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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十六章 地狱小故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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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说故事以前,先说另外一个问题。
    那就是中华文化传统。
    这个中华传统里面有关生命,命的部分。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相信应该都知道的吧?
    如果不知道,可以百度,可以去找相关的书籍等等。
    为什么要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呢?
    这就是说我们的身体,毛发,头发,皮肤,生命都来自父母。也就是不管你是怎么样的,过着富有的生活,贫困的生活;不管你是父母双全,或者父母有人提早离开了,或者离异了,又或者你是孤儿等等等等吧,就一个意思,我们都是从娘胎里的来的,都是有父母孕育生养出来,即使你没见过父母,甚至父母都不幸提早离开了,或者你不愿意认父母,跟父母断绝亲属关系,都没有关系。
    我想说的就一点,我们不是从石头缝里蹦跶出来的,首先都是父母的孩子。
    所以,就引出了一个话题。
    我们的命,首先不是自己的,属于我们的父母。
    所以,我为什么要反复强调主张“我命由我”是错误的,因为这种主张实际上跟我们的文化传统是相违背的,冲突的,也就从侧面反映出来,主张,提倡这种思想的人,是自私的人,内心只有自己,只关心自己。
    其实,这种思想,既有历史根源,因为历史上就有这样的人物,这样的老鼠屎,加上西方自由化思潮【主张个性,以自我为中心,自我解放等等】,所以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千万不要以为仅仅是写了文章,写了点东西,这会影响很多人,甚至是一代人,几代人的问题。
    所以小事上可以不拘小节,大是大非面前,应该保持清醒的认识。
    再者,鱼与熊掌的故事,典故,更加应该是清楚的吧?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孟子真正想要说的不是鱼与熊掌的问题,而是生命与义的关系,这个义,可不是江湖义气,替谁出头,也不是为了某一个人或者君主的问题,而是大义,公义的问题。
    或者国家,民族大义更加合适。
    舍生取义,就是在国家,民族为难,有苦难的时候,为了大义,可以舍去自己的生命。
    虽然中华文化当中也有很多糟粕【这鲁迅先生也是有批判的】,或者甚至有许多在当时社会环境下是正确的,但是用到现在当今的环境,就不合适了。
    不过即使是糟粕,不应该否认这一段,那一段历史,可以不教授给学生,但是不要删除,隐藏,抹杀,否认。
    历史是怎么样,就应该是怎么样,不然一个充满了人为因素,删删减减,隐藏,否认等等的历史,就是虚假,造假的历史、
    历史本来就复杂,如果我们现在都人为造假,那么下一代,再下一代等等,所知道的更加不是完美,而是荒诞,不真实的历史,因为出现了断片,虚假的成分。
    就比如,为什么生命是父母给的,可是在古代有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说法呢?当然这个放到现在是不合适,也是不对的。
    一是,皇帝宣称自己是天子,天的儿子,在百姓当中明明是皇帝最大,可是因为天会发怒,天会给你灾难,水灾旱灾虫灾,地震,龙卷风,暴雪,冰雹等等。天就代表了神,不可抗逆,只能绝对服从。
    二是忠君爱国思想,而且把忠君放在绝对的首位,虽然以江山社稷为重,实际就是以皇帝为重。
    任何对皇帝不忠的行为,任何不听从皇帝的圣旨的行为,违抗天子之命的行为,都是不可饶恕的。
    比如岳飞的死,的确岳飞是爱国,爱宋朝的,抗金没有错。
    可是有没有想过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岳飞要忠于哪一个君,是前面的皇帝,还是当今的皇帝?按照岳飞的想法,是直捣黄龙,灭了金国,迎接回两位前面的皇帝,一个是当今皇帝的父亲,一个是当今皇帝的哥哥。
    这父亲哥哥回来了,自己就得让位,那皇帝虽然愿意他们回来,可是位子,龙椅确不愿意让出来。
    就这点来说【当然,这仅仅限于岳飞传小说而言,不代表真实历史,也不想篡改历史,评价历史】,而且皇帝身边虽然有奸臣,比如秦桧,潘仁美等,但是皇帝是好皇帝贤皇,就不会听信奸臣的话。关键是皇帝自己有私心,就不喜欢岳飞的行为,而且连发了十二道金牌都不能停止岳飞继续进攻金国。最后第十三道金牌,岳飞终于叹了一口气。
    岳飞不是死于抗金,而是愚忠。这种愚忠,本身没有错,而是对皇家帝位之争,没有看清,没有理解伴君如伴虎,要忠于谁的问题。
    所以岳飞的死,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先前还有枪挑小梁王,杀死了皇家的人等等,不过那是小说虚构出来的情节。
    还有一个袁崇焕将军,不过他死得太冤枉了。
    因为袁崇焕将军死于明朝的气数已尽,也是崇祯皇帝自知天数如此,无力回天,所以会暴戾,怀疑一切,也因为内忧外患,心力交瘁,内有农民起义,外有外族虎视眈眈,江山社稷岌岌可危。
    但是我真正想说的就是大义的问题,就是这种国家民族危难,危亡,古人说匹夫有责,所以国家民族大义永远不会过时,应该继承发扬。
    这就是第二点,你的命不仅仅属于父母,还属于国家民族。当国家民族需要你的时候,你当然不会连匹夫都不如吧?哪怕你手无缚鸡之力也好,哪怕有多大的力气,哪怕是发发爱国的传单,喊喊口号,都是一个人该做的事情。
    因为没有国家,民族也不存了,没有了这些,你也不存在了,你就变成了别人的奴隶,亡国奴。
    第三点,古人说,天地君亲师仁义礼智信等等。
    天地在前。天是头领上的天,代表了日月星辰,阳光空气雨露四季变化,也代表了上苍。没有了上苍,人一天都活不下去。地是什么,是给我们提供粮食,庄稼,作物,植物,动物,水源,美景,房屋,建筑等等的一切。没有了地,人同样会饿死渴死冻死等。
    所以第三点,命应该感恩天地的恩赐,不要以为这是迷信,这恰恰是科学,是人应该有的发自内心的感激。
    所以“我命由我”无论从哪一点来说,都是错误的,应该反省的事情。
    赶尸,湘西赶尸,或者僵尸的问题,一直是一个谜。有人解说是抗日战争时,用这个方式,人假装僵尸,是为了打击日寇。也有很多传说,比如盗墓挖出了清朝的僵尸,动用了军队,火器,最后把僵尸消灭掉了。
    至于真实的问题,没有答案。
    不过有一点,就是湘西流传一种巫蛊之术,在广东,东南亚则叫降头术。
    今天要说的,也有人写过相关的小说。
    我只是凑凑热闹,因为以前也写过一个相关的。
    我以前提到,不管怎么样,所谓赶尸,实际赶的并不是真正的尸体。限于当时的认识,想得没有多。
    现在来详细解读一下。
    声明:这也仅仅是故事,跟真实未必有关联,看官就当故事看看就好。
    第一个,不管真假,即使是真地赶尸,那个尸体在人死了之后,尸体是会迅速腐烂,僵硬,并伴有尸毒,尸臭的。所以赶尸最大的疑点,一般不可能发生在夏天炎热的时候,因为即使用现在的防腐技术,无法让尸体能长时间不腐烂。所以答案,就是赶尸,一般应该发生在冬季,秋末初冬到中冬,真正到了大雪天,赶尸人也无法行路。
    第二个,赶尸,恐怕是一个天大的谎言。其实尸体早就秘密用运镖的方式,当成货物,放在箱子里面,当然里面放置了药物,玉器,使用了秘法,巫术等防止尸体腐烂。然后所谓的赶尸,就是活人,或者道具,在那边一跳一跳,这么做,其实就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可能是防止仇家的追杀。即使你逮到了赶尸人,一看是活人,你顶多是把赶尸人或者假尸体给杀掉,毁掉,那真正的尸体早就秘密运走了。
    第三个,赶尸都是发生在,用现在的语言,夜里八九点之后,古代人不像现在,夜生活,大排档,歌舞厅,网吧,很晚还有人在路上晃荡。所以很少有人真正见过。而在鸡脚之前就停止了,防止泄密。而且多数是大雾天,阴天,或者伸手不见五指的天气,更加增加了神秘。
    第五个,就是虽然是赶尸,实际人未必已经死透了。还留有一口微弱的气,所以巫术,法术,加上丹药,所以才有了赶尸的说法,加上没有人见过。即使远远地看到了,一听是赶尸,早就吓得逃跑了,谁会上去看啊。谁会去打劫尸体,或者打劫赶尸人啊?毕竟赶尸人身上不可能放很多银子。尸体上也不会放很多值钱的东西。
    第六个,就是非常重要的,人死了。人死了,有两种状态,一种羽化成仙【也有人不赞同,认为羽化就是羽化,不是死了】,是去天庭;另外一种就是死了,魂魄被鬼差,黑白无常押送到地府审查,审讯,该投胎的投胎,该受罚的受罚,该打入十八层地狱就得受尽各种折磨酷刑之后再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超生【就是永远不准投胎,那怕是畜生都不让你当,不让你再到人间来的意思】。魂魄是通常说法,又有三魂七魄的说法。
    第七个,就是我想说的重点,一是赶尸,可能人没有死透或者三魂七魄,没有完全被鬼差无常带走,而是留下了一部分,所以才能用巫术法术来控制这个行尸走肉【所以行尸走肉,是不是从这个意义上来的,不是别的意思?】。但是这又设计到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鬼差无常来了,必须带走所有的东西,除了没有用的身体尸体,那个地狱是不要的,只要三魂七魄。
    这里,植入一下广告。所谓人,在道家,道教,神仙传说那里,其实就是魂魄入体。但是注意哦,很多人会产生错误的思想,以为人死了,变成了鬼。鬼可以自己附体到谁的身上,自己活过来,比如借尸还魂的说法。那是错误的。鬼是没有那个能力,只有鬼差推鬼,也就是经过地狱的合法程序,那才是投胎的合法程序。不然鬼是投不了胎。
    有人宣称鬼也有神通,那是不对的。说鬼可以自行还阳,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所以,我命由我,这是可能从这里来的,或者连佛门,甚至信佛的人都有一些错误的思想,以为只要有神通,可以自行决定。
    鬼要是有自行投胎的本事,那也不用死亡了,直接换一个身体,附在谁身上不就好了吗?
    切回正题,那就是这一切所有的,最最关键的,是要经过神明,天或者地府阎王等大人物点头同意的,或者认定被赶尸的有信用,可以放宽一点政策,就是不是不死哦,而是被赶尸。就是留下一点魂或者魄,但是目的达成了,必须由赶尸亲自到地府交差,就是把魂魄交换地府。
    这一点很重要。
    曾经有关相关的大陆的古装剧,具体名字不记得,反正有关一个老道长的事情,因为同情凡人,常常要到地狱挨打,挨鞭子,因为这同样是触犯天条。
    今天的故事,就是赶尸,出了问题。
    一则是,那个尸体不老实,魂魄没有交出去,作弊了,把别人的魂魄交出去了。你懂了吧,等于害死了另外一个人,然后他的魂魄到了那个人的身体里。用现在的话讲叫顶包,以为这样可以蒙混过关,把神仙天机当幼儿园入学前儿童了。
    再一个,就算是整容的人,原本什么模样,现在整容成了一个老人,完全不同的人,在凡人那里看不出来,可是对于神仙,天机,那就是孔子面前卖弄文章,关公面前耍大刀,小巫见大巫罢了。
    而且人间发生的一切,天上,空中,地下,无数双你看不见的眼睛盯着呢,所以根本就是枉费心机。
    所以,那个尸体,本该就是尸体的尸体,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赶尸人受到了严厉地处罚,变成了畜生,要经历好几世,任人宰割,才能赎罪、
    还有一则是,那个尸体,说好的到了什么地方,要跟赶尸人去地府,结果半路安排了其他人手,反而害死了赶尸人,或者用其他方法逃走了,结果连累了赶尸人,不过尸体也没有逃脱命运。喜欢神骨鬼牌请大家收藏:(663d.com)神骨鬼牌六六闪读更新速度最快。到六六闪读(www.663d.com
    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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