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7章 怎么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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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午朝,只议了一件事,税,商税、官绅一体纳税。
魏藻德表示此事难办,抵抗一定非常激烈,林增志也觉得很难。
朱慈烺先开了一个玩笑,“说个笑话给大家听听。你们说朕睡觉,叫什么税?”
众臣皆面面相觑,陛下睡觉,叫什么税?
大家想了一会儿,纷纷摇头。
“朕睡觉,叫国税。好,对应的是,乞丐睡觉,叫什么税呢?地税。那么还有,和老婆睡觉叫依法纳税,和情人睡觉叫偷税漏税,和小姨子睡~~,啊这个不能有。”
卧槽,差点说漏了,这会儿那有什么增值税啊!
大臣们听到后面嘻嘻哈哈地笑了。
李士淳问,“陛下,你说得的国税、地税是什么意思?”
嗯,有什么不对吗?难道大明不分国税、地税?看来是了。得找个理由解释一下。
“嗯大家都看到了,朕令人制作的地球仪,知道这个世界不止我大明一个国家,西洋有许多的国家,在他们那里税收分成两部分,一是上交给国家的,这叫国税,另一部分是留给地方的,这叫地税。
好,言归正传,下面朕就好好讲税收问题。
老祖宗建立吴政权之前就收工商税。例如官店的建立,垄断交通、存储等行业,并实行低税。老祖宗没有统一天下之前,他的地盘最小、农业税收取最难,那么,收取商业税就成了重点。
为此,占领南京称吴王时,就将官店改名为宣课司,各地官店改为通课司。这些都对过往船只、商人所带货物等进行征税。对于商业税收来说,首先就是运输货品税和库房存储税等。工税是采矿业、造船业、军工、织造、窑冶、烧造、造纸等手工业。各地货商的货物在“塌房”进行储存时,收取税钱三十分之一,中介费三十分之一,存储费三十分之一。也就是十分之一。
老祖宗时期,牙行每年上缴的税银也比较多,例如通州的58个牙行为例,每年上交的税银可达4400多两。
牙行主要有三大类。其一为官府经营的“官牙”也就是官店,典型的代表就是‘塌房’。因为商贾货物在城外堆积,同时经常受到官吏盘剥勒索,朱元璋便在三山诸门外濒水的地方建造了店面。这就是‘塌房’。
其二为在对外贸易的管理部门市舶司内建立的牙行机构,主要负责外商和中国官方和商人的交流事宜。
其三为民间私牙,他们也必须交税(牙帖的价格)后得到营业执照(牙帖)。牙帖的有效期为一年。起初,老祖宗是禁止民间牙行,但因为造成商贸流通阻塞等多重问题,禁止政策废除了……。”
其实,明朝整体征收的工商业税少是真的,因为整个明朝财政收入中工商业税比重比较低。但中晚明时期,商业兴隆,朝廷收得少,不代表皇帝、各级政府和有权力的人以税为费的情况也少。
后代的人一直有个认识误区,即明朝税轻。
你说朱元璋时期低或者前期低是对的,但中后期你还说低,那就错误了。当然,有人会说后两者不是税赋,但问题是他们征收的时候,都是以政府、皇帝的名义,虽然违法但有几个人追查过!你不说它是税赋老百姓信吗?
从全国整体看,弘治十五年(1502年)全国各处的税收网点所收的商业税不过8万两,占当年国库之一、专收白银的太仓库的3%左右。到了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商业税达到47.75万两,占太仓库的10%左右。但是,万历中后期,商业税就成了政府的主要税种之一。
朱慈烺接着说,“天启五年(1625年)全国八个重要收税处的税收总额高达480万两,是万历年间的十倍以上。万历朝对商业税的征收引来了商人利益的代言人东林党的不满。
由此,增减商业税问题,则成为万历、天启、父皇等皇帝和朝臣的主要争论议题。我朝收的工商业税不多,但是与实际被征收的数量相差甚远。
例如皇帝派的各种征税太监、各地藩王和官府的官员私自征的税赋、各地有权力和权力背景的人私自征收的税赋。可以说,皇帝让征一,太监就会征十,底下那帮打手就会征百。因此,东林党对征税问题反抗比较坚决。
最初时东林党反对,是因为什么?
首先,税收征收人不合法,贪腐问题严重。征收的衙役没有工资,全靠这些征缴所得,因此,从中鱼肉问题很严重。
其次,国家重要主体(皇、官、绅)的工商税、不去征,却去征中小工商业主和做小买卖的。你征一个太监宦官的、一个官商的税,比你征万家百姓的要多得多。皇权、官权的税不敢征,绅权靠行贿获得了少征甚至不征。那中小工商业主怎么办?东林党说得不对吗?与民争利、鱼肉百姓这些都是事实。
而此时的东林党反对,他反的是这些,但是当时的东林党人的表述不清,没能明确指出问题在哪,反而只是一味地反对,朕在这里这样说,不是说朕要给东林党翻案,请听朕继续说下去。
但是,后来的东林党就变味了,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专门要与皇帝对着干,并且还想着在朝廷里朋党,这就不对了,甚至到了后来一听说商税,立马就反对,就更不对了,这时候的东林党应该是走火入魔了,所以,最后落个‘邪教’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了。朕说得对不对?”
三分钟后,没人吱声,显然大家都默认了。
朱慈烺说,“既然大家都不说话,朕认为是大家默认了,那么,我们一步一步来,不搞激进式改革,一是成立一个专门收税的部分门——税务部,把税收主体确定,税务部先放在大元帅府,直接对朕负责,以后只有这个税务部可以收税,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各地关卡,都不得变着法子收税。
第二、比照万历二十五年的收税情况收税,这是税率,第三所有交易都要收税,只要有交易就要交税。朕在太平府的皇家工业园,都是按时足额缴税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把皇家工业园的纳税凭据印在《大明日报》上向天下人展示我皇家都是按规定缴税的。这样对于镇压抗税,就有理有据了,皇家都缴税了,你比皇家的脸更大?至于那些特权,比如举人不需缴税等情况,先放放,但是要废除人头税。大家以为如何?”
大明有史以来,没有人能象今天这样,把收税说得这么清晰透彻,明确了谁收税(只有一个收税主体),征多少(收税税率)、谁缴税(收税对象是所有交易,有交易就要收税)
其实有“交易就要收税”,也隐含了部分“官绅一体纳税”的意思,而有交易就要收税,就很容易被人们理解和接受,你都有交易行为了,你凭什么不交税?这是大义,是没人能提出反对的。
而若说成“取缔特权阶层不缴税的特权”,却是很容易引起特权阶层的抵触,任何一个有特权的分子,听到后都会象猫的尾巴被踩了一样跳起来,但有交易就要收税的敏感度就降低许多,不交易不收税,有交易就缴税,这是天经地易!
二者区别在于换了一个容易被人们接受的说法而已,在这里朱慈烺把容易遭受抵触的“取缔特权免税”,换成了容易被接受的“有交易就要缴税”,这是否是朱慈烺奸诈狡猾的地方呢?
“善!”
“好,下面来说说抗税的问题,是税务部自己拥有税丁,还是由锦衣卫增加一项业务,包括第一任税务部尚书的人选,都由内阁拟个条陈上来。另外,虽然暂时不废除官员、地主免税的特权,但全面清查各省隐田的工作仍得做,这是偷税漏税,是犯罪行为,与有无特权无关。”
免税的特权是皇帝亲口规定,是有关法规规定了的,而偷税漏税,却是任何一个皇帝、任何一个臣民都反对的。
“诺。”喜欢大明最后一个狠人请大家收藏:(663d.com)大明最后一个狠人六六闪读更新速度最快。到六六闪读(www.663d.com)
看剑来
魏藻德表示此事难办,抵抗一定非常激烈,林增志也觉得很难。
朱慈烺先开了一个玩笑,“说个笑话给大家听听。你们说朕睡觉,叫什么税?”
众臣皆面面相觑,陛下睡觉,叫什么税?
大家想了一会儿,纷纷摇头。
“朕睡觉,叫国税。好,对应的是,乞丐睡觉,叫什么税呢?地税。那么还有,和老婆睡觉叫依法纳税,和情人睡觉叫偷税漏税,和小姨子睡~~,啊这个不能有。”
卧槽,差点说漏了,这会儿那有什么增值税啊!
大臣们听到后面嘻嘻哈哈地笑了。
李士淳问,“陛下,你说得的国税、地税是什么意思?”
嗯,有什么不对吗?难道大明不分国税、地税?看来是了。得找个理由解释一下。
“嗯大家都看到了,朕令人制作的地球仪,知道这个世界不止我大明一个国家,西洋有许多的国家,在他们那里税收分成两部分,一是上交给国家的,这叫国税,另一部分是留给地方的,这叫地税。
好,言归正传,下面朕就好好讲税收问题。
老祖宗建立吴政权之前就收工商税。例如官店的建立,垄断交通、存储等行业,并实行低税。老祖宗没有统一天下之前,他的地盘最小、农业税收取最难,那么,收取商业税就成了重点。
为此,占领南京称吴王时,就将官店改名为宣课司,各地官店改为通课司。这些都对过往船只、商人所带货物等进行征税。对于商业税收来说,首先就是运输货品税和库房存储税等。工税是采矿业、造船业、军工、织造、窑冶、烧造、造纸等手工业。各地货商的货物在“塌房”进行储存时,收取税钱三十分之一,中介费三十分之一,存储费三十分之一。也就是十分之一。
老祖宗时期,牙行每年上缴的税银也比较多,例如通州的58个牙行为例,每年上交的税银可达4400多两。
牙行主要有三大类。其一为官府经营的“官牙”也就是官店,典型的代表就是‘塌房’。因为商贾货物在城外堆积,同时经常受到官吏盘剥勒索,朱元璋便在三山诸门外濒水的地方建造了店面。这就是‘塌房’。
其二为在对外贸易的管理部门市舶司内建立的牙行机构,主要负责外商和中国官方和商人的交流事宜。
其三为民间私牙,他们也必须交税(牙帖的价格)后得到营业执照(牙帖)。牙帖的有效期为一年。起初,老祖宗是禁止民间牙行,但因为造成商贸流通阻塞等多重问题,禁止政策废除了……。”
其实,明朝整体征收的工商业税少是真的,因为整个明朝财政收入中工商业税比重比较低。但中晚明时期,商业兴隆,朝廷收得少,不代表皇帝、各级政府和有权力的人以税为费的情况也少。
后代的人一直有个认识误区,即明朝税轻。
你说朱元璋时期低或者前期低是对的,但中后期你还说低,那就错误了。当然,有人会说后两者不是税赋,但问题是他们征收的时候,都是以政府、皇帝的名义,虽然违法但有几个人追查过!你不说它是税赋老百姓信吗?
从全国整体看,弘治十五年(1502年)全国各处的税收网点所收的商业税不过8万两,占当年国库之一、专收白银的太仓库的3%左右。到了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商业税达到47.75万两,占太仓库的10%左右。但是,万历中后期,商业税就成了政府的主要税种之一。
朱慈烺接着说,“天启五年(1625年)全国八个重要收税处的税收总额高达480万两,是万历年间的十倍以上。万历朝对商业税的征收引来了商人利益的代言人东林党的不满。
由此,增减商业税问题,则成为万历、天启、父皇等皇帝和朝臣的主要争论议题。我朝收的工商业税不多,但是与实际被征收的数量相差甚远。
例如皇帝派的各种征税太监、各地藩王和官府的官员私自征的税赋、各地有权力和权力背景的人私自征收的税赋。可以说,皇帝让征一,太监就会征十,底下那帮打手就会征百。因此,东林党对征税问题反抗比较坚决。
最初时东林党反对,是因为什么?
首先,税收征收人不合法,贪腐问题严重。征收的衙役没有工资,全靠这些征缴所得,因此,从中鱼肉问题很严重。
其次,国家重要主体(皇、官、绅)的工商税、不去征,却去征中小工商业主和做小买卖的。你征一个太监宦官的、一个官商的税,比你征万家百姓的要多得多。皇权、官权的税不敢征,绅权靠行贿获得了少征甚至不征。那中小工商业主怎么办?东林党说得不对吗?与民争利、鱼肉百姓这些都是事实。
而此时的东林党反对,他反的是这些,但是当时的东林党人的表述不清,没能明确指出问题在哪,反而只是一味地反对,朕在这里这样说,不是说朕要给东林党翻案,请听朕继续说下去。
但是,后来的东林党就变味了,只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专门要与皇帝对着干,并且还想着在朝廷里朋党,这就不对了,甚至到了后来一听说商税,立马就反对,就更不对了,这时候的东林党应该是走火入魔了,所以,最后落个‘邪教’的下场,完全是咎由自取了。朕说得对不对?”
三分钟后,没人吱声,显然大家都默认了。
朱慈烺说,“既然大家都不说话,朕认为是大家默认了,那么,我们一步一步来,不搞激进式改革,一是成立一个专门收税的部分门——税务部,把税收主体确定,税务部先放在大元帅府,直接对朕负责,以后只有这个税务部可以收税,其他任何部门、包括各地关卡,都不得变着法子收税。
第二、比照万历二十五年的收税情况收税,这是税率,第三所有交易都要收税,只要有交易就要交税。朕在太平府的皇家工业园,都是按时足额缴税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把皇家工业园的纳税凭据印在《大明日报》上向天下人展示我皇家都是按规定缴税的。这样对于镇压抗税,就有理有据了,皇家都缴税了,你比皇家的脸更大?至于那些特权,比如举人不需缴税等情况,先放放,但是要废除人头税。大家以为如何?”
大明有史以来,没有人能象今天这样,把收税说得这么清晰透彻,明确了谁收税(只有一个收税主体),征多少(收税税率)、谁缴税(收税对象是所有交易,有交易就要收税)
其实有“交易就要收税”,也隐含了部分“官绅一体纳税”的意思,而有交易就要收税,就很容易被人们理解和接受,你都有交易行为了,你凭什么不交税?这是大义,是没人能提出反对的。
而若说成“取缔特权阶层不缴税的特权”,却是很容易引起特权阶层的抵触,任何一个有特权的分子,听到后都会象猫的尾巴被踩了一样跳起来,但有交易就要收税的敏感度就降低许多,不交易不收税,有交易就缴税,这是天经地易!
二者区别在于换了一个容易被人们接受的说法而已,在这里朱慈烺把容易遭受抵触的“取缔特权免税”,换成了容易被接受的“有交易就要缴税”,这是否是朱慈烺奸诈狡猾的地方呢?
“善!”
“好,下面来说说抗税的问题,是税务部自己拥有税丁,还是由锦衣卫增加一项业务,包括第一任税务部尚书的人选,都由内阁拟个条陈上来。另外,虽然暂时不废除官员、地主免税的特权,但全面清查各省隐田的工作仍得做,这是偷税漏税,是犯罪行为,与有无特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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