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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卷 「妖怪出现的故事」-always in my hea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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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这里有一个小故事。这个故事与后来在科里拿第尔契市展开的战斗没有直接关系,到如今连记得的人都不在了,真的是一个很微不足道的小小民间故事。距今十四年前。始于三十三号悬浮岛的一处角落,并且也已经结束。在下著蒙蒙细雨的夜晚,一名少女走进了森林。那是一个长得不太好看的年幼猫徵族。斑点毛皮上的毛参差不齐,色泽也不怎么漂亮。她的手脚被泥土和煤烟弄脏,眼神毫无生气。那个少女踩著幽魂般的步伐,穿过森林朝深处走去。当时的少女认为自己应该消失才对,这样一来,所有事情都会变得顺利,剩下的人都能充满活力地过著幸福的生活。有人告诉她,绝对不能进入夜晚的森林。到了夜里,森林深处会打开一条通往可怕暗黑国度的道路。从那里出来的妖怪最喜欢吃小猫,一发现就会从头部狠狠啃食掉。当然,这不过是大人虚构的故事罢了,但对于听故事的孩子们而言,那就是无庸置疑的事实。而对于现在正待在此地的这个孩子来说,那甚至是一种救赎。要是进入夜晚的森林,就会被可怕的暗黑妖怪给吃掉。如果被吃掉,就可以让没用到无药可救的自己从世上彻底消失。抱著如此强烈的肯定,丑陋的小猫在黑暗中迈步前进。大多数猫徵族都具备夜视能力。在云朵的缝隙间,露出一轮大大膨起的皎白之月,还有稀疏的星星闪耀发光。这样就得到了方便行走的亮光,并且,也只得到方便行走的亮光而已。她很快就迷了路,开始分不清自己正往哪个方向走,也不确定自己走到了哪里。衣著轻便的手脚遭到漆黑的草丛毫不留情地割伤,痛痒交杂的不适感潜入毛皮底下。尽管如此,少女还是继续前进。如果持续走在夜晚的森林,应该会遇到暗黑国度的妖怪。那个妖怪即使面对这样的她,也一定会津津有味地吃掉。她如此相信著,继续走下去。在森林深处,有一片小小的白色花田。妖怪确实就在那里。那个妖怪的外型是皮肤光滑的幼童。在妖怪的周遭,飘著许多朦胧的淡绿色磷光。而且,这个妖怪发出难以想像是出自那小小身躯的大哭声。至于其中带著什么样的情感,无法从哭喊中窥知一二,只有那股爆发力直接传了过来。(……这孩子……)当然了,这是妖怪,亦即常识无法通用的存在。虽然看起来幼小无力,但搞不好是一种拟态,把自己的爪牙藏起来,等小猫放下戒心走过来后,再一口吞下。因此,少女的内心一开始充满了恐惧。很快地,恐惧就被困惑所取代了。在那里的是个年幼的孩子,一看就知道是其他种族,而且还具有无徵种的样貌,那是刚出生没多久的无力的存在──至少看起来是如此。「…………」在少女愣愣地望著时,那孩子也依然哭个不停。那孩子不断用力地散播激动的情绪,令人难以想像这种程度的能量到底藏在何处。她觉得现在散播在眼前的是愤怒。虽然不知道是针对著什么,也不晓得原因,但总而言之,她感觉到无处宣泄的怒火满溢了出来。而与此同时,她察觉到其中似乎有什么东西不太一样。在愣愣地看著孩子的身影之间,少女内心的困惑又转变为不同的东西。「──嗳。」少女朝花田里面踏出脚步。「怎么了?什么东西这么惹你讨厌?」她接近并伸出了手。然后被咬了。毛皮被咬破,鲜血渗了出来,但少女笑了笑。「不要紧,我就在这里喔。」她向孩子出声。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语。少女想起了自己的弟弟。她的弟弟出生后活不到一个月,在他还是个一无所知的婴儿时,就必须离开这个世界。身为姊姊,她有很多想为弟弟做的事。为了念绘本给他听,她学了文字;为了唱摇篮曲给他听,她练了唱歌;为了分他零食,她训练自己忍耐不吃甜食。然而,在她什么都还没做到的时候,弟弟就遭到野狗袭击身亡了。少女认定这是自己的错。其实事发当时她不在家,而且就算她刚好在场,也只是徒增牺牲者罢了,但她没有想到这些道理。她没能保护好想要守护的对象,唯有这个事实重重地压在她的心头上。并且──恐怕是没有那种心力──周遭的大人都没有对这个被逼入绝境的少女说一句「不是你的错」。少女理应会成为一个出色的姊姊,她原本是如此打算的。但是,她没能成为姊姊。因此,她认为自己应该消失。百般钻牛角尖之下,她便踏进了森林的深处──事情本来是这样才对。这是一场既艰辛、激烈又漫长的战斗。无论是抱著、哄著、唱摇篮曲还是扮鬼脸,那孩子都没有停止哭叫的迹象,她还被孩子又咬又抓的。虽然兽人相较于其他种族更耐得住疼痛,再说还有毛皮在,肌肤也很强壮,但婴儿用尽全力的攻击是不会有丝毫留情的。她痛得很想使劲把孩子扔出去,但还是眼角泛泪地忍住了。而最终,由少女取得这场战斗的胜利。那孩子筋疲力尽地闭上嘴,夜晚的森林恢复了原有的宁静。「晚安。」窥探著孩子的脸,她微微地笑了。那孩子彷佛现在才终于发现少女的存在似的,露出了茫然的表情。少女认为这是一个好机会,现在正是拿出王牌解除这个孩子的警戒心的时候。她摘下脚边的一朵花,三两下把花茎做成草笛,然后贴上嘴巴,往里面吹气。噗。哔……噗啊。发出了很蠢的声音。她才刚觉得自己失败没多久,就看到那孩子宛如盯上猎物的猛禽,眼中寄宿著好奇心强烈的光采。按一般的说法,只有心灵纯净的孩子才能够发现妖精。但是,根据近年来的死灵术理论,这似乎不是正确的分析。据说,妖精本来就是「非实际存在」的东西。看见实际上不存在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错觉。而所谓的错觉,就是只存在于自己内心的东西,却当作也存在外面的世界一样。这是一种投影现象,浓雾映照出了自己的影子。让妖精开始以独立个体的身份存在于世的,就是某个人的错觉。也就是说,能看见妖精的,只有能够从自己的内心赋予妖精最初样貌的人而已。心灵纯净的孩子才能发现的一般说法,也不过是因为那些孩子里有许多满足上述条件的人──等等诸如此类,死灵术的理论是这么说的。所谓的学问,总是因过度追求正确的表现方式,导致措辞变得艰涩难懂。用简单易懂的方法来说明,就会是这样的感觉。只有与自己相似的人出现时,妖精才会让对方发现自己。或者,应该也可以换成这样的说法。只有在自己想要成为的那种人面前,妖精才会现身。自从对少女产生兴趣以后,那孩子的态度完全骤变。少女唱摇篮曲时,她会兴趣浓厚地仔细聆听,然后也学著唱了起来;少女重做草笛给她后,她全力吹入空气,结果草笛就发出噗哔一声破裂了;只有做花冠给她时被嫌弃了,她一脸厌烦地推掉了花冠。重新审视一遍──她看起来是普通的无徵种婴儿。然而,听说没有毛皮保护的无徵种大多很脆弱,她却能赤裸著身体独自待在这种森林里,光从这一点来看,她应该不是寻常的生物。因此,这孩子果然是妖怪。是那种会把小猫从头部大口咬掉的生物。说不定也有可能是无徵种中的特例,据说相当顽强的食人鬼之类……不过这样的话,就跟妖怪型的生物,那种从头部大口咬下的生物没有区别了吧。嗯。──布莱顿的市场,在北方的尽头。越过白色的岩壁,就在那一端──她把为了弟弟而练习的摇篮曲唱给她听。看著那孩子啦啦啦地努力学著摇篮曲的模样,她便觉得这部分的问题怎样都无所谓了。时光流逝。每当接近清晨时分,少女就回到村子,到了夜晚又进入森林,前往有妖怪等待的花田。往返很简单,彷佛最初那一晚的辛苦都是骗人的一样。那孩子在花田里睡得很香甜,只要少女一接近就会立刻醒来,继续缠著少女教她玩新的游戏。<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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