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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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陡的山丘连绵不断·遍地岩石,不见青草也不见绿树。由於道路是沿著山丘与山丘之间的缝隙延伸,因此时而会遇上只能供一台马车通过的狭路。原以为还得走上一大段爬坡路,怱然就转为下坡路;以为只能看见光秃秃的石地及干枯灌木,眼前蓦然出现一片辽阔的景色。虽然比起走在无止尽的辽阔草原上,这样的路途较不容易让人厌烦,但相信到了第五天后,绝大都份的人都会厌烦起来。在刚从逐渐转为寂寞色调、意味著寒冬将至的草原,进入遍地岩石、一年到头都呈现土黄色的景象时,因看到道路起伏与景色,而不断传来的惊喜声,到现在也已无声无息。回头一看,才发现发出声音的人似乎连坐在驾座上都感到厌烦,正躺在货台上梳理著尾巴。驾著马车的是名年轻男子,对於伙伴如此任性的举止,他露出一副早已习惯的表情。穿著打扮让人一眼就能看出是位旅行商人的年轻男子名为克拉福·罗伦斯。年满二十五岁的罗伦斯成为自力更生的旅行商人至今已迈入第七年,他披著皮外套从颈都紧紧包住身体,仿佛道出深秋渐入初冬的寒意。罗伦斯时而会抚摸下巴上常见於旅行商人的适度胡须,因为一直静静坐著不动总是有些冷。罗伦斯呼了口气,感觉只要再接近日落时分一些,呼出来的气似乎就会化为白雾,他转过头瞥了一眼货台的方向。总是堆满濒临超载边缘商品的货台,这回显得有些冷清。货台上堆放最多的货物是夜晚取暖用的薪柴及稻草,剩下的就只有连孩童也都抱得动的袋子,夹杂在这些薪柴及稻草之中。然而,如此小巧的袋子里装载的商品,却拥有就算整个货台都装满上等小麦,也无法与之匹敌的价值。袋子里装的是上等的胡椒,以崔尼银币来计算的话,其总价值约为一千枚。如果拿这些胡椒到山中城镇里去贩卖,估计不难卖得一千七百枚银币。然而,装有如此超高级品的袋子,如今却成为躺在货台上悠哉梳理著尾巴,罗伦斯伙伴的枕头。这名伙伴个子娇小,五宫看来也算是稚气,但她却像个佣懒地躺在王宫里的女王般,靠在装满胡椒的袋子上,无精打采地梳理著自己的尾巴:原本套在头上的长袍帽子也褪下,露出一对尖尖的耳朵。说到尾巴、尖耳朵、旅行商人的伙伴,一般都会联想到狗。但很不巧,这家伙不是狗。听说她是住在北方大地森林里的贤狼,但罗伦斯不确定能否单纯以狼来称呼她。毕竟这只贤狼有著少女的外表,要称她是只正统的狼总有点不对劲。「差不多快到城镇了,注意一点啊。」少女拥有动物的耳朵及尾巴,如果被人发现可是大事一桩·不过,话说回来,这家伙机灵的程度连商人都自叹不如,相信不用提醒她也不会有事;然而她完全不顾形象的放松表现,却让罗伦斯忍不住想说上几句。少女听了,连看都不看罗伦斯一眼,甚至还打了个大哈欠。少女「呼」地发出毫无警觉性的吐气声,罗伦斯心想少女总算打完哈欠了,不料她接著把末端带有雪白毛发的褐色尾巴拉近身子;可能是觉得尾巴痒吧?她像只幼犬似地轻轻咬著尾巴末端,似乎完全没有回应罗伦斯的意思。罗伦斯至少能确定这名拥有狼耳朵及尾巴,自称贤狼的少女赫萝,确实有可以像动物般完全不顾形象放松的能力。「……恩。」当无法分辨是回答、还是因为搔痒的感觉得到舒缓而满足的声音,传进罗伦斯耳中时,他早已等得不耐烦而转向前方了。罗伦斯与如此任性的赫萝是约莫两个星期前相遇,罗伦斯在行商途中路过某村落时,奇妙的因缘际会让他捡到赫萝,於是两人展开旅程。拥有狼耳朵及尾巴的赫萝是一般世人口中的恶魔附身者,对致力於维持世上神明秩序的教会来说,赫萝是他们追杀的对象。然而,赫萝并非单纯只是拥有狼耳朵及尾巴的人类。到了现在,罗伦斯对於这点没有半点怀疑,他确信赫萝正如她自称,是住在北方森林的贤狼。在沿著河川建造的河口城镇帕兹欧所发生的一连串银币事件,正好於九天前落幕。罗伦斯在事件最后,亲眼目睹了赫萝的真实模样。名为赫萝的巨大褐毛狼懂得人类的语言,它散发出压倒性的存在感,简直就是神。如果要提到这只可尊为神的贤狼赫萝,与罗伦斯之间的关系呢——在金钱方面他们是借贷的对象,在世人眼中是旅伴,在私交方面是朋友;至少罗伦斯是如此认为。罗伦斯再回过头一看,赫萝似乎是缩著身子睡著了。赫萝在长袍底下穿著长裤,所以她的双脚不致於裸露在外;但为了梳理尾巴而卷起长袍到腰都,却直接睡著的模样,要说表情倒也真的很煽情。赫萝的睡姿只能用毫无防备来形容。娇小的身材让她看起来不像只狼,反而更像会被狼吃掉的柔弱少女。尽管如此,罗伦斯还是不敢轻视眼前的少女。因为罗伦斯才发现赫萝的狼耳朵突然动了一下,就看到她缓缓伸出手套上帽子,拉下卷起的裙摆遮住尾巴。罗伦斯转过身子面向前方,便看见徒步的旅行商人,正好从沿著山丘斜坡往右边延伸的道路那头出现。果然没有必要提醒赫萝。高龄数百岁的贤狼赫萝的境界,岂是只活了二十五年的小毛头能够追得上。尽管如此,赫萝的外表怎么看都比罗伦斯年幼,就算她的实际年龄是罗伦斯的数十倍,罗伦斯有时还是会有点看不惯她的举止。罗伦斯期望拥有的两人关系是如外表年龄差距一样:只要他提醒赫萝,赫萝就会坦率听话,并因为罗伦斯的提醒而避开各种困难,并深深感谢他。但是非常遗憾地,现实中却经常发生相反的状况。罗伦斯又稍梢回过头看。罗伦斯原以为自己是缓慢且安静地回过头,却被抱著装有胡椒的袋子睡觉的赫萝瞄了一眼。看到罗伦斯露出有些吃惊的表情,赫萝一副一切都在她的掌握之中的模样,恶作剧地笑了笑后,又合上眼睛。罗伦斯转过身子面向前方。马儿像在嘲笑他似的,左右摇摆著尾巴。有一个命名特殊的城镇叫波罗逊。只要穿过这个城镇,朝北边或东边顺著高原地连续前进好几天,再穿过那里的城镇与村落继续旅行的话,就可以通往异国。如异国的字面意思,在那里人们的食物穿著有所不同,就连崇拜的神明也不同。罗伦斯曾耳闻过波罗逊在不久前,还一直被称为通往异世界的玄关口。只要从遍地只见岩石的这座高原往西边下去,接著无论是往北走还是往南走、或者往西行,都可以遇上一大片肥沃的土地与森林。然而,那里的土地只有少量的泉水涌出,再加上四周被岩石包围,所以没多少土地可用来耕作。尽管如此,在这样的土地上仍特地建造了城镇,正因为这里是通往异世界的入口。罗伦斯在晨雾之中,一边朝著传来山羊叫声的田地之间前进,一边细数如墓碑般竖立在四处的木桩。木桩上刻有走过教会的漫长历史后,仍留名青史的历代圣人名字,圣人们至今仍持续净化著这块土地。波罗逊还没被称为通往异世界的玄关口之前,据说曾经是某异敦的圣地。教会遵从神的敦诲,逼迫异教徒们改变信仰,并决定由正数徒亲手针对这块受到错误文化污染的土地展开净化之战,至今已过了很长一段岁月。波罗逊曾是在这些过程中遭到灭迹的某异敦的精神支柱。传说教会展开激烈的战争,最后一扫这个地方的异教徒之后,由正敦徒建造了波罗逊这个城镇。据说异教徒们后来迁移到比波罗逊更北边与东边的地方,而波罗逊也成了打算出征的传教士与骑士们的据点。其后波罗逊成为人们与物资的中继站,繁荣至今。然而,如今在波罗逊已见不到全身包裹著破布,如隐者般装扮的传教上;也见不到佩戴长剑,宣言要为真神夺回土地扬长而去的骑士们了。现在会经过这个城镇的,是从北方或东方送来的毛织物、盐或铁,以及从西方或南方送来的谷物或皮革等物品。波罗逊被当成与异教徒的战争舞台已成为久远的往事,如今只有精打细算的商人们会不断出入这个城镇。因为有赫萝在,所以罗伦靳刻意经过路人较少的商业道路,但这里不愧是自古就有的商业道路,满载著珍奇货品的马车不断与两人擦身而过。货品当中,尤属稀有纺织物特别多。然而,波罗逊的贸易活动虽然频繁,但城镇却显得朴素,这是当地居民的特质使然。虽然这里因为有丰富的石材可取,所以保护城镇的城墙盖得十分气派,但一旦进到城里,映入眼帘的尽是简单堆起石块,再铺上稻草的简陋建筑物。虽然人们常说货物及人们频繁往返的地方一定财源滚滚,该地不久后将变得富裕,但波罗逊的情况似乎有<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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