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一章 水有多深?【六百九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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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一个历史事实哦。
那就是我们知道,或者被告知,周朝西周不是先建立,而后打败了商纣王【牧野之战】,对吧?
是先通过牧野之战,商朝军队多数是奴隶,奴隶们临阵倒戈,投降了姬发。
所以,牧野之战,我们不说赢得光彩不光彩吧,就是因为牧野之战,商朝已经完蛋了。
后面纣王逃到了鹿台,自焚死了。
商朝彻底嗝屁,完了。
第一个历史知识,是不是准确?不知道。但是百度上可以查到,史书《史记》,或者诸子百家的文章里是提到,姬发没有杀死纣王的儿子。相反还给了他一点封地【等于是软禁看管】。
百度词条;
季历之时,商周关系开始密切,《后汉书·西羌传》载:古公亶父传位季历,季历不仅与商联姻,娶妻商室,还被商王文丁封为“牧师”,成为商王朝在西方最为重要的一位方伯,所以季历在甲骨文中有时又称公季。周此时已是商朝属下一强大方国。虽然关系密切,殷商却总是时刻提防著这股新生力量,周国、吴国也逐渐并吞其他小国家,特别是亲商的诸侯国。日渐强大的周与日渐衰落的商,还没有渡过蜜月期,就开始相互猜疑,相互指责,进而相互征伐。最终,商王文丁为扼制周族势力发展,以保商朝地位不受威胁,杀了不再那么听话的季历,周商矛盾陡然加剧。
西伯姬昌继位后,国力不足与殷对抗,固继续臣服于殷,为殷西伯。但殷商对周并 不放心。商纣一度囚禁姬昌于羑里,并杀其子作为肉汤、迫文王喝下。
请注意:但殷商对周并 不放心。商纣一度囚禁姬昌于羑里,并杀其子作为肉汤、迫文王喝下。这一段到底是不是真实历史?还是后汉书根据别的资料编写出来的,还是杜撰出来的?还是周朝建立后,污蔑商朝,纣王,故意编造出来的故事?
很难说。
不过,《封神榜》倒是,并非自己胡编了这个故事。原来典故是出自《后汉书·西羌传》。
顺便插一句,引用百度:
《后汉书》,“二十四史”之一,是一部记载汉朝东汉时期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由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与《史记》、《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
前面说过,司马迁之后再无《史记》、但是司马迁之后,想出名的人大有人在,编造历史,篡改历史,写所谓的历史真实的人也大有人在。
就好像《后汉书》,竟然不是汉朝末年的人写的,而是中国南朝宋时期的历史学家范晔编撰,那他又是参照了什么来写的呢?
它是否真实呢?
它是否有失实的地方?
毕竟,范晔,本人,不是史官。历史学家,不过是有人吹捧,抬举,或者后人给的称号而已。
当然了,重点不在这里。
周武王灭商之后,公元前1045年,实施分封诸侯制度,大封皇族及功臣,如封太公望于齐、召公奭于燕等,另封子帝辛之子武庚于朝歌。
武庚(生卒年不详),子姓,武氏,名庚,字禄父,沬城(今河南卫辉市)人。商朝宗室大臣,商纣王帝辛之子。
所以,后朝代的人,远远不及周朝,只知道夺天下,抢地盘,还把别人的妻儿老小杀掉,变成奴隶,流囚等等。
这点上,没有杀死纣王之子,周武王做对了。
不过,我要说的还不是这个。
那就是第二点,那就是周朝,或者西周的历史并不是从姬发接过老子姬昌的位子算起,而是牧野之战后,姬发实行封侯制度。
历史事实,或者叫知识:牧野之战是公元前1046年。姬发封侯是公元前1045年【包括对纣王之子武庚封赏封地软禁】。
公元前1043年,周武王崩,子诵即位,是为周成王,由周公旦辅Z。
注意哦,第三点来了。
武王四年(约前1046年),武王灭商后,还师西归,在他新迁的都邑镐京(即宗周,今陕西西安西北沣水东)举行盛大典礼,正式宣告周朝的建立。
周王朝建立后,所面临的Z治形势相当严峻,武王以“小邦”之君统治如此大的区域,担心诸侯叛乱。为了巩固ZQ,适应新形S的需要,武王决定按功行赏,调整统治集团的内部关系,实行以周王室为中心的分封Z治制度。先后受封的功臣主要有:姜太公、周公旦、召公奭等。为了控制广阔的新征服区,周初沿用商的分封制,把王族、功臣以及先代的贵族分封到各地做诸侯,建立诸侯国。先后分封的有鲁、齐、燕、卫、宋、晋、虢等71个诸侯国。
周武王这种封建其主要的目的有三:
一、安抚殷民:封纣子武庚于殷,并在殷的周边,设邶、墉、卫三国,封给霍叔、管叔、蔡叔,用来监视武庚,此举明告天下,灭纣是吊民伐罪,无灭殷绝祀之意,以安抚东方的殷人。
二、兴废继绝:把焦、祝、蓟、陈、杞这些封国,封给有功德于人民的古代帝王的后裔,表示崇德报功之意,鼓舞民心。
三、移民实边:齐、鲁、燕三国,为周在东方新的领域,这些封国为移民实边Z策,而寓有区域的开发,足食足兵的用意,同时在Z策的运用上,也可以说在殷民族的后方,建立了牵制的力量。
这些都没有问题。
而是紧跟着,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东西:宗法制度?
宗法制早在原始氏族时期宗法制就有所萌芽,但作为一种维系贵族间关系的完整制度的形成和出现,则是西周时期。周武王灭商,统一天下后,在宗法制度下,“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 ,形成了系统而完整的管理体系。
宗法制是一种按照血统远近区别亲疏的QL继承制度,源于父系氏族家长制,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主要用于区分嫡庶、亲疏关系,目的是在家族内部确立地位、财产的继承Q,完善和巩固分封制,防止贵族之间因为QL的继承问题发生纷争。大宗在家族内部因有财产的继承Q,所以受到庶宗的敬奉,即所谓的“尊祖敬宗”。
显然,有几点跟历史不符。
第一点,原始氏族,就有宗法制度?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动物界,自然界,就没有父传子,子传孙的说法,那就是强者为王。原始社会里就没有这条。而你去读,这个是从H帝联合炎帝打败了蚩尤建立了华夏才开始的。那就是儿子,孙子这样继承下去,而不再是禅让了。
第二点,宗法?更像是清朝,近现代人,研究学者的说法,说辞。
第三点,宗法,感觉更像是国外,世界史,那种古埃及法老,《汉谟拉比法典》等等那样的说法。中国就不是以宗教立国,或者以宗法立国的国家,更加崇尚制度,传承,安抚,即位等等一套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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