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9章 原来他们这么早就认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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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云喜是能听得到外界的声音的,但好像一下谁都不认识了一样,整个人麻木的没有任何情绪波动。
她不想这样,可好像有人把她关了起来,她拼了命的想出去,可就是怎么样都出不去了。
程越接了个长途电话,回到房间发现饭菜一点没动,这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次了,自从苏云喜眼睛出问题开始,她就变成了这样,不会哭不会笑,也不会饿。
饭菜就放在那里,但她就是不会主动去吃。
短短不到半个月,人已经瘦的皮包骨头,原本还有些肉的脸颊凹陷的厉害,两眼无神,整个人都像是笼罩着一层阴云。
“听话乖乖把饭吃了,一会我领你出门散散心好不好?”苏云喜失明之后,程越拿出了他自己都惊讶的耐心。
每天像是哄着小孩子一样,不管她什么样子,都没有一点不耐烦。
他是在这样的相处中,突然明白了她对自己有多重要。
就算她一辈子都只能这样,他也愿意这么照顾着她一辈子。
他拿着勺子,一勺一勺将饭喂到她的口中,她每当这个时候会很听话的乖乖吃饭,但依旧没有什么生气。
绵绵准时过来读粉丝的来信,程越这个时间一般会去书房处理一下工作上的事情,大概半个小时左右,再回来陪她出门散散步。
每天的生活就这样周而复始,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
绵绵今天念的粉丝来信是一个身患重病的粉丝,她在信里说是看了苏云喜的戏,给了她求生的希望,所以希望苏云喜能够跟他一样能够振作起来,早点战胜病魔。
绵绵念的几度哽咽,但苏云喜却面无表情,她只是愣愣的朝着窗户的方向看过去,其实她现在什么都看不到。
失明之后,苏云喜对程越的依恋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只有他在身边的时候,偶尔会有一点点反应,其他时候都是冷冰冰的样子。
绵绵念完了信,程越也回来了。
外面已经开春,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程越拉着苏云喜的手在程公馆中散步,明知道她看不到也不会有反应,但还是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告诉她每天这些树木花草的变化。
他也第一次跟苏云喜提起小时候的事情,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那时候还没离婚,他经常在这里玩。
“我那会调皮的很,所以没少挨揍。”提起过去的事情,他的眉眼间少有的带着暖色,那是在他记忆中难得的值得回忆的时光。
后来父母离婚,再后来母亲过世,他跟父亲关系紧张。
苏云喜是能听到他所说的话的,只是她现在不知道怎么回应,也不知道怎么思考,就像是他的话,从她耳朵里穿过去,什么都没留下。
开春风凉,在外面待了会便觉得身上冰凉,程越脱下外套把她裹住,牵着她的手往回走。
要不是苏云喜突然变成这样,或许他和她也难得有这么安静相处的时光。
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们两个,简简单单在一起的时光。
回到屋里,程越抱着苏云喜进了浴室,给她放好了热水,“乖乖泡个澡,身体会很舒服。”
就像是以前一样,他没想过她会有回应,转头出去接个电话。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转身出门的时候,浴缸里的人转头朝着门口的方向凝视了很久。
在苏云喜失明的第三个月,终于有了第一个好消息,她的情况开始好转,之前她一直将自己封闭起来,最近大夫检查发现她有恢复的迹象。
她现在虽然还是不肯开口说话,但已经不像以前一样一点反应都没有,你说话的时候,她会侧着耳朵倾听,虽然她不开口,但至少说明她是有反应的。
程越这辈子的话好像都在这几个月说完了,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他可以话痨到这个程度,随便一个话题就能够说上半天。
“我今天收拾了一下阁楼,那里面放着的都是我小时候的东西,二十几年没看过了,突然打开还有很多回忆。”
程越是收拾阁楼的时候偶然找到了一片枫叶,那是用透明胶带粘着做成的简陋书签,也是那个书签把他的记忆一下拉回到了很多年之前。
“我在十岁那年跟家里闹别扭离家出走,自己在外面待了有三天,我隐约还记得一点,好像是到了一个小城,这个书签是个小姑娘给我的。”
准确说是他捡的才对。
程越手里把玩着书签,他已经不记得那个小姑娘的脸了,但是他还记得这个书签,当时小姑娘正坐在台阶上看书,他饿的要命,眼睛直勾勾盯着她手上的馒头。
小姑娘蹙眉看着他,“你是不是饿了?”
他立刻点头,小姑娘想了下把馒头分给她一半,很快屋内有人喊小姑娘的名字,她合上书,匆匆转头跑进屋。
在小姑娘走后,他看到了地上掉落的那个书签,用透明胶带封住了一片枫叶,不是什么精致的东西,但看得出小姑娘挺有心思的。
他当时随手揣进兜里,后来被家里找回,这个书签被他随手夹在一本书里,再后来随着时间过去逐渐遗忘。
苏云喜听着他提起书签,提起馒头,提起那个小姑娘,自言自语的声音,也记起来一件事,她五六岁的时候,见到过一个小哥哥,灰头土脸的盯着她手上的馒头,当时她不太舍得,但看他长得很漂亮,一时心软分了他一半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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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她不想这样,可好像有人把她关了起来,她拼了命的想出去,可就是怎么样都出不去了。
程越接了个长途电话,回到房间发现饭菜一点没动,这已经不知道是多少次了,自从苏云喜眼睛出问题开始,她就变成了这样,不会哭不会笑,也不会饿。
饭菜就放在那里,但她就是不会主动去吃。
短短不到半个月,人已经瘦的皮包骨头,原本还有些肉的脸颊凹陷的厉害,两眼无神,整个人都像是笼罩着一层阴云。
“听话乖乖把饭吃了,一会我领你出门散散心好不好?”苏云喜失明之后,程越拿出了他自己都惊讶的耐心。
每天像是哄着小孩子一样,不管她什么样子,都没有一点不耐烦。
他是在这样的相处中,突然明白了她对自己有多重要。
就算她一辈子都只能这样,他也愿意这么照顾着她一辈子。
他拿着勺子,一勺一勺将饭喂到她的口中,她每当这个时候会很听话的乖乖吃饭,但依旧没有什么生气。
绵绵准时过来读粉丝的来信,程越这个时间一般会去书房处理一下工作上的事情,大概半个小时左右,再回来陪她出门散散步。
每天的生活就这样周而复始,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
绵绵今天念的粉丝来信是一个身患重病的粉丝,她在信里说是看了苏云喜的戏,给了她求生的希望,所以希望苏云喜能够跟他一样能够振作起来,早点战胜病魔。
绵绵念的几度哽咽,但苏云喜却面无表情,她只是愣愣的朝着窗户的方向看过去,其实她现在什么都看不到。
失明之后,苏云喜对程越的依恋程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候,只有他在身边的时候,偶尔会有一点点反应,其他时候都是冷冰冰的样子。
绵绵念完了信,程越也回来了。
外面已经开春,天气一天比一天暖和,程越拉着苏云喜的手在程公馆中散步,明知道她看不到也不会有反应,但还是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告诉她每天这些树木花草的变化。
他也第一次跟苏云喜提起小时候的事情,在他很小的时候,父母那时候还没离婚,他经常在这里玩。
“我那会调皮的很,所以没少挨揍。”提起过去的事情,他的眉眼间少有的带着暖色,那是在他记忆中难得的值得回忆的时光。
后来父母离婚,再后来母亲过世,他跟父亲关系紧张。
苏云喜是能听到他所说的话的,只是她现在不知道怎么回应,也不知道怎么思考,就像是他的话,从她耳朵里穿过去,什么都没留下。
开春风凉,在外面待了会便觉得身上冰凉,程越脱下外套把她裹住,牵着她的手往回走。
要不是苏云喜突然变成这样,或许他和她也难得有这么安静相处的时光。
没有其他人,只有他们两个,简简单单在一起的时光。
回到屋里,程越抱着苏云喜进了浴室,给她放好了热水,“乖乖泡个澡,身体会很舒服。”
就像是以前一样,他没想过她会有回应,转头出去接个电话。
他不知道的是,就在他转身出门的时候,浴缸里的人转头朝着门口的方向凝视了很久。
在苏云喜失明的第三个月,终于有了第一个好消息,她的情况开始好转,之前她一直将自己封闭起来,最近大夫检查发现她有恢复的迹象。
她现在虽然还是不肯开口说话,但已经不像以前一样一点反应都没有,你说话的时候,她会侧着耳朵倾听,虽然她不开口,但至少说明她是有反应的。
程越这辈子的话好像都在这几个月说完了,他从来不知道原来他可以话痨到这个程度,随便一个话题就能够说上半天。
“我今天收拾了一下阁楼,那里面放着的都是我小时候的东西,二十几年没看过了,突然打开还有很多回忆。”
程越是收拾阁楼的时候偶然找到了一片枫叶,那是用透明胶带粘着做成的简陋书签,也是那个书签把他的记忆一下拉回到了很多年之前。
“我在十岁那年跟家里闹别扭离家出走,自己在外面待了有三天,我隐约还记得一点,好像是到了一个小城,这个书签是个小姑娘给我的。”
准确说是他捡的才对。
程越手里把玩着书签,他已经不记得那个小姑娘的脸了,但是他还记得这个书签,当时小姑娘正坐在台阶上看书,他饿的要命,眼睛直勾勾盯着她手上的馒头。
小姑娘蹙眉看着他,“你是不是饿了?”
他立刻点头,小姑娘想了下把馒头分给她一半,很快屋内有人喊小姑娘的名字,她合上书,匆匆转头跑进屋。
在小姑娘走后,他看到了地上掉落的那个书签,用透明胶带封住了一片枫叶,不是什么精致的东西,但看得出小姑娘挺有心思的。
他当时随手揣进兜里,后来被家里找回,这个书签被他随手夹在一本书里,再后来随着时间过去逐渐遗忘。
苏云喜听着他提起书签,提起馒头,提起那个小姑娘,自言自语的声音,也记起来一件事,她五六岁的时候,见到过一个小哥哥,灰头土脸的盯着她手上的馒头,当时她不太舍得,但看他长得很漂亮,一时心软分了他一半馒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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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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