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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背叛的公主~ 第二章 勇者步上重生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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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推开石盖,走向明亮宽广的世界。「我!!自——由——啦啊啊啊啊啊啊啊」走过又长又暗的地下通道,终于重见天日之后,我忍不住欣喜地大叫,并大大地伸展身体,尽情沐浴在阳光下。这里是王都一角,杳无人烟的杂树林深处。为了把长期间幽闭的地下通道里湿臭的霉味从体内驱除,我大口大口地深呼吸,拚命吸取树木、土壤、阳光的芬芳。从第一次人生至今(说起来,我的第二次人生也才过了一天),我已经三个月不曾见到阳光了。自从我躲进龙堂淀——也就是我被杀害的地方,潜伏期间一次也不曾看见阳光,能像这样亲眼见到太阳,我感动得几乎要落下泪水。「啊,多么灿烂的太阳……」感受著能重新站在蓝天下的感动后,我随即切换思绪。我的目标非常明确,就是要让欺骗我、背叛我的家伙饱尝痛苦折磨,极尽所能地践踏他们的尊严,以穷尽我的复仇之志。然而,现在的我想要完成目标,能力不足、时间不足、准备不足。我现在才等级1,又毫无技能补正,可谓绑手绑脚,要想对付五百名以上的骑士,持久力非常值得担心。总之,现在除了刚才在场的公主与骑士之外,没有人认出得我,与我先前打倒了魔王而人尽皆知、惨遭追杀的状况大不相同,只要远离王都,应该不需要太过警戒。再说,只要披上能遮掩脸部的长袍,别说餐馆、旅舍,甚至在城里走动应该都不成问题。我再次看了一眼太阳,太阳的位置略为偏斜。我回想起第一次被召唤到这个世界时的情景,现在大概是过了正午一个小时左右吧。「以王城里宫廷魔术师的本领,要让公主等人回复到能够开口告诉他们有关我的事,至少要花上一整天吧。只要不绕远路,时间应该很充裕。」我悠哉地迈开步伐,向大街走去,眺望著睽违已久的王都街景。王都的居民皆深信国家与教会的宣言,是一群对我怀抱敌意的愚民。老实说,我原以为我会像对付公主与骑士那样,一看到他们的脸就忍不住想痛殴他们一顿,然而并非如此。毕竟他们几乎和我没有交集,也非策划背叛行动的主谋,只是普通的人民罢了。当然,我不免会心想:『啊,如果这些家伙都遭逢不测就太好了,最好明天一出门就摔倒,跌在石头砸破脑袋死掉。』我对他们毫无好感可言,不过与其耗费精力在他们身上,我还有更想报复的对象,简单来说这是优先顺序的问题。我重新检视自己的想法,并一一区分轻重缓急,现在我的首要之务,无非就是筹备所需的资金。关于这一点也已经有了腹案。在令人怀念的制服的口袋里,正沉甸甸地装著从公主身上夺取的项炼。就算除去它是王室物品这一点,光是魔法银(秘银)以及五颜六色的魔石、赠与持有者敏捷补正的祝福等,就已经价值不菲。只要卖掉项炼,我目前所需要的活动资金便绰绰有余了吧。当然,变卖时也必须十分谨慎才行。我现在的装扮,怎么看都不像会持有此物的贵族;再说,这么贵重的东西,恐怕也非一时半刻就能找到买主。因此,我所前往的地方,并非开在这种大马路旁的店面。我前往之处是位于王都的角落,社会最底层的边缘人所生息的『贫民窟』。我凭藉著记忆胡乱穿梭于巷弄之间,不断地朝著荒芜污秽的地方前进,最后来到一处地区,此处令人难以想像与方才的街道是同一座城市。骯脏、斑驳的房舍,墙壁上满是裂痕与剥蚀;空气中飘荡著屎尿与垃圾的臭气,彷佛讥讽著公共卫生的观念;坐在路旁的人,若不是眼窝凹陷、神情涣散,就是以锐利的视线物色著往来的猎物。投在我身上的视线,观察与打量的含意参半,偶尔混杂著轻蔑的眼神,这些家伙恐怕是贫民窟的菜鸟吧。不管在哪个城市里的贫民窟,都不是以外形论断对手的门外汉能够生存下去的地方。「喂,你的打扮很奇特呢,小哥?怎么会一个人来这种地方啊?」「…………」「哎呀,小哥,你的运气真不好,前面跟后面的道路现在都禁止通行。想通过就得付过路费,这是基本常识吧?」这时,五、六个人笑嘻嘻地包围了我。「每次都要来这出……不,早点解决其实也不错。」以这身打扮独自出现在这里,会被盯上也在所难免;但不管在哪座城市,每当我第一次现身贫民窟,总是会遇到这种像伙,到底是什么道理啊?我在上一次人生的逃亡过程中,熟悉了各处贫民窟,也瞭解了在贫民窟进行各种见不得光的行为有多方便;因此,在重生的世界中,我也打算加以利用。然而,不管在哪里的贫民窟,都得遭遇这种情景,实在教人有些却步。毕竟重生的只有我,历史重演确实无法避免,不过对这样的事态发展,也只有第一次,顶多第二次会紧张了。第三次以后,我只觉得麻烦。原本在我们四周的人,因为害怕被卷入而纷纷走避。真正能在贫民窟长久生存下去的,也只有像他们那样识相的人,或是力量及头脑都十分出色的人吧。「我还是问一下,你们是我的敌人吗?」「嗄?你在说啥啊?」「回答我就对了。既然你们不是我复仇的对象,那只要你们不妨碍我,我也懒得动手杀了你们,就当作这一切没发生过。」「你这家伙是怎么回事啊?原本以为你是只身跑来贫民窟的蠢蛋,结果是个彻头彻尾搞不清楚状况的家伙吗?到现在还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看来真的是头肥羊呢!!」一名像是头头,皮肤黝黑又秃头的家伙哧哧地笑著,其他小喽啰也跟著附和。「少说废话,只要乖乖把身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我们就饶你不死,把你当奴隶卖了!!」「是吗?这就是你们的回答?」那些混混一拥而上准备痛殴我,于是我上前一踏,用【火蜘蛛脚剑】把所有人脚踝以下的部位尽数斩断。「咦?咿呀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冷不防失去双脚的混混措手不及,完全无法应对,脑袋直接砸在未经修整的地面上。「这、这是怎么回事!痛、好痛痛痛痛痛痛痛!!」「呃啊啊啊啊、这、呜喔喔喔喔喔!!」我最讨厌被溅得一身是血,所幸以高温的【火蜘蛛脚剑】斩切的伤口一片焦黑,不会喷出太多鲜血。将高热传导至所及之物,正是这把剑的特徵。我第一次穿著身上这套制服踏上旅途时,立刻遭到夜贼偷袭,在击退他们的过程中,衣服变得破烂不堪。没想到把制服丢掉之后不久,我便获得了具有缝补效果的剑,我曾为此懊恼不已。「嗯,这次应该成功了吧。开启状态。」我无视哀嚎的混混,在他们身后确认起自己的状态。正如预期,我获得了技能『飞脚』。此外,在先前通过地下通道时,也获得了技能『暗视』。『暗视』正如其名,能在黑暗中辨识物体;『飞脚』则是能在双脚注入魔力,暂时提升敏捷度的技能。其实在重生不久后,也就是在数小时之前,我掐著公主的脖子往上提时,我也试图发动这项技能穿过重重包围的骑士,不过当时却失败了,双脚感受到一股反作用力。如果成功的话,应该不会折损HP,看来当时还没有获得【飞脚】。在那之后,我没有充分休息,因此HP尚未回复。而MP则随著时间回复到约三成,却因为使出了『飞脚』,现在再度剩下两成。要重新锻炼消耗量过大的飞脚,真是不容易。「尽管如此……」虽然我并非一口气消耗大量魔力,因此身体不会感到不适,不过重生至今才过了四分之一天,我能明白不能操之过急。尽管理智可以理解,但原本像身体的一部分般运用自如的技能却无法发动,实在很不习惯。(插图)「啊,喂,你别想逃。你是他们的头头吧?」「咿呀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一名混混在失去双脚后,想要爬著逃离,我用【火蜘蛛脚剑】把他的手臂钉在地面上。「咕哇、好烫啊、痛痛痛、咕啊啊啊啊啊!?」「唔,这样也不赖呢。不会溅血这一点实在是太棒了。」我悠哉地说著,同时观察起这个不断哀嚎的家伙。和先前斩断脚踝时不同,由于被刺穿的伤口持续灼烧,男子最后因身体被灼伤的痛楚而眼泪、鼻涕、口水横流。「不生成火球,就几乎不会消耗魔力;刀身短,便于回收;再加上失血量少,不会轻易死亡。我以前只用过这把心剑生火,没想到这么好用呢。」「你、你这怪、怪物……」「啊啊、啊啊啊啊啊……」我状似愉悦地笑著,混混们早已无法动弹,他们脸色发白<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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