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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献给亨德森的福音 亨德森指标1.0 V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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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庄园都会有被称为边缘人的人。可能是基于地方习俗……有时甚至是基于实力等各种因素才会拥有这个称呼。在庄园郊外有一名男子正在呻吟。他捧著自己的腹部并施压著,死命阻止肠子因为腹压跑出来。因为他很清楚肠子一旦流出来碰到地面,自己就没救了。因为他多次看过那样的例子。在战场、在山林、在大陆,在村落与庄园当中。可是那些通通不是他按著自己肚子时看到的例子。都是敌人、女人、小孩、商人,由那些被他们「收割」的猎物所展现的光景。那绝对不该是身为攻击方的自己,同时也是统领三十名盗贼的首领所该置身的状况。男子努力回想为什么事情会变成这样,但无论怎么回想都无法掌握状况。因为他们做的事跟平常并没有两样。一切都应该准备得很完美。派出斥候调查管理官与领主麾下巡察队的行程并避开,并安排几个扮成旅人的手下到村里探路并确认没有士兵驻守。之后更会停留几天时间,彻底调查瞭望塔有人站哨与换班的时间。就在安息日前一天,庄民唯一会放心贪睡的晚上,而且还幸运有乌云遮蔽月光时行动。究竟是哪里出差错了?自警团最多就只有十人左右。就算把会用武器的人都算进去也只会有三十人,而且发动奇袭的一方也是明显处于上风。率先杀进有自警团员的屋子,或是先放火等人出来,就能愉快地守株待兔。到时大伙就能有几天时间好好享受柔软美味的猎物,等玩腻之后再全收拾乾净,走人了事就行了。遵守这些步骤的他持续劫掠近邻诸国的村庄有七年之久。就算是在巡察队巡逻频率与战力让同行退避三舍的莱因三重帝国,他也持续干了一年的强盗勾当。而这次也没有大意。应该没有才对。但现在却落得这副德性。自己是看到潜入的部下交互摇晃两支火把,示意能放心动手才动身的。当一行人轻松翻过围绕庄园居住区的石墙,正想著要大干一票的时候都还没问题。然而翻过石墙的强盗却立刻遭到箭雨欢迎。从头顶倾注与从前方平射而来的无数箭矢朝他们袭来。因为满心想著掠夺而大意的部下,有半数在箭雨的袭击下负伤甚至毙命。用掠夺而来的武具武装自己的他们,最少都有穿上炼甲,然而面对足以突破防御的强弓在极近距离射击,那些防具一点都派不上用场。尽管盔甲能对远距离射来的箭矢发挥完善的防护力,但并没有完善到能抵挡长弓的水平射击与十字弓的威力。而接著又有一把彷佛飓风般的剑闯入他们阵中。在手下火把的火光照耀下,那把剑以只能看到残光的速度在人群中舞动,每道残酷的银光闪动都会伴随著哀嚎。手指、筋腱、腿部、部分肢体被斩断,理应全副武装的手下在转眼间就被击溃。虽然不知这段时间究竟有多长,但可以肯定只是发生在转眼之间的事。因为就连对自己本领颇有自信的首领,对方也只用一击就砍入胸甲与腹甲的缝隙,陷入垂死边缘。死命爬行的首领用手摀著伤口尝试逃走。尽管失血已经让他几乎无法动弹。尽管就算成功逃走,也已经没了手下,也受了无法战斗的重伤。首领只是不想死。尽管他杀了许多人,但对于自己可能被杀这件事丝毫没有觉悟。在他脑中杀人与被杀似乎并非是不可分的事,他看来从没想过自己也可能是后者。然而那种认知是错误的。死命爬行的首领,鼻梁撞到了某个物体。他得花一段时间才能理解那个柔软带有油臭的东西,其实是长靴的鞋尖。遮蔽月光的乌云正好在这时飘散,在月光照跃下,他这才注意到长靴的存在。而他也同时注意到那名穿著长靴的男子。「啊……啊啊……」仰头一看,一名剑士就站在自己面前。那名剑士身穿轻装革铠,头戴前方敞开确保视界的头盔,靠在他肩上的剑并没有任何独特之处。可是就算在月光的逆光之下,仍可清楚看到剑士蓝眼的冰冷光辉。「你就是盗贼头子吧?不用回答,你身上的铠甲已经给我答案了。」首领……不,是已经失去所有部下,沦为一名野盗的男子,这有如冰冷夜风般冷彻的话语就像深深劈向自己脑袋的利刃。我已经完了。首领清楚意识到这件事。在首领因绝望而垂下头的同时,剑刃伸到他下巴底下,将他望著靴子的视线强行抬了起来。在那冷彻眼神的注视下,男子说出自己听过无数次,但自己却是第一次说出的话语。因为男子在下意识当中,纯粹基于本能不想丧命。「饶……饶命……别、别杀我……拜托……!」听到对方用混著哀嚎的声音求饶,剑士立刻露出不屑的表情。简直就像眼前这名男子是一种不堪入目的东西。「这个要求还真是奢侈。你以前有这样答应过别人吗?」冰冷的话语让男子回想自己过去的所为。自己过去从未在对方这样求饶时住手。可是剑士的剑刃并没有无情地给男子了断。只是默默地将剑刃移开男子的下巴,用纤细的动作将剑收回剑鞘。「不过我并不打算像野盗一样堕落。放心吧,其他人都没死。」听到这冰冷中带有天真的话语,让男子差点要扬起嘴角。他认为如果对方是会说这种话的货色,之后有的是机会报仇。「正确的说,你可别以为能在这里死掉就算了,败类。」男子还来不及去想敷衍对方的方法,意识就瞬间转暗。因为剑士毫不留情地一脚踹中男子的侧头部……【Tips】三重帝国为了严厉铲除野盗,就算没有列入通缉的对象也一定能换到赏金。小喽啰保证能换到一里布拉,头目最少也有一德拉克马。如果是有悬赏的要犯,甚至有高达三十德拉克马的悬赏金。有时甚至还会领到额外的奖励……我拉起那个被我踢昏的野盗,用布条帮他包扎以避免肠子流出。我这么做并非是基于期待他改过向善的佛心。这种靠著鱼肉乡里过活的家伙,肯定早就已经烂到骨子里去了。一旦染红的布,就算用神圣的河水冲洗也不可能归于洁白。与其不切实际地期待这种人改过向善,乾脆让他脑袋搬家才是真正造福天下。我之所以还会让这家伙的脑袋留在脖子上,单纯是让他活著对我更有好处。「辛苦你了。」我听到这个声音转头回望,看到兰贝尔特先生正朝我走来。由于我现在已经二十岁了,因此他应该也有一把年纪,还能站在第一线的他实在令人敬畏。「话说回来,你也变成一个狠角色了呢。」被这个令我敬畏的对象说成是狠角色,让我有些不悦。「二十个人一转眼就被你剁成肉酱吗?」「说得太夸张了。」看到兰贝尔特先生用火把确认那些倒地的野盗后刻意皱起眉头这样胡说,让我忍不住摆出臭脸。「我一个人都没杀。」因为今晚我并没有杀死任何人。虽然在伏击时可能会有人不幸被长弓或弩箭射死,但我只身冲进对方阵中的时候可没有杀任何人。尽管可能会让某些人的四肢从此报废,不过我就只是攻击铠甲缝隙,制造会让对手无法动弹的伤害而已。「这样反而更狠啊。」傻眼地叹气之后,兰贝尔特先生张开双臂以那些被瘫痪的野盗为背景说。「就算对手陷入混乱,正常来说是不会有人只针对很习惯战斗的野盗的拇指或筋腱攻击,就连我也不会想那么做。」他说「不会想」的意思,就是他也能办到类似的事吧,我很明白。先不管那些,我也有我的苦衷啊。因为活捉野盗的赏金比较高嘛。听到我笑著给出这个答案,兰贝尔特再次露出不知该说什么的表情抓了抓后脑。他究竟在顾虑什么?这些企图侵入庄园烧杀掳掠的败类,会有什么下场都是自找的。这些傻瓜派斥候探路是一回事,但未免也太没头没脑了。以旅人来说他们的武器装备都太偏实战,有经验的旅人都不会喜欢这类很重的装备,而且帝国语也有奇怪腔调,跟他们自报的身份相比也太过突兀。在犯了这些错误之后还露骨地去找仓库跟自警团瞭望塔,色眯眯地打量庄园里的女性更是愚蠢。那些人不只是搭讪,还去打听哪个女人住在什么地方,真的是蠢到有剩。他们根本就是举著一根写有「我们打算干坏事」的旗子在大游行。我猜八成是之前打劫太顺利,所以大意了。正因为他们是选择以慎重为卖点的手段,因此在粗心时的破绽也特别大。最重要的是竟然我还没去工作的时候就骚扰别人的老婆,真是太不要命了。觉得可疑的我立刻就不跟他们客气,在找他们稍微聊过(拷问)<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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