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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卷 Spring Log 4 狼与森林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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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马车沿著河边的路慢慢地走。树林逐渐稀疏,道路坡度也降低了。有种离开人称世界尽头的温泉乡纽希拉几天以后,终于见到下界的感觉。但他们有时还是会被逼至河畔的山坡吞噬,需要穿过深深的森林。时值秋季,脚下是淹到足踝的落叶长河。踩踏落叶的沙沙声颇为悦耳,腐植土的香气也令人心旷神怡。要说哪里有问题,就只有落叶往往会掩盖正确的道路,汇聚成不是路的叶河。在不熟悉的森林,很容易就会误闯这种假路。其实他们已经上过一次当,迷失在森林深处,发觉时人已经在地图上不会画的位置。脱险以后回想起来,实在令人发毛。在驾座上抓著缰绳的罗伦斯以前只是旅行商人,不是在山里来去自如的樵夫。若是单独迷路,很快就会力竭身亡,成为林中动物的食物或野菇的苗床。「大笨驴,不是那边。」可是罗伦斯身旁有个可靠的伙伴,会适时指引正确的道路。这个伙伴有一头与秋季森林很相衬的亚麻色长发,并在腿上梳整同色的毛皮,但她不是外观那样的少女。她头上长了对兽耳,手上的毛皮也是自己的尾巴。坐在罗伦斯身旁的赫萝,是高龄数百岁,能寄宿于麦子的狼之化身,也是罗伦斯钟爱的人生伴侣。「真不晓得以前一个人旅行的时候都是怎么活下来的。」罗伦斯拉缰绳掉头回正确路线并这么说,赫萝唏嘘地叹气。「汝就是运气特别好呗。」赫萝那经过细心保养的尾巴边缘,在秋日阳光下散发金光。为维护光泽,她还会用上玫瑰香油,在贵族豪宅里也绝不会逊于其他饰品。「也对,我在旅途上遇到你了嘛。」罗伦斯出其不意地肉麻一句,让赫萝眼睛睁大,随即冷笑一声继续整理尾巴,耳朵却乐在心里似的拍动。除了有狡猾藏锋,彷佛看尽人世冷暖的一面,但也会喜欢这种浅显的赞美。在她身边这么久不会腻,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吧。罗伦斯心想。「话说回来,我们真应该搭船的。」在弯弯曲曲的路上,不时能看到河上的景象。这条河经过温泉乡纽希拉,船只往来频繁。若肯花钱,可以跟货马车一起上船,悠悠哉哉望天打盹,短短两天就能到海口了。没这么做,单纯是为了省钱。且觉得太赶是种浪费。罗伦斯很久没和赫萝单独旅行了,想慢慢地品尝以前的滋味。「坐久了……腰好痛喔……」他握著缰绳站起来,挺直腰杆。除了长时间坐在马车上,年纪也有影响。「汝花太多力气在驾马上了,多信任马一点呗。」扭扭腰转转脖子后,罗伦斯坐回去问:「真的有那么用力吗?」「嗯。好像咱第一次坐在汝旁边那样。」赫萝贼笑著拋两个媚眼。十几年前刚开始和赫萝旅行时,罗伦斯完全不懂女人心,赫萝一调侃就很紧张。「我可能到现在都没变吧。要用力拉紧荷包绳,免得你乱花啊。」罗伦斯嘻皮笑脸地说,结果被赫萝踩一脚。「大笨驴。」赫萝的头槌让罗伦斯笑得更开心了。「汝这个人真的是……」念念有词地回去整理尾巴以后,赫萝忽然竖起耳朵。「怎么了?」罗伦斯转向赫萝时,她已经轻巧地跳下驾座。眼睛顺著踩踏落叶的沙沙声跟过去,见到她绕到地上隆起的巨木残株后方。以为她是内急,但马上就回来了。两手捧著伞盖大得能遮住脸的野菇。「这座森林很通风,野菇采不完吶。」路上都是这种感觉,所以马车货台堆满了食物。赫萝往货台弯腰,摇著尾巴将野菇塞进麻袋的样子,令人不莞尔也难。今天天气晴朗,气候宜人。甚至让罗伦斯真心觉得旅行得如此快活的,全天下就只有他们而已。「好开心喔。」还不禁这么说。像冬眠前的松鼠般塞食物的赫萝,耳朵尾巴忽然一竖,然后慢慢转头过去放松力气,毛瘫软下来。「嗯。」她坐回驾座,一副笑嘻嘻的脸。刚从纽希拉下山旅行那几天,还因为生不好火和迷路而感到前途多舛,现在却觉得未来会是开心的旅程。罗伦斯吸进一大口闲适的时间时,赫萝将尾巴收进膝毯底下。没什么比细心保养过的毛皮更保暖的了。或许是「真希望这样的时光能永远持续」这么一个很商人式的便宜愿望惹祸了。赫萝慎重其事地说:「话说汝啊。」「嗯?」「咱不想忘记这份快乐,要写成字记下来。」赫萝笑嘻嘻地躺在罗伦斯肩上。「可是墨水用光了……什么时候要买给咱呀?」她笑得特别纯真的时候,脑袋里大多是满满的歪脑筋。而且现在还收了她偷塞在膝毯底下的尾巴。正如同不会有只需享乐的旅途,也不会有不用花钱的旅行。赫萝讨墨水,是因为她整趟路心情都很好,闲得没事做就提笔写游记的缘故。她已经活了几百年,罗伦斯可办不到。为了替寿命不同的赫萝保留记忆,罗伦斯建议她写下生活点滴。如果记录多到读到最后会忘了一开始读过些什么,就永远看不腻这段快乐的日子了。虽不知这是不是个好主意,总之很讨赫萝喜欢,甚至非常热衷。因此罗伦斯不惜重金替她买不便宜的纸笔和昂贵的墨水,反正钱也带不到另一个世界去。有此体悟的同时,罗伦斯总归是商人起家。出门没几天,赫萝就有事没事东写西写,一转眼就把写字用的重要耗材用光了,让罗伦斯不得不摆出苦瓜脸。「就先剥块树皮,用钉子写吧。」赫萝的真面目是头巨狼,挥挥爪子就有用不完的树皮。「大笨驴,树皮放不久。」「是没错啦……可是文具要到港都阿蒂夫才有得买喔。」「这附近有没有牛羊在闲晃吶。」大概是想用巨爪宰掉,剥皮造纸吧。「还有肉能吃,岂不是一石二鸟吗。可是没墨水……也是白搭。」「我可不知道怎么做羊皮纸喔。」「真没用。」「乱花钱的是谁啊」这种话,先吞下去。赫萝会写得尾巴膨胀,就是因为那是件快乐的事。马车货台有几包大麻袋,有的是赫萝努力采来的秋山收获,有的传出激烈的嗡嗡声。仔细一看,还能看见从缝隙里钻出来的在旁边飞来飞去。里头装的是罗伦斯用好几个肿包换来的巨大蜂巢。「真是的……那就稍微绕点远路,到别的城镇去吧。」「喔?」罗伦斯摊开地图提议,勾起赫萝的兴趣。「记得叉路另一边没多久有间旅舍……啊,真的有。来纽希拉的客人会在那里歇脚,说不定会有储备的纸墨。」温泉乡纽希拉的贵客除王公贵族外,还包含大教堂的大祭司或拥有广大领土的大修道院院长一类。他们做的都是文书工作,旅舍为他们准备纸笔是很顺当的事。「就往那边走呗。如果有热呼呼的肉汤能喝就太棒了。」原本以为赫萝一路上那么积极地采集食物,说不定是对用光纸墨的补偿,可是现在看她舔著嘴唇想锅里要放什么料的样子,又觉得她单纯是顺从食欲。无论如何,总不能浇熄她的期待。「那就走吧。」「嗯!」罗伦斯唏嘘地侧眼看著赫萝满意点头,将往西的马头拉向北方。没走多远就找到旅舍了。这里以前似乎是樵夫休息的地方,还能看到过往的痕迹。几条爬满青苔的腐朽原木层层堆叠,最顶端架了面斧头图案的旅舍招牌。而旅舍本身也不输这些原木,苔啊藤的爬得到处都是。「嗯,这旅舍不错嘛。」赫萝嗅呀嗅地这么说。周围都是浓密的树林,旅舍也颇为古老,乍看之下仿若森林妖精住的小屋。然而支撑屋檐的梁柱却新得像昨天才刚砍下来,栅栏围起的院子种了许多蔬菜,山羊和猪在有日照处悠哉吃草。一眼就能看出平日有精心维护。但赫萝夸的多半不是这种地方,而是因为漫出烟囱的烤面包味吧。「今天住这吗?」「有空房就住喽。」罗伦斯这么说并不是因为睡仓库可以省钱之类。马厩里已经有三头骏马,还有几个看似马夫的人这么早就在一旁喝酒。已经住了颇有身分的人吧。「总之我先去问问有没有有屋顶的地方可以睡。」「需要咱装病吗?」「这样可能会把壁炉前面让给我们睡,可是酒肉就不会<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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