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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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星期二。
天知道我有多讨厌这个日子。
星期二,刚好是上个周末的余韵已经过去,而这个周末又还遥遥无期的日子。
而今天的这个星期二,是我正式到r大物理研究所上班的日子。
同事已经认识得差不多了,天之骄子的齐景,冷冰冰的蒙肃,怪人+天才的林森,还有快四十岁的老好人组长王治,另外,还有年龄最小的组员,十六岁的白毓——他让我叫他小白。
组里没有女人,加我一起,一共六个人。
我到第五楼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了,林森早就坐在活动室里看书了。他看的早就不是我那本书,而是一本和磁场重联有关的英文原著。看来他对这个课题确实很有兴趣。
蒙肃昨晚大概睡在这里,睡眼惺忪地坐在壁炉旁喝咖啡,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他是最简单最原始的英俊,和皮肤好、美少年、萌之类的词沾不上边的英俊。但是我猜他平常连照镜子的时间都很少。
小白让我想起陆嘉明,他们长着一样的猫眼,不过小白有点过分活泼,接近多动症。
齐景和组长王治先后和我打招呼。
以上就是我的同事,a组的全部组员:
一个科学怪人、一个工作狂、一个多动症少年,以及一个伪君子和一个老好人。
当然,还有我,一个看不懂英文原著的组员。
-
在这样浓郁的学术气氛下,在这样良好的研究环境里——左边有小白老鼠一样啃花生的声音,右边是蒙肃的咖啡散发出来的香味,壁炉又暖融融的,我不由得昏昏欲睡。
为了不丢脸地在上班第一天就打瞌睡,我不得不祭出了我的拿手锏——斗地主。
说到斗地主,在c大的法学院,这是在全院上下受欢迎程度仅次于打瞌睡的运动,当老师很清闲,在一个以医学闻名的学校里当法学老师尤其清闲。于是法学院里私下流传着许多消磨时间的方法,斗地主就是其中备受推崇的一项。
来北京之前,我特地跟李祝融申请,和小幺道了个别。小幺不知道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小说,满心以为我会一去不回,所以把他珍藏的平板电脑给了我。
还好,我今天早上赶着来上班的时候,把电脑也带了过来。
熟悉的音乐响起不到三秒,多动症少年小白就嚼着花生围了过来,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啊?”
我对这个被物理摧残了童年的孩子很是同情,耐心地给他科普:“这是一种扑克牌游戏,是这么玩的……”
在我给小白科普的时间里,冷冰冰的蒙肃也围了过来,他的咖啡喝了一半,默不作声地在旁边看,忽然冒出一句:“这个很简单。”
小白很狗腿地给他助势:“蒙肃玩卡牌很厉害的。他下象棋可以下赢电脑,因为他一分钟能算到二十步以后。”
我可听不出这两句话有什么关联。不过看蒙肃那一副拽得不行的样子,我也想煞一煞他的锐气,于是很慷慨地把电脑让给他玩:“规则你已经知道了,来吧。”
拽哥蒙肃板着一张死人脸,很不耐烦地出牌,等待,又出牌……他出牌极快,简直像没有思考过一样,但是每次出得都无比正确。
但是,他是农民。
所以,半分钟后,失败的音乐响起。蒙肃抿着唇,苦大仇深地看着屏幕。小白惊讶地叫:“这……蒙肃是输了。”
“你们不知道吗?”我看似在科普其实很得意地收回电脑:“在斗地主界,有一句真理:不怕神一样的地主,就怕猪一样的战友。”
蒙肃刚刚遇到的,就是猪一样的战友。蒙肃在地主下家,用一对二拿到牌权,眼看蒙肃只有一张q了,他竟然还要用一对王炸一下,炸在蒙肃那对二上,然后打了个三过来,地主喜出望外,赶紧用一个二拦住,两条顺子把牌出完。蒙肃就输了。
我接过电脑,找了舒适的姿势坐着,开始斗地主。小白趴在一边看着。过了一会,我的肩膀被拍了一下。
“我要玩斗地主。”板着死人脸的蒙肃理直气壮地宣布。
我茫然地看着他——这是在问我借电脑吗?
“我拿我的电脑和你换。里面有林森现在看的那本书的中译本。”想要洗刷耻辱的帅哥挑了挑眉毛,补充道:“我自己译的。”
我吞了吞口水,知道一定是没有合适的中译本蒙肃才会自己译,所以,错过这次机会,我也许就找不到那本书的中译本了。
“好,成交。”
我拿着蒙肃的电脑缩到壁炉前的沙发里,开始看书。谁知道不到半个小时,这位帅哥就把我的电脑扔了回来:“许煦,我玩完了。”
可我还没看完呢……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把电脑抱走,一看自己的屏幕,这厮竟然给我赢了这么多欢乐豆,要是我把账号给林佑栖,他一定高兴死了。
但是,我要的不是欢乐豆,我要那本书!杀千刀的蒙肃!
看一本物理书看到一半的感觉,简直比上厕所上到一半被人赶出来还要令人抓狂。我急得百爪挠心,但是又不能找蒙肃要——他坐地起价还是小事,关键是我压根没东西和他换。只能抓着小白问:“你有没有那本书的中译本?”
“哪本书?”
“林森正在看的那本。”
小白同学打量了一下林森,“哦”了一声,说:“那本啊,蒙肃最近不是在翻译吗,他说五号去青楼领稿费。”
“青楼?”我顿时转移了注意力。
“就是出版社啊。”小白同学以一个未成年的身份大肆说着违禁词语:“你也知道啦,蒙肃是搞量子力学的,但是为了赚钱,他什么书都翻的。蒙肃说了,别人老以为我们搞物理的都是一家的,所以很容易专业不对口了。出版商什么的,就是嫖客,我们嘛,就是……”
我汗颜地阻止了小白继续说下去:“我想看那本书。”
“问蒙肃要去啊。”小白说得轻巧。
“他不给怎么办?”
“拿东西和他换啊。蒙肃不看中译本,你拿量子力学的原著和他换。或者拿燃料之类的给他,比如重氢,蒙肃前天还在说批给他的核聚变燃料太少了……”小白唠叨了一阵,狐疑地看着我:“你不会什么都没有吧?”
看我不再搭理他,而是默默地走开。这多动症少年在我背后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哎呀!我都忘了,你是空降下来的了!”
所以说,我讨厌心直口快的人。
-
躲在活动室里看了一上午的钦天监交食记录,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准备回家做个饭——反正下午三点才上班,在家里睡个午觉都没问题。
下楼的时候,不知道林森从哪里冒出来,跟在我后面,手里拿着一本书,一边看一边走。
我和他打招呼,问他去哪,他头也不抬地说:“吃饭。”
我完全放弃和他聊天的打算。
走到体育馆前面,他左转去了食堂,我正准备回家,接到电话。李祝融在那边言简意赅地道:“许煦,到校门口来。”
他上次说这句话,大概是十年前,那时候我还在r大读书,兼职给李祝融当家教,接到他电话就屁颠屁颠地跑去校门口,一分钟都不耽搁。
可是现在不同了。
他现在已经不屑于在我面前装什么温情脉脉了,动辄就是威胁命令。我也不和他硬顶,说了声“好”。然后关了手机,在学校里到处乱逛起来。
现在已经不是十年前了,我也不是那个一心喜欢着他,任他搓圆弄扁的二愣子青年了。我已经三十一岁了,十年时间,猪都学会灰心了,何况是人呢。
现在不是在c城,我本来就孤家寡人一个,在北京更是毫无牵挂。他当时威胁我,要么来r大,要么继续在医院呆着。我自然是选前者,现在他能威胁我的,也只有把我重新抓回去了。
身为一个空降下来的、托斯马克装置都不认识的菜鸟,我对r大本来就没什么执念,对那群怪胎同事也谈不上什么感情,除了一个压力锅还没还,r大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牵挂。
哀莫大于心死。我虽然不算老,拜他所赐,心也死得七七八八了。
-
逛了一圈回来,已经是一点半了。楼下停着一辆黑色凌志,很眼熟。
爬到四楼,我靠在栏杆上仰头看,没看到什么保镖之类的,于是放心地上去了——李祝融向来自视甚高,不是气急了,一般不会动手。
我发誓,我只从楼梯上露出一点头发尖,他就冲了过来。
“你去哪了?”他揪住我手臂,把我整个人掼到墙上,居高临下地问我。
要不怎么说混血儿好,光个头就比我们这些平头百姓高出一截,气势十足。
“我在学校里逛了逛,吸了包烟。”我若无其事地回答他。
他的唇抿紧了,我知道这是要发怒的征兆,我以为他会把我从楼梯上扔下去,结果他只是看了看表,说:“我从十二点开始在校门口等,现在已经是一点四十了。”
我一脸无辜:“你找我干什么?”
“给我道歉。”他似乎在压抑自己的情绪。
我继续无辜地看着他。
“给我道歉!”他那双漂亮的凤眼盯着我,这气势很是吓人。
“好的,对不起。”我耸了耸肩:“你还没说找我干什么?”
他一把揪住我手臂,拖了我整整五层楼,然后把我扔到那辆凌志的后座里,十五分钟后,他把我带到一个名叫廊桥的餐厅里,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然后对我说:
“好,我告诉你,我等了你一个半小时,是要请你在这里吃一顿中饭。现在你可以滚了,你这个没心没肺的怪胎!”
我站在那里,餐厅已经被清场,领班怯怯地看着我。我在她同情地目送下一个人走出去,走到街口坐802,回学校上班。
是的,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怪胎。
我之所以没心没肺,是因为在很久很久之前,我曾经对一个人掏心掏肺,只不过他不稀罕我的心肺,所以扔在脚下,踩个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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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知道我有多讨厌这个日子。
星期二,刚好是上个周末的余韵已经过去,而这个周末又还遥遥无期的日子。
而今天的这个星期二,是我正式到r大物理研究所上班的日子。
同事已经认识得差不多了,天之骄子的齐景,冷冰冰的蒙肃,怪人+天才的林森,还有快四十岁的老好人组长王治,另外,还有年龄最小的组员,十六岁的白毓——他让我叫他小白。
组里没有女人,加我一起,一共六个人。
我到第五楼的时候,已经是早上八点了,林森早就坐在活动室里看书了。他看的早就不是我那本书,而是一本和磁场重联有关的英文原著。看来他对这个课题确实很有兴趣。
蒙肃昨晚大概睡在这里,睡眼惺忪地坐在壁炉旁喝咖啡,他是个很英俊的男人,他是最简单最原始的英俊,和皮肤好、美少年、萌之类的词沾不上边的英俊。但是我猜他平常连照镜子的时间都很少。
小白让我想起陆嘉明,他们长着一样的猫眼,不过小白有点过分活泼,接近多动症。
齐景和组长王治先后和我打招呼。
以上就是我的同事,a组的全部组员:
一个科学怪人、一个工作狂、一个多动症少年,以及一个伪君子和一个老好人。
当然,还有我,一个看不懂英文原著的组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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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样浓郁的学术气氛下,在这样良好的研究环境里——左边有小白老鼠一样啃花生的声音,右边是蒙肃的咖啡散发出来的香味,壁炉又暖融融的,我不由得昏昏欲睡。
为了不丢脸地在上班第一天就打瞌睡,我不得不祭出了我的拿手锏——斗地主。
说到斗地主,在c大的法学院,这是在全院上下受欢迎程度仅次于打瞌睡的运动,当老师很清闲,在一个以医学闻名的学校里当法学老师尤其清闲。于是法学院里私下流传着许多消磨时间的方法,斗地主就是其中备受推崇的一项。
来北京之前,我特地跟李祝融申请,和小幺道了个别。小幺不知道看了什么乱七八糟的小说,满心以为我会一去不回,所以把他珍藏的平板电脑给了我。
还好,我今天早上赶着来上班的时候,把电脑也带了过来。
熟悉的音乐响起不到三秒,多动症少年小白就嚼着花生围了过来,好奇地问我:“这是什么啊?”
我对这个被物理摧残了童年的孩子很是同情,耐心地给他科普:“这是一种扑克牌游戏,是这么玩的……”
在我给小白科普的时间里,冷冰冰的蒙肃也围了过来,他的咖啡喝了一半,默不作声地在旁边看,忽然冒出一句:“这个很简单。”
小白很狗腿地给他助势:“蒙肃玩卡牌很厉害的。他下象棋可以下赢电脑,因为他一分钟能算到二十步以后。”
我可听不出这两句话有什么关联。不过看蒙肃那一副拽得不行的样子,我也想煞一煞他的锐气,于是很慷慨地把电脑让给他玩:“规则你已经知道了,来吧。”
拽哥蒙肃板着一张死人脸,很不耐烦地出牌,等待,又出牌……他出牌极快,简直像没有思考过一样,但是每次出得都无比正确。
但是,他是农民。
所以,半分钟后,失败的音乐响起。蒙肃抿着唇,苦大仇深地看着屏幕。小白惊讶地叫:“这……蒙肃是输了。”
“你们不知道吗?”我看似在科普其实很得意地收回电脑:“在斗地主界,有一句真理:不怕神一样的地主,就怕猪一样的战友。”
蒙肃刚刚遇到的,就是猪一样的战友。蒙肃在地主下家,用一对二拿到牌权,眼看蒙肃只有一张q了,他竟然还要用一对王炸一下,炸在蒙肃那对二上,然后打了个三过来,地主喜出望外,赶紧用一个二拦住,两条顺子把牌出完。蒙肃就输了。
我接过电脑,找了舒适的姿势坐着,开始斗地主。小白趴在一边看着。过了一会,我的肩膀被拍了一下。
“我要玩斗地主。”板着死人脸的蒙肃理直气壮地宣布。
我茫然地看着他——这是在问我借电脑吗?
“我拿我的电脑和你换。里面有林森现在看的那本书的中译本。”想要洗刷耻辱的帅哥挑了挑眉毛,补充道:“我自己译的。”
我吞了吞口水,知道一定是没有合适的中译本蒙肃才会自己译,所以,错过这次机会,我也许就找不到那本书的中译本了。
“好,成交。”
我拿着蒙肃的电脑缩到壁炉前的沙发里,开始看书。谁知道不到半个小时,这位帅哥就把我的电脑扔了回来:“许煦,我玩完了。”
可我还没看完呢……
我眼睁睁地看着他把电脑抱走,一看自己的屏幕,这厮竟然给我赢了这么多欢乐豆,要是我把账号给林佑栖,他一定高兴死了。
但是,我要的不是欢乐豆,我要那本书!杀千刀的蒙肃!
看一本物理书看到一半的感觉,简直比上厕所上到一半被人赶出来还要令人抓狂。我急得百爪挠心,但是又不能找蒙肃要——他坐地起价还是小事,关键是我压根没东西和他换。只能抓着小白问:“你有没有那本书的中译本?”
“哪本书?”
“林森正在看的那本。”
小白同学打量了一下林森,“哦”了一声,说:“那本啊,蒙肃最近不是在翻译吗,他说五号去青楼领稿费。”
“青楼?”我顿时转移了注意力。
“就是出版社啊。”小白同学以一个未成年的身份大肆说着违禁词语:“你也知道啦,蒙肃是搞量子力学的,但是为了赚钱,他什么书都翻的。蒙肃说了,别人老以为我们搞物理的都是一家的,所以很容易专业不对口了。出版商什么的,就是嫖客,我们嘛,就是……”
我汗颜地阻止了小白继续说下去:“我想看那本书。”
“问蒙肃要去啊。”小白说得轻巧。
“他不给怎么办?”
“拿东西和他换啊。蒙肃不看中译本,你拿量子力学的原著和他换。或者拿燃料之类的给他,比如重氢,蒙肃前天还在说批给他的核聚变燃料太少了……”小白唠叨了一阵,狐疑地看着我:“你不会什么都没有吧?”
看我不再搭理他,而是默默地走开。这多动症少年在我背后一拍脑袋,恍然大悟道:“哎呀!我都忘了,你是空降下来的了!”
所以说,我讨厌心直口快的人。
-
躲在活动室里看了一上午的钦天监交食记录,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准备回家做个饭——反正下午三点才上班,在家里睡个午觉都没问题。
下楼的时候,不知道林森从哪里冒出来,跟在我后面,手里拿着一本书,一边看一边走。
我和他打招呼,问他去哪,他头也不抬地说:“吃饭。”
我完全放弃和他聊天的打算。
走到体育馆前面,他左转去了食堂,我正准备回家,接到电话。李祝融在那边言简意赅地道:“许煦,到校门口来。”
他上次说这句话,大概是十年前,那时候我还在r大读书,兼职给李祝融当家教,接到他电话就屁颠屁颠地跑去校门口,一分钟都不耽搁。
可是现在不同了。
他现在已经不屑于在我面前装什么温情脉脉了,动辄就是威胁命令。我也不和他硬顶,说了声“好”。然后关了手机,在学校里到处乱逛起来。
现在已经不是十年前了,我也不是那个一心喜欢着他,任他搓圆弄扁的二愣子青年了。我已经三十一岁了,十年时间,猪都学会灰心了,何况是人呢。
现在不是在c城,我本来就孤家寡人一个,在北京更是毫无牵挂。他当时威胁我,要么来r大,要么继续在医院呆着。我自然是选前者,现在他能威胁我的,也只有把我重新抓回去了。
身为一个空降下来的、托斯马克装置都不认识的菜鸟,我对r大本来就没什么执念,对那群怪胎同事也谈不上什么感情,除了一个压力锅还没还,r大对我来说,也没什么牵挂。
哀莫大于心死。我虽然不算老,拜他所赐,心也死得七七八八了。
-
逛了一圈回来,已经是一点半了。楼下停着一辆黑色凌志,很眼熟。
爬到四楼,我靠在栏杆上仰头看,没看到什么保镖之类的,于是放心地上去了——李祝融向来自视甚高,不是气急了,一般不会动手。
我发誓,我只从楼梯上露出一点头发尖,他就冲了过来。
“你去哪了?”他揪住我手臂,把我整个人掼到墙上,居高临下地问我。
要不怎么说混血儿好,光个头就比我们这些平头百姓高出一截,气势十足。
“我在学校里逛了逛,吸了包烟。”我若无其事地回答他。
他的唇抿紧了,我知道这是要发怒的征兆,我以为他会把我从楼梯上扔下去,结果他只是看了看表,说:“我从十二点开始在校门口等,现在已经是一点四十了。”
我一脸无辜:“你找我干什么?”
“给我道歉。”他似乎在压抑自己的情绪。
我继续无辜地看着他。
“给我道歉!”他那双漂亮的凤眼盯着我,这气势很是吓人。
“好的,对不起。”我耸了耸肩:“你还没说找我干什么?”
他一把揪住我手臂,拖了我整整五层楼,然后把我扔到那辆凌志的后座里,十五分钟后,他把我带到一个名叫廊桥的餐厅里,在二楼靠窗的位置坐下,然后对我说:
“好,我告诉你,我等了你一个半小时,是要请你在这里吃一顿中饭。现在你可以滚了,你这个没心没肺的怪胎!”
我站在那里,餐厅已经被清场,领班怯怯地看着我。我在她同情地目送下一个人走出去,走到街口坐802,回学校上班。
是的,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怪胎。
我之所以没心没肺,是因为在很久很久之前,我曾经对一个人掏心掏肺,只不过他不稀罕我的心肺,所以扔在脚下,踩个稀巴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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