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日谈短篇 Spring Log 狼与秋色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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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译版 转自 真白萌论坛想要与偶然相遇的旅人们热络地聊起来,有些话题可谓百试不爽。临近的治安状况,货币价格,哪座市镇有何种美味食物,之类。其中又有一个话题,是常年旅行的人们最为热衷的。——哪个季节最适合旅行?「咱既不喜欢热的时候,也不喜欢冷的时候。」「那么,春天和秋天呢?」「春天倒是不坏,只可惜得忙里忙外的。还要因为冬天的积雪弄得一身泥。」她一边说,一边梳膝盖上的毛皮。这个娇小的少女坐在马车驾台上,用兜帽把头遮得严严实实。一身朴素装扮,唯一像是饰品的仅有挂在脖子上的小袋子。可再仔细看,她无论衣袖还是裹腰布上居然连一处绽线都没有。穿着一身朴素却做工极其精致的服装,兜帽下还能看到美丽的亚麻色长发。从这些来判断,她不是旅途中的修道女,就是前往某处遥远领地相亲的良家女孩。人们或许会这么想。然而这位少女既不是修道女,也不是贵族女孩,她甚至连人都不是。少女名叫赫萝,是曾统治过一片名叫约伊兹的土地,又在遥远南国被人们称作丰收之神,寄宿在麦粒中的巨狼所化成的另一个身姿。手头的毛皮也不单单为盖膝防寒之用,实则是她腰后生出的尾巴。「要出门旅行去,最好就是现在这样的秋天。哪怕风已经冷了,太阳出来还是感觉暖融融的,夜里又可以小口小口地喝着温的酒。何况,冬天马上要到的那种,又有些寂寞,又感觉安静放松的气氛,最适合咱这样智慧的贤狼。对呗?」赫萝坐在马车驾台上梳着尾巴饶舌地说道。她似乎很愉快,就连尾巴的毛好像也因此比平时蓬松了一些。坐在赫萝身边的,是曾经的旅行商人罗伦斯。多年前他偶然与赫萝邂逅,两人经历了种种冒险后终于结合,如今在温泉乡纽希拉经营旅馆「狼与香辛料」已经过了十多个年头。「确实,最和你皮毛颜色相配的,就是秋天的森林了。」赫萝极其看重自己的尾巴。变成狼时,皮毛被罗伦斯夸奖两句也会让她开心起来。「只是,你喜欢秋天,还是因为秋天的食物最好吃吧?」罗伦斯之所以会苦笑,是因为她勤快地梳理毛皮的同时,嘴上还大口大口地吃着炒栗子。「吃好东西时的高兴,可是啥都比不过的。」赫萝带着满面的喜色咬一口栗子,继续梳理尾巴上的毛,丝毫不理会罗伦斯的玩笑话。哎呀哎呀。罗伦斯轻轻哼了一声,重新握好了马车缰绳。「不过,这一回也不是要一个钱掰两半花的行商路了。路上遇到美味的食物就好好吃,好好享受吧。」赫萝睁圆了她如同幼狼般的大眼睛,开心地望着罗伦斯笑了起来。时隔了十多年,罗伦斯和赫萝再一次坐在马车上,为了某些事而离开村子踏上了旅途。定居纽希拉之前,罗伦斯很难想像这种一直留在一个村子中的生活。毕竟旅行商人注定要奔波于广大的地域间,而立刻就想要踏上另一段旅程的冲动……罗伦斯也不敢保证自己没有。可是,温泉旅店的经营繁忙充实,比他想象得更有乐趣。再加上女儿的出生,或许应该说他连想念旅途生活的乡愁都无暇顾及。十多年时间就这样在转瞬间过去了。因此,这一回的提议者也并非罗伦斯。到纽希拉村外边去,稍稍来一次旅行吧。说出这句话的人是赫萝。话虽如此,赫萝大抵是个不爱出门的人。只要能一整天无所事事,在酒和温泉中放松,她就什么不满也不会有。以这样的性格提议要旅行,自然是有理由的。「好啦……咱们首先该上哪去。说起来,他们两个现在会在什么地方……。最近的那封信,是从温菲尔王国南边的镇子里寄来的吧?」罗伦斯双腿上摊开的地图之上还有一封信。里边有两个人的署名,一个是罗伦斯与赫萝的女儿缪莉。她今年大约十二三岁,已经到了寻常家庭中谈婚论嫁也不稀奇的年龄。另一个署名,从字面就可以看出写字人的一板一眼。那是立志成为圣职者而踏上旅途的青年柯尔。罗伦斯在与赫萝经历行商旅途时就已经和他结识,此后他又一直为旅店帮工,乃至在缪莉出生后,承担了照顾她的大部分工作。在旅店里,缪莉总是黏着柯尔,把他叫做」哥哥」。即便没有血脉相连,却仍旧是美好的兄妹之情。直到去年冬天,罗伦斯才知道自己是惟一一个天真地抱有如此想法的人。当时柯尔为追寻自己的圣职者之梦离开了村子,缪莉随后追着他偷跑出去。对罗伦斯而言,这简直是晴天霹雳。但他的妻子,缪莉的母亲赫萝却似乎是早已知道了一切。既然是赫萝送走了缪莉,罗伦斯什么办法也没有了。而且,女儿总有一天是要嫁出去的。如果是嫁给柯尔,自己就得把这当成是一件好事。罗伦斯虽然一直这样说服自己,可心中却总也无法安定。「早春的时候,那两个小鬼还从海上寄来过信,那地方兴许比纽希拉还要冷呐。」不知是否是觉察了罗伦斯的心中想法,赫萝一边专心地梳理尾巴的毛,一边回想道。「噢。那是我都没去过的北方群岛。之后他们又南下到温菲尔王国,过了一个春天,一个夏天,现在应该是到了王国南部……寄信的频率越来越低了。信上虽然没写,但他们该不会是过得很不容易……」罗伦斯很清楚旅途有多危险,多残酷。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这句话他没办法轻轻松松说出口来。路上有盗贼,城镇里有成群结队的地痞流氓。即便能免受他们的侵扰,还有病痛和伤疾威胁着旅人。若是时运不佳,旅路上因为雨雪而滞留,甚至还可能在饥寒中送了性命。一想到可爱的独生女儿,罗伦斯做父亲的心就好像要撕裂开来似的。然而赫萝却满不在乎地对他说。「汝这是什么话。他们肯定过得比信上写得还要高兴呗。」罗伦斯瞧了瞧赫萝,她好像已经打理完了尾巴,正剥开栗子壳,然后把里面的果实一下子放入口中。「因为寄来的信上,总是能闻到种愉快的味道。」「……愉快……唔,是、是啊。旅行的确是愉快。也有时候会被美味的食物,或者绝妙的景色吸引住心思。」赫萝侧眼看着罗伦斯自说自话的模样。「汝要真是那么相信,咱就啥也不说了。」「……」罗伦斯望着赫萝,神情活像一条遭人戏弄的狗。赫萝却似乎并不觉得这是揶揄,她反而为罗伦斯的想不开露出了一副无奈神情。事实上,这一点罗伦斯其实也心知肚明。从女儿诞生时他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总有一天,自己的掌上明珠一定会去往他人身边。「……只要他们能幸福……当然,那样,也好……」这句话像是他从自己的嗓子里榨出来的一样。罗伦斯说完,赫萝忍着笑向他依偎过来。「真没想到,汝这头大笨驴还要在这种笨事上钻牛角尖呐。」引以为豪的尾巴,一左一右地摇摆着。「只有咱一定会留在汝身边。无论发生何事。」她露出温柔笑容,凝望着罗伦斯的双眼。往常的赫萝,早上不是睡懒觉就是要喝酒,平日里总是不愿意工作,不愿意放开毛毯。假若从客人口中听到了什么远方的有名料理,还会对罗伦斯撒娇纠缠说自己也想去吃。因此,罗伦斯总是容易忘记,赫萝其实是高龄数百岁的贤狼。而赫萝一直在以自己的方式支持着罗伦斯,就像孕育出麦穗的大地一样。这趟旅途也是同样,是她为罗伦斯考虑,才主动提出的。离开村子去见一次缪莉和柯尔。为了让日日夜夜挂念缪莉的罗伦斯安心,或者说,为了让他接受现实。赫萝的体贴让罗伦斯感受到了言语无法表达的喜悦。甚至比去见缪莉这件事本身更让他开心。只要有赫萝陪在身边,就再别无所求了。曾经的罗伦斯,正是因为从心底里相信这个,才以凡人之身牵起了贤狼的手。自然而然地,望着赫萝带着笑意的真挚目光,罗伦斯露出了微笑。「嗯,说得对。因为有你在啊。」他说完,赫萝便笑了起来。活过漫长岁月的,贤狼豁达的笑容。罗伦斯轻轻搂住赫萝的肩膀,将她拥到自己身边。手臂中一用力,赫萝的尾巴便开心地摇摆起来。哪怕只为能增加和赫萝这样两人共度的时光,踏上此次旅途也是值得的。「然后,汝哟。」「嗯?赫萝在罗伦斯怀中动了动,抬头望着他说。「咱呀,觉得首先应该到斯威奈尔去。」「斯威奈尔?」<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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