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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卷 不,我完全没有印象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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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呃,一个人住,就会被问到:「我猜你都只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对不对?」、「你都没吃蔬菜对不对?」这类问题。不不不不不……人都会吃自己爱吃的东西吧!成天吃讨厌的东西过日子的人才少啦!退一百步好了,「你都只吃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吧?」这种论调还可以接受!为什么要断言我喜欢的东西就是蔬菜以外啊!我爱吃蔬菜耶!我可是令人闻风丧胆的蔬菜男耶!我都在吃自己爱吃的东西啦!吃的净是沙拉!我在常去的馆子,都是优先点白饭,然后是沙拉和鱼。肉类当中最喜欢的是鸡肉,接着是猪肉,最后才是牛肉。而且牛肉算是我格外讨厌的类别。比如肋眼、沙朗、五花这种富含油脂的肉,我最讨厌了。叹就叹在漫画家或其他作者请客,基本上都是吃烤肉。最近我已经变得只和熟人一起去喝酒了。假如是菲力或内脏或横膈肉倒还比较好。跟烤肉相比,我更爱吃汉堡。牛井要是点标准份量,我也吃不完。吃的「王道」是什么?思考这一点时,我做出了以下的结论:那应该是「从小吃到大的东西」。对我来说,牛井的王道是要和亲子井一样淋上蛋汁。为什么牛井店都不淋蛋汁?这让我十分不解。我吃东西都走在有偏差的「王道」上,所以喜好才会和别人不一样吧。去年我搬到了荻洼,现在最常去的馆子叫「内脏阿吉」。聊到「那是什么样的店?」时,我总会这样回答:「这个嘛~假如问老板『有什么推荐的?』,他肯定会推荐鱼类菜色,不过那是一家内脏火锅特别好吃的店。」为什么要推荐鱼啦!你这家店不是叫「内脏阿吉」吗!推荐内脏给客人嘛!我最喜欢老板那种矛盾的调调。据说他们的材料是从京都直接运达,店里每天都有当日现捞的鱼鲜。所以要是点生鱼片综合拼盘,每天都会有不同的鱼,盘里要是出现了一般必备的鲔鱼或鲑鱼生鱼片,反而算是稀奇的。因此,老板才会对客人推荐鱼鲜,结果那里最好吃的却是「烧烤内脏」跟「阿吉沙拉」。而且,到店里的客人还是会点「内脏火锅」。内脏阿吉就是这样的一间馆子。另外,他们还有可爱的店员小姐——咳咳咳咳咳。虽然我也推荐鱼鲜,不过以那家店的「王道」来说,「烧烤内脏」是最棒的。好,注意!以上都是为这篇后记铺的梗喔!这种事如果没有先交代清楚,我总觉得没人能看懂,所以就先开诚布公。这次的主题是「冒险」。好!注意!这个主题之后也会运用到喔!我想说的意思就是:别用外表下判断。店名叫内脏阿吉,老板也未必会推荐内脏类的菜色。一个人住,不代表就不会吃蔬菜。那么,请顺便听我提一件事情。说到用外表下判断,前阵子我去了麦当劳喔,麦当劳。当时,我记得店里办了所有容量薯条均一价特惠活动,而我点了双层吉士汉堡和中包薯条。结果,等东西一送来——「点大麦克的客人,您的餐点好了~」我迟疑了一瞬。因为柜台就只有我一个客人。我没有点大麦克啦————!「呃……我……我点的是双层……吉士汉堡耶。」「啊——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这是您点的双层吉士汉堡和大包薯条~」「呃……嗯,谢谢。」搞什么嘛!因为外表吗!是看外表对吧!你从外表判断我会点大麦克和大包薯条对不对!根本弄错我点的东西了嘛!就算点双层吉士汉堡,也已经跟猪一样会吃了好不好!等等,谁是猪啦!我是喜欢鱼更胜于猪的木村。——就这样,偶尔来写一下「大家好,我是○○的木村」。——偶尔我也想来一段将○○部分写得较长的后记,就付诸实行了。这次是久久出一本的短篇集。短篇连载终于结束了,再来也只剩一次了吧。唉呀唉呀。志在当作家的人应该会懂,写作最有趣的部分是埋下伏笔;最痛苦的部分则是将故事收尾。想当轻小说作家或漫画家而开始创作故事的人非常多,不过能将故事收尾的人其实很少。写短篇,就必须在每一回重复那样的步骤。有能力将故事收尾的人,会让我相当尊敬。比如在《僵尸》第一集中,春奈会有褐色头发又取日本名字,是因为她是混血儿;出现在医院的大蓝鲸其实是要找京子——构思这些环节时是最有趣的。而现在我做的已经不是埋设伏笔,而是将伏笔收拢的作业了。本来要在第七集亮相的恶魔男爵女儿,下一集能不能让她出场?我没想到故事能延续这么久,伏笔也拖得越来越长,尽管可能都没有人记得,那部分就继续用「因为故事是我高中时编出来的」当藉口好了——就这层意义来说,写新作是很有趣的。我在设计角色时,会帮他们各自安排一段过去。他们是如何活过来的、有什么价值观、和主角等人认识后又有怎样的改变,这些在我下笔前都会一次想好。照现在的风气,假如有三人一组的角色阵容,其中一个就会是沉默寡言的类型啊。虽然那倒没关系,不过沉默型角色,是在过去发生什么才变得沉默——我觉得常会看到作者没有对此着墨的状况。那个角色为何会沉默?发生过什么事?是受了周遭影响?或者是被家人影响?我并不想创造毫无背景的沉默型角色。所以——关于下一部新作……我把角色的过去编得太长了。伤脑筋。这下出槌啦。创作漫画或轻小说第一集之际,需要几项要素,其中之一就是「什么都不懂的人」。这个「什么都不懂的人」,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因为读者正是「什么都不懂的人」。读者要透过「什么都不懂的人」,一起认识故事中的世界。举例来说,像是「主角转学过来」的套路。故事会从主角不认识那座城市、那间学校以及登场角色的状况下开始。主角等于闯进了作品的世界观里——和读者一起。藉着那种方式,就能将感情逐步投入在其中。然而,我却编出了过去。主角和女主角都有。他们各自处在「已经熟知那个世界」的状态。对特殊能力的存在、用途、都市机能以及一切,都了然于心。这样一来,我想就不容易投入感情了吧。而我刻意不去修改。呃,其实是应该修改的。毕竟那个世界的常识,已经跳脱了读者生活的常识。非得让读者和角色一起去认识那些才行。那就是我们从小一直看到现在的「王道」吧。我常被书迷问到:「怎么样才能写出卖座的故事?」我的答案,是这么回应的:「要有具冲击性的设定,以及普通的故事情节吧。」这属于个人论点,不过对于具冲击性的设定,我的定义是「读了会想告诉别人」。和别人聊到那部作品时,会想介绍、表达出来的部分。没有这一环就不会卖座。也就是:感觉这套设定不错耶,要不要实际读读看作品?于是——「什么嘛,剧情又是这样演啊?」大家有没有如此想过的经验?那就是正确答案。要让故事卖座,就该那样做。结果卖座的东西就是王道,那是会让人觉得「这我也写得出来」的作品。《僵尸》也是希望让读者认为「既然这也能得奖,我也来写看看吧」才写出来的。所以,大家也放手投稿新人奖吧!要表达的差不多就是这种讯息。但是很遗憾的,下一部作品并不一样。就这层意义而言,这次我采取了冒险的方针。至于要提到有不有趣,我从来都不曾认为自己的作品有趣。因为对我来说,所谓的「有趣」,必须是「超出我想像的东西」。不过——我有将心思放在冲击性这一点。主角、女主角、所有角色身上都有一件瞒着他人的事情。我想这应该算是一个爆点。为了制造出那样的情况,我替所有角色设定了过去。这样就无法走「主角转学过来然后能力觉醒」的套路。总之,内容也因此变得挺复杂就是了。<p style="font-weight: 400;color:#af888c;">(继续下一页)六六闪读 663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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