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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7章 前传-516:夺剑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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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李星云和张子凡见陆林轩醒了,他们自然是很高兴的,但现在大敌当前,他们也来不及去问候对方,只能先解决敌人啊,正当他们三个准备动身去夺剑时,在房顶的宋文通率先开口了。
“你们很不错啊,我记住你们了,金蚕蛊我暂先放过,至于这柄七星龙渊我就笑纳了,等着吧,我们还会再见的”
话罢,宋文通的身影便在屋顶上消失了,因为那个小姑娘醒了,他说什么也拿不走金蚕蛊了,因此他只能暂作取舍,好歹是得到了龙泉剑,他这一趟来川渝城也不算亏,所以他该离开了。
而李星云在看到那个混蛋拿着他的宝剑溜了,他也是直接跳上了那处屋顶,想看看那个混蛋从哪儿跑的,但很可惜,就算他登上屋顶,也没看到那个夺走他龙泉剑的混蛋是从哪里溜走的。
气的李星云跺了跺脚,而张子凡却没有上去追那个敌人,因为他妻子醒了,他现在还忙着问陆林轩这啊那啊的呢,这时,李星云从屋顶跳了下来,然后去断掉的桅杆那边找他的雪儿去了。
没办法,既然武器丢了,那他只能先顾老婆了,总不能扔下受伤昏迷的媳妇儿去追那个没影儿的混蛋吧,在武器和老婆面前,李星云毅然决然的选择了老婆,倒也真是个负责的好男人啊。
只可惜姬如雪并没有醒来,她被宋文通那一脚踢晕了,生命危险倒不至于,但肯定是得头沉几天,反正难受就对了,李星云扶起瘫倒在地上的姬如雪,然后又探了探鼻息,随后松了口气。
毕竟老婆没事比什么都强,大不了他以后再想办法夺回他的宝剑呗,反正那个混蛋看上了蚩梦送给他师妹的金蚕蛊,他不愁以后见不到那人,而张子凡和陆林轩此时也赶到了李星云身边。
“师哥,你和嫂子伤的严重吗?”
陆林轩见他师哥又是流鼻血又是嘴角溢血的,她感觉她师哥伤的不轻啊,便关切的问了一声,张子凡虽没做声,但看向李星云的眼神也充满了担忧,因为他们是携手共闯江湖的好伙伴啊。
而且因为这场不该有的战斗,他还害他兄弟把龙泉剑丢了,说实话,张子凡心里挺不是滋味儿,而李星云呢,也抬头看了他师妹一眼,抬手擦了擦嘴上的血,然后摇了摇头,装作没事道。
“放心,我没事,你嫂子也只是晕过去了,没有生命危险”
“哦,人没事就好”陆林轩
“李兄,你的龙泉剑...”
陆林轩话音刚落,在她身边的张子凡便开口了,没办法,他实在是心里有愧啊,要不是他把自己老婆丢了,也不会拖累他兄弟去救,更不会有这场战斗和丢剑的事,他心里属实有些难受。
“无妨,一把剑而已,只要人没事就是万幸了”
李星云并没有怪怨谁,毕竟他的七星龙渊被夺是他自己不够强,被那个混蛋压着打了一顿,也真是丢脸,张子凡和陆林轩听到李星云那样说,夫妻俩不经对视一眼,然后张子凡又问一句。
“李兄,你有没有感觉刚才那人所使的招数和步伐都和李副盟主很像?”
张子凡并没有再起提龙泉剑的事,而是将矛头转到了那个溜走的混蛋身上,显然,他也看出那个人的身法和武功有些熟悉了,对此陆林轩并不知情,只是看了她丈夫和师哥几眼,没吭声。
“在交手前我问过他,他说他是李茂贞,还说风云盟的李茂贞,从来就不是一个人”
李星云回答了他妹夫的疑虑,因为他现在也很怀疑那个混蛋说的是真话,毕竟那个家伙与李副盟主的武功路子几乎如出一辙,就好像是同一个师父教的,可令人不解的是他没见过那人啊。
“什么?李茂贞不止一个?这...”
在听到他兄弟的解释后,张子凡也有些吃惊,他虽是风云盟成员,可他确确实实没见过那个大高个啊,因为接引他入盟的是一个身形瘦弱的李副盟主,而不是那个大高个,他现在有些懵。
毕竟这个消息超出他的预料了,这李副盟主居然不止一个,那么那个在风云榜上排名第一的李茂贞,到底是指的哪一个李副盟主呢?这可真是令人费解,而这时李星云抱起了姬如雪,道。
“不管那些了,我先带雪儿回驿馆疗伤了,你们也一块过来吧”
“嗯,那就依李兄的意思”
张子凡倒是个懂得礼数的真公子,还朝那李星云抱了一拳,对此李星云也只是点了下头,然后就朝他们暂住的驿馆方向走了,不过他走的并不快,见他兄弟上前带路,张子凡又嘱咐一句。
“李兄稍等,待子凡先去拿回雪儿姑娘的剑再走不迟”
话罢,张子凡全身闪烁起电光,瞬间消失在原地,而李星云也没有回应,只是停住了脚步,毕竟他未婚妻受伤了,他还弄丢了龙泉剑,心里有些不快,很快张子凡就拿着剑回来了,又道。
“请李兄上前带路”
李星云这次仍旧没有回答,只是朝驿馆的方向去了,而张子凡也拿着剑跟了上去,当然,陆林轩也同样如此,而那些躲在街道两侧和店铺里观战的百姓,此时也终于回去办自己的事儿了。
不过因为街道被毁了一些石板砖,所以也有人去通知官府衙门了,而且他们嘴里还议论纷纷的,毕竟他们刚才目睹了一场精彩绝伦的战斗,又是雷电又是流星的,也确实让他们大开眼界。
......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悄然流逝着,不知不觉,这片虚空大陆又过去了三个昼夜,现在已是虚空历2487年2月5号,虚空时间夜晚八点三十,此时的天色如墨汁一般,漆黑到伸手不见五指。
在这蜀中境内以南的地界,有一座面积不大的繁荣小城依附于官道旁,那座小城的地势还算不错,虽算不上依山傍水,可在城外不远还是有一片果树林子的,而那座城的名字叫做奉天郡。
的确是个很好听的名字,而此时,那座奉天郡的城门已经关闭,城楼上还有许多的士兵严阵以待,那些士兵都拿着统一制式的长枪和同款的钢甲,他们的钢甲是亮银色的,非常与众不同。
因为大部分士兵的盔甲都是深色或暗色,像这种亮银色盔甲大多都是配发强力武将的,可这奉天郡的守城士兵不同,他们就连最普通的士兵都是用亮银色盔甲,不过那盔甲并非夙银制成。
只是由普通的钢铁打磨而成,虽然那些守城士兵的盔甲颜色很亮眼,但那盔甲的覆盖率和造型就差点儿意思了,看着有些粗糙,想来这些士兵的长官应该会配几套造型比较精致的盔甲吧。
虽然这些士兵的钢甲看着有些不太行,但他们的钢盔很特别,因为大多数士兵的头盔就只是个单纯的铁壳,而这些守城士兵的头盔却配了一副半脸面罩,那些面罩将下巴和嘴都挡起来了。
那半脸面罩并不是紧紧贴合,影响呼吸不畅的那种面罩,而是一副副龇牙咧嘴的狼口面罩,同样的,这些半脸面罩与士兵们的头盔一样都是亮银色,只是面罩上刻画着细致的血色尖狼牙。
显然,在这奉天郡守城的士兵并不是什么县衙的捕快,而是真正的军队,这支军队的主力和大本营并不在这奉天郡,在这里驻守的仅是一支千人的支队,不过这支军队有一个吓人的名字。
叫狼牙营,没错,狼牙营不仅是驻守在奉天郡这座小城的那支支队的名字,还是这支军队全军上下的军号,从他们那钢盔上的狼牙面罩就能看出来,反正这狼牙营的面罩和名头挺能唬人。
那些在守城的狼牙营士兵都手握长枪,在城墙上屹立着,他们的军旗也在随风飘扬,那旗帜是血红色的,上面绣有一颗长而尖的白色狼牙,真是显眼的很,但这也坐实了那狼牙营的名号。
而此时,在距离这座奉天郡十里之外,官家大道旁边,有一家面积不小的驿站,因为现在是晚上的缘故,那家驿站门前挂满了一串串的红灯笼,看着是既亮堂又喜庆,还挺有那年味儿的。
没办法,毕竟才过完年两个月多一点,春联红灯笼啥的肯定没卸嘛,喜庆一些也很正常,在那家驿站门口,有几个伙计正在安排新来的旅客,那些旅客大多都是赶着货车去做生意的商贩。
因天色已晚,所以只能留在驿站歇脚,主要是奉天郡的城门早就关了,在入夜后城内是封锁的,无人能够进城,因此这家距离奉天郡十里地之远的驿站就成了过往商旅们唯一的歇脚地点。
这家驿站的伙计很勤快,正在驿站门口招呼那些旅客们进院子安放货物和马车呢,而在这其中,就有一辆非常豪华,且十分气派的超大型房车,那辆房车是由四匹体型极大的红鬃马拉的。
而且那些红鬃马还都是披盔戴甲的战马,显然,那辆豪华房车是卡洛斯他们的,此时佩特正在驾着马车随那驿站的伙计往后院走呢,不过卡洛斯并没有,他背着李寒衣直接去驿站正厅了。
卡洛斯仍旧穿着那身昂贵的紫红色狐裘,李寒衣也还是穿着那身男式白袍,从两人那平和的表情便能断出他们这几天相处的不错,因为李寒衣之前被背的时候只是用手搭着卡洛斯的肩膀。
而现在她是用胳膊紧搂着卡洛斯的脖子啊,看起来比之前要亲密许多,他们身上都没有携带兵刃,因此他们看着就像一对出门远行的富家子弟,尤其是卡洛斯,那装扮完全就是少爷级别。
不过呢,与他们俩一块进入这家驿站的还有另一个富家少爷,那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公子,他穿着一身儒雅的青衫,被铂金冠束起来的乌发在脑后垂直落下,手里还拿着一把折扇在扇风。
而且这位公子身边还跟着六个家丁模样的壮汉和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最重要的是那六个壮汉腰间都挎着长刀,看起来还凶神恶煞的,就连那个管家的眼神都犀利异常,不像是普通人。
而这一行八人同卡洛斯他们一起走进了这家驿站的正厅,只是这十人谁也没理谁,仅是在走自己的路,看着挺严肃的,唯一例外的就是那个儒生模样的富家公子,他一直在盯着卡洛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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