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讲个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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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饿了吗?”东哥说,一边伸手揭开了身边那口锅的锅盖:“我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一直没有吃过东西,很饿了!”
他从面前的桌子下面拿出了两个碗和两双筷子以及勺子,用勺子去铁锅里盛肉。
“这是野鸡肉,很香,不像野兔肉,有土腥味儿。你要不要尝一尝?”
他盛了两碗放在桌子上,热气蒸腾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的确很香,早上只吃了一碗没泡透的自热泡面的林菲,禁不住暗暗咽了一口口水。
她摇摇头:“谢谢,我不饿!”
东哥拿起筷子,埋头大口地喝了一口热汤,开始嚼碗里的肉。吃了一会儿,他把另一只碗推过来推到林菲的面前:“别怕,看见我吃了吧,没有毒,吃吧!”
林菲依然拼命地摇头。
东哥几乎是狼吞虎咽地,一会儿就吃完了那一大碗肉,又去锅里盛里一碗汤,热热地喝了下去。
昏暗的灯光下,他的额头上冒出密密的汗,把凌乱的头发贴到了额头上,胡须上沾着肉屑。
他放下空碗,抹一下嘴巴,问:“你真的不想吃吗?很好吃!”
林菲再一次摇头。
东哥点头,端过她面前的碗,把那碗肉倒回了锅里,盖上了锅盖:“等会儿,罗梅醒来,给她吃吧!”
他做这一切做的波澜不惊,如同居家过日子,对她说话的口气,也像是对着一个家人,林菲却看得惊心动魄,感觉他说得每一句话,都会像雷一样滚过她的耳畔。
“你,放我出去吧!”她再次开口哀求:“我真的只是路过,没有任何恶意,你留我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对吗!”
东哥吃饱了,长吁一口气,抬头看着她:“我知道啊,是你自己进到这里来的,不是我让你进来的,我肯定会让你出去的,不过——”
他停顿一下,低下头,看着眼前桌上的灯光,眼神迷离,深不可测。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他抬起头说。
林菲想一想,点头:“好啊,我喜欢听故事,你讲给我听。”
东哥慢慢地开始讲——
其实这不是一个故事,只是一个往事。
你们去过的村子是,叫碧罗村,是一个贫穷又落后的地方,但是景色很美。我和罗梅从小就出生在这里。我们两家是邻居,用老套的话说,算是青梅竹马吧。但是罗梅,他的妈妈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疾病,结婚时,娘家隐瞒了这个事儿,就和罗梅的爸结婚了,后来生了罗梅后才打听出来的,罗家就不让她妈妈再生育了,所以罗梅是家里的独女。
我和罗梅从小一起玩,一起上学。我们上中学要去几十公里远的青阳镇。我到了青阳镇,才感觉这个世界真的很热闹,不像这个死气沉沉的碧罗村,我很兴奋,觉得外面的世界真精彩。但是我学习很差,上了不到一年中学,我就觉得学习太吃力了。我经常逃学,后来有一次,我被老师骂了后,从学校出来,就再也没有回去上学。我拿着家里给的一百多块钱生活费,坐车去了省城,准备闯荡一番。我在外面一混就是十几年,很自由很开心,也受不了不少苦。
但是在外面混了三四年,我曾经回过一次家来看我父母,那时候,碧罗村还有在三四十户人家。而且我还知道了一件事,就是罗梅,她疯了。我想她应该是继承了母亲的家庭遗传精神病史,在我离开家乡后,遗传病在她身上发作了。但是,村里人并不相信精神病会遗传,他们都传言,罗梅的发疯和我有关系,说是因为罗梅喜欢我,我父母也这样认为。当时,我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我知道我和罗梅从小到大的感情虽然像兄妹一样,但是又不同于兄妹,她一直很依恋我,我们一起在青阳镇上学的时候,都是我在照顾她,我的突然离开,肯定也对她造成了很大打击,但是我觉得,她之所以发疯,是因为她遗传了她母亲的家庭病史,和我关系并不大。于是,我和父母吵了一架后,再一次离开了碧罗村。但是我离开的时候,罗梅一直跟着我,跟了我有三四里地,到对面的山坡上,我一直狠着心没有回头,又一次离开了家乡。
……
东哥突然停顿了讲述,因为在他身后的那张床上,罗梅睡了一觉,已经醒过来了,像个孩子一样揉着眼睛爬起来,叫“东哥!”
东哥立刻柔声叫:“罗梅,过来吃肉了!”
罗梅立刻很兴奋,下了床来到东哥身边,靠着他坐下来。东哥转身揭开锅盖,又从锅里盛出了那碗肉,放在罗梅面前,说:“快吃吧!”
罗梅拿起筷子,大口地吃那碗野鸡肉,神情和吃相完全像个孩子。
林菲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变得不再恐怖,而是带着温馨。
东哥用温柔的眼光看一眼罗梅,开始继续讲他的故事——
我第二次离家出走,觉得自己需要长大成人,担起责任了,我于是努力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不再到处给人下苦力打工,而是想办法去做生意,积攒钱。慢慢的,我有了自己的一点儿积蓄,我用这些积蓄开了一家饭馆,生意还不错。那时候因为一心想成功,也因为忙,我再没有回过家。就在我没有回家的这七八年里,我一直在努力想要把自己的生意做好做大,我接连又开了三家店,生意都还不错,但是开饭馆是很辛苦的,我觉得很累,来钱也慢。就在三年前,我想转行了。我把三个饭馆都转让出去,又约了几个平时要好的朋友,一起入股开了一家歌城,没想到,这一次投资,让我彻底失败了。因为运营成本太高,即使开业后生意不错,但是还是亏损,而我手头又没有多余的钱,没有了周转运营资金,开业不久,这家店就陷入了困境,我只好到处借钱来支撑运转,但是到最后,还是没有办法,生意越来越萧条,欠的债也没办法还上,尤其是一起入股的那些兄弟,没有合伙做生意时,都是生死过命的交情,但是等亏钱的时候,我们开始内讧翻脸,争执不断,到最后,他们都来逼我要退股,要钱,债主也天天上门讨债,我那段时间,觉得很绝望,绝望到想要自杀,后来,我卖掉了这家拖垮我的歌城,还了债务,我已经身无分文,还有一些没有还。这时候我想起了我的家乡和父母,因为我真的太累了,我想回家。当有了这个念头后,我第一时间坐了一趟车,回到了青阳镇,去了我的母校看了看,但是也就是在青阳镇,我竟然看见了罗梅。她在青阳镇的街头到处乱跑,旁边的人都在起哄嘲笑,她被小孩子追着扔菜叶子。当我走过去的时候,她已经认不出我来了,但是她的手里,竟然紧紧攥着一张照片,看见我时,他把照片举给我看,问:“你见过东哥吗?你认识他吗?”那一刻,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我抱着她当着众人的面失声痛哭,在那一刻,我才真正觉得,我的人生是失败,我竭尽全力去追求那些虚幻的东西,到最后一无所得,但是却丢掉了真正属于我的东西。我于是带着罗梅回到了这里。这时我才知道,我的故乡,这个偏僻的村子里,已经没有人了,除了我的父亲母亲,所有人都搬走了,罗梅的父母也搬走了,独独扔下了她,因为她是个疯子。我想,我这十几年,不但亏欠了我父母,还欠了罗梅还不清的感情债。我父母告诉我,在我离开后,罗梅动不动就会走几里地,来到这个我和她最后一次分开的地方呆着,一呆就是一天一夜,也不知道回家。我父母是很善良的人,看着不忍心,就用我寄给他们的钱,在这里建了一个院子,让罗梅住下来。我回到村子里不久,父母就去世了,我料理了父母的后事,也从村子里搬了出来,住在这里。可能你会问,为什么我要住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我说过,我在外面还欠着一大笔债,他们打听到我是这个村子的人,曾经追到过村子里,好在都没有找到我。我不是一个赖账不还的人,但是我真的没有钱还债了,我也累了,不想再去外面闯荡,于是我就和罗梅一起搬到这个院子里,为了防止万一有债主找到这里来找我我,在屋后开了这个石头洞穴,当外面有人来的时候,就躲在这里。——我承认,我是一个失败者,一个不讲信用的懦夫,但是,我真的累了。我开始喜欢上这个少年时厌恶,一心想要离开的地方,也深深地依恋罗梅,因为,只有她会全心全意爱我,信任我。我想后半生就这样永远生活在里。我还留了一点儿钱,虽然不多,但够我们买几年的米面了。我会一两个月外出一次,去镇子上买些日用品,其它东西,这个山村会给我和罗梅的,我真希望人们永远遗忘这里,就只有我罗梅两个人。等有一天所有人都遗忘了我们的时候,我们会在这里耕种土地,种些蔬菜,再不会去打扰这个世界,也不希望这个世界来打扰我们。
他说完这番话,静静地看着罗梅,眼睛里,是怜惜,和悲悯。
“我想,这就是爱情最真实的样子吧!”林菲情不自禁叹口气,用羡慕的口气说道。喜欢明月倪裳请大家收藏:(663d.com)明月倪裳六六闪读更新速度最快。到六六闪读(www.663d.com)
看剑来
他从面前的桌子下面拿出了两个碗和两双筷子以及勺子,用勺子去铁锅里盛肉。
“这是野鸡肉,很香,不像野兔肉,有土腥味儿。你要不要尝一尝?”
他盛了两碗放在桌子上,热气蒸腾的肉香在空气中弥漫开来,的确很香,早上只吃了一碗没泡透的自热泡面的林菲,禁不住暗暗咽了一口口水。
她摇摇头:“谢谢,我不饿!”
东哥拿起筷子,埋头大口地喝了一口热汤,开始嚼碗里的肉。吃了一会儿,他把另一只碗推过来推到林菲的面前:“别怕,看见我吃了吧,没有毒,吃吧!”
林菲依然拼命地摇头。
东哥几乎是狼吞虎咽地,一会儿就吃完了那一大碗肉,又去锅里盛里一碗汤,热热地喝了下去。
昏暗的灯光下,他的额头上冒出密密的汗,把凌乱的头发贴到了额头上,胡须上沾着肉屑。
他放下空碗,抹一下嘴巴,问:“你真的不想吃吗?很好吃!”
林菲再一次摇头。
东哥点头,端过她面前的碗,把那碗肉倒回了锅里,盖上了锅盖:“等会儿,罗梅醒来,给她吃吧!”
他做这一切做的波澜不惊,如同居家过日子,对她说话的口气,也像是对着一个家人,林菲却看得惊心动魄,感觉他说得每一句话,都会像雷一样滚过她的耳畔。
“你,放我出去吧!”她再次开口哀求:“我真的只是路过,没有任何恶意,你留我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对吗!”
东哥吃饱了,长吁一口气,抬头看着她:“我知道啊,是你自己进到这里来的,不是我让你进来的,我肯定会让你出去的,不过——”
他停顿一下,低下头,看着眼前桌上的灯光,眼神迷离,深不可测。
“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他抬起头说。
林菲想一想,点头:“好啊,我喜欢听故事,你讲给我听。”
东哥慢慢地开始讲——
其实这不是一个故事,只是一个往事。
你们去过的村子是,叫碧罗村,是一个贫穷又落后的地方,但是景色很美。我和罗梅从小就出生在这里。我们两家是邻居,用老套的话说,算是青梅竹马吧。但是罗梅,他的妈妈有家族遗传的精神疾病,结婚时,娘家隐瞒了这个事儿,就和罗梅的爸结婚了,后来生了罗梅后才打听出来的,罗家就不让她妈妈再生育了,所以罗梅是家里的独女。
我和罗梅从小一起玩,一起上学。我们上中学要去几十公里远的青阳镇。我到了青阳镇,才感觉这个世界真的很热闹,不像这个死气沉沉的碧罗村,我很兴奋,觉得外面的世界真精彩。但是我学习很差,上了不到一年中学,我就觉得学习太吃力了。我经常逃学,后来有一次,我被老师骂了后,从学校出来,就再也没有回去上学。我拿着家里给的一百多块钱生活费,坐车去了省城,准备闯荡一番。我在外面一混就是十几年,很自由很开心,也受不了不少苦。
但是在外面混了三四年,我曾经回过一次家来看我父母,那时候,碧罗村还有在三四十户人家。而且我还知道了一件事,就是罗梅,她疯了。我想她应该是继承了母亲的家庭遗传精神病史,在我离开家乡后,遗传病在她身上发作了。但是,村里人并不相信精神病会遗传,他们都传言,罗梅的发疯和我有关系,说是因为罗梅喜欢我,我父母也这样认为。当时,我不相信、也不愿意相信。我知道我和罗梅从小到大的感情虽然像兄妹一样,但是又不同于兄妹,她一直很依恋我,我们一起在青阳镇上学的时候,都是我在照顾她,我的突然离开,肯定也对她造成了很大打击,但是我觉得,她之所以发疯,是因为她遗传了她母亲的家庭病史,和我关系并不大。于是,我和父母吵了一架后,再一次离开了碧罗村。但是我离开的时候,罗梅一直跟着我,跟了我有三四里地,到对面的山坡上,我一直狠着心没有回头,又一次离开了家乡。
……
东哥突然停顿了讲述,因为在他身后的那张床上,罗梅睡了一觉,已经醒过来了,像个孩子一样揉着眼睛爬起来,叫“东哥!”
东哥立刻柔声叫:“罗梅,过来吃肉了!”
罗梅立刻很兴奋,下了床来到东哥身边,靠着他坐下来。东哥转身揭开锅盖,又从锅里盛出了那碗肉,放在罗梅面前,说:“快吃吧!”
罗梅拿起筷子,大口地吃那碗野鸡肉,神情和吃相完全像个孩子。
林菲突然觉得,眼前的画面变得不再恐怖,而是带着温馨。
东哥用温柔的眼光看一眼罗梅,开始继续讲他的故事——
我第二次离家出走,觉得自己需要长大成人,担起责任了,我于是努力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我不再到处给人下苦力打工,而是想办法去做生意,积攒钱。慢慢的,我有了自己的一点儿积蓄,我用这些积蓄开了一家饭馆,生意还不错。那时候因为一心想成功,也因为忙,我再没有回过家。就在我没有回家的这七八年里,我一直在努力想要把自己的生意做好做大,我接连又开了三家店,生意都还不错,但是开饭馆是很辛苦的,我觉得很累,来钱也慢。就在三年前,我想转行了。我把三个饭馆都转让出去,又约了几个平时要好的朋友,一起入股开了一家歌城,没想到,这一次投资,让我彻底失败了。因为运营成本太高,即使开业后生意不错,但是还是亏损,而我手头又没有多余的钱,没有了周转运营资金,开业不久,这家店就陷入了困境,我只好到处借钱来支撑运转,但是到最后,还是没有办法,生意越来越萧条,欠的债也没办法还上,尤其是一起入股的那些兄弟,没有合伙做生意时,都是生死过命的交情,但是等亏钱的时候,我们开始内讧翻脸,争执不断,到最后,他们都来逼我要退股,要钱,债主也天天上门讨债,我那段时间,觉得很绝望,绝望到想要自杀,后来,我卖掉了这家拖垮我的歌城,还了债务,我已经身无分文,还有一些没有还。这时候我想起了我的家乡和父母,因为我真的太累了,我想回家。当有了这个念头后,我第一时间坐了一趟车,回到了青阳镇,去了我的母校看了看,但是也就是在青阳镇,我竟然看见了罗梅。她在青阳镇的街头到处乱跑,旁边的人都在起哄嘲笑,她被小孩子追着扔菜叶子。当我走过去的时候,她已经认不出我来了,但是她的手里,竟然紧紧攥着一张照片,看见我时,他把照片举给我看,问:“你见过东哥吗?你认识他吗?”那一刻,我的眼泪一下子就流下来了。我抱着她当着众人的面失声痛哭,在那一刻,我才真正觉得,我的人生是失败,我竭尽全力去追求那些虚幻的东西,到最后一无所得,但是却丢掉了真正属于我的东西。我于是带着罗梅回到了这里。这时我才知道,我的故乡,这个偏僻的村子里,已经没有人了,除了我的父亲母亲,所有人都搬走了,罗梅的父母也搬走了,独独扔下了她,因为她是个疯子。我想,我这十几年,不但亏欠了我父母,还欠了罗梅还不清的感情债。我父母告诉我,在我离开后,罗梅动不动就会走几里地,来到这个我和她最后一次分开的地方呆着,一呆就是一天一夜,也不知道回家。我父母是很善良的人,看着不忍心,就用我寄给他们的钱,在这里建了一个院子,让罗梅住下来。我回到村子里不久,父母就去世了,我料理了父母的后事,也从村子里搬了出来,住在这里。可能你会问,为什么我要住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我说过,我在外面还欠着一大笔债,他们打听到我是这个村子的人,曾经追到过村子里,好在都没有找到我。我不是一个赖账不还的人,但是我真的没有钱还债了,我也累了,不想再去外面闯荡,于是我就和罗梅一起搬到这个院子里,为了防止万一有债主找到这里来找我我,在屋后开了这个石头洞穴,当外面有人来的时候,就躲在这里。——我承认,我是一个失败者,一个不讲信用的懦夫,但是,我真的累了。我开始喜欢上这个少年时厌恶,一心想要离开的地方,也深深地依恋罗梅,因为,只有她会全心全意爱我,信任我。我想后半生就这样永远生活在里。我还留了一点儿钱,虽然不多,但够我们买几年的米面了。我会一两个月外出一次,去镇子上买些日用品,其它东西,这个山村会给我和罗梅的,我真希望人们永远遗忘这里,就只有我罗梅两个人。等有一天所有人都遗忘了我们的时候,我们会在这里耕种土地,种些蔬菜,再不会去打扰这个世界,也不希望这个世界来打扰我们。
他说完这番话,静静地看着罗梅,眼睛里,是怜惜,和悲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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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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