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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岐山。
    文湛行宫寝殿。
    日出之前。
    不知道怎么了,赵毓睡的有些不踏实。
    他不像文湛有海量国政要处置,整日宵衣旰食,早已成了习惯。赵毓属于天生慵懒觉多的人。那些年在西北,就算战事再要紧,每日他也要足足睡到三个时辰,雷打不动,如今太平了,他就越发的懒惰,不到日上三竿绝对不起床。
    今早不同。
    他似乎预感到什么,半梦半醒之间,一些过去的破碎记忆如同荡在水面上的浮光,在他脑中呈现。
    一扇门,打开。
    很黑。
    屋子是旧的,五百多年的古檀木黑色骨架支撑着,沐浴在斑驳的月光中,显得异常幽暗,一人侧身站在巨大的门框中,一双苍冰色的眼睛,就像是被钉在夜空天际的星。
    赵毓听见自己的声音,“小莲,离开雍京吧。”
    那人不说话。
    偌大的屋子中,只有赵毓一个人的喋喋不休。
    “承怡。”那位“小莲”忽然开口,“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到雍京,又为什么到你王府中?”
    赵毓有些身不由己,他眼睁睁看着“自己”推开门,走出去,却终于驻足,回头说,“无论你怀着什么目的到雍京,无论你来做什么,想要做什么,又或者说,已经做了一些什么,……,高昌已经是故国。你父王阿尔术依随着高昌城破被绞死在一张硬弓上,高昌王师全部自尽殉国,死去的人已经足够多,不用再加上你的一条命。”
    “承怡,今年腊月,劫杀太子殿下的刺客,就是我。”那位“小莲”也终于开口,他天赋极高,在雍京、在祈王府的这些时日,竟然学会了一口极好听的官话。“即使这样,你还能让我全身而退吗?”
    “太子殿下在你心中的地位无人可及,任何伤害他的人,你不想处之而后快?”
    “现在放我离开,你不怕终究有一天,他也死在我的手上?”
    赵毓又听见了自己的声音,“你不恨文湛,你真正恨的人是我。太子和你是各为其主,没什么可说的,可是我不一样,是我对你始乱终弃,也是我侮辱了你。我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对你真心。你离开王府之前说的对,我对别人的好意都是虚假的,我彻头彻尾就是一个伪善的小人。”
    一切尘缘不过都是镜花水月,无论怎样鲜活的生命,怎么热烈的情感,也只不过是电光石火,终究会色空幻灭,众生俱忘。
    在这之外呢?
    每年端午,依然是鲜花繁茂,燕语莺声。
    雍京就像一只怪兽,端坐于时光之川,看着时间流逝于它身边呼啸而过,甚至不用感慨’逝者如斯夫’!它不会为任何人喜悦,也不会为任何人悲伤,死去的人已经死去,活的人终究会死去,只有它是永恒的。这就是大郑的千年京师,壮美如诗,却毫无怜悯。
    “小莲,或者我应该叫你的名字,真正的名字。”赵毓,“殷忘川,想杀我,我等着,不过在这之前,先平安的活下去。”
    赵毓感觉到脸颊上有一只手,一直在轻轻摩挲着。
    他睁开眼睛。
    近在咫尺,是文湛的眼,他抱着他,手指贴在他眼角外面,指腹微微画着圆圈。
    “怎么了?”
    “你睡的不安稳。”文湛说,“做噩梦了?”
    赵毓认真的回想了一下,发现睁眼之前确凿的回忆都成了残渣,被寝殿雕花窗外面的日光照的没有一丝踪影。
    他说,“我好像是做梦,但是想不起来是什么,感觉梦里似乎有一个人,……,却忘记是谁了。”
    “既然想不起来这人是谁,想必没那么重要。”文湛把赵毓的身子轻轻放在床榻上,“刚日出,你再睡一会儿。”
    赵毓用手背揉了揉眼睛,“醒了,不太想睡。”
    他躺好,身子嵌入厚厚的锦绣被褥。
    睡袍翻开。
    文湛的手顺着赵毓翻开的衣襟,抚到了他裸着的膝盖。
    两情相悦的鱼水之欢,像是平地拔起万丈高峰,却又轰然崩溃,犹如冰雪融化成为千万水珠,袅袅飘落人间。锦帐早已经挂起,无限春光没有阻挡,倾泻了整个宫殿。
    “陛下。”赵毓叹息一般声音呢喃着,“在榻上,您可真像一头兽。”
    文湛密合上来的亲吻,像是用蜂蜜黏起来一般,两个人的嘴唇怎么也无法分开,仿若依然年少时候的痴狂。
    皇帝就感觉赵毓的嘴唇似乎是珍馐,是琼浆,是等候千年才结出的浆果!
    甜美的滋味从里而外渗透了出来,比糖更甜美,比蜂蜜更腻滑,一定要小心翼翼的舔舐,才能品出个中滋味。
    黄昏。
    文湛牵着两匹马,跟着赵毓身后。
    岐山虽然是皇家圣地,却并非寸草不生的荒地。山脚下有零星村落。再走远一些,还有镇子与集市。今天是阴历的十六,这里正好有集。十里八乡的村民聚集在一起赶集,买卖吃喝,上香许愿,走亲访友,无论做什么,都可以把人从繁重无聊的农活当中解脱出来,乐上一天。
    也许岐山这里当真有仙气,千年来,随着大郑国祚昌盛,宗庙延绵不绝,神宫香火不断,导致这里的神仙之气越烧越旺。小镇中有许多庙宇和道观,据传异常灵验,所以香火旺盛,每个神龛上都烟雾缭绕。而沿着前人砌出的是石板路,两旁生长了一些古树,还有一些粗粝的花藤,大多挂上“某某大仙”的牌子。这表明,它们不是普通的草木花朵,而是已经得道的藤精树怪。
    赵毓伸手翻了一个木牌,上面写着——绿葱大仙。
    他再仔细一看,木牌旁边,正好生了几棵绿油油的大葱,顶上开了花,正张开两只外绿内空的胳膊,显出一派欣欣向荣的美好景致。
    赵毓,“这绿葱大仙能保佑我们什么呢?”
    木牌另外一边是一个卖话本的小贩,嘿嘿一乐,“这位老爷有所不知,大葱能干的事情可多了!可以调味,可以佐餐,还可以祛除死人恶臭。若是家中有不干净的东西,或者是死而复生的诈尸,都可以用大葱阻挡一阵子,让您有命活着跑出来,找天师捉鬼降妖。”
    赵毓挑了挑眉,他对于这些话没有兴趣,却忽然看到小贩面前摆放的话本。
    他蹲下,拿了一本《持剑一笑万山癫》。
    翻开。
    书页的内容是昆仑教王殷大力劝眼前这个不要命的少年放下屠刀。
    他说,“人是人他娘生的,你活这么大不容易,你是吃饭长大的,不是喝西北风长大的,你要是死在我的剑下,那会白白浪费了多少年的粮食。圣人曾经曰过,上天有好生之德,放人一命胜造十三级浮屠,……”
    接下来,就是唐僧念经一般的劝人弃恶向善。
    赵毓翻过四页纸,终于看到那个少年被殷教王的话感动的痛哭流涕,弃刀下跪,口中不断说道,“我一生混沌无知,今后一定痛改前非,每日吃斋念佛,绝对不踩死一只蚂蚁,希望老天有眼,饶恕我过往的罪孽。”
    最后,写话本的还来了一句总结。
    这就叫:
    ——少年人不识英雄汉,殷教王苦劝弃屠刀。
    赵毓从那个小贩手中买了整套《持剑一笑万山癫》,甚至没有讨价还价!
    小贩一见是肥羊大主顾,心知已经狠狠宰了一刀,心中仅存的一丝善意让他做生意异常巴结。卖书之后,这位小书贩子甚至还奉送给赵毓一个粗布的布袋,专门用来装这几本粗制滥造的话本。
    赵毓把布袋挂在手腕上,拿出一本来,边走边看。
    文湛一手牵着马,一手拉着赵毓。他看到一间茶楼,勉强算是干净,到跟前,将两匹马的缰绳交给小二,就由着伙计带路,自己则牵着赵毓的手上楼。
    没想到,他们雅间到还没有走到,却遇到了一位打扮精致的妇人,见到赵毓颇有些意外,“赵老爷,您也来岐山上香?”
    “玉芳姑娘?”赵毓从书页中抬头,“我们不上香,我们来赶集。您这是,……”
    “我陪着一个老斗出来做些事。”玉芳答道,“这不到饭点了嘛,他的事情没有做清爽,我就一个人下馆子吃点东西。”
    “老斗?”文湛不解,也只是暗自嘀咕了一句,“这是家中的远亲吗?”
    玉芳看着文湛问赵毓,“这位公子是,……”
    “朋友。”赵毓说,“相请不如偶遇。既然我们在岐山见到了,就是缘分。玉芳姑娘如果不嫌弃,就同我们拼个桌吧。”
    面对赵毓,玉芳相当坦诚大方,“既然这样,我就谢过赵老爷,让您破费了。”
    赵毓看了看楼上的雅间,挑拣了最清净的一间,又点了四凉四热。
    伙计问他喝什么茶,赵毓从袖子中拿出一个瓷瓶,只说,“我们喝不惯外面的茶叶,自己带了喝顺口的东西。您拿一个干净的壶,三个茶碗,再烧一壶开水就好。伙计放心,茶钱照算。”
    伙计连忙道谢,下楼准备东西。不一会儿,他提着一壶开水进来,手中还端着一个木盘,上面摆放着茶壶茶碗,一碟子干果点心。“老爷您给了茶钱又不喝茶,我们掌柜的送了您一碟子点心,让您磨磨牙。”
    等那位伙计走,赵毓自己冲茶。玉芳看着他拿着瓷瓶,把茶叶倒在茶壶中,又等水壶中的开水变得凉了一些,这才将水壶挑高,以一种细线的方式慢慢冲泡。
    “这是岐山云雾。”赵毓倒出来一盏,递出去,“玉芳姑娘尝尝。”
    玉芳拿过来,喝了一口,“我今天有福,算是长了见识。这是贡茶,平日里就算一两黄金也买不到一两岐山云雾,却被我拿来解渴,真是暴殄天物。”
    赵毓听着就是笑。
    玉芳见赵毓给文湛也端了一盏,忽然笑着说,“这位公子看着出身就好,却不知道什么老斗,想必府上管教极严。”
    自从把儿子送到赵毓的“雍南公学”去读书,玉芳也对赵毓这个人上了心。她多方打探了打探此人的底细,却是一团浆糊。似乎,雍京城中什么人都知道一些他的事,却都知道的不够深,也不够细。玉芳知道,自己也就只能探查到这一步。如此看来,赵毓此人的背景,远在她的眼界之上。这应该是好事吧。
    不过,在那团浆糊中,她确信了一件事,——赵毓此人重色,却不重女色。他身边有一个如珠如宝的小白脸,亦步亦趋,唯其马首是瞻。
    应该就是眼前人。
    坊间传闻,此人是没落世家子弟,不知道为了什么,一定要跟着赵毓。
    大抵为了银钱。
    昔年的西北道独霸一方,尚且有永嘉的十三行与之分庭抗礼,成南北商帮对抗之势;如今的十三行已经杳无音信,而如今的赵毓,如今的元承行,于去年雍京的白银之役上一战成名,发行的债票等同白银,甚至比一般的银锭拥有更强悍的信用与威权,地位早已不可同日而语。
    似赵毓此等江湖地位,此等财力和权势,包养一个世家子弟,并没有异常惊世骇俗。
    况且,这个小白脸如此俊秀。
    只不过这样的王孙公子,不论天赋高低,因为远离烟火人间,大抵都是一个毛病,——不通市井人情世故。
    赵毓对文湛说,“老斗是恩客。”
    玉芳笑着说,“也是我多年的老相好。”
    文湛陡然明白了眼前这位妇人的身份,他对玉芳说,“失礼了。”
    而玉芳则一直看着他的眼睛。
    有些意外,她从文湛的眼中看不到寻常人的轻视,似乎,自己出身娼门对于他来说与自己是农家女、良家子并没有任何不同。
    就像赵毓。
    他们的眼中映不出这个世上人人敝帚自珍的三六九等的身份。
    世袭的权贵比一代科举出仕的精贵;读书做官的比农人精贵;住在雍京北城的比南城的精贵;农人比商人精贵;富人比穷人精贵;男人比女人精贵;良家子比贱民精贵。
    等等。
    可这些人对于赵毓他们来说,仅仅像是戏台子上的各个角色,只有扮相不同,没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差异。
    可以说着谦和至极,也可以说是傲慢至极!
    因为他们将所有人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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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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