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王府初遇(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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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干了这杯友谊的酒!
1、王府初遇(一)
秋光和煦,这是孙思朦穿越的第三个年头了。
两年半之前,她从那个数字听起来非常吉利的二零二零年穿越到了一个她说不清楚的哪一年。
她不想回答关于年代的问题,她只知道现在是清朝的道光四年;她也不愿意回答她到底是怎么穿越的,因为但凡她可以找到任何的蛛丝马迹,也会想尽办法穿回去,毕竟她在现代也是个富商的女儿,虽然父母离异家庭也算不得太幸福,可日子过得毕竟要比在这儿舒服多了。
当孙思朦刚刚知道自己穿越到了的时代是清朝的时候还暗自的窃喜了一番,想着这大清朝毕竟是最后的一个封建王朝,离我们的生活算是最近的,了解肯定是最多的。而且,即便历史课上没学好,也不至于没看过电视剧,谁还能没看过三五部清装剧?
可当她得知她所到来的是道光年间时,才感觉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绝望,因为她所看过的清装电视剧讲的全是“康乾盛世”的故事,这道光皇帝她还是辗转多时才知道了他是嘉庆帝的儿子,也就是乾隆帝的孙子。也就是说,她对于这段历史是完全没有任何概念的,想提前得知任何剧透也是不可能的了。
好在她也并非像大部分穿越剧的女主角一样直接穿越去了宫中,身上背负着类似从答应到贵妃甚至皇后的强大使命,反正她也从来不是个有上进心的人。况且,正所谓“一入宫门深似海”这句话可是一点儿都没错的,若是老死宫中,即便坐到了皇后太后又如何?
想想看,一穿越就进了宫,成了娘娘,一辈子都在争宠中过活,若是得宠了,可能陪着皇上出巡才能有机会踏出宫门,不然便是一辈子锁在宫中了。要是不得宠,别说出宫了,冷宫便是你的去处了。即便是你能安安稳稳的在宫斗中活下来,还能有个一儿半女的,可这毕竟在一夫一妻体制下长大的人,要如何度过这圈禁般又与众人分享一个丈夫的一生?
可既然依然以女子的身份存在于古代,又没托生在真正的平民百姓家,便实在难逃以出嫁的形式光耀门楣的宿命。而她,便是以一个江南顶级富商嫡女的身份,嫁与了道光帝的四弟瑞亲王为侍妾。
说个“嫁”字似乎都是抬举她了,只是个侍妾,并没有任何说得出口的名分,入府时也没什么仪式,甚至至今她都连王爷的面都没见过,她很客观的分析问题:王爷不是懒得搭理她,而是可能根本不记得他府里有她这么一号人。
可即便这样,也是她父亲当时费了很大力气,花了大价钱才把她送进王府的,于此同时也花了大价钱给她哥哥孙楚睿捐了个官儿。
说起孙思朦的这个兄长,品行还算端正,但并不太通文墨。所以,虽是捐官儿,也捐得是个武官儿,在骁骑营里当个武将。好在他天生身体素质不错,训练也算刻苦,半年前已经升了副参领。
乍一听起来,她似乎是有了个当官儿的哥哥,还有个十分有钱的爹,该是能横着走了。可在京城这地方,她这身份能嫁入王府也算是很不容易了。孙思朦心里自然是有些不满的,可真的联系了历史去仔细想了想才明白,在古代商人是上不得台面的,更是没有什么地位而言的。
这么看来,把她送进王府为妾的意图也是很明显了,一来希望她能帮助哥哥的仕途,二来也能让家族的生意有人庇佑。这把女儿嫁出去来帮助家庭地位的做法她当然是非常不认同的。所以,虽未见过面,孙思朦对这位父亲的印象并不好。而她也自然也不会傻到为了这样一群不认识的家人真的去尽心尽力地力争上游,想尽办法去获得王爷的宠爱。
两年半前孙思朦穿越来的时候便是她入王府的那一天,因此,她也从未见过这里的父母亲人。唯一跟在身边的就是她的陪嫁丫鬟雁儿。起初她虽也不确定她是不是可以信赖,但当时那个情况也只能选择信赖她。长时间的相处之后发现,她虽不算聪明,但却是个真心对主子好的,绝对是电视剧里能陪在主子身边活到最后一集的忠仆。
孙思朦生活在一个不到十五岁的身体里,还好带来了她作为一个现代人十八岁的智商和生存技巧。而明天便是她在这里十七岁的生日了,如果她活在现代,该二十一岁了。神奇的是,她在这里的生日和她在现代的生日竟是同一天,也是这一点让她开始相信穿越可能是一种冥冥之中的安排吧?
在现代时,孙思朦的学习成绩并不算好,可她却在父母亲无尽的争吵和博弈中渐渐地拥有了两个即便她在高考这种人生中最大的转折点上陨落,但也足以让她一辈子获得很好的两项技能。
第一,她懂得察言观色;第二,她懂得如何驾驭金钱。谢天谢地,她这两世人生都不缺钱财。
从入府以来就没见过王爷这件事,有一半算是客观原因,而另一半完全靠得是孙思朦自己的运作。
她入府当天,听说王爷正奉了皇上的命令南下巡查,据说要三个月才能回来。而她也很“幸运”的在入府的第五天便病了。病了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比如刚刚穿越的恐惧,对于未来的不确定,还有每日给福晋请安的劳累……
都说清朝的礼仪多还细,可也没想到这么多。没用几天她就看明白了,这王府中女眷就跟按级别拿工资上班一样,这官大一级真能压死人。她这从小被“富养”到大,不说是身娇肉贵也实在是没吃过苦,确实难担得起这样晨昏定省的劳苦。
于是,她反复权衡之后,还是决定大着胆子买通了给她看病的大夫,让他把明明并不太重的上火加感冒说成了重症的风寒和有传染性的咳疾。为了配合大夫的病症,她不得不日夜咳嗽,也着实累了实在。可这一番操作确实很快达到了我想要的效果:嫡福晋将她发配到了王府中一个偏远的院子独自居住。
孙思朦虽搬到了王府里最偏远的小院子里,日子却不像进了冷宫一样凄惨。早在她入府的第二天给福晋请安时,就从嫁妆里择了一对上好的玉镯献给了福晋。她虽生在现代,不大懂那些玉器玛瑙珊瑚之类的东西,可也大略看得出好坏。那对玉镯,成色鲜亮,晶莹剔透毫无杂质,就连装着玉镯的盒子都十分精美,想来必然是好东西。再说基于她的背景是出自江南富商之家,想来这陪嫁都不会太差。
可能正因为如此吧?在福晋将她挪去小院儿时,也择了环境优雅的地方,还特意在她住进去之前派人认真的打扫过,也着意的添置了些摆设。
所以,她这样一个一次都没“侍寝”过的侍妾就因为身子不好被挪去了王府的角落实在可怜,可这角落里的日子倒并不难过。这“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的道理本不就是从过去传下来的吗?更何况她对福晋也一直表示的恭恭敬敬,这“礼多人不怪”的道理她也懂。
就这样,她便在王爷回来之前已经成功的把自己运作到了一个王爷看不见的地方,这对福晋侧福晋各位夫人来说其实也是好事。虽说她这样的出身实在不必放在眼里,可毕竟王爷只有一个,自然是身边的女人越少越好。更何况这个人还是自愿远离纷争的,说起来福晋的名声依然贤德,何乐而不为呢?
而这对她来说,更是好事,毕竟她初来乍到实在不适宜卷进那些争宠的风波里去,更能免了每日请安的劳苦。况且,她这样一个现代人,让她盲婚哑嫁的和一个初次见面的人“洞房”,她也实在不敢保证自己会下意识地干出些什么事来。伤了自己也罢了,若是不小心伤了王爷,怕是要小命不保。孙思朦一直鼓励自己:这条命她得留着,没准儿哪一日便穿回去了。
就这样,她在这小院儿里一住就是两年多,日子过得平静,自由,安全,还有些别有洞天。她开始慢慢地放弃了能在某一天一醒来突然穿越了回去的想法,也开始慢慢地适应这里的生活和这个矫情的名字。
听听,孙思朦,在朦胧的月色中相思着……也不知道要相思谁?还是我的原名好听:孙丝萌。这才是好听,好读,好写,易懂,而且萌萌哒!
“小姐,梯子拿来了,已经放在树下了。”雁儿走进来对孙思朦说。
雁儿的话打断了孙思朦的思绪,她揉了揉了太阳穴看着雁儿那一脸的雀跃答道:“知道了,你去多找几个筐来,今天天气凉快,咱们今天干脆把杏儿全收了。”
“好,奴婢这就去!”雁儿说着一路小跑的走了。
孙思朦起身把头发挽起来,在头顶扎了丸子,这样既方便又凉快。其实在清朝对于女子的发型还是挺讲规矩的,尤其是官宦人家和旗人大户。好在她也知道她在这个王府的存在感极低,可能很多人压根儿就不知道这王府里有她这么个人,而福晋怕也是只有在逢年过节她给她们“送礼”的时候才想起她来。
所以,原则上说,她即便是披头散发穿着短衣短裤的作上天,只要她不出这院子就根本不会有人知道。
孙思朦来到树下,架好了梯子,便准备上树摘杏。倒不是因为她为了在这王府中自给自足愣把自己逼成了果农,而是这院子原本就叫“杏园”,最好的景致就是这几棵已经长到很高的杏树。之前在结果的时候孙思朦在树下捡了几个尝尝,却发现这杏儿的味道格外的好,酸甜适中,也长得很大。于是想着别浪费,干脆把杏儿全摘了下来,做成了杏脯,杏酱,晒干的杏仁还磨了上好的杏仁粉。
不管是晒果干,还是做果酱,她一个大小姐当然都是不会的。咱们这祖国的素质教育每年都吵得震天响,可真正实施起来,回头想想还真想不起学过什么有用又有趣的东西。不过既然留在了这个没手机,没电脑,没游戏的时代,闲暇的时间实在是太多。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反复的研究下,这些产品都成功了。当然,这也不是孙思朦自己研究的结果,她也没那么厉害,但可以看书嘛,她现在越来越相信阅读的力量了。
她轻车熟路的爬上梯子,几步就爬到了合适采摘的高度,然后挽起袖子准备开始摘果子。按理说,她在这王府中虽只是个侍妾,可在家里也是位大小姐,这摘果子的活儿怎么也不该轮到她。
可无奈她这这位陪嫁丫头什么都好,就是恐高,说什么都不肯爬梯子。而当年她为了自在和安全,以需要清静为由也没留下其他的丫鬟婆子什么的。所以,这雁儿不敢上,自然就剩她自己了。好在她这个在现代游乐场玩儿惯了的人,怕那的还就是不怕高,偶尔爬个树,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孙思朦熟练地摘着果子,一边摘一边回头看雁儿去找筐回来了没有。可能对于自己的技术过于自信,便应了那句“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的俗话,一个不小心梯子竟在她摘果子的反作用力下离开了树干,像后倒去。
她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本能的双手抓着梯子,却不知道该怎么控制它才好,是该往前使劲儿让它靠回树上还是该干脆松手跳下去。这时候,就在她犹豫间,竟有股神奇的力量让梯子稳稳地的靠回了树上。
“呼……”,孙思朦深深地出了口气,这一下也是吓得她够呛。还没完全缓过神来,就听见树下有个声音对她说:“你,下来!”
这是我的第三本书,也是第一次接触古代题材,我觉得非常有趣。之前的《海盐巧克力的味道》和《陶陶萧兮易水寒》都是现代题材,感谢大家的喜欢。我会继续努力!喜欢王爷干了这杯友谊的酒请大家收藏:(663d.com)王爷干了这杯友谊的酒六六闪读更新速度最快。到六六闪读(www.663d.com)
看剑来
1、王府初遇(一)
秋光和煦,这是孙思朦穿越的第三个年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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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想回答关于年代的问题,她只知道现在是清朝的道光四年;她也不愿意回答她到底是怎么穿越的,因为但凡她可以找到任何的蛛丝马迹,也会想尽办法穿回去,毕竟她在现代也是个富商的女儿,虽然父母离异家庭也算不得太幸福,可日子过得毕竟要比在这儿舒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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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听起来,她似乎是有了个当官儿的哥哥,还有个十分有钱的爹,该是能横着走了。可在京城这地方,她这身份能嫁入王府也算是很不容易了。孙思朦心里自然是有些不满的,可真的联系了历史去仔细想了想才明白,在古代商人是上不得台面的,更是没有什么地位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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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半前孙思朦穿越来的时候便是她入王府的那一天,因此,她也从未见过这里的父母亲人。唯一跟在身边的就是她的陪嫁丫鬟雁儿。起初她虽也不确定她是不是可以信赖,但当时那个情况也只能选择信赖她。长时间的相处之后发现,她虽不算聪明,但却是个真心对主子好的,绝对是电视剧里能陪在主子身边活到最后一集的忠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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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时,孙思朦的学习成绩并不算好,可她却在父母亲无尽的争吵和博弈中渐渐地拥有了两个即便她在高考这种人生中最大的转折点上陨落,但也足以让她一辈子获得很好的两项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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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清朝的礼仪多还细,可也没想到这么多。没用几天她就看明白了,这王府中女眷就跟按级别拿工资上班一样,这官大一级真能压死人。她这从小被“富养”到大,不说是身娇肉贵也实在是没吃过苦,确实难担得起这样晨昏定省的劳苦。
于是,她反复权衡之后,还是决定大着胆子买通了给她看病的大夫,让他把明明并不太重的上火加感冒说成了重症的风寒和有传染性的咳疾。为了配合大夫的病症,她不得不日夜咳嗽,也着实累了实在。可这一番操作确实很快达到了我想要的效果:嫡福晋将她发配到了王府中一个偏远的院子独自居住。
孙思朦虽搬到了王府里最偏远的小院子里,日子却不像进了冷宫一样凄惨。早在她入府的第二天给福晋请安时,就从嫁妆里择了一对上好的玉镯献给了福晋。她虽生在现代,不大懂那些玉器玛瑙珊瑚之类的东西,可也大略看得出好坏。那对玉镯,成色鲜亮,晶莹剔透毫无杂质,就连装着玉镯的盒子都十分精美,想来必然是好东西。再说基于她的背景是出自江南富商之家,想来这陪嫁都不会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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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她在这小院儿里一住就是两年多,日子过得平静,自由,安全,还有些别有洞天。她开始慢慢地放弃了能在某一天一醒来突然穿越了回去的想法,也开始慢慢地适应这里的生活和这个矫情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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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梯子拿来了,已经放在树下了。”雁儿走进来对孙思朦说。
雁儿的话打断了孙思朦的思绪,她揉了揉了太阳穴看着雁儿那一脸的雀跃答道:“知道了,你去多找几个筐来,今天天气凉快,咱们今天干脆把杏儿全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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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反复的研究下,这些产品都成功了。当然,这也不是孙思朦自己研究的结果,她也没那么厉害,但可以看书嘛,她现在越来越相信阅读的力量了。
她轻车熟路的爬上梯子,几步就爬到了合适采摘的高度,然后挽起袖子准备开始摘果子。按理说,她在这王府中虽只是个侍妾,可在家里也是位大小姐,这摘果子的活儿怎么也不该轮到她。
可无奈她这这位陪嫁丫头什么都好,就是恐高,说什么都不肯爬梯子。而当年她为了自在和安全,以需要清静为由也没留下其他的丫鬟婆子什么的。所以,这雁儿不敢上,自然就剩她自己了。好在她这个在现代游乐场玩儿惯了的人,怕那的还就是不怕高,偶尔爬个树,其实还挺有意思的。
孙思朦熟练地摘着果子,一边摘一边回头看雁儿去找筐回来了没有。可能对于自己的技术过于自信,便应了那句“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的俗话,一个不小心梯子竟在她摘果子的反作用力下离开了树干,像后倒去。
她瞬间脑子里一片空白,本能的双手抓着梯子,却不知道该怎么控制它才好,是该往前使劲儿让它靠回树上还是该干脆松手跳下去。这时候,就在她犹豫间,竟有股神奇的力量让梯子稳稳地的靠回了树上。
“呼……”,孙思朦深深地出了口气,这一下也是吓得她够呛。还没完全缓过神来,就听见树下有个声音对她说:“你,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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