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日谈短篇 Spring Log 狼与森林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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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译版 转自 真白萌论坛马车沿着河边的道路慢慢下行。森林变得稀薄,路的起伏也逐渐减缓。离开人们口中世界的尽头——纽希拉之后,经过数日才终于有了来到凡间的感觉。即便如此,有时马车仍要穿过逼近河流的山峦,或是幽深的森林。季节正当秋天,地上是落叶汇成的,深可达脚踝的河流。一脚踩下去,疏松干燥的落叶发出的声音令人愉悦,还带着腐殖土的清香。如果说再要挑剔什么,那就是落叶有时会呈现出一条若有似无的小径,反而覆盖住了正确的道路。若是熟悉的森林里倒还好,可这里的假路好几次都险些骗过了眼睛,甚至还真的一度让马车迷失了方向,闯入森林深处。等发现时已经到了地图上根本找不到的位置。此刻再冷静回想,直教人背后一阵寒战。罗伦斯手握缰绳坐在马车驾台上。即便他曾是旅行商人,终究也比不过能在山中来去自如的樵夫。一旦独自在这里迷了路,恐怕要不了多久,自己就会倒毙在树下,成为森林中动物们的饵食,或是蘑菇的苗床。「大笨驴,不是走那边。」但罗伦斯身旁有一位可靠的同行者,先前迷路时也是仰赖于她,才得知了正确的方向。她有一头亚麻色的长发,和秋日的森林看上去非常相称,又在膝盖上梳着一件同样颜色的毛皮。尽管看上去像是少女,可她的实际身份却与此相去甚远。她头上顶着野兽的耳朵,手中的毛皮则是她自己的尾巴。坐在罗伦斯身旁的赫萝,真身是高龄恐怕已有数百岁的,寄宿于麦粒中的狼之化身,同时也是罗伦斯至爱的人生伴侣。「想想自己以前是怎么一个人赶路的,真是后怕。」罗伦斯一边说,一边牵引缰绳,让马儿掉头回到正确的方向。赫萝则无奈似地叹了口气。「汝就光是运气好。」她的尾巴日日都被精心打理,柔软而蓬松,在秋日的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芒。再加上蔷薇香油的增色,就是挂在在贵族宅邸中也丝毫不会逊于其他饰物。「对啊。毕竟,我可是在旅途中遇到了你。」罗伦斯忽然装模作样地这样回答,引得赫萝立刻瞪圆了眼睛。虽然她很快便哼笑两声,继续打理手中的尾巴,耳朵却喜不自胜地扑簌起来。赫萝精明又老辣,仿佛对人世的角角落落都了如指掌,却也会如此坦率地露出喜悦的模样来。大概就是因为这样的缘故,自己才想要一直陪在她身边。罗伦斯心想道。「不过,早知道的话,真是应该坐船走的。」从蜿蜒的道路上望去,不时可以看到河流。这条河从温泉乡纽希拉一路流出,船只往来频繁。若是不吝惜金钱,原本他们大可把马车也一并载到船上,悠然地在半梦半醒间望着天空,只花两日左右就到达海边。之所以没有那么做,理由之一是为了节约。之二,则是罗伦斯不舍得走那么快。时隔多年,终于又一次和赫萝一同踏上旅程,他想要慢慢地,缓缓地享受这种感觉。只不过——。「受不了了……腰太疼了……」罗伦斯手握着缰绳,从驾台上站起来,伸直腰杆。这恐怕是因为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赶过车,不过,年龄也是另一个原因。「谁教汝光想着赶马儿往前走,汝应该更信赖它才对。」伸展腰肢,活动脖颈之后,刚一坐回位置上,罗伦斯就听到赫萝这样说。「我有那么紧张吗?」「唔。简直就像是当初,第一次让咱坐在汝身边的时候一样。」十多年前,罗伦斯刚开始和赫萝旅行时,还没有一点跟女性交往的经验。因此对赫萝的作弄毫无抵抗力。「这样说,和现在也没差多少嘛。因为我得紧紧地攥住钱袋子,以防你随便乱花钱。」他笑着回答,结果被赫萝踩了一脚。「大笨驴。」接着,赫萝又用头在他肩膀上一顶,可即便如此,罗伦斯还是继续笑着。「真是的,汝这个人呐……」赫萝嘟嘟囔囔地打算接着整理尾巴,突然又一下子立起了耳朵。「怎么了?」罗伦斯回头问她时,她已经轻巧地从车上跳了下来。赫萝踩着地上的落叶,发出唰啦唰啦的响声。循着声音找到她的身影时,她正绕到一棵从地面上拔地而起的大树背后。少女也有要摘花的时候吗?罗伦斯刚这么想,又发现她很快返回来了。而且,两手中抱满了蘑菇,每一朵都大得和人脸相当。「这片森林的通风很好,可以放开了采蘑菇。」一路上,赫萝一直都是这个样子,因此马车的载货台上已经堆满了食物。罗伦斯看着赫萝朝货台探出身体,摇着尾巴将蘑菇塞进袋子里的模样,怎么都忍不住想笑。天气晴好,气温也相当舒适。除了自己和赫萝,恐怕再没有人能享受到如此棒的旅行了。他真心这样想。「真棒啊。」罗伦斯不由自主地开口说。赫萝这时正像冬眠前的松鼠一样忙着装食物,她的耳朵和尾巴猛然一抖,似乎是怀疑自己听错了什么,紧接着,才慢慢回过头来望着罗伦斯,不再像刚才那样毛发倒竖了。「嗯」她重新在马车驾台上坐好,开心地露出笑容来。刚刚离开纽希拉踏上旅途时,罗伦斯连火也生不好,还曾在森林中迷过路。种种事件都让他担心接下来该如何是好,不过现在看起来,愉快的旅程应该能继续下去。罗伦斯满满吸入这安稳祥和的空气,忽然发现赫萝把尾巴伸进了盖膝的毯子里。再没有什么东西能比她精心打理的毛皮更暖和了。但愿这样的时光能永远持续下去——或许是因为自己许下了这么一个商人式的随意愿望。赫萝慢吞吞地,开口说道。「对了,汝呀。」「嗯?」「为了不把这种乐趣给忘掉,咱想用文字把它记下来,不过——」她笑眯眯地,倚上罗伦斯的肩膀。「墨水都用光了,汝啥时候给咱买新的呀?」赫萝展现出这种纯真笑容的时刻,大抵都是心怀着什么鬼胎。更何况,现在自己还要仰赖那条大尾巴的温暖。就像旅途不可能只有愉快经历一样,花费金钱也总是在所难免的。赫萝之所以会缠着罗伦斯,是因为她从旅程开始后便一直心情很好,打发闲暇时,总是握着笔杆子。赫萝的寿命有好几百年,但罗伦斯却并非如此。为了弥补两人寿命的差距,他提议让赫萝记下每天发生的故事。因为只要写下足够多的故事,多到读完一遍就忘了开头,那么这些快乐的回忆就会永不褪色。这究竟是不是一个好主意,罗伦斯不知道。不过,至少赫萝显得很高兴,以至于到了可以用沉迷来描述的地步。既然如此,罗伦斯也没有必要吝惜花在纸张、墨水以及鹅毛笔上的昂贵资金。毕竟金币总是不可能带到另一个世界去的。尽管心里明白这点,可罗伦斯终究是个商人。旅途不过才开始几天,赫萝就因为随心所欲地记下每一件事情,很快便用光了书写材料。每当想起这件事,罗伦斯就忍不住头疼。「剥一点树皮,然后你用钉子在上面写字怎么样?」赫萝的真身是一头巨大的狼,只要她一挥爪,树皮要多少就会有多少。「大笨驴,树皮又能保存多长时间?」「你说的是没错……可要是不出海,不到阿提夫港去,其他地方根本就买不到书写工具。」「这周围不是有不少牛和羊呗?」她也许是打算用巨大的爪子剥下兽皮,然后做成羊皮纸和牛皮纸。「顺带还有肉吃,真是一石二鸟。不过墨水……唉,还是没办法呐。」「羊皮纸的做法,我可不知道啊。」「汝这个人真没用。」到处随便乱花钱的究竟是谁啊——这句话最终还是被罗伦斯咽了回去。赫萝写东西时尾巴一晃一晃的模样看上去开心极了,他不忍心这么说。马车的载货台上,有几件装在大麻袋里的货物。除过赫萝在秋天的森林中努力收集来的战利品外,还有一个袋子只要竖起耳朵听,就能听到嗡嗡声。仔细一看,周围还有从袋子的缝隙里逃出来的家伙飞来飞去。袋子里面,是罗伦斯被蛰了好几个包之后,才采到的巨大蜂巢。「真是的……既然这样,干脆绕一点路好了。」「喔?」罗伦斯摊开了地图。赫萝对他接下来要说的似乎很有兴趣。「正好到了岔路口。我记得这附近有个旅舍……啊,果然找到了。来纽希拉的客人中途会在这里停留,所以他们也许攒了一些纸和墨水。」温泉乡纽希拉的贵客,除过贵族和王室之外,还有大圣堂的大主教,或是拥有广大领<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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