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即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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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最后我无惧,无惧死亡的到来。”
唱完最后一段,罗杰已经回到了舞台最前方,与安妮并列而立。
“我无惧死亡的到来。”
罗杰再次重复了一遍最后一句歌词,不过却不是用唱的,而是说的。
眼角的余光扫过计时板,时间所剩已经不多了。
罗杰没有继续和观众互动,朝安妮做了个手势,说道:“Go,安妮”。
安妮拨动着十二弦搓衣板,一串清脆的音符飘荡而出。
“我不会听你的碎碎念,我正游走在存在的边缘。没有动力和目标支撑下去,因为最后我们只是活着而已。”
罗杰重重地压住琴弦,突然加大了音量:“活着!”
这又是一个和前世的原版所不同的变动,甚至不是在排练时安排好的。
仅仅只是因为罗杰突然觉得,这样做的效果或许会很棒,于是就这么做了。
“两千年以来我始终如此清醒,等待着震撼世人的那一天。告诉你们这些看错我的人,我是,我是一具行尸走肉。”
完全不同于前世原版,那种用小烟嗓低吟浅唱的另类风格,罗杰声嘶力竭地嘶吼,给这首歌带来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
在确定音乐节演唱的歌单的时候,在最后一首歌上,乐队本来更倾向于《怪胎》专辑中的《Freak》,或者《生命万岁》。
不过,在多次讨论和尝试排练之后,最终还是决定拿出为第二张专辑准备的一首歌。
至少要到下半年,才会和歌迷们见面的新歌。
《Zombie》。
这首歌来自一个非常年轻的乐队,The.Pretty.Reckless。
The.Pretty.Reckless乐队的名气不大,不过若是说起他们的主唱,倒是算得上大名鼎鼎。
90后的天才童星泰勒-摩森。
对,就是《绯闻女孩》里的那个珍妮-汉弗莱。
泰勒-摩森自从以《绯闻女孩》成名之后,就组建了The.Pretty.Reckless乐队,虽然在音乐上的成就不如演员身份那么耀眼,但也算是北美摇滚乐坛的一股新兴力量。
乐队没有必要细讲,这支乐队完全就是泰勒-摩森的私有物,其它成员换了又换,阵容始终没有稳定过。
很大程度上,这支乐队红不起来也与此有关。
不过泰勒-摩森虽然在乐队上过于任性了些,但天赋还是不错的。
这首《Zombie》,也是泰勒-摩森发布的第一张专辑中的歌曲。
或者说EP。
带着黑暗风的垃圾摇滚风格,尽管融入了一些流行元素,但依然很迷人。
在这个摇滚已死的年代,也确实不能以Nirvana这样的标准,来要求新兴的乐队。
“从那些烟管中喷出烟雾吧,亲吻我灼伤的创口。我在时光中迷失,告诉那些被遗忘的人们,你们在愚蠢而又盲目的活着。”
在这最后一首歌上,罗杰完全玩嗨了,彻底放飞自我。
时而低声轻唱,时而声嘶力竭地嘶吼。
若不是高音实在飚不上去,说不定这个罗杰也会尝试一下。
这样玩的效果也是非常爆炸的,如果不是在一开始的尝试中,发现效果惊人,罗杰也不会继续这么玩下去。
随着罗杰的音量变化,场下的观众,自发地玩起了人浪。
当然,是简化版的,动的仅仅只有手而已。
当罗杰飙高音量开始嘶吼时,舞台下的观众,就会高高举起双手,跟着一起狂欢。
而当罗杰放低声音轻唱时,观众们的手就会落下,欢呼声也立刻停止,变得一片安静。
“Deaaaaaaaaaaad!”
随着罗杰的音量不断飙升,人群中的声浪,也不断加强,似乎要冲破云霄一般。
数万人高举着双手,跟着罗杰一起,声嘶力竭地叫着,仿佛一群丧尸(Zombie)的聚会。
“Deaaaaaaaaaaaaad。”
罗杰压低了音量,舞台下也立刻安静下来,所有观众都停滞在原地,分毫不动,仿佛一个个木桩。
或者说,木乃伊。
这一段本来只重复三次的“死---亡”,被玩嗨了的罗杰重复了足足十几次。
若非安妮和理查森与罗杰配合已经非常默契,肯定会出现严重的失误。
“告诉你们这些看错我的人,我是,我是一具行尸走肉。一次又一次,你将我推向灭亡。我是,我是,我是一具行尸走肉。”
看着计时板上的数字越来越少,罗杰终于不再放飞自我,手指在琴弦上扫过,带着安妮两人回到原本的旋律上。
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轻声吟唱道:“多低,多低,你会将我推向多低的深渊?走吧,走吧,直到我彻底死去的那一天。”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罗杰再一次做出朋克礼的手势,脸上挂着不可一世的笑容。
望着舞台下方密密麻麻,注视着自己,顶礼膜拜的人群,罗杰心里涌起了巨大的满足感。
…………
“这,就是我他x的为什么这么爱摇滚!”
回到后台,罗杰依然沉浸在兴奋之中,举起酒杯,大声道:“敬摇滚!”
“敬他x的摇滚!”
安妮看着监视器上回放的画面,同样兴奋地难以自已,抱着酒瓶,拼命往嘴里灌着琥珀色的液体。
在舞台上看观众们的反应时,看得并不是那么的清楚。
尽管是白天,但由于距离等原因,稍远一些的地方,是什么情况,根本就不知道。
此时在监视器上看着回放的画面,罗杰三人才终于确定,这一场演出,绝对是大获成功。
“罗杰,你他x的真是个天才!”
就连平时最安静的理查森,也忍不住激动的情绪,指着监视器上的画面,大声道:“这是我们干的?我们他x的征服了最少五万名观众!”
要不是在隔音良好的房车里,三人这动静肯定会引来不少的关注。
“不,我们都是天才!”
罗杰灌下大半杯酒,纠正了理查森的话。
“你们俩别喝了,晚上还有庆祝派对。”
理查森没有喝酒,第一个恢复了清醒,从安妮手中摘下酒瓶,放到一旁,说道:“如果你们喝多了,晚上的派对就参加不了了。”
“我太兴奋了。”
安妮抢回酒瓶,又喝了一大口,嚷嚷道:“这才是摇滚,这他x的才是我想要的摇滚!”
“瑞克说得对,我们确实最好不要再喝了。”
罗杰抢过酒瓶,倒了两杯,将其中一杯递给安妮,说道:“最后一杯,剩下的留到晚上再庆祝。”喜欢摇滚教父请大家收藏:(www.663d.com)摇滚教父六六闪读小说网更新速度最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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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唱完最后一段,罗杰已经回到了舞台最前方,与安妮并列而立。
“我无惧死亡的到来。”
罗杰再次重复了一遍最后一句歌词,不过却不是用唱的,而是说的。
眼角的余光扫过计时板,时间所剩已经不多了。
罗杰没有继续和观众互动,朝安妮做了个手势,说道:“Go,安妮”。
安妮拨动着十二弦搓衣板,一串清脆的音符飘荡而出。
“我不会听你的碎碎念,我正游走在存在的边缘。没有动力和目标支撑下去,因为最后我们只是活着而已。”
罗杰重重地压住琴弦,突然加大了音量:“活着!”
这又是一个和前世的原版所不同的变动,甚至不是在排练时安排好的。
仅仅只是因为罗杰突然觉得,这样做的效果或许会很棒,于是就这么做了。
“两千年以来我始终如此清醒,等待着震撼世人的那一天。告诉你们这些看错我的人,我是,我是一具行尸走肉。”
完全不同于前世原版,那种用小烟嗓低吟浅唱的另类风格,罗杰声嘶力竭地嘶吼,给这首歌带来了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
在确定音乐节演唱的歌单的时候,在最后一首歌上,乐队本来更倾向于《怪胎》专辑中的《Freak》,或者《生命万岁》。
不过,在多次讨论和尝试排练之后,最终还是决定拿出为第二张专辑准备的一首歌。
至少要到下半年,才会和歌迷们见面的新歌。
《Zombie》。
这首歌来自一个非常年轻的乐队,The.Pretty.Reckless。
The.Pretty.Reckless乐队的名气不大,不过若是说起他们的主唱,倒是算得上大名鼎鼎。
90后的天才童星泰勒-摩森。
对,就是《绯闻女孩》里的那个珍妮-汉弗莱。
泰勒-摩森自从以《绯闻女孩》成名之后,就组建了The.Pretty.Reckless乐队,虽然在音乐上的成就不如演员身份那么耀眼,但也算是北美摇滚乐坛的一股新兴力量。
乐队没有必要细讲,这支乐队完全就是泰勒-摩森的私有物,其它成员换了又换,阵容始终没有稳定过。
很大程度上,这支乐队红不起来也与此有关。
不过泰勒-摩森虽然在乐队上过于任性了些,但天赋还是不错的。
这首《Zombie》,也是泰勒-摩森发布的第一张专辑中的歌曲。
或者说EP。
带着黑暗风的垃圾摇滚风格,尽管融入了一些流行元素,但依然很迷人。
在这个摇滚已死的年代,也确实不能以Nirvana这样的标准,来要求新兴的乐队。
“从那些烟管中喷出烟雾吧,亲吻我灼伤的创口。我在时光中迷失,告诉那些被遗忘的人们,你们在愚蠢而又盲目的活着。”
在这最后一首歌上,罗杰完全玩嗨了,彻底放飞自我。
时而低声轻唱,时而声嘶力竭地嘶吼。
若不是高音实在飚不上去,说不定这个罗杰也会尝试一下。
这样玩的效果也是非常爆炸的,如果不是在一开始的尝试中,发现效果惊人,罗杰也不会继续这么玩下去。
随着罗杰的音量变化,场下的观众,自发地玩起了人浪。
当然,是简化版的,动的仅仅只有手而已。
当罗杰飙高音量开始嘶吼时,舞台下的观众,就会高高举起双手,跟着一起狂欢。
而当罗杰放低声音轻唱时,观众们的手就会落下,欢呼声也立刻停止,变得一片安静。
“Deaaaaaaaaaaad!”
随着罗杰的音量不断飙升,人群中的声浪,也不断加强,似乎要冲破云霄一般。
数万人高举着双手,跟着罗杰一起,声嘶力竭地叫着,仿佛一群丧尸(Zombie)的聚会。
“Deaaaaaaaaaaaaad。”
罗杰压低了音量,舞台下也立刻安静下来,所有观众都停滞在原地,分毫不动,仿佛一个个木桩。
或者说,木乃伊。
这一段本来只重复三次的“死---亡”,被玩嗨了的罗杰重复了足足十几次。
若非安妮和理查森与罗杰配合已经非常默契,肯定会出现严重的失误。
“告诉你们这些看错我的人,我是,我是一具行尸走肉。一次又一次,你将我推向灭亡。我是,我是,我是一具行尸走肉。”
看着计时板上的数字越来越少,罗杰终于不再放飞自我,手指在琴弦上扫过,带着安妮两人回到原本的旋律上。
用微不可闻的声音,轻声吟唱道:“多低,多低,你会将我推向多低的深渊?走吧,走吧,直到我彻底死去的那一天。”
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罗杰再一次做出朋克礼的手势,脸上挂着不可一世的笑容。
望着舞台下方密密麻麻,注视着自己,顶礼膜拜的人群,罗杰心里涌起了巨大的满足感。
…………
“这,就是我他x的为什么这么爱摇滚!”
回到后台,罗杰依然沉浸在兴奋之中,举起酒杯,大声道:“敬摇滚!”
“敬他x的摇滚!”
安妮看着监视器上回放的画面,同样兴奋地难以自已,抱着酒瓶,拼命往嘴里灌着琥珀色的液体。
在舞台上看观众们的反应时,看得并不是那么的清楚。
尽管是白天,但由于距离等原因,稍远一些的地方,是什么情况,根本就不知道。
此时在监视器上看着回放的画面,罗杰三人才终于确定,这一场演出,绝对是大获成功。
“罗杰,你他x的真是个天才!”
就连平时最安静的理查森,也忍不住激动的情绪,指着监视器上的画面,大声道:“这是我们干的?我们他x的征服了最少五万名观众!”
要不是在隔音良好的房车里,三人这动静肯定会引来不少的关注。
“不,我们都是天才!”
罗杰灌下大半杯酒,纠正了理查森的话。
“你们俩别喝了,晚上还有庆祝派对。”
理查森没有喝酒,第一个恢复了清醒,从安妮手中摘下酒瓶,放到一旁,说道:“如果你们喝多了,晚上的派对就参加不了了。”
“我太兴奋了。”
安妮抢回酒瓶,又喝了一大口,嚷嚷道:“这才是摇滚,这他x的才是我想要的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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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剑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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