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4章 选择困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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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变化无常、特立独行。
他深刻地改变了音乐的面貌,成为北美文化的一个符号。
他就是鲍勃-迪伦,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音乐家、艺术家,和文学家。
——马丁-斯科塞斯。
……
鲍勃-迪伦的原名,是罗伯特-艾伦-齐默曼。
在大学时期,由于童年受到家乡那座矿业小镇的影响,他开始组建乐队,并寻求演出的机会。
五十年代的北美可不像现在一样,到处都是号召民族平等的圣母。
很快,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就发现,自己犹太人的身份,在几乎任何地方都会遭到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
于是,他改掉了这个有着鲜明犹太特征的名字,为自己取了一个艺名,鲍勃-迪伦。
这个名字来源于明尼苏达一位叫做迪伦-托马斯的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纵观全球的历史,从未有过哪个人像鲍勃-迪伦这样不务正业,而且还什么都能做到最好的。
一开始,鲍勃-迪伦只喜欢唱歌。
如果你对北美四五十年代的音乐市场有所了解,在鲍勃-迪伦的早期作品中,有着很清晰的痕迹证明,鲍勃-迪伦和其它任何一位才华横溢的音乐人都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同样会受到前辈们的影响。
例如,一支名为【吉恩-文森特和蓝帽子(Gene.Vincent.And.The.Bluecaps)】的乐队,就深刻影响了鲍勃-迪伦早期的摇滚风格。
六十年代,鲍勃-迪伦在北美乐坛崭露头角的那段时期,穿着打扮方面也很明显地是在模仿披头士乐队。
而在鲍勃-迪伦的第一张专辑《鲍勃-迪伦(Bob-Dylan)》中,你也可以看到四十年代的民谣歌手汉克-威廉斯,和出生于十九世纪的乡村音乐大师约翰-奈尔留下的痕迹。
有趣的是,尽管鲍勃-迪伦早在高中时期就组过摇滚乐队,并在当地进行演出。
但在签约了CBS唱片公司之后,头几年里,鲍勃-迪伦的“人设”是一个纯粹的民谣偶像。
木吉他、风琴、口琴,就是他的音乐的全部。
一直到披头士乐队所引领的英伦入侵风潮,几乎摧毁了北美的唱片业。
鲍勃-迪伦意识到,北美的乐坛已经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时候。
于是他放下了木吉他,重新操起电吉他,用时髦的西装代替了皱巴巴的牛仔服。
这种“背叛”的行为,让鲍勃-迪伦受到了来自歌迷的抵制,并为他取了一个“犹大”的绰号。
当时民谣界的领袖皮特-西格尔,甚至在鲍勃-迪伦的演唱会上,用斧头砍断了扩音器的电缆,强制中断了这场“离经叛道”的演出。
然而,无论外界的看法是什么,鲍勃-迪伦永远都是我行我素。
甚至于,到了七十年代初期,鲍勃-迪伦不再满足于唱歌、练团,开始尝试更多的可能。
演电影,写诗集,出版小说。
如果说仅仅只是玩票也就罢了,偏偏这个堪称全能的鬼才,做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诺贝尔文学奖、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奖、普利策奖(新闻类奖项)、法国艺术勋章奖、金球奖、奥斯卡……
至于在鲍勃-迪伦的“本职工作”上,单单只是入选格莱美名人堂的次数,就高达六次,其它的奖项更是不计其数。
哪怕不去计算音乐之外的作品,鲍勃-迪伦一生,一共发行了三十多张专辑(不算Live专),超过五百首歌。
就算是去掉那些乡村、流行,或者一切不属于“民谣摇滚”范畴的作品,剩下的,也有数百首之多。
想要从这么多作品中挑选出具有足够代表性的经典,组成一张专辑,还要考虑歌曲之间风格和主题融合的问题。
单单只是这一项选歌的工作,就让罗杰感到一阵绝望。
《敲开天堂之门(Knockin'.On.Heaven's.Door)》是必选,这首歌本就是这张专辑的核心。
除此之外,如《像一颗滚石《Like.A.Rolling.Stone》、《忧郁纠缠(Tangled.Up.In.Blue)》这两首歌,可以说是鲍勃-迪伦所有摇滚作品中最为经典的两首,也是必须要有的。
但三首歌显然不足以支撑起一张完整的专辑,其它作品的质量又没有明显的差距。
要如何抉择,确实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尤其是罗杰最近被安妮传染了选择困难症,就更加难以做出决定。
“MD,这活没法干了!罢工!”
罗杰愤愤地将鼠标一摔,冲着门外大叫道:“蒂娜,给安妮和瑞克打电话,约他们晚上来吃火锅!”
无论是否喜欢自己的工作,工作本身都是一件痛苦的事情。
唯有火锅,可以让人暂时从这痛苦的深渊中爬出来。
当然,还有很多比火锅的效果更好的东西。
但最近风头太严,罗杰连想都不敢想一下。
…………
安妮约了不知道几个女孩一起去比佛利山庄购物,没有来赴约。
晚餐只有罗杰和胖子两人。
“今天没人跟你抢了。”
罗杰调侃道:“没有安妮欺负你,你终于可以吃饱饭了。”
“说得好像只有我一个人怕她一样。”
胖子撇撇嘴,夹起一片鲜嫩的羊肉,在滚水里过了几秒钟便捞起来,肉上还带着血丝,胖子却吃得津津有味:“你说这玩意是谁发明的?简直是天才!”
“我哪知道这个?”
罗杰撇撇嘴,同样夹起羊肉放进锅里涮着,不过却多涮了一会,一直到全部熟透了才捞起来,一边蘸着麻酱,一边说道:“谁会在乎自己吃的东西有什么历史啊?你吃个汉堡,还会去研究汉堡的发明人是谁吗?”
“这个我还真知道。”
安妮不在,胖子似乎一下就放飞了自我,立刻进入杠精模式:“汉堡是威斯康星州,一个叫【汉堡-纳格林】的人在大概120年前发明的。不过他只是在传统的德国汉堡基础上,改良出了现代的美式汉堡。如果追溯到古代,你可以在鞑靼人的遗迹中找到它的原型。”
罗杰:“……”
这话我该怎么接?
写个“服”字,还是怼回去?
在线等,挺急的!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该如何反击,罗杰埋头默默吃肉,假装什么都没有听到。
胖子似乎只是单纯地给罗杰科普一下汉堡的来历,并没有别的意思。
见罗杰没有反应,胖子也不在意。
吃了片刻,胖子突然开口道:“对了,你说,迪斯马森为什么要杀死提拉忒弥斯?他们不是情侣吗?”
“什么?提拉忒弥斯是谁?”
罗杰一脸懵逼,完全没听懂胖子问了什么。
“那本小说。”
胖子自从被罗杰带进网文的坑里之后,就再也爬不出来了。
不但专门去学了中文,甚至还开始和罗杰讨论起剧情来:“《亵渎》,那个毁灭主神迪斯马森,不是《罪恶之城》的主角李察吗?创造主神提拉忒弥斯,不是《罪恶之城》里那个蛮族女孩吗?他们两个人应该是情侣关系,为什么到了《亵渎》里,迪斯马森要杀死提拉忒弥斯?”
罗杰:“……”
你问我我问谁去啊?!
还有啊,你看个网络小说而已,要不要这么入戏?
还玩起考据来了?
罗杰这几天被新专辑的选歌折磨得欲仙欲死,根本没时间去追更。
虽然前世看过,但谁能讲得出一本好几年没看的小说的具体细节?
罗杰自然没办法回答胖子的问题,只能说一句:“不知道,你应该去问作者。”
想了想,罗杰又补充了一句:“如果你要给他寄刀片的话,记得帮我也寄一份。”
“寄刀片?是不是和邮寄子弹一样,代表死亡威胁的意思?他会不会报警?”
胖子突然化身好奇宝宝。
不过问了一阵,见罗杰没有理会,也就不再继续追问,一边吃着火锅,一边感叹道:“我以前觉得马丁的诗集就是文字优美的极限,学了中文之后才发现,中文,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语言。”
“埃丽西斯,我今年才二十四岁,还有些本钱追求一下自己的梦想,也有破釜沉舟、推倒重来的勇气。也许再过几年,我就再也没有这种勇气了。这一次无论失去了什么,我都不会后悔!人生在世,为梦想总得赌上一次的!”
胖子背诵了一段《亵渎》中的台词,语调抑扬顿挫,如同旧时代歌剧中的咏叹调一般。
“再过几年,你就快四十二岁了!”
罗杰忍不住嘲讽道:“你应该庆幸你是个亿万富翁,不然的话,你这样又老又胖的家伙,根本不可能有女人喜欢你。”
“……”
胖子看了看罗杰,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顿时委屈得像个三百多斤的宝宝。
罗杰似乎意识到这个玩笑有点过分,立刻端起一盘毛肚放到胖子面前,说道:“试试这个,这个好吃,配火锅简直一绝!”
对于大多数胖人而言,心宽,大概是最大的优点了。
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是大吃一顿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两顿。
胖子顿时化悲愤为食欲,甩开腮帮子吃了起来。
大半盘毛肚下肚,胖子立刻就忘记了刚才的些许不快,又找上罗杰聊了起来:“对了,你那个小情人什么时候回来?”
“你说的哪个?”
罗杰掰着手指头数了数,说道:“拉维尼去宣传她的新专辑,估计要几个月后才有时间见面。艾米……我跟她已经有段时间没联系了,听说她交往了正式的男友,应该不会再来找我了。至于劳伦,她接了新的片约,拍完电影才会回洛杉矶,大概要到月底。”
数完之后,罗杰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我TM干嘛要告诉你这个?
不过说都说了,罗杰也不可能把说出去的话再收回来,摇了摇头,问道:“你问这个干嘛?”
“过几天杰西要去亚洲。”
胖子说话的时候,下意识地四下张望了一阵,似乎是怕自己的女友突然从哪里跳出来。
然后,才压低声音,对罗杰说道:“到时候我打算开几场派对,你知道的,我那房子小,想跟你借个地方。”
胖子和杰西卡的感情非常不错,而且也是个怕老婆的家伙。
但是,这并不妨碍胖子在外面彩旗飘飘。
即使再专一的人,也总会有追求新鲜感的想法。
这是天性,无论男女都一样。
事实上,那些从来不出轨的家伙,并非是不想,而是没那个能力,或是没那个胆子。
罗杰:“……”
就这点事?
我以为你要搞什么大新闻呢!
“别让人随便进我的卧室和书房就行,其它的随便你怎么折腾。”
这只是一点小事,罗杰很干脆地答应了下来,又问道:“到时候用不用我去酒店住几天,给你们让地方?”
“那倒不用,只需要前院那片就够了,不会让他们去你的别墅。”
胖子摆了摆手,又对罗杰提出了邀请:“到时候一起放松一下呗?别整天紧绷着神经,迟早憋出问题。”
“我就算了吧,最近风头严。”
罗杰十分心动,然而坚定地拒绝了胖子。
“可惜了,我准备了很多有意思的节目。”
胖子露出惋惜的表情。
“我可警告你,玩归玩,别把警察给我招来!”
罗杰立刻开口警告道:“让你那些朋友收敛点,我可不想看到头条上出现【顶级摇滚乐队召开D趴】之类的新闻。”
所谓物以类聚,胖子的朋友是个什么样,罗杰心里都有数。
人品好坏姑且不论,爱好必然都是差不多的。
那个圈子里的人,哪怕是像胖子一样,什么都不缺的,不至于像底层的瘾君子那样偷鸡摸狗,坑蒙拐骗,但也确实找不出来几个性格正常点的家伙。
胖子这样的,绝对算是万中无一的特例。
有时罗杰甚至都会怀疑,这家伙到底有没有瘾,怎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像。
不过,这毕竟是别人的事情。
罗杰管得了自己,却不会去管别人怎么选择。
对于胖子,乃至于贾森等人,罗杰最多只是偶尔隐晦地提上一两句,却从来不会过多地在这些话题上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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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他深刻地改变了音乐的面貌,成为北美文化的一个符号。
他就是鲍勃-迪伦,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音乐家、艺术家,和文学家。
——马丁-斯科塞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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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勃-迪伦的原名,是罗伯特-艾伦-齐默曼。
在大学时期,由于童年受到家乡那座矿业小镇的影响,他开始组建乐队,并寻求演出的机会。
五十年代的北美可不像现在一样,到处都是号召民族平等的圣母。
很快,罗伯特-艾伦-齐默曼就发现,自己犹太人的身份,在几乎任何地方都会遭到歧视和不公平的待遇。
于是,他改掉了这个有着鲜明犹太特征的名字,为自己取了一个艺名,鲍勃-迪伦。
这个名字来源于明尼苏达一位叫做迪伦-托马斯的人,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
纵观全球的历史,从未有过哪个人像鲍勃-迪伦这样不务正业,而且还什么都能做到最好的。
一开始,鲍勃-迪伦只喜欢唱歌。
如果你对北美四五十年代的音乐市场有所了解,在鲍勃-迪伦的早期作品中,有着很清晰的痕迹证明,鲍勃-迪伦和其它任何一位才华横溢的音乐人都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同样会受到前辈们的影响。
例如,一支名为【吉恩-文森特和蓝帽子(Gene.Vincent.And.The.Bluecaps)】的乐队,就深刻影响了鲍勃-迪伦早期的摇滚风格。
六十年代,鲍勃-迪伦在北美乐坛崭露头角的那段时期,穿着打扮方面也很明显地是在模仿披头士乐队。
而在鲍勃-迪伦的第一张专辑《鲍勃-迪伦(Bob-Dylan)》中,你也可以看到四十年代的民谣歌手汉克-威廉斯,和出生于十九世纪的乡村音乐大师约翰-奈尔留下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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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签约了CBS唱片公司之后,头几年里,鲍勃-迪伦的“人设”是一个纯粹的民谣偶像。
木吉他、风琴、口琴,就是他的音乐的全部。
一直到披头士乐队所引领的英伦入侵风潮,几乎摧毁了北美的唱片业。
鲍勃-迪伦意识到,北美的乐坛已经到了不得不改变的时候。
于是他放下了木吉他,重新操起电吉他,用时髦的西装代替了皱巴巴的牛仔服。
这种“背叛”的行为,让鲍勃-迪伦受到了来自歌迷的抵制,并为他取了一个“犹大”的绰号。
当时民谣界的领袖皮特-西格尔,甚至在鲍勃-迪伦的演唱会上,用斧头砍断了扩音器的电缆,强制中断了这场“离经叛道”的演出。
然而,无论外界的看法是什么,鲍勃-迪伦永远都是我行我素。
甚至于,到了七十年代初期,鲍勃-迪伦不再满足于唱歌、练团,开始尝试更多的可能。
演电影,写诗集,出版小说。
如果说仅仅只是玩票也就罢了,偏偏这个堪称全能的鬼才,做什么都能做到最好。
诺贝尔文学奖、英国电影和电视艺术奖、普利策奖(新闻类奖项)、法国艺术勋章奖、金球奖、奥斯卡……
至于在鲍勃-迪伦的“本职工作”上,单单只是入选格莱美名人堂的次数,就高达六次,其它的奖项更是不计其数。
哪怕不去计算音乐之外的作品,鲍勃-迪伦一生,一共发行了三十多张专辑(不算Live专),超过五百首歌。
就算是去掉那些乡村、流行,或者一切不属于“民谣摇滚”范畴的作品,剩下的,也有数百首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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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单只是这一项选歌的工作,就让罗杰感到一阵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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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如《像一颗滚石《Like.A.Rolling.Stone》、《忧郁纠缠(Tangled.Up.In.Blue)》这两首歌,可以说是鲍勃-迪伦所有摇滚作品中最为经典的两首,也是必须要有的。
但三首歌显然不足以支撑起一张完整的专辑,其它作品的质量又没有明显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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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杰撇撇嘴,同样夹起羊肉放进锅里涮着,不过却多涮了一会,一直到全部熟透了才捞起来,一边蘸着麻酱,一边说道:“谁会在乎自己吃的东西有什么历史啊?你吃个汉堡,还会去研究汉堡的发明人是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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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罗杰没有反应,胖子也不在意。
吃了片刻,胖子突然开口道:“对了,你说,迪斯马森为什么要杀死提拉忒弥斯?他们不是情侣吗?”
“什么?提拉忒弥斯是谁?”
罗杰一脸懵逼,完全没听懂胖子问了什么。
“那本小说。”
胖子自从被罗杰带进网文的坑里之后,就再也爬不出来了。
不但专门去学了中文,甚至还开始和罗杰讨论起剧情来:“《亵渎》,那个毁灭主神迪斯马森,不是《罪恶之城》的主角李察吗?创造主神提拉忒弥斯,不是《罪恶之城》里那个蛮族女孩吗?他们两个人应该是情侣关系,为什么到了《亵渎》里,迪斯马森要杀死提拉忒弥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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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背诵了一段《亵渎》中的台词,语调抑扬顿挫,如同旧时代歌剧中的咏叹调一般。
“再过几年,你就快四十二岁了!”
罗杰忍不住嘲讽道:“你应该庆幸你是个亿万富翁,不然的话,你这样又老又胖的家伙,根本不可能有女人喜欢你。”
“……”
胖子看了看罗杰,又低头看了看自己,顿时委屈得像个三百多斤的宝宝。
罗杰似乎意识到这个玩笑有点过分,立刻端起一盘毛肚放到胖子面前,说道:“试试这个,这个好吃,配火锅简直一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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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不开心的事,是大吃一顿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两顿。
胖子顿时化悲愤为食欲,甩开腮帮子吃了起来。
大半盘毛肚下肚,胖子立刻就忘记了刚才的些许不快,又找上罗杰聊了起来:“对了,你那个小情人什么时候回来?”
“你说的哪个?”
罗杰掰着手指头数了数,说道:“拉维尼去宣传她的新专辑,估计要几个月后才有时间见面。艾米……我跟她已经有段时间没联系了,听说她交往了正式的男友,应该不会再来找我了。至于劳伦,她接了新的片约,拍完电影才会回洛杉矶,大概要到月底。”
数完之后,罗杰才突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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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说话的时候,下意识地四下张望了一阵,似乎是怕自己的女友突然从哪里跳出来。
然后,才压低声音,对罗杰说道:“到时候我打算开几场派对,你知道的,我那房子小,想跟你借个地方。”
胖子和杰西卡的感情非常不错,而且也是个怕老婆的家伙。
但是,这并不妨碍胖子在外面彩旗飘飘。
即使再专一的人,也总会有追求新鲜感的想法。
这是天性,无论男女都一样。
事实上,那些从来不出轨的家伙,并非是不想,而是没那个能力,或是没那个胆子。
罗杰:“……”
就这点事?
我以为你要搞什么大新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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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是一点小事,罗杰很干脆地答应了下来,又问道:“到时候用不用我去酒店住几天,给你们让地方?”
“那倒不用,只需要前院那片就够了,不会让他们去你的别墅。”
胖子摆了摆手,又对罗杰提出了邀请:“到时候一起放松一下呗?别整天紧绷着神经,迟早憋出问题。”
“我就算了吧,最近风头严。”
罗杰十分心动,然而坚定地拒绝了胖子。
“可惜了,我准备了很多有意思的节目。”
胖子露出惋惜的表情。
“我可警告你,玩归玩,别把警察给我招来!”
罗杰立刻开口警告道:“让你那些朋友收敛点,我可不想看到头条上出现【顶级摇滚乐队召开D趴】之类的新闻。”
所谓物以类聚,胖子的朋友是个什么样,罗杰心里都有数。
人品好坏姑且不论,爱好必然都是差不多的。
那个圈子里的人,哪怕是像胖子一样,什么都不缺的,不至于像底层的瘾君子那样偷鸡摸狗,坑蒙拐骗,但也确实找不出来几个性格正常点的家伙。
胖子这样的,绝对算是万中无一的特例。
有时罗杰甚至都会怀疑,这家伙到底有没有瘾,怎么看起来一点都不像。
不过,这毕竟是别人的事情。
罗杰管得了自己,却不会去管别人怎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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