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7章 插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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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买买什么的当然是开玩笑。
卢西恩-格兰奇确实如预想的那样,很快就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业务扩张的计划书和申请。
在剥离了《美国偶像》之后,MAD唱片如今的业务很简单。
北美市场的唱片发行、旗下签约歌手的推广、以及版权运营业务,只有三项。
版权运营,这方面没什么好说的。
在拿下黑人天王的遗产之后,虽然版权的所有权不在MAD唱片手中,但有着独家运营的授权,公司在版权库方面最大的短板已经被弥补。
许多老牌唱片公司,或许有着数以万计的庞大版权库在手。
但单论版权库的价值,MAD唱片已经可以算作是第二梯队的大公司。
仅次于四大巨头,以及RCA这一级别的老牌大厂。
唯一的遗憾在于,这些版权大多不是公司自己的,只能拿来用,而且收入方面的抽成比例也不高。
但版权武器,除了能够为唱片公司带来巨额收入之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代表着一家唱片公司在行业中的话语权。
每当唱片行业出现大的变革,例如CD技术、数字唱片技术,乃至于未来的流媒体版权谈判等等,手中掌握的版权越多,才能在谈判时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这才是版权对于一家唱片公司最大的价值所在,而不仅仅只是授权收入。
唱片发行部分,除了公司自己的艺人,以及几支和罗杰三人关系较近的乐队之外,几乎拿不到什么大牌明星的唱片合约。
毕竟,MAD唱片发展得再怎么迅速,归根结底,也只是一家小公司,和华纳、环球这样的巨头相提并论,公司内压根没人敢这么想,就算是理想,这个理想也太过于不现实了点。
就算是和RCA这样的一线大厂相比起来,MAD唱片的市场份额也显得十分可怜,在所有主流唱片公司当中只能算作是二线,而且还不是二线中的第一梯队。
对于这一部分,罗杰对公司的要求是,采取自己培养大牌明星的策略,雷蒙娜-拉维尼的商业潜力稍显差了点,但最起码也是一个能带来稳定收益的二线明星。
【AC-130】则完全具备当红一线的潜力,如今已经展露出了这样的苗头,可以视为MAD唱片未来几年的顶梁柱之一。
而且在MAD唱片手中,还掌握着泰勒-斯威夫特这张王牌,与其花费巨大的代价,从别的唱片公司手中挖角,还不如将资源集中在乡村小天后身上,回报率绝对能够让任何一位投资者感到满意。
在潜力新秀的签约和培养方面,MAD唱片也采取了主流唱片公司一贯的策略,广撒网。
管你能不能红,先签上一份十几二十年的长约再说。
合约中的分成条款,必然是最为苛刻的那一档,并且版权必须大部分归公司所有,就连是否发行专辑、发行数量多少、何时举办巡演等等,所有的主动权都必须掌握在公司手中。
反正北美的娱乐法案只规定了经纪人合约的期限,而对唱片合约的要求则没有那么严格。
而且签约金那点钱,任何一家业绩稍微说得过去的主流唱片公司,都不会在乎。
要知道,唱片合约的签约金也是按照签约方的身价来划分的,那些一无所有,没有任何优势和资源的新人,每个人最多也就拿到几万美元,还要分期支付。
也只有特别被重视的少数人,例如泰勒-斯威夫特,又或者《美国偶像》当季的总冠军,才能拿到百万美元级别的签约费用,但同样需要分期支付。
屁股决定脑袋,无论出身如何,当罗杰三人成为MAD唱片的老板,从被剥削者的身份转变为剥削者,都不会再因为自己是明星出身,而对那些“未来的明星”抱有任何的同情,并为此让出利益。
无论是唱片业还是好莱坞,亦或是综艺、电视剧、乃至于体育,在娱乐圈的任何一条产业链中,明星,永远都处于倒数第二层。
最底层的,当然是那些“未来的明星”们,也是受剥削最为严重的群体,没有之一。
就好像罗杰第一支乐队【Murphy】,压根就没有所谓的“签约金”这种东西。
如果不是为了确保每一份合约都是超过十年的长约,MAD唱片同样也不会为那些看似前途光明的家伙开出哪怕一美元的签约费用。
短约有短约的好处,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省钱。
如果要签订长约,哪怕是毫无根基可言的新人,也不会任由唱片公司宰割。
平均下来,在每一份为期十年以上的唱片合约当中,MAD唱片要付出十万美元左右。
看起来不多,但若是乘以签约数量,那就是每年数千万美元的巨额开销,这还仅仅只是签约金,不包含包装、宣传,乃至于推出个人专辑等费用。
也就是MAD唱片有钱,才敢这么玩,如果换成是二十世纪娱乐那样的小公司,单单只是签约的费用,就足以将公司拖到破产。
不过花费巨大代价签下长约,好处也是很明显的。
比如说【AC-130】、雷蒙娜-拉维尼这样的明星,如果第一份唱片合约仅仅只是三年或者五年,到了现在,MAD唱片未必留得住人。
即便留得住,新合约的条款也会有很大的变动。
哪怕在整个唱片业当中,明星处于被剥削者的身份,但作为价值的创造者,当具备了一定程度上平等对话的能力之后,没有哪个明星会乖乖让出自己“应得”的利益。
只要咖位够大牌,商业价值够高,没有什么是不能谈的。
这家唱片公司不接受我的条件,那就换一家来谈。
对于那些一无所有的新人,他们要求的不多,也没有资格要求什么,只要提供一个成名的机会,注意,仅仅只是一个渺茫的机会,就足以满足他们。
但若是真正成名之后,如果没有一份超长合约的束缚,在续约谈判中狠狠地挨上一刀,或者干脆直接失去这枚“筹码”,几乎是必然会发生的事。
仅仅只是一个【AC-130】乐队,光是被MAD唱片确认的挖角次数就多达上百次,几乎稍微有点实力的唱片公司都涉及其中。
要不是有着长约的束缚,公司就算能保得住这支乐队的唱片合约,也德要大出血一把。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付出巨大代价签长约的好处了。
不用担心辛辛苦苦捧起来的明星被人挖走,而且还可以心安理得地以极为苛刻的分成、版权条款,对旗下的明星进行压榨和剥削。
至于说这帮明星心里会对公司产生怨恨?
谁在乎?
一个歌手当红的巅峰期就那么几年,过去之后,商业价值就开始大幅度下滑。
确切地说,是在唱片方面的商业价值开始下滑,或许依然很能赚钱,但更多地却是靠着创作巅峰期的那些专辑和版权来赚钱,而这些,都已经被公司捏在了手里。
到了那个时候,不愿意续约就不续约,反正价值已经被榨得差不多了,剩不下多少油水。
就好像【AC-130】乐队,就算离开了MAD唱片,和另一家公司签订了新的唱片合约,但现在的《混合理论》、《流星圣殿》两张专辑,发行权依然掌握在MAD唱片手中,每卖出一张,都要按照第一份唱片合约的比例进行抽成。
……
除了这三项主要业务之外,MAD唱片还有一些零散的小业务,但都不是发展的重点。
例如唱片制作,北美大大小小的录音棚、唱片制作公司多如牛毛,单单只是洛杉矶,水准达到“专业级”的录音棚数量就多达上千家,只需要付出少量的费用,对方就会准备好包括专业录音师团队在内的一切。
MAD唱片更多地是选择业务外包,只有最核心的几位明星,才能享受到量身打造制作团队的待遇。
公司内的唱片制作部门,某种程度上来说,更像是公司花钱,帮旗下大牌明星养上一支专属的制作人团队。
巡演的团队同样也是如此,基础业务外包,只有商业价值足够高的明星艺人,才能享受到量身打造专属团队的待遇。
这两者不单只需要人才,更重要的是设备。
无论是录音设备还是演出现场设备,都极为昂贵,花费巨大代价打造出来,过不了几年又会变得落伍。
MAD唱片又不是那些顶尖的巨头,没有必要在这些地方浪费巨额的资金。
在卢西恩-格兰奇提出的扩张计划之中,就没有对“内容制作”方面提出任何的要求。
唱片业毕竟和好莱坞不同,更多的是以歌手、乐队为创作核心,辅以专业的幕后团队。
虽然也存在流水线式的生产加工,但和好莱坞那种流水线,完完全全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或者换句话说,只要掌握着明星资源,尤其是创作型歌手、乐队,就不会缺乏“内容”。
对于一家“小”公司来说,与其追求全面,倒不如将重心放在公司的核心业务上,将自身的优势发挥到极限。
MAD唱片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若是说核心业务,可以说是发行,也可以说是新晋明星的推广。
但要说优势,毫无疑问,显然是摇滚乐。
不提罗杰三人自己的作品,也不说挂在MAD唱片发行的【金属猴子】、【A】乐队的专辑。
单单只是MAD唱片旗下的歌手,按照产出的利润来计算,超过九成都来自摇滚乐。
在摇滚之外,仅仅只有几个《美国偶像》的选手,能够在流行、乡村、或是嘻哈音乐为MAD唱片带来一些收入。
但和摇滚音乐的产出相比,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在卢西恩-格兰奇的计划书当中,明确指出,MAD唱片的商标,如今已经在摇滚乐歌迷当中占有了一定的地位。
如果公司想要进一步发展,应当借助这方面的优势。
至于如何借势……
比如说,将公司旗下的摇滚歌手、乐队拉几个出来,举办联合巡演,又或者在专辑创作方面进行合作。
乃至于最基础的,仅仅只在宣传、推广方面进行联动,都可以取得相当好的成功。
但这些只是最基础的商业运作,远远算不上是“扩张”。
卢西恩-格兰奇认为,应当考虑将公司的势力扩张到北美之外,哪怕不去大力开拓海外发行渠道,也可以先做一些前期的铺垫工作。
也就是俗称的“插个眼”。
考虑到公司的优势是在“英语摇滚音乐”这个范畴之内,最佳的选择自然是英语区国家,并且摇滚歌迷群体足够庞大的海外市场。
加上这样的限制,范围自然就不会太大。
在翻到“目标市场分析”的标题时,不出意外,罗杰看到的第一个名字就是英格兰。
英格兰,而不是英国。
一方面是因为语言,苏格兰、爱尔兰以及威尔士都有自己的语言,虽然英语仍然是英国的第一语言,但并非所有人都会。
尤其是一直在闹独立的苏格兰、爱尔兰,很多人甚至拒绝让自己的孩子学英语。
另一方面,在英国本土,除了英格兰以外,其它三个地区的人都很穷(相对),也就意味着市场规模很小。
事实上,英国本土的唱片市场,有超过百分之八十来自于英格兰。
如果将范围限定到“摇滚音乐”,这个数字是百分之九十以上。
卢西恩-格兰奇认为,耗费巨大的代价,在整个英国本土建立完善的发行体系,是不值得的。
只针对英格兰的发行市场,耗费的资金会降低到三分之一左右,但效果却相当明显。
而且在英格兰站稳脚跟之后,未来向英国全境,乃至于整个欧洲进行扩张,也要容易得多。
就像是一个跳板。
只在英格兰“插个眼”,耗费的资金当然不会太多。
卢西恩-格兰奇列出了十七家英国的小型唱片公司,作为备选的收购目标,希望可以拿下其中的两到三个,以此为基础,整合出一套完善的发行体系,预计将要花费大约五千万美元左右。
之所以需要这么多钱,是因为卢西恩-格兰奇罗列出的收购目标,都是具备同一个共同点,发行体系有着进一步延伸至整个欧洲的可能性。
这样一来,自然比单纯的英国本土的发行公司要贵上许多,但却绝对值得。
MAD唱片的账户上还躺着一大笔现金,放在那里等着贬值是最愚蠢的做法,既然有合适的投资项目,花出去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安妮对这些事完全没兴趣,罗杰和胖子在一天的录音结束之后,吃着火锅唱着歌,喝着啤酒聊着天,前后商量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将这件事定了下来。
第二天,卢西恩-格兰奇就得到了“董事会”的答复:“批准执行”。喜欢摇滚教父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摇滚教父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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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卢西恩-格兰奇确实如预想的那样,很快就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业务扩张的计划书和申请。
在剥离了《美国偶像》之后,MAD唱片如今的业务很简单。
北美市场的唱片发行、旗下签约歌手的推广、以及版权运营业务,只有三项。
版权运营,这方面没什么好说的。
在拿下黑人天王的遗产之后,虽然版权的所有权不在MAD唱片手中,但有着独家运营的授权,公司在版权库方面最大的短板已经被弥补。
许多老牌唱片公司,或许有着数以万计的庞大版权库在手。
但单论版权库的价值,MAD唱片已经可以算作是第二梯队的大公司。
仅次于四大巨头,以及RCA这一级别的老牌大厂。
唯一的遗憾在于,这些版权大多不是公司自己的,只能拿来用,而且收入方面的抽成比例也不高。
但版权武器,除了能够为唱片公司带来巨额收入之外,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它代表着一家唱片公司在行业中的话语权。
每当唱片行业出现大的变革,例如CD技术、数字唱片技术,乃至于未来的流媒体版权谈判等等,手中掌握的版权越多,才能在谈判时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
这才是版权对于一家唱片公司最大的价值所在,而不仅仅只是授权收入。
唱片发行部分,除了公司自己的艺人,以及几支和罗杰三人关系较近的乐队之外,几乎拿不到什么大牌明星的唱片合约。
毕竟,MAD唱片发展得再怎么迅速,归根结底,也只是一家小公司,和华纳、环球这样的巨头相提并论,公司内压根没人敢这么想,就算是理想,这个理想也太过于不现实了点。
就算是和RCA这样的一线大厂相比起来,MAD唱片的市场份额也显得十分可怜,在所有主流唱片公司当中只能算作是二线,而且还不是二线中的第一梯队。
对于这一部分,罗杰对公司的要求是,采取自己培养大牌明星的策略,雷蒙娜-拉维尼的商业潜力稍显差了点,但最起码也是一个能带来稳定收益的二线明星。
【AC-130】则完全具备当红一线的潜力,如今已经展露出了这样的苗头,可以视为MAD唱片未来几年的顶梁柱之一。
而且在MAD唱片手中,还掌握着泰勒-斯威夫特这张王牌,与其花费巨大的代价,从别的唱片公司手中挖角,还不如将资源集中在乡村小天后身上,回报率绝对能够让任何一位投资者感到满意。
在潜力新秀的签约和培养方面,MAD唱片也采取了主流唱片公司一贯的策略,广撒网。
管你能不能红,先签上一份十几二十年的长约再说。
合约中的分成条款,必然是最为苛刻的那一档,并且版权必须大部分归公司所有,就连是否发行专辑、发行数量多少、何时举办巡演等等,所有的主动权都必须掌握在公司手中。
反正北美的娱乐法案只规定了经纪人合约的期限,而对唱片合约的要求则没有那么严格。
而且签约金那点钱,任何一家业绩稍微说得过去的主流唱片公司,都不会在乎。
要知道,唱片合约的签约金也是按照签约方的身价来划分的,那些一无所有,没有任何优势和资源的新人,每个人最多也就拿到几万美元,还要分期支付。
也只有特别被重视的少数人,例如泰勒-斯威夫特,又或者《美国偶像》当季的总冠军,才能拿到百万美元级别的签约费用,但同样需要分期支付。
屁股决定脑袋,无论出身如何,当罗杰三人成为MAD唱片的老板,从被剥削者的身份转变为剥削者,都不会再因为自己是明星出身,而对那些“未来的明星”抱有任何的同情,并为此让出利益。
无论是唱片业还是好莱坞,亦或是综艺、电视剧、乃至于体育,在娱乐圈的任何一条产业链中,明星,永远都处于倒数第二层。
最底层的,当然是那些“未来的明星”们,也是受剥削最为严重的群体,没有之一。
就好像罗杰第一支乐队【Murphy】,压根就没有所谓的“签约金”这种东西。
如果不是为了确保每一份合约都是超过十年的长约,MAD唱片同样也不会为那些看似前途光明的家伙开出哪怕一美元的签约费用。
短约有短约的好处,最明显的一点就是省钱。
如果要签订长约,哪怕是毫无根基可言的新人,也不会任由唱片公司宰割。
平均下来,在每一份为期十年以上的唱片合约当中,MAD唱片要付出十万美元左右。
看起来不多,但若是乘以签约数量,那就是每年数千万美元的巨额开销,这还仅仅只是签约金,不包含包装、宣传,乃至于推出个人专辑等费用。
也就是MAD唱片有钱,才敢这么玩,如果换成是二十世纪娱乐那样的小公司,单单只是签约的费用,就足以将公司拖到破产。
不过花费巨大代价签下长约,好处也是很明显的。
比如说【AC-130】、雷蒙娜-拉维尼这样的明星,如果第一份唱片合约仅仅只是三年或者五年,到了现在,MAD唱片未必留得住人。
即便留得住,新合约的条款也会有很大的变动。
哪怕在整个唱片业当中,明星处于被剥削者的身份,但作为价值的创造者,当具备了一定程度上平等对话的能力之后,没有哪个明星会乖乖让出自己“应得”的利益。
只要咖位够大牌,商业价值够高,没有什么是不能谈的。
这家唱片公司不接受我的条件,那就换一家来谈。
对于那些一无所有的新人,他们要求的不多,也没有资格要求什么,只要提供一个成名的机会,注意,仅仅只是一个渺茫的机会,就足以满足他们。
但若是真正成名之后,如果没有一份超长合约的束缚,在续约谈判中狠狠地挨上一刀,或者干脆直接失去这枚“筹码”,几乎是必然会发生的事。
仅仅只是一个【AC-130】乐队,光是被MAD唱片确认的挖角次数就多达上百次,几乎稍微有点实力的唱片公司都涉及其中。
要不是有着长约的束缚,公司就算能保得住这支乐队的唱片合约,也德要大出血一把。
这个时候,就体现出付出巨大代价签长约的好处了。
不用担心辛辛苦苦捧起来的明星被人挖走,而且还可以心安理得地以极为苛刻的分成、版权条款,对旗下的明星进行压榨和剥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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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乎?
一个歌手当红的巅峰期就那么几年,过去之后,商业价值就开始大幅度下滑。
确切地说,是在唱片方面的商业价值开始下滑,或许依然很能赚钱,但更多地却是靠着创作巅峰期的那些专辑和版权来赚钱,而这些,都已经被公司捏在了手里。
到了那个时候,不愿意续约就不续约,反正价值已经被榨得差不多了,剩不下多少油水。
就好像【AC-130】乐队,就算离开了MAD唱片,和另一家公司签订了新的唱片合约,但现在的《混合理论》、《流星圣殿》两张专辑,发行权依然掌握在MAD唱片手中,每卖出一张,都要按照第一份唱片合约的比例进行抽成。
……
除了这三项主要业务之外,MAD唱片还有一些零散的小业务,但都不是发展的重点。
例如唱片制作,北美大大小小的录音棚、唱片制作公司多如牛毛,单单只是洛杉矶,水准达到“专业级”的录音棚数量就多达上千家,只需要付出少量的费用,对方就会准备好包括专业录音师团队在内的一切。
MAD唱片更多地是选择业务外包,只有最核心的几位明星,才能享受到量身打造制作团队的待遇。
公司内的唱片制作部门,某种程度上来说,更像是公司花钱,帮旗下大牌明星养上一支专属的制作人团队。
巡演的团队同样也是如此,基础业务外包,只有商业价值足够高的明星艺人,才能享受到量身打造专属团队的待遇。
这两者不单只需要人才,更重要的是设备。
无论是录音设备还是演出现场设备,都极为昂贵,花费巨大代价打造出来,过不了几年又会变得落伍。
MAD唱片又不是那些顶尖的巨头,没有必要在这些地方浪费巨额的资金。
在卢西恩-格兰奇提出的扩张计划之中,就没有对“内容制作”方面提出任何的要求。
唱片业毕竟和好莱坞不同,更多的是以歌手、乐队为创作核心,辅以专业的幕后团队。
虽然也存在流水线式的生产加工,但和好莱坞那种流水线,完完全全是两个不同的东西。
或者换句话说,只要掌握着明星资源,尤其是创作型歌手、乐队,就不会缺乏“内容”。
对于一家“小”公司来说,与其追求全面,倒不如将重心放在公司的核心业务上,将自身的优势发挥到极限。
MAD唱片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若是说核心业务,可以说是发行,也可以说是新晋明星的推广。
但要说优势,毫无疑问,显然是摇滚乐。
不提罗杰三人自己的作品,也不说挂在MAD唱片发行的【金属猴子】、【A】乐队的专辑。
单单只是MAD唱片旗下的歌手,按照产出的利润来计算,超过九成都来自摇滚乐。
在摇滚之外,仅仅只有几个《美国偶像》的选手,能够在流行、乡村、或是嘻哈音乐为MAD唱片带来一些收入。
但和摇滚音乐的产出相比,完全不在一个数量级上。
在卢西恩-格兰奇的计划书当中,明确指出,MAD唱片的商标,如今已经在摇滚乐歌迷当中占有了一定的地位。
如果公司想要进一步发展,应当借助这方面的优势。
至于如何借势……
比如说,将公司旗下的摇滚歌手、乐队拉几个出来,举办联合巡演,又或者在专辑创作方面进行合作。
乃至于最基础的,仅仅只在宣传、推广方面进行联动,都可以取得相当好的成功。
但这些只是最基础的商业运作,远远算不上是“扩张”。
卢西恩-格兰奇认为,应当考虑将公司的势力扩张到北美之外,哪怕不去大力开拓海外发行渠道,也可以先做一些前期的铺垫工作。
也就是俗称的“插个眼”。
考虑到公司的优势是在“英语摇滚音乐”这个范畴之内,最佳的选择自然是英语区国家,并且摇滚歌迷群体足够庞大的海外市场。
加上这样的限制,范围自然就不会太大。
在翻到“目标市场分析”的标题时,不出意外,罗杰看到的第一个名字就是英格兰。
英格兰,而不是英国。
一方面是因为语言,苏格兰、爱尔兰以及威尔士都有自己的语言,虽然英语仍然是英国的第一语言,但并非所有人都会。
尤其是一直在闹独立的苏格兰、爱尔兰,很多人甚至拒绝让自己的孩子学英语。
另一方面,在英国本土,除了英格兰以外,其它三个地区的人都很穷(相对),也就意味着市场规模很小。
事实上,英国本土的唱片市场,有超过百分之八十来自于英格兰。
如果将范围限定到“摇滚音乐”,这个数字是百分之九十以上。
卢西恩-格兰奇认为,耗费巨大的代价,在整个英国本土建立完善的发行体系,是不值得的。
只针对英格兰的发行市场,耗费的资金会降低到三分之一左右,但效果却相当明显。
而且在英格兰站稳脚跟之后,未来向英国全境,乃至于整个欧洲进行扩张,也要容易得多。
就像是一个跳板。
只在英格兰“插个眼”,耗费的资金当然不会太多。
卢西恩-格兰奇列出了十七家英国的小型唱片公司,作为备选的收购目标,希望可以拿下其中的两到三个,以此为基础,整合出一套完善的发行体系,预计将要花费大约五千万美元左右。
之所以需要这么多钱,是因为卢西恩-格兰奇罗列出的收购目标,都是具备同一个共同点,发行体系有着进一步延伸至整个欧洲的可能性。
这样一来,自然比单纯的英国本土的发行公司要贵上许多,但却绝对值得。
MAD唱片的账户上还躺着一大笔现金,放在那里等着贬值是最愚蠢的做法,既然有合适的投资项目,花出去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安妮对这些事完全没兴趣,罗杰和胖子在一天的录音结束之后,吃着火锅唱着歌,喝着啤酒聊着天,前后商量了不到半个小时,就将这件事定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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