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卷 狼与银色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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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过头的时候,已经离马车很远了。似乎玩弄野兔的幼崽玩得太开心了呢。而且其实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在玩弄谁。她展开卷在腰间的衣袍。游戏结束咯一一她这样对野兔笑了笑。野兔们互相看了一眼,然后轻盈地跑开了。"好了。"自己也该回巢了呢。那个由马拉着、带着车轮的木与铁制的巢穴。虽然它经常都装满了货物,但至少现在并没有什么东西,空间非常舒适。不过货物太多固然会狭窄难当,但空荡荡的又会让人觉得有些冷。在木箱与木箱之间铺上粗皮,躺在其间会觉得非常安心,也能起到挡风的作用。用装满了谷物的袋子当枕头,准备好厚实的毛毯。然后整个人在毛毯下蜷做一团,既可以悠然地数数木箱的数目,也可以眺望天空。今天阳光很好,一定能把毛毯晒得蓬松又温暖吧。想象着被它裹着的感觉,在吃过午饭后,她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虽然人类的嘴巴被脸颊包围着,感觉很是拘束,但也只有人类能在伸懒腰的时候高高地举起双手。本以为自己已经习惯了几百年来的狼形姿态,但很意外的也并不怎么讨厌人形。怎么说呢,在人形的时候就会想要打扮一下自己。身为狼自然有毛皮覆盖,与人形时的衣饰不能相比。当然,如果是狼形的话,在像今天这样的好天气里也会想要改变一下自己毛皮的颜色和外貌,这也并非毫无乐趣。但最大乐趣莫过于有人看到这样的自己并给予回应。虽然这么说有点对不起自己的旅伴,但他的确是个哪怕对一条围巾、一件长袍都会有巨大反应的男人。但问题是,要打扮就得花钱。被称之为贤狼的自己,当然不会为人世的区区金钱折腰,不过现在却以人形之姿与人类一起旅行。而且,同伴是个被称为行商人的从商者,对金钱有着让人惊叹的执着。虽然刚才他对自己说因为天气很好,所以到这片草原休息下吃个午饭,但实际应该有其他的理由吧。放马在这里吃草的话就可以节省饲料,而且,那个男人还在想着之前那个城市的事吧。昨天晚上他一直仰望着夜空喃喃自语。刚才吃午饭的时候也一直凝视着远方,连自己偷吃了两片奶酶都没发现。要问旅伴究竟在想什么,毫无疑问应该是在之前的城市见到的货币和毛皮吧。虽然货币和毛皮这种东西在市场上流通的种类多得数不胜数,但它们交换比率却是有利可图的。也就是说,倘若用黑色的毛皮交换白色的银币,再用白色的银币购买茶色的毛皮,用茶色的毛皮再次交换红色的铜币,最后用红色的铜币买进黑色的毛皮,这一来一去就能产生利益。所以昨天晚上他应该是在计算帐目吧?毕竟在人类世界,无论是旅行还是做其他任何事都需要钱,旅伴也正是为此而开始旅行的,所以她没有生气的理由。而且,旅伴所挣的每一分都是辛苦得来的血汗钱,要她堂而皇之地要求他给自己买一些并非生活必需的东西,有些难以启齿。不过在回到马车上后,看到他还是一副神游天外的样子,完全没注意到自己的存在,又不免微微竖起了尾巴。"汝啊,究竟要在这里呆到什么时候?"她摊开毛毯,问道。不知是不是她有些冷淡的语气奏效了,旅伴终于抬起了头。他午饭也没怎么吃,一直用手拿着削好的树枝,在涂着蜡的木板上涂涂抹抹地计算着。"嗯……哎呀,已经这么晚了啊。"无论身在什么地方,只要抬头看看天色就能立刻知道大概时间,这就是人类的智慧。罗伦斯慌慌张张的收起木板和树枝,把面包往嘴里塞。至于自己偷吃了他两片奶酶的事,到现在他还没发现呢。"已经散步回来了吗?"就在她准备铺好毛毯然后钻进去好好睡一觉的时候,旅伴忽然问道。原本以为他没注意自己,没想到还是有在关心呢。"咱去稍微远一点的地方汝就会觉得不安吗?"旅伴顿时大笑起来。不过那傻瓜般的脸上多少带着些掩饰性的恶作剧味道。毫无疑问,他肯定会露出某种丑态了。这个愚蠢的家伙,就像一只虽然怕水却又想捉鱼的猫儿似的。只听他这样说道:“什么嘛,不管你去多远的地方,只要肚子饿了就自然会回来了。”带着那让人连生气都气不起来的笑容,笨蛋旅伴露出一副自以为说了个绝佳笑话似的得意表情。能弄不清状况到这种地步,也算是值得褒奖了。"好了,差不多该把鸟儿牵回来,准备出发了。"说着,旅伴从车夫台上站了起来,往牧马的方向走去。而赫萝则两手撑在马车边上,看着他的背影。他虽然是个大大咧咧的老好人,却也是有时会在奇怪的地方有着虚荣心的自信家。除了性命以外最重视的就是金钱,偶尔也会让自己觉得有点害怕。不过要说他是个只会存钱的吝啬鬼的话,他同时又会在奇妙的地方很大方,让赫萝都不由得会赞许地摇摇尾巴。此外,虽然旅伴很清楚用食物就可以让自己上钩,但似乎觉得无论什么食物她都会觉得美昧,误以为被称之为贤狼的自己是如此浅薄的人呢。说什么肚子饿了自然就会回来了,她怎么可能做这种蠢事。自己会回来,只不过是因为讨庆一个人吃饭罢了。以为给她点吃的就会冲他摇尾巴,那不过是他自以为是的想法而已。"笨蛋……"旅伴似乎被吃革的马儿弄得不太高兴,摇了摇头,左右拉扯起来。那是能让自己这个冷静沉着的狼也忍俊不禁的情景。"明明只是只羊啊…"赫萝在马车边托着脸颊嘀咕道。安静而温暖的日光让那个傻瓜旅伴的身影分外清晰。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满或不足。赫萝的嘴角不由得露出了一个微笑。同时又觉得这样的自己有些奇妙,于是笑容更加扩大了。"也许,笨的人是咱也说不定呢·…"就在她呆呆地低喃着将目光落向地上的瞬间。她发现草丛里似乎有什么奇怪的东西。"什么啊?"她探身看去,却还是不知道那是什么。于是她索性从马车上跳下,将它捡了起来。只见那是一根环状的皮绳,上面挂着一个金属制的兽脸。"这是啥啊。"她嘀咕着抬头望去,只听到旅伴的声音远远传来。"驾!驾!"似乎是好不容易获得自由的马儿由于他的打搅而在闹别扭呢。看着它那攘黑的大眼睛,倒是颇有些像模像样的霸气。不过话说回来,要逃走的话,像这样的机会多得是。所以它应该还是挺喜欢旅伴的吧。这倒也不错。"喂,别生气,先套上这个…啊啊我知道啦,乖一点。"旅伴似乎也已经习惯了,一边安慰着一边眼明手快地给它套上了缰绳。一直很完美的人偶尔犯傻会让人觉得很可爱,而一直很白痴的人偶尔聪明一下似乎也不赖呢。但当她看到哎呀呀地叹着气的男人被马儿从背后用鼻子狠狠撞了一下后,她立刻决定收回前言。"真是的……好了,该出发了……诶,怎么了?"也许是急着想回马车上用毛毯把自己裹起来吧,虽然听到旅伴似乎是在问自己捡到的东西还是其他什么,但因为想着其他的事所以没听清楚。含糊的应了一声后,赫萝踩着车轮爬上了车。而旅伴似乎也并不在意,坐在车夫台上握紧缰绳又出发了。在嘎吱嘎吱作响的马车厢里裹着毛毯,赫萝又重新拿出了刚才捡到的东西。她在人类世界也见识了不少闻所未闻的石头和金属,手中这东西似乎是铅。大约大拇指大小,刻着不知是狗还是狐狸,或者是粗糙的狼一般的兽脸。它似乎经历了漫长的岁月,雕刻的纹路几乎都被磨平,细节部分也都已经发黑了。但即使如此,这种古朴感却反而更让人觉得有趣。比起亮晶晶的东西,贤狼赫萝似乎更适合这种风格的物品。而且既然有皮绳栓着,那索性把它带上好了,她也很期待旅伴会有什么样的反应。这样想着,赫萝将它往手腕上戴去,但皮绳太长了,并不怎么合手。于是她又想将它挂在脖子上,但那里已经有麦穗了。究竟戴在哪里好呢一一一她如此思索着。既然人类会在头发上绑细细的带子,那么狼的话,系在尾巴上应该也不会太奇怪吧。虽然皮绳有点长,但轻轻地绑好后再稍微调节一下就刚好了。铅的部分只有大拇指大小,看起来倒是并不坏。像这样在尾巴上绑绳子之类的事,以前在森林或麦田的时候是绝对不会做的。赫萝站了起来,像只小狗一样追逐着自己尾巴上<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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