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京城风云(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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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之人,前朝有文臣武将,后宫有燕瘦环肥。都说“后宫不得干政”,纵是祖宗之法,却连祖宗都做不到。
前朝与后宫,从来都不是各行其是,彼此之间,必有不可言说的关联。
历朝历代的上位者,除非是真正的色中饿狼,见着漂亮女子就恨不能一个接一个地抢回宫里去,但凡正常点的,都将后宫视为治理前朝手段的延伸或辅助。
拉拢也好,威胁也罢,只要朝臣家的闺女成了至尊者的小老婆,那么,很多事、很多话就会变得不一样了。
有想攀着裙带关系在官位上更进一步的,也有担忧至亲在后宫的安危而妥协的。总之,后宫与前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哪朝哪代不是如此呢?
当然,魏淑妃是个例外。
她是掖庭宫奴出身,家人都死光了。即便宫外还有活着的族人,可这许多年来都不曾联系,也就视为路人了。
魏淑妃一飞冲天,狠得下心,又下得了手,以腹中孩儿为饵,给胡贵妃挖了个大大的坑。
胡贵妃也不是不聪明。只是,这么多年来,顺风顺水惯了,压根儿没将魏淑妃放在眼里。结果,一时大意,非但跌进坑里,还被魏淑妃埋了半拉身子,委实吃了个大亏。
自此,魏淑妃一战成名,勇冠皇甫晟的后宫。
虽则魏淑妃在前朝没啥势力,可因着其强悍的战斗力,很快就得到了朝臣的关注。这其中,不乏打小算盘的人。
朝堂上有“新贵”“老臣”之分,“新贵”中也有“胡党”和“非胡党”之争。那些坐了多年冷板凳的人,乍一见后宫出了这么个人才,自然有些意动。
有试探者,有递话者。
就如当年“胡党”形成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而今,隐隐也有“魏党”冒头的迹象。
于此,皇甫晟或许不知道,又或许知道。
皇甫晟坐上龙椅以来,确实过了好一阵子的舒坦日子。
他自小就是个任性的人。好在,他是国主幼子,纵任性,也有任性的本钱。
父王大行后,亲兄长由太子而为国主。虽说母后升了太后,对他还是一以贯之地惯着,可毕竟,兄长为国主与父王为国主还是有大大的不同。
他顿时觉得好像被束住了手脚,怎么任性都好像放不开。
兄长是国主,表妹是王后,妻子性情柔顺,可不知怎地,皇甫晟还是觉着憋屈。
他想:做亲王有什么好?还不是有人管着?老子觉着不如意,可以在父王跟前打滚耍赖,却不能在兄长跟前也打滚耍赖。这有什么意思呢?
一直以来,皇甫晟都觉着,自己不比兄长差什么。
兄长是嫡子,自己也是嫡子。兄长能文会武,自己也不逊色。
既如此,凭什么,朝臣们对着兄长三呼万岁,而对自己只是弯腰拱手,咸不咸淡不淡地只一句“见过殿下”。
不——皇甫晟想:我不要做殿下,我要做陛下!
任性的人胆子总是大的。他既生了那个念头,也就毫无忌惮地动手了。
然而,当他真正成为了陛下,他却发现,陛下的日子很辛苦!
过了大半年的新鲜劲儿后,皇甫晟便对早朝升起了深深的厌恶。
天还黑着,司晨太监就跟叫魂儿般地请他起床,“陛下,卯时初刻了”。。。。。。“陛下,卯时一刻了”。。。。。。“陛下,卯时三刻了”。。。。。。
天呐,他恨不能将司晨太监的舌头割了!
还有那些一叠又一叠的奏折。。。。。。还有那些动辄引经据典扯皮起来没完没了的老家伙们。。。。。。
对于这些老家伙们,皇甫晟一想就一肚子气!
每每上朝,他们在下面挤眉弄眼,打不尽的眉眼官司,高据龙椅的皇甫晟看得清清楚楚。偏生,他还只能干看着,却不能做什么,纵恨不能冲下丹墀揪住个老家伙胖揍一顿,却也只能在心里想想罢了。
他不由怀念起以前做亲王时的逍遥自在。
转眼便是新年了。
自打沈越昔年逃出东宫,便是东南西北地四处奔波。先是求生存,后是求成事,十年间,年年都是走到哪儿便是在哪儿过年。倒是今年,还是离宫后头一回在京城过年。
京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地,过年的气氛自然大不一样。
寻常人家,赶在小年前就阖家出动,好一通扫洒洗晒。柴房里堆着高高的柴垛,厨灶间已然备齐了各样吃食。能干的主妇们施展出十八般武艺,将酱菜腌得咯吱脆,将腊肉熏得喷喷香,豆沙里拌着猪油翻来覆去地不晓得蒸过多少回,蒸得豆沙红紫发亮,一攥一窝油。大点儿的女孩儿们被拘在娘身边,或者帮忙做针线裁新衣,或者洗肉洗菜和面剁馅儿,等等等等,忙得不亦乐乎。而小孩子们则吮着手指,笑嘻嘻地为着爹娘转,赖着母亲,非得拿指尖点一小块芽糖甜甜嘴才成。
相较于左邻右舍的热闹忙碌,沈越所住的小院,显得冷清多了。
廿三坐在小院门口的石阶上,手中握着一把红薯干,一口一根吃得正欢。
红薯干是隔壁何婆婆给的。
何婆婆的儿子与人合作生意,常年在外奔波,家里只有何婆婆与儿媳妇、孙子孙女一道过活。
何家老的老,小的小,虽说有点薄产,却谨守门户,安分守己地过日子。
沈越等人住进邻院后,并不与周边来往,最多开门看见了,点头打个招呼而已。
一日,何家的孙儿孙女在门前嬉戏打闹,一个不慎,孙女自石阶上跌了下来,当即磕破了脑门,血流满面。偏生,那个时候家里只有何婆婆一个人,且还生着病,哪里能起身出来寻郎中?
当时,她急得大哭,幸得廿三听见,出来一看这情形,赶紧抱着小孙女就往最近的医馆里跑。因着救得及时,失血不多,小孙女损伤不甚大。
自此以后,何家人便对廿三甚是感激。
何婆婆不止一次对儿媳妇说:“唉,廿三小哥儿可真是个好人呐!那日,若非他跑得快,小丫儿就算保住了性命,也必然元气大伤。他那衣衫上都是血,我说给他做件新衣衫罢,他还死活不肯要!唉,定是他那主家凶恶得厉害,他才不敢收我的赔礼。”
儿媳妇附和道:“可不是!好几次,我见着他那主家,啧啧,生得倒是好相貌,却冷冰冰的,脸上不见一丝热火气儿,简直不像个人!廿三小哥儿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一个,委实可怜得紧!”
“要不说廿三小哥儿委屈呢?你想想,他救了小丫,也是为他那主家争脸。可主家却一句好话都没有。我猜着,说不得廿三小哥儿还为此受骂呢!”
“他那主家,就是个没人性的!你看呀,那家人,哪个不是高头大马,肥头大耳的,生得白是白来红是红,就廿三小哥儿又黑又瘦,跟麻杆儿似的,也不知饿过多少趟肚子,遭过多少次打骂?”
“就是下人,也不能这样虐待呀!可怜了廿三小哥儿,上世不修,这世竟做了他家的下人,吃不饱来穿不暖。真是好人没好报呀!”
婆媳两个,一边做着针线,一边嘀嘀咕咕地想象着廿三是如何在他那“丧天良”“黑心肝”的主家手下过着何等黑暗而不见天日的苦痛生活。
翌日,廿三便收到这婆媳两个充满同情和怜悯的眼神无数。
大抵,委实是心疼廿三,看不过他这般“缺食少吃”,何婆婆便时不时地给廿三塞点吃的。塞的时候,还偷偷摸摸,跟做贼似的,生怕给“那家人肥头大耳的”看到,又要欺负廿三。
对于这意外得来的同情,廿三偷笑着领受了。他也不说破,只津津有味地吃着何婆婆递来的一把炒豆子、一块发糕,抑或三五颗大枣核桃什么的,双眼眯眯笑成了月牙。
这会子,他手中的红薯干,也正是何婆婆悄悄塞给的。
红薯干很硬,也很甜,真是磨牙的好东西。
他叼着根红薯干,慢慢地咬着,体会着红薯独特的香甜。
“你在吃什么?”突然,身后传来沈越的声音。
廿三一僵——糟糕,偷吃被发现了?他赶紧用力一嗦,将剩下的半根红薯干“吸溜”嗦进嘴里,猛嚼两下硬咽下去,噎得直翻白眼。
“没。。。。。。没什么。。。。。。”廿三一边吃力地抻着脖颈,一边装作拍打屁股上尘土的样子,将双手藏着身后——手里还握着一把红薯干呢!
沈越不是没发现廿三的异样,可不知怎地,他对廿三,就是没法儿想对小陈哥那样,想训就训。
廿三虽是他的小厮,可是,他却不愿如寻常小厮待之。对于这个身上藏着秘密的少年,他好奇,想收为己用,却总是无法放下防备之心。
而同样,廿三也似乎在有意无意间与他保持着距离,尽量谨守着一个尽职小厮的本分——只有在查探什么时,譬如,寿桃上的匪寨,他才会表现出与其身份极为不符的能力。
沈越打量着廿三,廿三只觉得头顶上冷嗖嗖的。
好一阵,沈越终于确定自己为什么看廿三不顺眼了——廿三又长高了一截,所以他身上的衣衫便不大合体,露出一截脚脖子来。
沈越不由皱眉。他对廿三的粗疏,或者说无所谓,不满久矣。
譬如:衣衫不合身了,小陈哥必要抱怨半日,然后重做一套,而廿三却从来不说什么,照穿不误。再譬如:床褥太薄,小陈哥定会扶着腰“哎呦哎呦”叫足半日的苦,然后央求旁人换床厚褥,而廿三却一言不发,好似对于床褥的软硬毫无知觉。
沈越不解:这样的下人,也太省心了罢?到底是小陈哥太娇气,还是廿三不正常?
他自问不是个吝啬之人,在吃穿用度上从来不苛刻下人。而此刻,见廿三对自己短了一截的衣衫一无所知的样子,沈越的脸更冷了。
他暗中咬牙道:就算你是个木头人,我也得叫你晓得,下人穿得不妥,丢得可是主家的脸面!
“进来!”他咬牙切齿地挤出两个字,跟冰锥似的。
廿三打了个小小的哆嗦,乖乖地应了声“是”,亦步亦趋地跟在沈越进了院门。
这一幕,落在隔壁将将探头出来的何婆婆眼里,又是好一阵叹息,“媳妇儿啊,廿三小哥儿又要挨骂了。那主家,白白生了个人样!呸!”
一阵小风刮过,沈越打了个不大不小的喷嚏。
他低头,瞅了眼廿三露出来的脚脖子,心道:廿三属石头的么?天冷成这样,他还露着肉,也不知冻?看来,得给他多做两套衣衫,要放大一点,这样,他就算长得快也不愁没衣服穿了。
这一刻,他并未意识到:从来不曾想过这些鸡毛蒜皮琐事的他,竟然会为廿三的衣衫而细致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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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前朝与后宫,从来都不是各行其是,彼此之间,必有不可言说的关联。
历朝历代的上位者,除非是真正的色中饿狼,见着漂亮女子就恨不能一个接一个地抢回宫里去,但凡正常点的,都将后宫视为治理前朝手段的延伸或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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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想攀着裙带关系在官位上更进一步的,也有担忧至亲在后宫的安危而妥协的。总之,后宫与前朝,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哪朝哪代不是如此呢?
当然,魏淑妃是个例外。
她是掖庭宫奴出身,家人都死光了。即便宫外还有活着的族人,可这许多年来都不曾联系,也就视为路人了。
魏淑妃一飞冲天,狠得下心,又下得了手,以腹中孩儿为饵,给胡贵妃挖了个大大的坑。
胡贵妃也不是不聪明。只是,这么多年来,顺风顺水惯了,压根儿没将魏淑妃放在眼里。结果,一时大意,非但跌进坑里,还被魏淑妃埋了半拉身子,委实吃了个大亏。
自此,魏淑妃一战成名,勇冠皇甫晟的后宫。
虽则魏淑妃在前朝没啥势力,可因着其强悍的战斗力,很快就得到了朝臣的关注。这其中,不乏打小算盘的人。
朝堂上有“新贵”“老臣”之分,“新贵”中也有“胡党”和“非胡党”之争。那些坐了多年冷板凳的人,乍一见后宫出了这么个人才,自然有些意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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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当年“胡党”形成在他的眼皮子底下,而今,隐隐也有“魏党”冒头的迹象。
于此,皇甫晟或许不知道,又或许知道。
皇甫晟坐上龙椅以来,确实过了好一阵子的舒坦日子。
他自小就是个任性的人。好在,他是国主幼子,纵任性,也有任性的本钱。
父王大行后,亲兄长由太子而为国主。虽说母后升了太后,对他还是一以贯之地惯着,可毕竟,兄长为国主与父王为国主还是有大大的不同。
他顿时觉得好像被束住了手脚,怎么任性都好像放不开。
兄长是国主,表妹是王后,妻子性情柔顺,可不知怎地,皇甫晟还是觉着憋屈。
他想:做亲王有什么好?还不是有人管着?老子觉着不如意,可以在父王跟前打滚耍赖,却不能在兄长跟前也打滚耍赖。这有什么意思呢?
一直以来,皇甫晟都觉着,自己不比兄长差什么。
兄长是嫡子,自己也是嫡子。兄长能文会武,自己也不逊色。
既如此,凭什么,朝臣们对着兄长三呼万岁,而对自己只是弯腰拱手,咸不咸淡不淡地只一句“见过殿下”。
不——皇甫晟想:我不要做殿下,我要做陛下!
任性的人胆子总是大的。他既生了那个念头,也就毫无忌惮地动手了。
然而,当他真正成为了陛下,他却发现,陛下的日子很辛苦!
过了大半年的新鲜劲儿后,皇甫晟便对早朝升起了深深的厌恶。
天还黑着,司晨太监就跟叫魂儿般地请他起床,“陛下,卯时初刻了”。。。。。。“陛下,卯时一刻了”。。。。。。“陛下,卯时三刻了”。。。。。。
天呐,他恨不能将司晨太监的舌头割了!
还有那些一叠又一叠的奏折。。。。。。还有那些动辄引经据典扯皮起来没完没了的老家伙们。。。。。。
对于这些老家伙们,皇甫晟一想就一肚子气!
每每上朝,他们在下面挤眉弄眼,打不尽的眉眼官司,高据龙椅的皇甫晟看得清清楚楚。偏生,他还只能干看着,却不能做什么,纵恨不能冲下丹墀揪住个老家伙胖揍一顿,却也只能在心里想想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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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较于左邻右舍的热闹忙碌,沈越所住的小院,显得冷清多了。
廿三坐在小院门口的石阶上,手中握着一把红薯干,一口一根吃得正欢。
红薯干是隔壁何婆婆给的。
何婆婆的儿子与人合作生意,常年在外奔波,家里只有何婆婆与儿媳妇、孙子孙女一道过活。
何家老的老,小的小,虽说有点薄产,却谨守门户,安分守己地过日子。
沈越等人住进邻院后,并不与周边来往,最多开门看见了,点头打个招呼而已。
一日,何家的孙儿孙女在门前嬉戏打闹,一个不慎,孙女自石阶上跌了下来,当即磕破了脑门,血流满面。偏生,那个时候家里只有何婆婆一个人,且还生着病,哪里能起身出来寻郎中?
当时,她急得大哭,幸得廿三听见,出来一看这情形,赶紧抱着小孙女就往最近的医馆里跑。因着救得及时,失血不多,小孙女损伤不甚大。
自此以后,何家人便对廿三甚是感激。
何婆婆不止一次对儿媳妇说:“唉,廿三小哥儿可真是个好人呐!那日,若非他跑得快,小丫儿就算保住了性命,也必然元气大伤。他那衣衫上都是血,我说给他做件新衣衫罢,他还死活不肯要!唉,定是他那主家凶恶得厉害,他才不敢收我的赔礼。”
儿媳妇附和道:“可不是!好几次,我见着他那主家,啧啧,生得倒是好相貌,却冷冰冰的,脸上不见一丝热火气儿,简直不像个人!廿三小哥儿在他面前,大气都不敢出一个,委实可怜得紧!”
“要不说廿三小哥儿委屈呢?你想想,他救了小丫,也是为他那主家争脸。可主家却一句好话都没有。我猜着,说不得廿三小哥儿还为此受骂呢!”
“他那主家,就是个没人性的!你看呀,那家人,哪个不是高头大马,肥头大耳的,生得白是白来红是红,就廿三小哥儿又黑又瘦,跟麻杆儿似的,也不知饿过多少趟肚子,遭过多少次打骂?”
“就是下人,也不能这样虐待呀!可怜了廿三小哥儿,上世不修,这世竟做了他家的下人,吃不饱来穿不暖。真是好人没好报呀!”
婆媳两个,一边做着针线,一边嘀嘀咕咕地想象着廿三是如何在他那“丧天良”“黑心肝”的主家手下过着何等黑暗而不见天日的苦痛生活。
翌日,廿三便收到这婆媳两个充满同情和怜悯的眼神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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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意外得来的同情,廿三偷笑着领受了。他也不说破,只津津有味地吃着何婆婆递来的一把炒豆子、一块发糕,抑或三五颗大枣核桃什么的,双眼眯眯笑成了月牙。
这会子,他手中的红薯干,也正是何婆婆悄悄塞给的。
红薯干很硬,也很甜,真是磨牙的好东西。
他叼着根红薯干,慢慢地咬着,体会着红薯独特的香甜。
“你在吃什么?”突然,身后传来沈越的声音。
廿三一僵——糟糕,偷吃被发现了?他赶紧用力一嗦,将剩下的半根红薯干“吸溜”嗦进嘴里,猛嚼两下硬咽下去,噎得直翻白眼。
“没。。。。。。没什么。。。。。。”廿三一边吃力地抻着脖颈,一边装作拍打屁股上尘土的样子,将双手藏着身后——手里还握着一把红薯干呢!
沈越不是没发现廿三的异样,可不知怎地,他对廿三,就是没法儿想对小陈哥那样,想训就训。
廿三虽是他的小厮,可是,他却不愿如寻常小厮待之。对于这个身上藏着秘密的少年,他好奇,想收为己用,却总是无法放下防备之心。
而同样,廿三也似乎在有意无意间与他保持着距离,尽量谨守着一个尽职小厮的本分——只有在查探什么时,譬如,寿桃上的匪寨,他才会表现出与其身份极为不符的能力。
沈越打量着廿三,廿三只觉得头顶上冷嗖嗖的。
好一阵,沈越终于确定自己为什么看廿三不顺眼了——廿三又长高了一截,所以他身上的衣衫便不大合体,露出一截脚脖子来。
沈越不由皱眉。他对廿三的粗疏,或者说无所谓,不满久矣。
譬如:衣衫不合身了,小陈哥必要抱怨半日,然后重做一套,而廿三却从来不说什么,照穿不误。再譬如:床褥太薄,小陈哥定会扶着腰“哎呦哎呦”叫足半日的苦,然后央求旁人换床厚褥,而廿三却一言不发,好似对于床褥的软硬毫无知觉。
沈越不解:这样的下人,也太省心了罢?到底是小陈哥太娇气,还是廿三不正常?
他自问不是个吝啬之人,在吃穿用度上从来不苛刻下人。而此刻,见廿三对自己短了一截的衣衫一无所知的样子,沈越的脸更冷了。
他暗中咬牙道:就算你是个木头人,我也得叫你晓得,下人穿得不妥,丢得可是主家的脸面!
“进来!”他咬牙切齿地挤出两个字,跟冰锥似的。
廿三打了个小小的哆嗦,乖乖地应了声“是”,亦步亦趋地跟在沈越进了院门。
这一幕,落在隔壁将将探头出来的何婆婆眼里,又是好一阵叹息,“媳妇儿啊,廿三小哥儿又要挨骂了。那主家,白白生了个人样!呸!”
一阵小风刮过,沈越打了个不大不小的喷嚏。
他低头,瞅了眼廿三露出来的脚脖子,心道:廿三属石头的么?天冷成这样,他还露着肉,也不知冻?看来,得给他多做两套衣衫,要放大一点,这样,他就算长得快也不愁没衣服穿了。
这一刻,他并未意识到:从来不曾想过这些鸡毛蒜皮琐事的他,竟然会为廿三的衣衫而细致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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