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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9章 胡刀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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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漠南草原三大寇,一狼一狐一窝蜂。狼凶狐狡蜂歹毒,说的就是狼骑的阿加泰最是凶残,战力最强;而剩下的一狐一窝蜂,却是一个狡诈一个最阴毒。而今,狼骑覆灭在了大河南岸,那么一狐和一窝蜂呢?时间退回两天前……胡刀儿最初是个跑单帮的马客,所谓马客,其实就是商人。只不过如他这种商人没有什么大势力,只能每次跟许多小型商队和像他一样的散户一起组队,行走于中原和塞外的商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若是按照正常来说,这辈子他也就这么浑浑噩噩的混下来算了。可是天不遂人愿,终在那么一天,他和所跟随的商队遭遇了马匪,这个马匪不是别个,正是赫赫有名的狼骑。结果不用问,整个商队被抢掠一空不说,还被杀的尸横遍野,没留一个活口。狼骑凶残,那绝不是只说说的。胡刀儿命大,被砍了一刀昏过去,最终躲在死人堆里逃过一劫。等他醒来从死尸里爬出来后,不但所有财货都没了,人也被破了相,奄奄一息。而最后讽刺的是,在他弥留之际,反倒是被一户迁徙的蒙古牧民给救了,直直养了两个多月才好。但最终好了后的他,却反手将这一户牧民全家老幼杀了个干净,夺了他们所有的财产:七只羊、三匹马,还有一头牛,以及一些积攒下来的皮毛筋络之类的东西。凭着这些东西,他幸运的再次碰上了一支商队,将除了马匹之外的东西全都换做了一身行头,一身标准配备的马匪行头。再然后,单人独骑混进了一个小马匪势力,凭借着商人特有的狡猾,最终杀死了那个小马匪势力的头领取而代之。由此,沙漠之狐盗匪团出现了,并且拉开了他们的传奇之路。对于仇恨,世上人大抵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是快意恩仇,认准了仇人不死不休;而还有一种人,则是能报就报,若对方实在太过强大一时报不了,那就转而加入进去,也变成同样的人,向着其他人展露他的獠牙。这种人的思维很奇葩,他认为凭什么这世上的苦难只有自己吃,凭什么其他人就可以那么舒坦的过活?所以,那就让人比自己更苦难吧,这样就会让他感觉舒服很多。很显然,胡刀儿就是属于后者。或者按照他的说法就是,他不是忘记了仇恨,而是先猥琐发育,积蓄实力。等到自己壮大了,再去报仇就是了。至于他发育的途径,那自然就是从比他更弱小的人手中去抢。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胡刀儿觉得自己是最了解这种丛林法则的人了。所以,这次鄂尔多斯新城的事儿,他研究再三,果断决定要干上这一票。只不过相对于孤傲嚣张的阿加泰,他更趋向于祁猴儿的路子,那就是联合。联合一个和他差不多的势力,既可以保存自己的实力,还可以利用别人给自己打头阵。这次的目标是那位燕市公子,做为一个汉人,还是商人出身的他,可不会傻乎乎的认为那些个传闻都是虚的。至少,小心行得万年船才能确保完全不是。那么,联合谁呢?狼骑当然不用想,那即是仇人不说,就算他肯放下仇恨,对方也不会答应他。阿加泰就是个狂妄的独夫,目空一切,哪怕是自己这所谓的一狐,还有那号称一窝蜂的骚娘们,也从未被其放在眼里过。说一窝蜂是骚娘们,原因是一窝蜂的首领出奇的是一个女人。据说原本是大户人家的小妾,因为被大户人家的正妻所妒,不但百般迫害,最后还将她发卖给了一个商人赶出了家门。而在这个商人在一次行商意外死了后,这个叫玉嫣的娘们儿便施展手段害死了商人的子嗣,夺了商人的家产。最后走投无路,干脆带着一帮收拢的手下逃进了大草原。再然后,利用手中夺得的商人家财和自己的姿色,大肆招揽亡命之徒和江洋大盗,从而形成了一窝蜂这个势力。和阿加泰的狼骑,还有胡刀儿的沙漠之狐不同,或许是女人的天性,一窝蜂的行事方式并不是靠着单纯的厮杀,而是更多的利用伪装等手段,先是迷惑混入目标队伍,然后就是下药用毒,无所不用其极。比起狼骑和沙漠之狐,一窝蜂的组织成员也更多种多样。什么打把势卖艺的、破落的手工业者、匠人,吹拉弹唱的伶人,坑蒙拐骗的拐子,还有出身青楼的娼妓,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这也是让他们天然有了这种行事的优势。而更绝的是,一窝蜂在达成目的后,行事比狼骑还要彻底。狼骑只是杀戮,一窝蜂却是胁迫和引诱。胁迫不成的,则毫不留情的杀掉。可以说,整个漠南三大寇里,一窝蜂很有些后世斗地主分田地的意思,可谓算是很进步的了。这也使得一窝蜂的势力最难清剿,因为他们不单单是在草原上祸祸,还有部分触角延伸到了关内关外的众多底层民众之中。官府或许可以偶尔咬住一窝蜂明面上势力的尾巴,但是只要杀不绝他们,回头就会遭到报复。还是专门针对他们家人的报复,试问这谁受得了?一个没有原则的匪盗,正如有文化的流氓一样,那才是最让人可怕的,也因此成就了一窝蜂最歹毒的名号。祸不及家人,在一窝蜂这里,完全没有这一说。故而,这次针对鄂尔多斯新城的买卖,和阿加泰还有胡刀儿都不同的是,玉罗刹的目标,哦,玉罗刹就是玉嫣的匪号。玉罗刹的目标不是鄂尔多斯新城,而是往鄂尔多斯新城运送物资的各家商队。作为一个在腹地有众多耳目的势力,玉罗刹比任何人都更了解苏默的可怕之处,她才不想去跟有着苏默亲自主持的鄂尔多斯新城硬杠呢。所以,当胡刀儿找上她后,两人一拍即合。胡刀儿的狡猾和玉罗刹的阴毒,在这一刻的结合,从而产生了奇妙的化学反应。绕开最容易进攻的北面,反而从最不可能的南面发动。这是两人商量过后的结果。具体分工是,由一窝蜂对付行走在关外草原上的商队,劫掠物资,从而吸引鄂尔多斯新城和大明官方的护卫势力,分散他们的力量;而胡刀儿则趁虚而入,快进快出,冲进鄂尔多斯新城刚刚建成的简易货仓抢一把就走。这次以少杀戮多抢东西为主旨,那样的话,正面有阿加泰那个傻鸟牵制,后方再有一窝蜂袭扰补给线,沙漠之狐又只是针对物资仓库,还不会太过去造杀孽,胡刀儿觉得即便苏默那边还有些力量,也不会对他不依不饶的。毕竟,最多不过就是损失些财物而已,汉人何苦为难汉人,不是吗?所以,这波,稳了。所以,当他带着队伍千辛万苦的好容易潜过大青山,踏足到河套平原南部的那一刻时,他很是放松的长出一口气。“一窝蜂那边到了没?可有消息传过来?”他举着水囊猛灌了一通后,打个水嗝儿,向左右亲随问道。“回大当家的,昨日她们就到了,据说已经盯上了一支队伍,估摸着这会儿已经要得手了。哈,这边本就人烟稀少,就算是官府也几乎从来不多看一眼,此番咱们可算是那钻进了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猴子了,就等着可劲儿折腾就成了。”旁边的亲随满脸猥琐的谄笑道。胡刀儿眼中得意之色一闪而逝,一力决定将进攻方向放在这边的,正是他的主意。如今果然如所料一般无二,让他有种诸葛之亮的成就感。“别大意了,都特么给老子提起精神来。要知道,咱们要面对的可不是那些满身羊屎味儿的蠢鞑子,而是那位声名赫赫的燕市公子!那可不是个好糊弄的,小心才能行得万年船。切记,切记!”他装模作样的训斥道。亲随暗暗撇嘴,脸上却是不迭声的应着,并再次送上自己的膝盖。胡刀儿满意的点点头,左右大量一番,随即挥手下令:“找地儿驻扎一晚,好生休整。待明个儿天一亮,就按照原定方案,大伙儿化整为零,最后在南面的兔儿山汇合。”亲随赶忙应了,转身传下令去。众匪盗欢呼一声,不多时便在左近寻到了一处背风靠水的所在,当即扎下了营盘。河套南部少有人迹,若是一大帮骑兵忽然出现,那等若是摆明告诉人家他们来了。所以,胡刀儿狡猾的让众马匪分散成一个个小队行走。每百人成一队,八百人就是八个小队。在河套南部虽然少有人迹,但终不是完全绝迹。反而是时而会有些散居的小型部落,偶尔迁徙过来放牧。除此之外,也会有些大明的商队经过,这都会成为马匪们天然的掩护。而且,相对于整整一千人的骑兵战队,分成了百人的小队伍,也不会引起有心人的注视。毕竟,即便真是哪里不对,不过区区百人而已,放在寥廓的草原上,根本连个浪花都翻不起来。是夜,沙漠之狐匪盗团饱餐一顿,很快便陷入了沉睡。要知道,即便是他们,在翻越了大青山之后,也已经到了强弩之末,累的跟狗一样似的了。天险是白喊的吗?那崎岖的山路是真真的不好走,就算这样,他们也是在付出了好几人跌落山谷的损失,才最终走了整整一天多,才终于抵达这边。所以,这一晚,众匪盗个个睡得跟猪一样。便连那派出去的哨岗,也在坚持了小半夜后,就终于顶不住了偷起懒来。没人发现,深沉的夜色中,在莫一刻,忽然星星点点的闪烁起绿油油的光点。一双,两双,五双,越来越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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