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3章 第681 只要锄头挥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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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遭遇困境,对唱片业的其它公司而言,都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
尤其是索尼和华纳,感觉就像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了一般,疯狂地挥舞起锄头,大挖环球的墙角。
毕竟,索尼和华纳都是有几十年历史的老厂牌,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品牌形象都做得非常出色。
和他们比起来,才成立没几年的【量子音乐】在这方面就处于了劣势。
在各方提出的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厂牌的名气,往往就是许多明星优先会考虑的因素。
再加上,【量子音乐】与环球音乐集团正面开战的消息早就传遍了唱片业。
圈外人或许不太了解这些内幕,但圈内,但凡是消息灵通的人,多多少少都察觉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有不少明星都在担心,若是跳槽到【量子音乐】,一旦【量子音乐】在与环球的竞争中最终败北,自己也会受到波及。
再加上,还有不少有足够粉丝基础和资金作为底气的大牌明星,干脆选择了自立门户,这就让【量子音乐】可以争取的明星变得更少。
对于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许多人在仔细分析之后,都得出一个猜测性的结论:【量子音乐】憋了一波大招,让环球直接遭到重创,但【量子音乐】自己也没得到多少好处,最大的好处反而是会被在一旁围观的索尼-BMG和华纳唱片拿走。
不过,仅仅只间隔了一个周末,【量子音乐】就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对公司“未来数十年的经营策略”做出重大调整。
在发布会上,卢西恩-格兰奇仅仅只宣布了一件事:【量子音乐】正在就公司旗下,所有签约歌手、乐队,以及创作者的发行合约条款做出重大调整,让出更多的利益。
具体的体现,表现在发行方分成比例,以及版权分割方面。
卢西恩-格兰奇表示,考虑到成本方面的因素,前者的让利不会太多,大约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之间,具体根据签约明星的级别而定。
而后者则是重头戏:【量子音乐】会改变唱片业过去以来的“惯例”,将所有在“替换合约”之后新发行的音乐作品,版权全部归还给歌手、乐队自己,【量子音乐】不再从中分割版权。
这一场新闻发布会,对外界公众来说只是看个热闹,甚至还没有环球的“黑金”丑闻引人瞩目。
但在唱片业内部,卢西恩-格兰奇代表【量子音乐】做出的这番宣言,立刻引发了整个行业的地震。
发行合约方面的让利就不说了,这是一个明显的,收入方面的提升。
虽然数字不会太高,但却也没有少到可以让人忽略的程度。
但更加让人关注的,却是在版权方面。
按照唱片业一直以来的惯例,唱片公司——无论是制作厂牌还是发型公司——都是要从歌手、乐队的作品中拿走全部或者部分版权的。
具体的版权分割方式,通常由明星的咖位和商业号召力,以及唱片公司的规模而定。
绝大多数情况下,越是没有名气的小明星,就越不可能将自己的版权留在手中,除非去选择不依靠任何发行公司,独立运作的方式,不过这条路,哪怕到十年后的流媒体时代,也没有几个人走得通,更不要说是现在了。
版权的价值很难界定,但有一点却是肯定的:作品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影响力,它的版权才会值钱。如果一首歌只有寥寥几个人听过,无论它做得再怎么好,版权也是一文不值的。
就好像诸如烟雨江南、中原五白之类的大神写手,他们的小说版权往往可以卖到七八位数,甚至九位数,但像黑色贝斯这种扑街作者的版权,倒贴钱都没人愿意买。
咳,扯远了。
按照唱片业一贯以来的做法,在签下一名歌手或者一支乐队的时候,第一份合约,通常而言都会比较苛刻。
分成比例姑且不说,如果这位歌手在过去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成绩,那么只要唱片公司的规模不是小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一般来说,都是可以要求获得合约期间内,该歌手所有作品的全部版权的。
就好像罗杰和胖子的第一支乐队【墨菲】,版权就全归唱片公司所有,乐队只能保留词曲版权,以防出现【虫子】乐队那种,自己唱自己的歌,还要被版权方敲诈巨额授权费用的情况。
事实上,这也是许多乐坛新人第一份唱片合约当中的“标准条款”,词曲版权归创作者个人或者歌手所有,而音乐版权则归唱片公司。
好一点的,唱片合约里会规定版权收入的分成,唱片公司在使用该歌手的音乐版权取得收入的时候,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向歌手支付分成。
若是心黑一点的,直接在合约里规定,版权收入与歌手本人无关,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注:再次鞭尸一下披头士,他们被坑走的那批版权就有类似的条款,版权收入和乐队无关,一毛钱分成都不用付,全归版权方所有。)
这类合约,通常被戏称为“卖身契”合约,意思是签下之后就和卖身给唱片公司没什么区别。
当然了,随着歌手逐渐成为明星,咖位提升,到了第一份合约结束,开始谈第二份合约的时候,无论是留在原本的唱片公司,还是跳槽去其它的厂牌,只要自身有足够的资本,往往都是可以就分成比例和版权费用方面与唱片公司展开谈判的。
甚至于有些成名速度极快的明星,在第一份唱片合约还远远没有到期的时候,为了留住人,唱片公司有时也会主动要求替换合约,用更好的待遇促使对方签下年限更长的合约,以避免对方跳槽。
比如说,【量子音乐】旗下,泰勒-斯威夫特的第二份唱片合约,版权就全归泰勒个人所有,仅仅只是将运营权独家授权给【量子音乐】,而且还规定了严格的“授权回收机制”,如果【量子音乐】在运营这批版权的工作中危害了泰勒-斯威夫特的利益,后者就有权收回授权。
至于具体的版权分割方式谈出什么样的结果,就要看明星和唱片公司各自的资本,以及具体的谈判细节。
可以说,这是一个相互妥协的过程。
但除了少数一线甚至是超A巨星以外,在面对【量子音乐】这一级别的唱片业巨头的时候,几乎不太可能有人能够保留自己作品的全部版权,多多少少都要分出去一些。
或许是某一首或者几首歌的全部版权,或者是合约期内所有作品的部分版权(例如数字版权)。
而且,由于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每一个巨星都是从新人走过来的。
基于这一点,可以说,在唱片业内,除了极少数从其它行业,例如影视明星转行过来的人之外,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第一份“卖身契合约”。
而随着明星的成名,许多早期的作品,版权价值比后来的作品更高,这种情况其实是很普遍的。
毕竟,不说大多数,至少一半的明星,其最经典的作品大多诞生于出道的前几年,反而是后来名气高了,咖位更大牌了,推出的作品质量反而开始下降。
虽然不是每一个人都是如此,但对于碰巧是这一类人的明星们来说,即使在第二份合约中赢回了“留住自己版权”的权利,实际上也并没有赚到什么。
而卢西恩-格兰奇和【量子音乐】所提出的“全新的合作模式”,却是完全颠覆了这一“传统”。
直接将所有的版权全部归还给明星,【量子音乐】仅仅只要求包括发行权、版权运营权在内的独家授权,并从中抽取适当比例的抽成作为成本维持和利润来源。
事实上,许多明星对于这一点并不在意。
原因很简单,绝大多数的明星,都没有自己运作版权收入的能力和经验,即使版权留在自己手中,也是要委托给唱片公司来代理的。
就算是勉强自己开一家公司来运作这些,从收入角度来讲,或许还不如委托给大厂牌来代理。
像【量子音乐】这样的发行大厂,无论是推广能力还是渠道资源,都远远超出“明星”这一身份可以获取到的资源,哪怕扣掉代理佣金之后,明星们所取得的收入也要比自己来运作更加的高。
在新的合约模式发布之后,唱片业内立刻一片哀嚎。
无数唱片公司纷纷惊慌失措,大呼“狼来了”。
而原本正在与索尼-BMG、华纳唱片谈判,准备跳槽的明星们,一大半都当机立断地中止了谈判,转而观望起来。
能够成名的明星,没有一个是白痴。
就算有些明星自己的智商不够高,身边也绝对不缺乏能够及时提醒他们的“聪明人”。
见风使舵,利益最大化,这些都只是最基础的操作。
宣布了一个重磅消息之后,【量子音乐】倒是没有急于大张旗鼓地挖角,而是由卢西恩-格兰奇等高层牵头,一个一个地和旗下的明星,以及已经签约,但还没有正式出道的新人去谈判,修改、替换原有的合约。
唱片公司主动“发福利”,又是多送分成,又是更改版权条款的,自然没有人会拒绝。
没有人会嫌弃自己的收入太高,也没有人不愿意留下自己的版权。
虽然【量子音乐】拿出的新合约,基本上都没有多少“签约金”,而且还提高了签约年限,但在更高的预期收入和版权的刺激下,不出一周的时间,【量子音乐】旗下的签约歌手、乐队,所有人都在新的合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普遍来讲,包括还没有出道的新人,再到一线大牌在内,所有人的发行方佣金都有所降低。
从原本的百分之三十到百分之六十,降低到了百分之二十五到百分之四十之间。
仅仅只是这一部分,整个【量子音乐】旗下的明星们,所有人加起来,在未来一年内的总收入就能提高至少两亿美元。
唯一的例外,是罗杰自己的【Darkness】乐队和泰勒-斯威夫特。
前者就不说了,乐队和【量子音乐】之间签订的唱片合约,从MAD唱片时代起,就是完全对乐队有利,唱片公司只是扮演一个“打工者”的角色。
毕竟,乐队就是公司的老板,哪有公司压榨老板这个说法?
至于后者,因为胖子和斯威夫特一家关系密切的缘故,某种程度上来说,泰勒-斯威夫特也是【量子音乐】旗下唯一一个“关系户”。
从第一份新人合约开始,泰勒-斯威夫特签下的就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卖身契”合约,而在之前续约时签订的第二份合约,更是已经达到了超A巨星级别的待遇:唱片公司拿最低的分成,完全不要版权,甚至完全不求在明星身上赚钱,只为把这个招牌留下来。
虽然说现在的泰勒离超A还很远,但凭借着关系户的身份,提前拿到这样的待遇。
从合约本身的条款来说,泰勒的待遇已经没有任何的提升空间了。
专辑发行抽成全渠道百分之二十、巡回演出抽成百分之三十五、版权运营佣金百分之十五、专辑发行权免费。
其中绝大多数业务的成本都由【量子音乐】承担,泰勒-斯威夫特自己,仅仅只承担自己团队的薪酬,以及专辑制作的费用。
可以说,这已经是在如今的唱片业生态之下,明星所能拿到的最顶级合约。
再提,就要和罗杰几人一样,让唱片公司为自己打工,甚至是承受巨额亏损的风险。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关系户的身份,顶多能够让泰勒在【量子音乐】内得到一定的优待,但却不可能凌驾于公司之上。
泰勒-斯威夫特自己也清楚这一点,并没有要求更换唱片合约,反而主动要求以原本的条款续约,连签约金都没有要,直接将原本的合约延长到2019年。
泰勒自己也很清楚,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以双方之间的关系,除非有学习罗杰几人自立门户的打算,否则,无论跳槽去哪里,都绝对不如留在【量子音乐】。
当然,这里边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量子音乐】至少可以保留住唱片业巨头的地位。
在泰勒重新签约之后,【量子音乐】经过了短暂的调整,立刻开始对“艺人服(guan)务(li)部门”进行大规模的扩充,同时挥舞起锄头,开始对整个欧美的乐坛明星开始大规模的挖角。
不仅仅只是环球旗下的明星,就连索尼、华纳,乃至于无数的小厂牌,只要具备不错商业价值的明星,统统先接触过再说!喜欢摇滚教父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摇滚教父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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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尤其是索尼和华纳,感觉就像被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砸中了一般,疯狂地挥舞起锄头,大挖环球的墙角。
毕竟,索尼和华纳都是有几十年历史的老厂牌,无论是知名度还是品牌形象都做得非常出色。
和他们比起来,才成立没几年的【量子音乐】在这方面就处于了劣势。
在各方提出的条件差不多的情况下,厂牌的名气,往往就是许多明星优先会考虑的因素。
再加上,【量子音乐】与环球音乐集团正面开战的消息早就传遍了唱片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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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不少明星都在担心,若是跳槽到【量子音乐】,一旦【量子音乐】在与环球的竞争中最终败北,自己也会受到波及。
再加上,还有不少有足够粉丝基础和资金作为底气的大牌明星,干脆选择了自立门户,这就让【量子音乐】可以争取的明星变得更少。
对于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许多人在仔细分析之后,都得出一个猜测性的结论:【量子音乐】憋了一波大招,让环球直接遭到重创,但【量子音乐】自己也没得到多少好处,最大的好处反而是会被在一旁围观的索尼-BMG和华纳唱片拿走。
不过,仅仅只间隔了一个周末,【量子音乐】就召开了一场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对公司“未来数十年的经营策略”做出重大调整。
在发布会上,卢西恩-格兰奇仅仅只宣布了一件事:【量子音乐】正在就公司旗下,所有签约歌手、乐队,以及创作者的发行合约条款做出重大调整,让出更多的利益。
具体的体现,表现在发行方分成比例,以及版权分割方面。
卢西恩-格兰奇表示,考虑到成本方面的因素,前者的让利不会太多,大约在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五之间,具体根据签约明星的级别而定。
而后者则是重头戏:【量子音乐】会改变唱片业过去以来的“惯例”,将所有在“替换合约”之后新发行的音乐作品,版权全部归还给歌手、乐队自己,【量子音乐】不再从中分割版权。
这一场新闻发布会,对外界公众来说只是看个热闹,甚至还没有环球的“黑金”丑闻引人瞩目。
但在唱片业内部,卢西恩-格兰奇代表【量子音乐】做出的这番宣言,立刻引发了整个行业的地震。
发行合约方面的让利就不说了,这是一个明显的,收入方面的提升。
虽然数字不会太高,但却也没有少到可以让人忽略的程度。
但更加让人关注的,却是在版权方面。
按照唱片业一直以来的惯例,唱片公司——无论是制作厂牌还是发型公司——都是要从歌手、乐队的作品中拿走全部或者部分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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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情况下,越是没有名气的小明星,就越不可能将自己的版权留在手中,除非去选择不依靠任何发行公司,独立运作的方式,不过这条路,哪怕到十年后的流媒体时代,也没有几个人走得通,更不要说是现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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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唱片业一贯以来的做法,在签下一名歌手或者一支乐队的时候,第一份合约,通常而言都会比较苛刻。
分成比例姑且不说,如果这位歌手在过去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成绩,那么只要唱片公司的规模不是小到令人发指的程度,一般来说,都是可以要求获得合约期间内,该歌手所有作品的全部版权的。
就好像罗杰和胖子的第一支乐队【墨菲】,版权就全归唱片公司所有,乐队只能保留词曲版权,以防出现【虫子】乐队那种,自己唱自己的歌,还要被版权方敲诈巨额授权费用的情况。
事实上,这也是许多乐坛新人第一份唱片合约当中的“标准条款”,词曲版权归创作者个人或者歌手所有,而音乐版权则归唱片公司。
好一点的,唱片合约里会规定版权收入的分成,唱片公司在使用该歌手的音乐版权取得收入的时候,会按照一定的比例向歌手支付分成。
若是心黑一点的,直接在合约里规定,版权收入与歌手本人无关,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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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于有些成名速度极快的明星,在第一份唱片合约还远远没有到期的时候,为了留住人,唱片公司有时也会主动要求替换合约,用更好的待遇促使对方签下年限更长的合约,以避免对方跳槽。
比如说,【量子音乐】旗下,泰勒-斯威夫特的第二份唱片合约,版权就全归泰勒个人所有,仅仅只是将运营权独家授权给【量子音乐】,而且还规定了严格的“授权回收机制”,如果【量子音乐】在运营这批版权的工作中危害了泰勒-斯威夫特的利益,后者就有权收回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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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是一个相互妥协的过程。
但除了少数一线甚至是超A巨星以外,在面对【量子音乐】这一级别的唱片业巨头的时候,几乎不太可能有人能够保留自己作品的全部版权,多多少少都要分出去一些。
或许是某一首或者几首歌的全部版权,或者是合约期内所有作品的部分版权(例如数字版权)。
而且,由于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每一个巨星都是从新人走过来的。
基于这一点,可以说,在唱片业内,除了极少数从其它行业,例如影视明星转行过来的人之外,每一个人,都要经历第一份“卖身契合约”。
而随着明星的成名,许多早期的作品,版权价值比后来的作品更高,这种情况其实是很普遍的。
毕竟,不说大多数,至少一半的明星,其最经典的作品大多诞生于出道的前几年,反而是后来名气高了,咖位更大牌了,推出的作品质量反而开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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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卢西恩-格兰奇和【量子音乐】所提出的“全新的合作模式”,却是完全颠覆了这一“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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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许多明星对于这一点并不在意。
原因很简单,绝大多数的明星,都没有自己运作版权收入的能力和经验,即使版权留在自己手中,也是要委托给唱片公司来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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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遍来讲,包括还没有出道的新人,再到一线大牌在内,所有人的发行方佣金都有所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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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乐队就是公司的老板,哪有公司压榨老板这个说法?
至于后者,因为胖子和斯威夫特一家关系密切的缘故,某种程度上来说,泰勒-斯威夫特也是【量子音乐】旗下唯一一个“关系户”。
从第一份新人合约开始,泰勒-斯威夫特签下的就不是常规意义上的“卖身契”合约,而在之前续约时签订的第二份合约,更是已经达到了超A巨星级别的待遇:唱片公司拿最低的分成,完全不要版权,甚至完全不求在明星身上赚钱,只为把这个招牌留下来。
虽然说现在的泰勒离超A还很远,但凭借着关系户的身份,提前拿到这样的待遇。
从合约本身的条款来说,泰勒的待遇已经没有任何的提升空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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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这已经是在如今的唱片业生态之下,明星所能拿到的最顶级合约。
再提,就要和罗杰几人一样,让唱片公司为自己打工,甚至是承受巨额亏损的风险。
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关系户的身份,顶多能够让泰勒在【量子音乐】内得到一定的优待,但却不可能凌驾于公司之上。
泰勒-斯威夫特自己也清楚这一点,并没有要求更换唱片合约,反而主动要求以原本的条款续约,连签约金都没有要,直接将原本的合约延长到2019年。
泰勒自己也很清楚,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以双方之间的关系,除非有学习罗杰几人自立门户的打算,否则,无论跳槽去哪里,都绝对不如留在【量子音乐】。
当然,这里边也有一个前提,那就是【量子音乐】至少可以保留住唱片业巨头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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