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我渣了末世偏执大佬 (3)2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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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清欢垂下眼眸时,就见对方安安静静地枕在自己膝盖上,因为发烧的缘故,那张俊容泛出病态的红。
“不愧是网友追捧的国民校草,长得还是挺人模狗样的。”
苏清欢忍不住伸出手,捏了一下男人斯文俊美的脸。
这个世界的剧情很简单,枕在小狐狸膝盖上的青年叫宁司墨,是帝都大学大二的学生。
宁家富甲一方,而宁司墨又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他有次参加数学竞赛,偶然被人拍照上传微博,一时间圈粉无数。
宁司墨家世好,长得帅,智商也高,如果不是末世降临,完全可以成为偶像剧男主。
而小狐狸穿的这具壳子仍与自己同名,是帝都大学的校花。
鹅蛋脸,桃花眼,长睫毛,因为身子骨娇弱,是个让人担心刮阵大风就会被吹跑的瓷娃娃。
原主家世也很不错,出身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可谓万千宠爱在一身,是个文艺范的娇娇女。
而且由于原主从小有心疾,体育素质很差,即使后来治好了,仍不能进行剧烈运动。
在某次主持人比赛上,原主对宁司墨一见钟情,鼓起勇气追求之下,两人便在一起了。
他们都是头一次恋爱,家风也很严,都比较拘谨,一直停留在牵手阶段。
按理来说宁司墨和原主家世相当,学历长相也匹配,任谁看了都是金童玉女,很有可能幸福一辈子。
然而好景不长,两人才交往半个多月,末世就降临了。
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不过一夕之间,人世变成炼狱,活人大半成为丧尸,侥幸留了一条命的人也只能苟延残喘。
原主和宁司墨本该成为人中龙凤,但在末世也不过是两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尤其是原主,这样娇弱的身子,甚至比普通人还不如。
两人的亲友都死在这场浩劫里,原主便和交往没多久的男友相依为命。
宁司墨年纪虽轻,却很有担当,并没因为女友身子骨弱放弃她,完全像个爷们一样将她护在身后。
可单单这样还不够,原主从小娇生惯养,放在以前她家世优渥,男友也不缺钱,两人完全可以吃着山珍海味,谈诗词谈哲学谈理想,风花雪月一辈子。
可是现在,宁司墨和原主东躲西藏,衣服破破烂烂,甚至连口热饭都吃不上。
在这种压抑的环境下,原主心态崩了,变得日益扭曲。
她没思考过自己长了这样一张招祸的脸,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反而开始埋怨男友没有异能,只能靠一双手来保护她。
原主想要住大房子,想要吃好吃的,想要每天都有热水澡洗,有漂亮的衣服换。
这些要求对于末世前的她再普通不过,现在却只能是空想。
哪怕是拥有异能的幸运儿,也要天天跟丧尸对抗,为食物发愁,没法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而宁司墨有察觉到女友的变化,他们交往的时间很短,苏清欢又拥有着小公主一般的娇气,他以前可以理解,现在只能哄着女友尽量忍下来。
除非你不想活了一死了之,不然谁能凭一己之力,改变这个让人绝望的末世呢?
……
宁司墨是正人君子,在这么艰难的时刻,也没有想过卖女友求荣,毕竟漂亮又没有自保能力的女人在末世后跟物资没有任何区别。
他自己也仅限于跟原主牵牵手,安慰性地抱一下,从没欺负过原主。
但原主忍了半个月以后,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了。
人都是自私的,以前大家没有利益冲突,她也只是个娇气的小公主而已,现在经过末世,原主认清楚跟着宁司墨这个只有脸的废物没有任何好处。
——但幸好,他还有一张俊美如天神的脸,即使因为末世日益憔悴,也掩不住精致的五官底色。
原主将自己看得很重,她舍不得出卖自己的身子,就将主意打到宁司墨头上。
在某次宁司墨因为找物资受了重伤很虚弱的时候,原主找来一个最喜欢残虐漂亮男孩的木系异能女大佬,直接将宁司墨卖给了对方。
嗯,价格也很廉价,只有一袋大米。
原主这么娇弱,当然是扛不动大米的,最后可怜兮兮地换成十个苹果。
那个肥婆女大佬爽快地满足了苏清欢的要求。
那是一个长得非常丑陋油腻的女人,以前就有这种丧心病狂的爱好,但只能偷偷做,在末世有了木系异能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疯狂寻找漂亮美少年发-泄。
而宁司墨的长相和身材,无疑完美地满足了她的要求。
……
原主靠着这十个苹果难得地享受了几天,可她很快意识到,吃完就没有了。
原主还没有想清楚到底要怎么办,就看到从肥婆大佬那边侥幸逃回来的宁司墨。
可怜的青年根本不知道是女友背叛了他,还以为是苏清欢走散了,所以特地回来找她一起逃跑。
原主没想到宁司墨这么好运,她差点吓破胆,只能战战兢兢递上一个苹果。
“司墨,你要吃吗?”
宁司墨正想问原主怎么找到的苹果,结果就直接被原主从天台推到丧尸群里。
……
原主从此后彻底没了底线,她别无长处,又没有宁司墨拼死保护她,最后就靠这具身子,沦为末世基地里男人共有的玩具。
然而原主没想到,宁司墨没有死,他因为坠落的时候划伤了手,血滴到祖传的戒指上,不仅躲入空间灵泉中,还从此激发全系异能。
后来原主听说隔壁基地来了一位超级大佬叫宁司墨,便厚着脸皮想去攀关系,说自己当初是不小心将他推下楼的。
然而宁司墨早已黑化,后来发生了什么不言而喻,小狐狸之前就惨兮兮穿越到被宁司墨报复的时候。
……
读取完这些记忆,苏清欢真觉得原主是被自己蠢死的,就算宁司墨以前没有异能,也比她强啊!
原主可是有过心脏病,连八百米都跑不动的二等残废!
而且那么伤害对方后,不赶紧逃跑,还好意思去寻求庇护,当人家是个差点被害死还能矢志不渝的舔-狗吗?
……
苏清欢桃花眼转了转,她忍不住伸出手,想要去触碰宁司墨左手那枚祖传的戒指。
这可是让宁司墨逆袭的神器啊!
“统儿,你说反正现在才是末世第三天,原主还没作死,我只要向宁司墨认真刷好感,这个任务就能完美完成吧?”
系统正想回答她,忽然惊见原来枕在女孩膝盖上的男人猛地醒转。
“你在做什么?”
宁司墨一改先前的脆弱之态,他眸光清寒,凤眸又黑又沉,像是深不见底的漩涡那般危险。
……
【没错,你们应该猜到了,哈哈哈哈,小狐狸要火葬场了~~】
【昨天看文的亲可以去重看第74章,有一些设定补充,每个位面男主都是同一个人哈~而且跟小狐狸也有不解之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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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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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清欢忍不住伸出手,捏了一下男人斯文俊美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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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家富甲一方,而宁司墨又长了一张祸国殃民的脸,他有次参加数学竞赛,偶然被人拍照上传微博,一时间圈粉无数。
宁司墨家世好,长得帅,智商也高,如果不是末世降临,完全可以成为偶像剧男主。
而小狐狸穿的这具壳子仍与自己同名,是帝都大学的校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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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家世也很不错,出身书香门第,父母都是大学教授,可谓万千宠爱在一身,是个文艺范的娇娇女。
而且由于原主从小有心疾,体育素质很差,即使后来治好了,仍不能进行剧烈运动。
在某次主持人比赛上,原主对宁司墨一见钟情,鼓起勇气追求之下,两人便在一起了。
他们都是头一次恋爱,家风也很严,都比较拘谨,一直停留在牵手阶段。
按理来说宁司墨和原主家世相当,学历长相也匹配,任谁看了都是金童玉女,很有可能幸福一辈子。
然而好景不长,两人才交往半个多月,末世就降临了。
就像小说里写的那样,不过一夕之间,人世变成炼狱,活人大半成为丧尸,侥幸留了一条命的人也只能苟延残喘。
原主和宁司墨本该成为人中龙凤,但在末世也不过是两个手无寸铁的普通人,尤其是原主,这样娇弱的身子,甚至比普通人还不如。
两人的亲友都死在这场浩劫里,原主便和交往没多久的男友相依为命。
宁司墨年纪虽轻,却很有担当,并没因为女友身子骨弱放弃她,完全像个爷们一样将她护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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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没思考过自己长了这样一张招祸的脸,是怎么活到现在的,反而开始埋怨男友没有异能,只能靠一双手来保护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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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原主忍了半个月以后,实在受不了这种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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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次宁司墨因为找物资受了重伤很虚弱的时候,原主找来一个最喜欢残虐漂亮男孩的木系异能女大佬,直接将宁司墨卖给了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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