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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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在那之后,日子真的是非常凄惨。看样子,女朋友在我第一人生中带来的良好影响,比想像的还要多更多呢。失去所谓「幸运女神」的我,在第二人生中仿佛被丢弃于强风中的塑胶袋般无力。刚开始的第一个月,我坚信着是哪里出了问题。我相信,亚弥一定是有什么苦衷才会说谎骗我,只要我耐心地持续等待,过不久,她一定会对我说:「抱歉我骗了你。那天我有不得已的苦衷不能回应你的心意,但其实我也是喜欢你的。」但是距离告白过了五十天左右,我也终于不得不承认这个事实——我已经走到无法挽回的地步。不管再怎么努力,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忠实重现过去。真是的,早知如此我一开始表现得像个神童就好了,但是现在后悔也已经来不及了。在回到过去经过五年的那个时间点,我的精神年龄与身体年龄已经几乎要一致了。不,更糟的是,我之后因为受不了没有亚弥的人生,变得无法专心听课什么的,高中志愿也因此狠狠降低了两等左右。哇!真的是不能小看他人的影响力呢。你或许会说,拥有二十岁的记忆参加高中考试有什么好辛苦的?但是你试着把头脑放空几年,在小学生的包围下生活看看。我想你会懂我在说什么了。人类的脑袋十分柔软,因此会毫不留情地舍弃被大脑判断为不需要的资讯。12要说的话,应该是因为我的第一人生一路走来没有任何遗憾,因此才会落到满是后悔的第二人生这个地步。我绝对没有过多的期盼。真要说的话,我采取的是步步为营的手段,这样的态度应该是要受到称赞才对。就算这么说,我还是搞不懂老天爷在想什么。或许,祂意外地什么也没有想。唉,要说这些,也得要老天爷真的存在啊。我其实是个无神论者。会这样说老天爷怎样怎样的,也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我大概是想藉着「老天爷」这个词,对这个世界的公平性之类的事情表达些什么吧。13如此这般,高中时,我完全成为一个非常阴沉的人了。要是在第一人生中认识我的人看到了我在第二人生中失足的样子,绝对不敢相信我们是同一个人。自从亚弥在国中三年级的春天拒绝我之后,我渐渐地讨厌起人类,不过也不是完全地厌恶与人相处。不过,在我进入比本来的学校偏差值(注:指相对于平均值的差距数值,是日本计算学生学力时使用的公式值。)低了十点左右的高中后,看着那些感受不到一丝知性气质的家伙,才刚萌芽的厌恶人类心理便日渐茁壮了。此外,客观而论,自己也不过是那些人当中的一分子罢了,因此这又让我更加消沉了。于是,我渐渐地与周围保持距离。结果,就成了像是画中孤单的人影一般。学校生活对我来说,除了痛苦再也没有其他东西可言。三年里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在看时钟过日子,就算说我的高中生活是一心等待时间流逝也不为过。我曾想过,只要时间过去,事情就会渐渐好转。但是,时间能解决的,只有结束的事物。我面临的问题的确没有变得更糟,但也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所谓的高中,不是为了没有朋友的人而存在,那种人不可能开心度过高中生活。因此,我几乎没有第二人生的高中生活回忆,连毕业纪念册都没好好看过就丢了。真的很寂寞呢。连应该最开心的毕业旅行也只有悲伤的回忆。像是在班级活动的时候,其他人毫不掩饰地粗暴对待我,或是在旅馆中半夜醒来,到厕所哭得像《水牛66》里的比利布朗(注:1998年的美国电影,男主角比利布朗是位刚出狱的冷血杀手,是一部描述寻找自我存在价值与渴望被救赎的作品。)一样等等。「事情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明明不应该是这样的。」我的脑海中总是浮现这些话语。不过本来每个人都会有类似这种的心情,也可以说是一种自我不一致性吧。第一次的我,从来没有过这种想法,现在看来,那才是一件非常诡异的事呢。14我想,我的第二人生是不是在为幸福过头的第一人生还债呢?不过另一方面,我从前就隐约相信这个世界没有所谓的公平。我们生存的这个世界,无法达到那么公平的境界。根据做法不同,我相信我原本可以走向比第一人生更加幸福的道路喔。我想我的失误在于采取保守的态度。举例来说,在长跑比赛里,一百个选手中总有个老是得第三名左右的人吧?不过那个人应该也是以第一名为目标,最后才会跑出第三名的成绩。假设他一开始就以第三名为目标跑步的话,最后一定是拿到第七名或第九名吧?我想我犯下的错,大概就是这种感觉。15不过,因为一件小事造成的契机,让我短暂振作了起来。虽然只有很短暂就是了。那是高中二年级的冬天,一个下着大雪的夜晚,我发抖等着开向地铁站的公车。公车站虽说有屋顶,但面对横向吹来的冷风,几乎没有任何意义。落下的雪花将我身上的毛呢大衣染成一片雪白,脸颊和耳朵都冷得发疼。公车站附近的住家流泻出温暖的灯光。潮湿的路面形成一面模糊的镜子,在道路上映照出扭曲颠倒的世界。这幅景象比为了美观随便装饰的灯泡来得更加美丽。早该在三十分钟前抵达的公车终于到站,但在车门开启前,我就知道我无法挤进公车,只能无奈地看着它缓缓驶去。我抬头看向夜空,大口吐着白色的气息,虽炚心心里想着天气实在太冷了,再这样下去可能会感冒,但又觉得感冒了也无所谓。因为,这么一来不就有借口可以跟学校请假了吗?干脆在这里待个五小时左右,再不然得个肺炎好了,我开始半认真地思考着。当我准备在公车站的长椅上坐下时,突然发现道路正对面的公车站里,也有个同样等不到车的人。被风雪吹乱头发的那个女生,是我熟知的女生。没错,国中三年级的春天拒绝我的那个女生——亚弥,就站在对面。我最先想到的是:「为什么她会在这里?」亚弥念的高中和我的高中应该距离好几十公里才对。她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才偶然来到这附近呢?虽然只要向她本人询问就可以得到答案,但我就是没办法开口向她搭话。话虽如此,当时的我对亚弥还抱着一些不甘心的怨恨情绪,觉得都是因为她没有接受我的感情,我才会变成这副德行。虽然这样说很自私,但那时如果不把责任推到别人身上,我就没办法保持正常的自我了。但是,一旦亚弥出现在我面前,内心的某处的确产生一股喜悦的心情,这是不得不承认的事实。虽然我毫不掩饰地将视线投向亚弥,但她似乎没有注意到我。或许对她而言,我是不值一提的人,早在很久以前就忘了我的长相也说不定。因寒冷颤抖的亚弥,看起来有种寂寥的感觉。看起来她身边必须要有某个温暖的人。当然这一切都是我的误会,是配合我自己个人的想像。需要温暖的人,当然是我自己,但我决定要当作是亚弥这么想的。那是一个幸福的误会,感觉自己被需要的错觉,实在很不错。我成功地让自己深信「这个女生果然还是需要我的」喔。而人类就是可以倚靠误会活下去的生物,宗教就是很好的例子——虽然我这么说应该会挨骂就是了。16完全丧失生存力量的我,因为这个值得庆幸的误会,而下定决心要取回过往曾有的幸福日子。我首先致力的,就是为了和亚弥上同一所大学而发愤用功。我不是拼老命地念书。要说的话,比起专注念书,不如说我停止注意其他事还比较贴切,大概可以说是删去法式的专注吧。我将念书以外的选项,全部从脑海中排除。这是一种很危险的做法,只要稍有偏差,可能就会变成除了念书没有任何能力、兴趣,也没有生存意义的人。不过,念书时一直听的音乐,千钧一发地拉住了我。我本来是个对音乐没什么兴趣的人,只喜欢约翰蓝侬而已。为什么会喜欢约翰蓝侬呢?因为第一人生的女朋友只要有空就会放他的歌。神奇的是,我脑海中关于约翰蓝侬的记忆比其他记忆都清晰。嗯,我想是因为蓝侬的歌超越了时空,持续被传唱的关系,所以我会这样也不稀奇。我曾在某本杂志上看过,好的音乐就算一开始完全不符自己的喜好,但似乎在听了几百次的期间,绝对会越听越习惯。说到音乐,我是那种典型只听流行乐的人,但在第二人生的高中时代,有天突然听到广播里传来的〈Yer Blues〉时,我发现自己完全听惯了约翰蓝侬的音乐。从此,我念书的时候一定会听蓝侬的曲子。拜有明确目标之赐,我的高中生活稍征变得像样了些。在那之前,我每堂课大约会看时钟五十次,祈祷时间能早一秒度过,但在上课开始对自己有意义之后,时间变得转瞬即逝。就算在公车或电车上,我也一个劲地背书,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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