃叔这种穷鬼是一毛钱也拿不出来的, 那开店的本钱只好从马尔福家出了。再者说, 我好歹也算是马尔福家的大债主,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可是一点罪恶感也不会有的。
嗯,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的确惨兮兮的。
他站在长桌的另一侧, 死死地抓住手中一只镶嵌着宝石的冠冕, 也不知道是演技太逼真还是真的激愤无比,他的声音显得沙哑又悲恸:“不!这只冠冕是我家祖传的!我绝对不会把它交给你这强盗!”
欠钱的永远比讨债的牛擦,就是这么回事。
秃叔本来是坐在主席上冷冷地看戏,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在卢修斯说出“祖传”这个词的时候,他的身上突然迸出一股戾气, 如泄洪之流一般涌向卢修斯, 最后化作毒蛇扼住他的咽喉。
卢修斯一怔, 微微有些僵硬地扭过脖子看向秃叔的方向:“主人……”
他怕,我可不怕——虽然秃叔的杀气很有杀伤力, 但是在读书的这几年里、在有限的黑魔法课上, 秃叔对我(和哈利)释放的杀气已经无法用人类的计量单位计算了。不敢说同样的招式对我起不了第二次作用这种话, 可我这经过千锤百炼的小身板和玻璃心现在早就变成强化钢了。
我见机忙向前一探,趁着他发愣一把抽出了他手中的冠冕:“祖传冠冕?你以为你姓拉文克劳啊,拿来吧……真是的,说了我不是拿去卖,是活当,活当懂不懂?就是说到时候淘宝店赚了钱还会把你的东西赎回来的!”
咦?怎么感觉秃叔的杀气更重了?
“拿过来。”冠冕攻防战的守方换成我之后不久,一直默默修炼放出系念能力的某个秃子突然说。大概是我们俩同时投过去的疑问眼神让他有些无奈,惜字如金的秃叔终于愿意把话说完整了:“把冠冕拿过来我看看。”
“不、不必了吧,主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冠冕而已……萧,给你了,你拿去当掉吧,哦,不,直接卖掉,钱会比较多。快快快。”听到秃叔要看金杯,卢修斯突然紧张起来,他立即将刚刚所有的不情愿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满脸乐意,甚至还像轰绵羊似的两只手赶着我出门。
我斜睨了他一眼:“可疑,非常的可疑。”然后小跑到秃叔身边狗腿地献上冠冕。
秃叔不愧是在博金博克商店做过店员的,眼光毒辣又专业,他只扫了一眼冠冕,便敛去了周身的杀气,语气变成了……怎么形容呢……带着致命危险的调侃?
“卢修斯?拉文克劳?”
“主人,关于这件事情……”
“当初我把寻找拉文克劳冠冕的任务交给你,结果你找了几十年,最后揣进自己兜儿里了……真是……呵呵……”秃叔冷笑一声,掏出了自己的魔杖,缓慢又轻柔地爱抚着。但是这样优雅的动作在别人眼里看来却预警着雷暴一般的危险。
听秃叔的意思,卢修斯所谓的家传冠冕居然还真是拉文克劳留下的那只,但是……那不对啊,那玩意儿不是应该早就被死秃子做成魂器了么?怎么现在又说冠冕从未到过秃叔手里?话说回来,我记得滚动大妈也写过秃叔是把复活石藏在自家鬼宅里,而不是如此招摇地戴在手上,难道说……我在记忆簿中某个完全可以和“唯恐天下不乱”划伤等号的名字下打了一条横杠。
“卢修斯,你老实说,把冠冕藏起来这事儿是谁指使你干的?”
果不其然,在片刻的惊讶之后白毛爹小心翼翼地看了秃叔一眼:“是路飞。”
后者嘴角一撇,并不是很相信:“拙劣的谎言。”他这样评价。
阻止了想要继续辩解些什么的卢修斯,我继续问他:“那你知不知道小天狼星有个弟弟,当然,也是你夫人的堂弟,叫什么……呃,缩写好像是r.a.b什么的,记不清楚了……他加入食死徒了吗?”我原本是想直接问卢修斯知不知道挂坠盒的,毕竟那东西一直被家养小精灵克利切放在布莱克老宅里,可是转念一想,如果事实并非我想象的那样,岂不是会招来秃叔的怀疑?
正所谓真相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嘛!
卢修斯请示性地看了秃叔一眼,不太敢说的样子。
“雷古勒斯?布莱克?我记得……”这么关键的一个人物,秃叔居然想了好一会儿才说,“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好像当年路飞说他做事不行,我就把他扔国外去了,布莱克夫人和她家那只又丑又老的家养小精灵似乎也是那个时候一起搬走的吧,整个布莱克家除了嫁出去的女人们,”说道这里他扫了一眼卢修斯,“就只剩下小天狼星那个蠢货了,还想杀我,哼,不自量力。”
于是……这就够了。做得好,陆飞!穿越者该做的事你都做了——圣父汤姆苏光辉照大地;穿越者不该做的事你也做了——改变剧情!
我几乎可以断定,在密室事件发生之后,陆飞这厮就敏锐地察觉到他这位英俊帅气头脑聪明品(?)学兼优的同窗好友开始奔向有丝分裂的不归路了,不过嫉妒归嫉妒,圣父陆飞估计也没打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朋友最后灰飞烟灭变成七月半的纸钱,所以一边对秃叔晓以大义(我猜的)一边用尽各种方法不让秃叔接触到那些魂器——秃叔原本应该有七个魂器:日记本、复活石戒指、圣杯、挂坠盒、冠冕、哈利和纳吉尼,现在已知的已经被陆飞悲剧掉了五个,至于纳吉尼,也不太可能,毕竟哈迷们老早就有了纳吉尼变成魂器是因为哈四剧情开始尚未完全恢复人形时杀了一个管理员老头儿这样的推测。
这样说来的话……秃叔其实就只做过死亡笔记、呃,不,是日记本这一个魂器咯?死秃子阴谋策划了几十年……但自己亲自动手杀过的只有桃金娘和他家那些亲戚?
尼玛,陆飞,洗白秃叔也不是这样洗的啊,你是打算让他和自己的脑门儿一样白亮么?
我看着秃叔,心中微微一叹:可怜的、壮志未酬的阴谋家,谅你再有本事,也还是翻不过穿越者的五指山——那完全是金手指啊,金手指有木有啊亲!不过换个方向思考,秃叔又是无比幸运的,只是做了一个魂器他就变成这残样儿了,要是真让他把灵魂分裂成八份,还指不定会把什么奇怪分出去呢!难怪原著电影里他老是喜欢穿极地黑长袍,八成是想掩饰自己心肝脾肺肾甚至包括肠子都分裂出去后剩下的残破躯壳吧。
嗯,越想越有道理。
“……你在想什么?”冷不防的,秃叔的声音突然自身边传来。
“啊?没有啊……冠冕给我吧,我去卖掉。”看到秃叔似乎没有给我的意思,我把手又往他面前伸了伸。
他眯起眼睛,语气中隐隐透着不善:“你要把拉文克劳的冠冕卖给古灵阁那些肮脏的妖精?”
“怎么可能,秃叔你瞎想什么呢,我要卖给伦敦的麻瓜们。”
看得出来,秃叔现在简直想吃了我。
“为什么我们不坐上次那个……地铁?”白毛哥挠了挠头憋了半天才好不容易说对了麻瓜界的一个专有名词。
“地铁可不是幻影移形什么地方都能直接到,怎么,大少爷这么点路都走不了?”我向他做了个鬼脸,打趣道。我可没忘记当初秃子把我送到马尔福家寄宿时,他们父子俩是如何带我“走”回去的,再者说,白毛哥好歹也是个打球的——虽然魁地奇这项运动对球员体能要求不高就是了。
白毛哥眉头一皱,小声嘟囔了一句:“真麻烦。”就不再说话,反倒是边走边研究各式各样的广告牌滚动条。
走过大街又绕过公园,最后杰瑞鬼鬼祟祟地闪进一条窄巷——他对这里异常的熟悉,据说是因为无良的孤儿院一边拿着国家的补助款一边让这些孩子出来扮可怜募捐。“我敢说没有人能比我更熟悉这里,当铺,哼,我闭着眼睛都能带你们去。”杰瑞自豪地拍着胸脯说。然后毫无意外的,他得到了白毛哥不屑的一声冷哼。
“哦,杰瑞,好久不见。”我们走进那家黑黢黢地小典当行使,戴着黑框眼镜的老板正在低头算账,看到我们进来,他厚厚的镜片后闪过一丝名为精明的光,“今天还带了朋友?他们……”即使是在打量我们时,那位老板的食指依然在不停地摁动计算器,一时间小店里就只剩下计算器机械化的女声。这男人按动的速度非常快,所有的数字都只报了个开头就又切换成下一个数字的首音节。最后他低眉看了一眼计算器最后报出的数字,满意地笑了起来:“怎么,这位小姐和小少爷想要换些零用钱?”
我没打算和这神经兮兮的店长打交道,立即打了个眼色给白毛哥,在他背后轻轻推了一把。
白毛哥扭头狠狠地剜了我一眼,然后极其不情愿地掏出几件我从他家搜刮来的金银工艺品放在柜台上——不包括拉文克劳的冠冕,我当然是想卖,可是秃叔死活不肯。为了不让这件宝物被我卖给麻瓜,他甚至立即修书一封送给邓爷,表示卢修斯深明大义自愿将拉文克劳的冠冕奉还霍格沃茨。于是,邓爷很高兴,秃叔很不甘,我无所谓,卢修斯怄倒吐血,事情就这样顺利而圆满(?)的解决了。
那名店长显然也是识货的主,他扫了一眼柜台上的器物,脸色就变了。他客客气气地招呼我们坐下,又从抽屉中拿出了一个外观奇怪的镜筒卡在自己眼镜上仔细研究。良久,他才抬起头来,我看的出来他想极力伪装平静,但他甚至都激动的忘记了摘下那可笑的镜筒,就连声音也不在刚刚的语调上。
“你们是打算活当还是死当?”他深吸了一口气后问道。
“死。”我言简意赅地说。
那位店长似乎松了一口气,狡黠又精明的笑容重新爬上他的脸。他不假思索地报出了一个数字,我想这一定是他老早就想好的。
白毛哥对这个店长一直宣传“十分公道”的数字很不满。非常不满。在我和店长签订协议时他一直在旁边小声嘀咕着些什么,甚至好几次把手伸进口袋里。
“想给他一个昏迷咒还是夺魂咒?”因为我们既没有身份证明也没有个人印章,所以签订协议时我们只好用最原始的方法——签名和按手印,“你要是真的本领高强……就先把身上的踪丝去了吧,还是你也打算进一次魔法部?告诉你,那里比东厂西厂加起来都可怕,个人经验。”在我小声提醒完白毛哥之后,他果然泄气了,手也老老实实地放回了原位。
“对了,老板。”把英镑都交给白毛哥处理之后,我含住捧着工艺品喜笑颜开的店长。
大概是因为生意初成,店长心情特别好:“什么事,萧小姐?”
“这附近只有您这一家典当行么?”
“那是当然……以后要是还需要零用钱的话,记得带东西来我这里。只要是这样的货色”他秀了秀自己手中那些刚刚还属于我们的金器,“有多少我收多少。价格绝对合理公道,童叟无欺。”
“我就是想问下,前几天……有没有一个长得挺猥琐的男人来这里当戒指?大概是……嗯……黑宝石戒指?”
我看到秃叔给我租的铺子时,完全傻眼。
是的,我负责当掉饰品并进购货物,而秃叔则负责选择店址,本来这就是一件各取所长的事儿,但是……但是为什么……
“秃叔……我……我记得我走的时候是跟你说让你帮我租间铺子,我不是说的‘抢’吧?这俩词发音差别挺大的,您怎么听岔的?”
被质问的人一点儿也没有把脚从佐科笑话店掉落在地上的残破的招牌上挪开的意思,他大言不惭毫不脸红地回答我:“是租啊,没错。”
“唷,那每个月租金多少?”
“不要钱,是吧。”秃叔昂起下巴瞥了一眼哆哆嗦嗦站在一旁的佐科笑话店老板。
那位胖胖的老板几乎要哭了出来,他看了秃叔一眼,含着泪点点头:“是的,这门面是送给您的。”
“你看。”
看屁啊!
大概是注意到了我的表情,秃叔显得不是很高兴:“你要求的,地理位置要号,最好是霍格莫德;人流量大——尤其是学生要多,为了满足这些要求我都找了好几家店了,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满?”
我就说怎么自霍格莫德村口一路走来冷清成这样,阿不福思?邓布利多还一直给我白眼,敢情原来是你在作怪。我深吸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我会不满就是我对你最大的不满。”我指着畏畏缩缩的笑话店老板,“人家小本生意做的好好的,你抢别人店做毛?不会换个地址么?”
秃叔看着我,思考了片刻:“那你觉得三把扫帚酒吧怎么样?”
“……我觉得……这里就很好。真的。”
“很好。”秃叔点点头,似乎对我的回答非常满意。他魔杖一挥,佐科玩笑店内的商品都自己漂浮了起来,它们移动到店门口一张不知何时何人铺在那里的毛毯上,按大小顺序整齐排列。那张毛毯四角自动折起,最后竟然变成了一块小方巾。“你可以带着你的商品离开了。”秃叔的声音中隐隐透着一丝高高在上的得意——反派们都这样,任何打家劫舍的事情都能让他们高兴不已,这大概就是所谓的high点跟大众不一样。
带着我在店里店外巡视了一周,秃叔表示对店里的格局很满意,没有必要做太大改动。我其实不太喜欢这种显得拥挤的装修方式——原店主大概是以能塞下更多商品为前提装修的——但真要说起来,我又不知道要从何改起。而且霍格莫德怎么说也是个纯魔法村,请麻瓜装修工来似乎也不太现实,于是只好勉强地点了点头:“那就这样吧,不过店的名字肯定是要改的。”
“你想好了?”
“嗯,当然了——”我伸直双臂转了个圈,然后行了个英式礼,“welcome to ‘neverland’,我是店长小飞侠彼得?萧。”
我叫萧铅笔,今天开始做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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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辛的开业。]
“卢修斯?马尔福, 我以组织的名义命令你, 快把冠冕放下!老实从宽抗拒从严!”长时间的利诱未果之后, 我直接威逼。哼, 这个狐狸一样狡猾的男人不会真的天真的以为开店不需要做投资吧,想也知道, 秃叔这种穷鬼是一毛钱也拿不出来的, 那开店的本钱只好从马尔福家出了。再者说, 我好歹也算是马尔福家的大债主,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可是一点罪恶感也不会有的。
嗯, 虽然这家伙看起来的确惨兮兮的。
他站在长桌的另一侧, 死死地抓住手中一只镶嵌着宝石的冠冕, 也不知道是演技太逼真还是真的激愤无比,他的声音显得沙哑又悲恸:“不!这只冠冕是我家祖传的!我绝对不会把它交给你这强盗!”
欠钱的永远比讨债的牛擦,就是这么回事。
秃叔本来是坐在主席上冷冷地看戏,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在卢修斯说出“祖传”这个词的时候,他的身上突然迸出一股戾气, 如泄洪之流一般涌向卢修斯, 最后化作毒蛇扼住他的咽喉。
卢修斯一怔, 微微有些僵硬地扭过脖子看向秃叔的方向:“主人……”
他怕,我可不怕——虽然秃叔的杀气很有杀伤力, 但是在读书的这几年里、在有限的黑魔法课上, 秃叔对我(和哈利)释放的杀气已经无法用人类的计量单位计算了。不敢说同样的招式对我起不了第二次作用这种话, 可我这经过千锤百炼的小身板和玻璃心现在早就变成强化钢了。
我见机忙向前一探,趁着他发愣一把抽出了他手中的冠冕:“祖传冠冕?你以为你姓拉文克劳啊,拿来吧……真是的,说了我不是拿去卖,是活当,活当懂不懂?就是说到时候淘宝店赚了钱还会把你的东西赎回来的!”
咦?怎么感觉秃叔的杀气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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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必了吧,主人,只是一个普通的冠冕而已……萧,给你了,你拿去当掉吧,哦,不,直接卖掉,钱会比较多。快快快。”听到秃叔要看金杯,卢修斯突然紧张起来,他立即将刚刚所有的不情愿一扫而光,取而代之的是满脸乐意,甚至还像轰绵羊似的两只手赶着我出门。
我斜睨了他一眼:“可疑,非常的可疑。”然后小跑到秃叔身边狗腿地献上冠冕。
秃叔不愧是在博金博克商店做过店员的,眼光毒辣又专业,他只扫了一眼冠冕,便敛去了周身的杀气,语气变成了……怎么形容呢……带着致命危险的调侃?
“卢修斯?拉文克劳?”
“主人,关于这件事情……”
“当初我把寻找拉文克劳冠冕的任务交给你,结果你找了几十年,最后揣进自己兜儿里了……真是……呵呵……”秃叔冷笑一声,掏出了自己的魔杖,缓慢又轻柔地爱抚着。但是这样优雅的动作在别人眼里看来却预警着雷暴一般的危险。
听秃叔的意思,卢修斯所谓的家传冠冕居然还真是拉文克劳留下的那只,但是……那不对啊,那玩意儿不是应该早就被死秃子做成魂器了么?怎么现在又说冠冕从未到过秃叔手里?话说回来,我记得滚动大妈也写过秃叔是把复活石藏在自家鬼宅里,而不是如此招摇地戴在手上,难道说……我在记忆簿中某个完全可以和“唯恐天下不乱”划伤等号的名字下打了一条横杠。
“卢修斯,你老实说,把冠冕藏起来这事儿是谁指使你干的?”
果不其然,在片刻的惊讶之后白毛爹小心翼翼地看了秃叔一眼:“是路飞。”
后者嘴角一撇,并不是很相信:“拙劣的谎言。”他这样评价。
阻止了想要继续辩解些什么的卢修斯,我继续问他:“那你知不知道小天狼星有个弟弟,当然,也是你夫人的堂弟,叫什么……呃,缩写好像是r.a.b什么的,记不清楚了……他加入食死徒了吗?”我原本是想直接问卢修斯知不知道挂坠盒的,毕竟那东西一直被家养小精灵克利切放在布莱克老宅里,可是转念一想,如果事实并非我想象的那样,岂不是会招来秃叔的怀疑?
正所谓真相诚可贵,生命价更高嘛!
卢修斯请示性地看了秃叔一眼,不太敢说的样子。
“雷古勒斯?布莱克?我记得……”这么关键的一个人物,秃叔居然想了好一会儿才说,“不知道他去哪儿了,好像当年路飞说他做事不行,我就把他扔国外去了,布莱克夫人和她家那只又丑又老的家养小精灵似乎也是那个时候一起搬走的吧,整个布莱克家除了嫁出去的女人们,”说道这里他扫了一眼卢修斯,“就只剩下小天狼星那个蠢货了,还想杀我,哼,不自量力。”
于是……这就够了。做得好,陆飞!穿越者该做的事你都做了——圣父汤姆苏光辉照大地;穿越者不该做的事你也做了——改变剧情!
我几乎可以断定,在密室事件发生之后,陆飞这厮就敏锐地察觉到他这位英俊帅气头脑聪明品(?)学兼优的同窗好友开始奔向有丝分裂的不归路了,不过嫉妒归嫉妒,圣父陆飞估计也没打算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朋友最后灰飞烟灭变成七月半的纸钱,所以一边对秃叔晓以大义(我猜的)一边用尽各种方法不让秃叔接触到那些魂器——秃叔原本应该有七个魂器:日记本、复活石戒指、圣杯、挂坠盒、冠冕、哈利和纳吉尼,现在已知的已经被陆飞悲剧掉了五个,至于纳吉尼,也不太可能,毕竟哈迷们老早就有了纳吉尼变成魂器是因为哈四剧情开始尚未完全恢复人形时杀了一个管理员老头儿这样的推测。
这样说来的话……秃叔其实就只做过死亡笔记、呃,不,是日记本这一个魂器咯?死秃子阴谋策划了几十年……但自己亲自动手杀过的只有桃金娘和他家那些亲戚?
尼玛,陆飞,洗白秃叔也不是这样洗的啊,你是打算让他和自己的脑门儿一样白亮么?
我看着秃叔,心中微微一叹:可怜的、壮志未酬的阴谋家,谅你再有本事,也还是翻不过穿越者的五指山——那完全是金手指啊,金手指有木有啊亲!不过换个方向思考,秃叔又是无比幸运的,只是做了一个魂器他就变成这残样儿了,要是真让他把灵魂分裂成八份,还指不定会把什么奇怪分出去呢!难怪原著电影里他老是喜欢穿极地黑长袍,八成是想掩饰自己心肝脾肺肾甚至包括肠子都分裂出去后剩下的残破躯壳吧。
嗯,越想越有道理。
“……你在想什么?”冷不防的,秃叔的声音突然自身边传来。
“啊?没有啊……冠冕给我吧,我去卖掉。”看到秃叔似乎没有给我的意思,我把手又往他面前伸了伸。
他眯起眼睛,语气中隐隐透着不善:“你要把拉文克劳的冠冕卖给古灵阁那些肮脏的妖精?”
“怎么可能,秃叔你瞎想什么呢,我要卖给伦敦的麻瓜们。”
看得出来,秃叔现在简直想吃了我。
“为什么我们不坐上次那个……地铁?”白毛哥挠了挠头憋了半天才好不容易说对了麻瓜界的一个专有名词。
“地铁可不是幻影移形什么地方都能直接到,怎么,大少爷这么点路都走不了?”我向他做了个鬼脸,打趣道。我可没忘记当初秃子把我送到马尔福家寄宿时,他们父子俩是如何带我“走”回去的,再者说,白毛哥好歹也是个打球的——虽然魁地奇这项运动对球员体能要求不高就是了。
白毛哥眉头一皱,小声嘟囔了一句:“真麻烦。”就不再说话,反倒是边走边研究各式各样的广告牌滚动条。
走过大街又绕过公园,最后杰瑞鬼鬼祟祟地闪进一条窄巷——他对这里异常的熟悉,据说是因为无良的孤儿院一边拿着国家的补助款一边让这些孩子出来扮可怜募捐。“我敢说没有人能比我更熟悉这里,当铺,哼,我闭着眼睛都能带你们去。”杰瑞自豪地拍着胸脯说。然后毫无意外的,他得到了白毛哥不屑的一声冷哼。
“哦,杰瑞,好久不见。”我们走进那家黑黢黢地小典当行使,戴着黑框眼镜的老板正在低头算账,看到我们进来,他厚厚的镜片后闪过一丝名为精明的光,“今天还带了朋友?他们……”即使是在打量我们时,那位老板的食指依然在不停地摁动计算器,一时间小店里就只剩下计算器机械化的女声。这男人按动的速度非常快,所有的数字都只报了个开头就又切换成下一个数字的首音节。最后他低眉看了一眼计算器最后报出的数字,满意地笑了起来:“怎么,这位小姐和小少爷想要换些零用钱?”
我没打算和这神经兮兮的店长打交道,立即打了个眼色给白毛哥,在他背后轻轻推了一把。
白毛哥扭头狠狠地剜了我一眼,然后极其不情愿地掏出几件我从他家搜刮来的金银工艺品放在柜台上——不包括拉文克劳的冠冕,我当然是想卖,可是秃叔死活不肯。为了不让这件宝物被我卖给麻瓜,他甚至立即修书一封送给邓爷,表示卢修斯深明大义自愿将拉文克劳的冠冕奉还霍格沃茨。于是,邓爷很高兴,秃叔很不甘,我无所谓,卢修斯怄倒吐血,事情就这样顺利而圆满(?)的解决了。
那名店长显然也是识货的主,他扫了一眼柜台上的器物,脸色就变了。他客客气气地招呼我们坐下,又从抽屉中拿出了一个外观奇怪的镜筒卡在自己眼镜上仔细研究。良久,他才抬起头来,我看的出来他想极力伪装平静,但他甚至都激动的忘记了摘下那可笑的镜筒,就连声音也不在刚刚的语调上。
“你们是打算活当还是死当?”他深吸了一口气后问道。
“死。”我言简意赅地说。
那位店长似乎松了一口气,狡黠又精明的笑容重新爬上他的脸。他不假思索地报出了一个数字,我想这一定是他老早就想好的。
白毛哥对这个店长一直宣传“十分公道”的数字很不满。非常不满。在我和店长签订协议时他一直在旁边小声嘀咕着些什么,甚至好几次把手伸进口袋里。
“想给他一个昏迷咒还是夺魂咒?”因为我们既没有身份证明也没有个人印章,所以签订协议时我们只好用最原始的方法——签名和按手印,“你要是真的本领高强……就先把身上的踪丝去了吧,还是你也打算进一次魔法部?告诉你,那里比东厂西厂加起来都可怕,个人经验。”在我小声提醒完白毛哥之后,他果然泄气了,手也老老实实地放回了原位。
“对了,老板。”把英镑都交给白毛哥处理之后,我含住捧着工艺品喜笑颜开的店长。
大概是因为生意初成,店长心情特别好:“什么事,萧小姐?”
“这附近只有您这一家典当行么?”
“那是当然……以后要是还需要零用钱的话,记得带东西来我这里。只要是这样的货色”他秀了秀自己手中那些刚刚还属于我们的金器,“有多少我收多少。价格绝对合理公道,童叟无欺。”
“我就是想问下,前几天……有没有一个长得挺猥琐的男人来这里当戒指?大概是……嗯……黑宝石戒指?”
我看到秃叔给我租的铺子时,完全傻眼。
是的,我负责当掉饰品并进购货物,而秃叔则负责选择店址,本来这就是一件各取所长的事儿,但是……但是为什么……
“秃叔……我……我记得我走的时候是跟你说让你帮我租间铺子,我不是说的‘抢’吧?这俩词发音差别挺大的,您怎么听岔的?”
被质问的人一点儿也没有把脚从佐科笑话店掉落在地上的残破的招牌上挪开的意思,他大言不惭毫不脸红地回答我:“是租啊,没错。”
“唷,那每个月租金多少?”
“不要钱,是吧。”秃叔昂起下巴瞥了一眼哆哆嗦嗦站在一旁的佐科笑话店老板。
那位胖胖的老板几乎要哭了出来,他看了秃叔一眼,含着泪点点头:“是的,这门面是送给您的。”
“你看。”
看屁啊!
大概是注意到了我的表情,秃叔显得不是很高兴:“你要求的,地理位置要号,最好是霍格莫德;人流量大——尤其是学生要多,为了满足这些要求我都找了好几家店了,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满?”
我就说怎么自霍格莫德村口一路走来冷清成这样,阿不福思?邓布利多还一直给我白眼,敢情原来是你在作怪。我深吸一口气:“不知道为什么我会不满就是我对你最大的不满。”我指着畏畏缩缩的笑话店老板,“人家小本生意做的好好的,你抢别人店做毛?不会换个地址么?”
秃叔看着我,思考了片刻:“那你觉得三把扫帚酒吧怎么样?”
“……我觉得……这里就很好。真的。”
“很好。”秃叔点点头,似乎对我的回答非常满意。他魔杖一挥,佐科玩笑店内的商品都自己漂浮了起来,它们移动到店门口一张不知何时何人铺在那里的毛毯上,按大小顺序整齐排列。那张毛毯四角自动折起,最后竟然变成了一块小方巾。“你可以带着你的商品离开了。”秃叔的声音中隐隐透着一丝高高在上的得意——反派们都这样,任何打家劫舍的事情都能让他们高兴不已,这大概就是所谓的high点跟大众不一样。
带着我在店里店外巡视了一周,秃叔表示对店里的格局很满意,没有必要做太大改动。我其实不太喜欢这种显得拥挤的装修方式——原店主大概是以能塞下更多商品为前提装修的——但真要说起来,我又不知道要从何改起。而且霍格莫德怎么说也是个纯魔法村,请麻瓜装修工来似乎也不太现实,于是只好勉强地点了点头:“那就这样吧,不过店的名字肯定是要改的。”
“你想好了?”
“嗯,当然了——”我伸直双臂转了个圈,然后行了个英式礼,“welcome to ‘neverland’,我是店长小飞侠彼得?萧。”
我叫萧铅笔,今天开始做店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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