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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四章 「卖得好」和「卖不好」的差别在这里──编织成形(编辑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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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让作家使尽浑身解数的作品能让更多读者看到必须怎么做?小说,特别是娱乐小说(轻小说)的销售好坏,到底是由什么因素来决定的呢?作家的文笔?角色?封面插画?我自己是觉得以上都不是正确解答。那是由作品有不有趣来决定的吗?──这感觉好像也不太对。如果作品「卖得好、卖不好」不等于「有趣、不有趣」的话,那到底是由什么来决定的?我自己觉得是看能够接触到这部作品的人数来决定。就像「写在开头」当中里提到的一样,一部作品有不有趣,其实是由个人主观下去认定,而且每个人定义当中的共通之处其实非常模糊。而且(我个人认为)创作物,没有何任一本作品可以说它不有趣。综合以上因素,决定作品卖不卖得好的因素,就会变成是能不能让这个作品当中内含的「有趣」成分,好好传达给读者知道,并且能不能让读者正确了解到这些「有趣」成分其中的含意才对。正确来说,就是「能让更多读者了解到作品哪里有趣」的时候,小说就会卖得更好……如果要更深入整理的话,决定性因素就是「这部作品有没有机会能让读者去判断到底有不有趣」。不会有一个小说家在执笔时,是想要写出一本无聊的小说。当创作者「希望能给其他人看到」的时候,至少对于他本人来说,这一定是一部「有趣」的作品。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能不能让读者了解到有趣之处在哪里,以及能够了解到的读者到底有多少。那这样的话,如果我们想要防止「无法让读者看到有趣之处在哪」也就是会让书「卖不出去」的情况发生,应该要怎么做才好?想要让作家尽自己所能,使尽浑身解数创作出来的作品,能够让更多读者看到的话,我们应该要怎么做才好?我想去思考这些事情,应该就是编辑这个要从旁协助作家的职业,必须要负责的工作。■能卖的作品在「演出」上不一样如果作家和编辑,希望能让读者照自己原本的意图,去解读自己最希望他们能看到的场景,那有很多事情必须要做。而手法其中之一就是「演出」。所谓的演出,其实就是「在表现事物的时候,能让人可以更加注意到某些部分的技巧」之总称。藉由这些演出手法,也许可以对读者强调自己想要说的事情,或者让人可以更容易理解。对于作品整体来说,也因为对剧情增加了高低起伏与抑扬顿挫,所以能够让读者会想要继续看下去(能够维持读者对作品的兴趣)。在这边我们实际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先假设有一幕女主角因为遭受令其感到难过的冲击,所以忍不住从主角身边跑开的场景。而这一幕,正是作者和编辑在作品当中「最希望读者可以注意到的场景」,同时也是必须要表现出「女主角这时难过的程度深刻到让她忍不住从主角身边跑开」的场景。那么如果想要让读者清楚明白到这一点,我们应该要如何表现女主角有多难过才好呢?这时最直接简单的就是「泪水」和「颤抖」,这种可以实际对外表现的感情符号。如果把这些符号当作象徵,用来表现从主角身边跑开的场景,那就能提高传导出「女主角的悲伤」这个要素的比率。最基础的做法,就是表现出女主角的身体正在颤抖,然后将焦点聚焦到女主角脸上,让读者看到女主角流下的泪水……虽然这样做也不差,但如果只有这样的话,实在是太过「普通」了点。如果想要更强烈地让读者感受到「女主角的悲伤」,那么「演出」还不是很充分。「演出」就是戏剧使用的辛香料,负责在关键时刻帮故事提味。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想要强化「演出」,有一种方法就是反而刻意不去描写女主角的表情。故意加入女主角低下头的描写,隐藏住和女主角脸部表情有关的情报。而再从她看不到的脸上,滴下一滴眼泪到手背上面。之后还可以马上加入水滴不停滴落到手背上……这种在后面多推一把,来强化演出的描写。像这样子的演出,看起来应该是比单纯描写女主角流下眼泪的场景,能够让读者留下更加深刻的印象。在这边要重覆强调的是,一部作品「卖不卖得出去」,是由「有没有好好把自己想要强调的元素让读者看到」、「有没有尽可能让更多读者有去判断这部作品的机会」来决定。不管是看完之后给予作品正面意见的读者,还是负面意见的读者也好,重点就是在能够接触这部作品的人数到底有多少。为了尽量让更多人发现到这部作品的「有趣」之处,我觉得「演出」是能在作品里使用的手段之一,所以总是会特别注意到「演出」。■不要背叛期待,要背叛不安那读者在看到什么样的发展时,才会觉得「有趣」呢?我自己是认为,就是当他们看到「没有背叛期待,而是背叛了不安」的那一瞬间。一部作品绝对不能背叛读者的期待。这是最重要的前提。读者还是会希望能看到主角帅气获得胜利(至少会这样希望的人比较多),一定也希望看到自己投入感情的角色,最后可以得到一个幸福的结局。如果遵照这个想法,我们就会得到既然读者想看到这些,那我们就照他们的期待去描写故事不就好了这种结论……但只是这样做的话,那实在称不上是一部及格的娱乐作品。读者在内心深处,一定也会希望作品能够「令自己感到十分吃惊」。所以我们也必须要超越读者预料范围的发展才行。不过有一件事绝对不能搞错,那就是「超越读者预料范围的发展」,并不是指让故事去「背叛读者的期待」。如果真的这样做,就会变成网路黑话当中的「谁得发展」(指「这种发展有谁会高兴(得到好处)?」之意)。这并不是叫你写出牛头不对马嘴的剧情,或是搞出一个设定完全没有人能够了解的角色。读者对于这种「不看场合」的发展十分敏感,到最后不要说是被评为一部烂作了,甚至有可能直接在半途放弃看完整部作品(读者必须要先把一部作品从头看完,才会真正对作品下「评价」)。如果用《灼眼的夏娜》来举例,坂井悠二原本是在故事当中,一点一点慢慢学习到「存在之力」,这个可以说是「秘密物理法则」的力量,持续锻炼到最后,才终于获得能和强悍敌人正面对抗的能力。但如果故事发展变成他突然获得神秘的超能力,甚至足以扭曲「存在之力」的法则,而战胜了强悍的敌人;或是偶然认识了自卫队高官,请他直接对敌人根据地发射飞弹的话。读者看到这种发展,的确是有可能会觉得吃惊,但是绝对不会有人认为这种发展「超越期待」,应该大部分人都会觉得「低于期待」才对。也可以说是看到自己的「不安」成真了。而当读者有这种感觉的时候,就会认为「这部作品和我好像不太合」,而到最后就会直接放弃继续阅读作品。■写小说时,绝对不能做的事所谓娱乐,自然就是指取悦他人,让人能享受到乐趣的事。而我觉得轻小说,就是应该要被分类为娱乐小说的作品。所以读者在购买一本小说的时候,一定会期待「这本书会如何来取悦我」、「我能在书中感受到怎样的兴奋快感」。那在写一本娱乐小说的时候,有哪些「绝对不能做的事」呢?当然这是你自己的创作,所以「写自己想要写的东西」绝对是最重要的一点,但是既然会有付钱去购买这本书的读者存在,那就必须要持续写出可以让读者会想要一直买下去的作品。如果是一个职业作家,当然不可能只出版一本书当作纪念就算了。可以的话当然会想要持续当个作家十年、二十年才对。我自己主要是将下列三件事情,当作「绝对不能做的事」牢记在心。●像是行事太过于违反道德的主角等等,会让读者感到不愉快的设定。●不想要取悦读者,把读者放在敌对位置上。●在作品当中过度强调作家本人的主义主张而非登场角色。以上这三件事情,对作品而言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行为。像是在剧情当中过度欺压女主角、让主角一直到故事结束都没有机会活跃、把主角写成一个让人看不出来是主角的人渣、故事或登场角色的主张过于泛政治化而且偏颇……这些元素都很容易让读者在阅读时感到过大压力,最后一看到作品就产生不愉快的感觉。当然这世界上也是有惊悚作品、悬疑作品,或者是以政治圈当作舞台的政治斗争故事存在,作品如果能够巧妙控制给读者的压力,就可以将其升华为一种娱乐。但如果你的目标并不是写出这种作品,那最好还是不要这样做比较好。以前曾经有一位我负责的作家这样说过。「所谓故事,就是在描写如何让主角陷入险境的过程。所以我们作者,根本就是专门给主角带来不幸遭遇的衰神。」虽然语气十分讽刺,但其实这句话一点也没错。对于想要「从安全地带出发去冒险」的人来说,一个过程只有平淡、严肃和平场景的故事,通常只会让他感觉到十分无<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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